高洁 吕行
(1.黑龙江省黑河市司法局 2.黑龙江省黑河市委党校 3.嫩江市科洛镇东明村驻村工作队)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3月16日出版的第6期《求是》杂志上发表了署名文章《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文章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目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实施,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与回避的问题,亟待各级党组织予以重视和解决。
在实施中,各乡镇和村因地理位置、历史传承、资源禀赋等因素影响,村情民意都不相同,存在问题也各有差异。概括起来,存在着下述问题,应予以解决。
从现实看,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还不解放,认识有偏差,“不想干”思想严重。总认为乡村振兴是“五级政府”事情,与己无关,得过且过。尤其有的党员干部不注重宣传和教育引导,不愿调动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出现“政府在干,群众在看”现象。特别是在乡村振兴规划设计、产业发展等环节上,不尊重村情民意,不主动积极,看着干推着转,人为地造成“工作空中飘”、干群“油和水”局面,导致百姓成为不相干的围观看客。从认识方式看,部分人认为现在生产生活与过去相比,有实质提高,满足现状、不求进取,“老和尚帽子——平踏踏”就可以,“不愿干”思想还有一定市场。个别村两委认为,只要村民稳定,工作对付干就行。部分种植大户和合作社,通过大量流转土地,有了固定经济收益,就沾沾自喜,满足现状,裹足不前。小户或散户,因土地价格年年小幅上升,自家生活还行,“跟大帮、随大流”思想认识浓厚。从村民自身看,因教育程度不同和传统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高,加之陈旧生活习惯和方式羁绊,导致“不愿干、不会干”问题产生。最突出的表现是面对一些脏乱差现象习以为常、垃圾杂物乱丢乱放、陈规陋习仍然存在。
乡村振兴重在发展、要在治理。任何事物总是在矛盾中前进的,在发展与治理中就会有新的问题产生。在发展方面,产业、人才和各类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部分村“三拍”式项目多,同质化多,适合利村富民项目少。由于市场竞争力弱或没有市场,开展经营的年年亏损,村集体要予以补贴。暂停经营的使村集体资产闲置,失去全链条产业升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人才匮乏。由于文化素质低、经济收入低和生活水准低“三低”,导致专业和综合的实践型、引领型和推动型人才“三少”。现有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本地培育、涵养和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导致乡村振兴智力支撑能力不足。三是现有各类家庭农场、合作社建设不规范,土地规模小,经济体量小,竞争力弱,服务有限,自我发展力缺乏,示范引领共赢共富作用根本发挥不出来。在治理方面,班子队伍建设中管理和教育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一是部分村班子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偏高、学历偏低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村书记兼任村主任,在日常工作中“头雁”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班子队伍学习教育流于形式,坐议立行能力弱。过度的“雁过留影”“抓铁留痕”形式主义,导致村两委在工作中频于应付,不堪重负。在决策管理上,虽然在党支委领导下的“四议两公开”制度科学实用,但在实施中只重形式、不重实效问题仍存在。尤其是财务管理,部分乡镇借口“上管一级”,把财权集中到乡镇,实行统一管理,削弱了村级积极性。
在工作上,虽说各驻村工作队能够把握村情民意,发挥帮扶单位优势,精准履行职责,全力完成各项帮扶任务,务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帮扶工作面对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帮扶人员结构不合理。部分组织部门把关不严,个别派驻单位忽视“尽锐出战”原则要求,不仅导致驻村队伍“老中青”、知识化和专业化结构不合理,而且造成“三多镀金”问题,即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多,不懂政策镀金的人多,不懂专业技术的人多,致使帮扶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二是帮扶管理不规范,年限设置缺乏科学性。由于驻村帮扶为中央、省、市和县(市)四级派驻,由组织部门、派驻单位、属地党委等管理,结果造成了“多家管又不管”的问题。尤其,部分乡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存在着不敢管、不愿管、不想管“三不管”问题。部分地区帮扶年限较短,半年熟悉情况,半年准备撤退,留给帮扶工作时间有限。三是部分驻村干部作风不实。有的执行驻村相关规定不认真,驻村不住村,存在着“跑干部”问题。县(市)级派驻人员,有的派驻单位仍给驻村干部安排工作,派驻单位与村物理距离有限,村生活又苦,驻村干部两头跑问题屡禁不止。同时,个别驻村干部本身不自愿,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着出工不出力混日子现象。
