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坡 许香平
摘要:建筑行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于员工人数的需求大、文化水平要求低。在建筑行业中,多数工人都为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农民工,其缺乏良好的维权意识,合法权益常遭到侵犯。目前,建筑行业的“欠薪”问题尤为突出,农民工的工资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影响建筑行业的信誉及长远化发展。由于当前缺乏健全的监管机制,因而陷入了明显的“治欠困境”。为此,有必要了解建筑行业的欠薪问题、原因及现状,基于建筑业用工特点,制定出科学的解决策略,维护好农民工的切实权益。
关键词: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发放;欠薪问题
建筑行业的用工需求高,且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是农民工的主要务工场所之一。但长期以来,“欠薪”一直都是建筑行业的“顽疾”,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这不仅导致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遭受抑制,还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基于此,必须强化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管理与约束,补足监管漏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切实权益,维护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研究概述
近些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越来越快,城市面积的迅速扩张进一步拉动了城市的经济增长,越来越多农民工涌入到城市务工。2021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9251万人,外出农民工17172万人,较2020年分别增长2.4%、1.3%。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数占比约70.5%,农民工整体受教育水平依然偏低。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是农民工的重要从业行业。其中,建筑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因而薪酬待遇整体优于服务业。2021年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9.0%,较2020年同比增长0.7%。
但基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其所涉及的项目工程建设周期普遍偏长,前期投入大且资金回笼慢,在工程建设期间涉及的工种尤为复杂多变,且常涉及大量的交叉流水作业内容,因而难以采用计件计时等方式来核算薪资。而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设存在明显的滞后性,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未得以充分发挥,农民工与用工企业、包工头等多方主体间的矛盾突出。受教育水平低下的农民工不具备良好的维权意识,这就导致一些责任主体对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产生明显的偏见与歧视。目前,大多地方以季度、年度的方式为农民工结算工资,月度结算仅限于技术型岗位。且整个工资结算过程繁琐,资金发放链过长,常出现拖延工资发放、未足额发放工资的现象,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犯。为此,需要依据当前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策略,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切实权益。
二、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及影响
目前,农民工的讨薪难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近些年来加大了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整治力度,但仍然难以将此类问题完全解决。这种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不仅局限于农民工个人方面,还导致行业及社会发展遭受重创。
(一)农民工欠薪问题发生的原因
一是工程承包结构过于复杂。建筑工程项目多由施工单位负责承包建设任务,并经由分包商之手分配给包工头,再由其组织农民工施工,具有复杂的关系链。其具有“三包一靠”的特征,当任意关系产生资金链断裂问题,处于关系链低端的农民工必将受到影响。二是建设单位未如约发放工程款。建设单位处于资金链上端位置,其在竞标过程中常为获取中标名额而选择垫付工程款,但后续极易因各种原因导致难以及时足额拨款。三是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据相关调查报告,建筑行业近70%的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其法律意识淡薄,工资问题多为口头约定,产生纠纷后维权难度大。四是政府监管不到位。尽管近些年国家加大了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处置力度,但各级政府的权责界限模糊,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性低,对于农民工的讨薪诉求解决不力,滋生了更多的欠薪行为。
(二)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影响
一是损害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农民工的收入来源有限,生活负担重。在建筑行业工作期间需要付出大量的体力,工作强度十分之高。拖欠工资导致其本该有的劳动报酬难以及时发放,侵害其基本生存权。讨要薪资的过程中,一些责任方轻视农民工群体,对其造成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打击,并极易引发过激行为。二是导致建筑市场陷入混乱的发展秩序。建筑行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于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要求低,且具有层层分包转包、垫资施工的问题。当工程款、分包款被拖欠时,农民工的薪资将被无限拖延,并引发恶性竞争。这就导致农民工丧失了对建筑行业的信心,引发行业动荡,导致建筑行业陷入招人难的困境,不利于其长远发展。三是对社会稳定性造成影响。按劳分配是我国的基本分配原则,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农民工依法挣得的薪资应当被足额发放,一味地拖欠工资会导致不公平的社会规则及分配制度,导致社会稳定性受到影响。目前,我国每年因欠薪而导致的农民工群体上访问题严重,一些农民工采用堵路讨薪、爬吊塔讨薪等过激手段,造成不利的社会影响。各级政府需动用各项行政干预措施进行协调,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这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现象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需要格外关注。
三、建筑行业农民工欠薪治理的问题
(一)政府层面
长期以来,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都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政府作为主要的监管主体,具有显著的责任。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整治力度有待提升,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常选择以行政调解为主要方式,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在地方常见无资质的个人承包队伍,但政府对于此类行为的查处力度弱,不具有良好的震慑性。建筑行业的欠薪问题长期存在,政府虽一直在开展欠薪治理工作,却始终无法将其根治。这是因为长期以来的欠薪治理工作都是“治标不治本”,难以从源头断根。目前,大多地区的人社部门都在忙于处置各种欠薪投诉案件,但由于未能建立起长效化的欠薪预防机制,一些建筑企业依然肆无忌惮地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每年春節之际,农民工迫切期望追回工资回家过年,且由于其缺乏良好的法律意识,往往采用极端手段讨要薪资,政府出于“维稳”考虑与欠薪企业磋商方使得案件得以解决。但这种方式治标不治本,来年依然会产生新的欠薪案件。另外,随着国家提出“基本无欠薪任务”,当到达特定时间节点时各相关部门往往加班加点追赶工作进度,过于强调速度却忽视了质量,难以从根源解决欠薪顽疾。
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导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工作压力日渐加重,一些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低,办公效率低下、监察执法不力。因而导致大量案件堆积,不仅无法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工资权益,还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目前,我国各地区普遍未设置健全的建设工程信用评价体系,即使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依然能够参与投标、承接其他项目工程,导致不法分子找到可乘之机,不利于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与此同时,农民工欠薪问题需要由多部门协作解决。一些地区虽已建立联合治理工作机制,但多停留在形式上的配合,将工作重任压在人社部门身上。由于相关行政部门未形成良好的行政合力,缺乏有效联动机制,因而极易引发相互推诿的现象。
(二)立法层面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一些法律法规的适用性低,不利于处理、纠正相关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在政府资金支持、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受限低。目前,大多农民工都未与建筑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产生工资拖欠现象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难以证明双方间的劳动关系,举证过于困难。现行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较低,未对支付薪酬的方式作出明确要求,且由于诉讼周期过长、成本过高,导致农民工极少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现行法律法规侧重于对事后行为的补救与惩戒,不具有具备可行性的“兜底”条款,预防性过差。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立法监管。但目前依然存在明显的立法缺陷,仍需要进一步予以补充。
另外,我国当前