民族要振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一项系统复杂长期工程。因此,在实施中必然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只要我们坚持在实践中遇到问题发现问题,就要在实践中积极寻求办法,妥善处理和解决问题,就一定会全面务实地推进乡村振兴。
解放思想是发展之源,是乡村振兴之魂,具有牵一发动全身效果。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团结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以思想解放促进认识提高,切实解决“不想干”“不愿干”和“不会干”问题。一要以思想进一步解放引领乡村振兴。任何战略总是在不断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中得以实现的,乡村振兴更是如此。无数事实证明,因循守旧没有出路,畏缩不前只会错失良机。对此,党员干部要通过系统全面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相关理论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把进一步解放思想作为引领乡村振兴的“法宝”,正确认知近期和中长期奋斗目标,摒弃“一等二靠三要”思想,以思想上“破冰”,认识上“破局”,彻底解决“不想干”问题。二要以思想进一步解放带动乡村振兴。宣传如水,润物无声。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所学、所悟和所闻,通过结对帮扶、广泛宣传等方式,将乡村振兴伟大意义、美好愿景、相关政策等,送到田间地头、各家炕头和群众心头,彻底解决百姓“不想干、不愿干”问题。三要以思想进一步解放推进乡村振兴。思想解放程度有多深、认识提升层次有多高,推进乡村振兴动力就有多强、潜力就有多大。乡村振兴大道已定,要时时解放思想,刻刻更新观念,用新时代思路、办法,团结引领一切力量,笃行不怠,踔厉前行,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走深走实落地。通过思想赋能、头雁引领、示范先行等活动,营造在工作中遇事不说“不行”,多想“怎么行”的氛围,以实际行动清除“拦路虎”“绊脚石”,把百姓的心进一步聚拢起来、把士气进一步提起来、把乡村振兴伟大事业轰轰烈烈干起来,彻底根除“怎么办、怎么干”痼疾。总之,只要每人争做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守正创新实干“倡导者”和“建设人”,切实把“想干事”内生动力激发出来,把“干实事”活力释放出来,把“干好事”潜力挖掘出来,团结人民群众一道,攻坚克难,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必将步步登高,取得喜人成效。
发展是硬道理,治理是永恒主题。发展和治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发展上,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重中之重,是实际工作切入点。要立足村情民意,深挖细琢“土特产”三个“金”字,以市场为导向,以特色资源为依托,以有效解决问题、最大限度保证村集体和人民群众收益为目标,对已有项目进一步完善提高,实现产业链延伸和提档升级。对新项目坚持“宁缺勿滥”原则,要进行科学考察论证,精准谋划实施,力争干一个见效一个。同时,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分析研究好产业项目全产业链拓展和升级,千方百计拓宽百姓增收致富渠道,为实现利村富民贡献力量。对于无市场、无利润、无发展前景“三无”项目,坚决拒之门外,避免造成失信于民的局面。
关于人才问题。人才是乡村振兴凝智聚慧关键因素和力量。要坚持理论与实际、长期与眼前相结合原则,以政策“育人”、产业“引人”、村情“聚人”,动员一切力量,用“集腋成裘”“积沙成丘”韧劲,建立健全富有特色、以本土人才培育为主、以吸引城市人才为辅的人才培育、吸引、涵养和保护机制,科学制定人才使用、流动、激励等管理制度,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能管用”乡村人才队伍,彻底解决人才“三少”问题。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将人才振兴纳入乡镇党委和村支委重点工作之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吸引各类人才,全力打造一支能担当、敢担当乡村振兴使命人才队伍。二是强化村级人才队伍建设,精准地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一名“懂技术、会经营,懂法律、会管理”综合技术员,列入村两委班子按届管理工作实施计划,充实一线人才队伍。三是加快培养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重”在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共赢共富带头人培育。“要”在建立科技推广人才、经营特派员和二三产业创业创新带头人队伍。四是采取得力措施,凝聚社会力量,拓宽人才源头,坚持本地培养与外部引进、引才与引智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村级内外两个人才库,打造人才高地,为乡村振兴夯实智慧支撑根基。
关于各类专业合作社建设问题。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之一,是乡村振兴重要力量。在合作社规范建设上,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重点培育和扶持以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逐步有效地解决大户与小户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有计划有步骤引领带动低收入散户小户为核心,以完善适度“规模采购、规模生产、规模营销、规模服务和标准化管理”模式为依托,积极构建社员命运共同体,扎实推动共赢共富型合作社发展壮大。一是积极帮扶合作社通过稳定利益联结,创新现有合作社经营模式,实现经济总量持续扩大、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社员家庭收入水平逐年提升。二是帮助支持合作社科学规范民主管理。在充分发挥理事长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基础上,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实行“一人一票”制度。同时,合作社除要接受全体社员监督外,还要主动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监督,保证其科学规范健康运行,维护社员合法权益。三是全力帮扶合作社通过内部分配机制进一步优化,逐步建成分配调节功能充分发挥、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共同富裕路径持续拓展经营模式,增强共赢共富能力,实现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社员生活品质逐年提高的奋斗目标。
在治理上,规范村务治理是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之一。无数实践证明,只有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才能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扎实地推进乡村振兴。一是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注重“老中青”结合,改“老三位”结构变新时代“新三位或四位”,即书记兼任村主任(董事长)、会计兼任副书记副主任和综合技术员兼任出纳或者书记、村主任、会计、综合技术员兼任出纳,纳入事业编制动态择优考核管理,解决结构不合理和推着干对付干等问题。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作风,整顿各种形式主义,用硬性制度规定杜绝各种形式乱摊派,彻底减轻村级工作负担,从根本上改善不求质量只求速度、频于应付的工作环境。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科学决策管理,严肃调查研究制度,严格把握履行党支委领导下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主要内容和程序,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百姓利益。四是强化村级财务管理,把财权依法交回村管,实行预算就是决算的管理办法。凡是村年度预算在每年一月编制完成后,报乡镇财经委员会严格审批执行。预算内款项,村负责人负责审批执行。预算外款项,报乡镇审批后,由乡镇监督,村执行,真正落实村财政“上管一级”管理制度。
驻村帮扶是乡村振兴重要组织推进举措,驻村工作队是村级组织“主心骨”和“参谋助手”。因此,要让每一位驻村帮扶干部真正围绕工作职责发挥作用,务必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相关机制。一是组织部门和派驻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把好驻村干部选派关,即派驻单位必须坚持“尽锐出战”原则,精雕细琢,选派每一名工作人员。组织部门要按照“老中青”结合、知识化和专业化科学组合的要求,对报送队员进行逐一审查复核,选最优秀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入村,解决“三多镀金”问题。二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属地党委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制度,即明确压实属地乡镇党委书记负总责,派出单位责任人负主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按照上管一级要求,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请假必须经乡镇党委书记批准,报县(市)驻村办备案。工作队员请假由队长审批,报县(市)驻村办备案。适当延长驻村帮扶工作年限,以制度固定每届驻村工作年限不得少于三年。严格规范脱岗驻村工作制度,杜绝驻村人员“两头跑”问题发生。三是根据农村生产春耕、夏管、秋收实际和重大会议活动要求,灵活调整驻村干部每年不得低于240天刚性规定,即在规定时间里,驻村干部必须吃住在村。其他时间,驻村工作队可自行调节安排,彻底解决“跑干部”问题。四是各相关单位要形成合力,改善优化驻村工作生活条件和环境,及时兑现落实相关激励和补助措施。同时,各单位要科学运用政治思想润化、相关政策感化、组织措施保证等综合方式,化被动驻村为自愿驻村,激发每名驻村干部对农村事业的热爱,切实提高驻村工作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最终实现“耕作在广袤田野上,居住在现代村庄里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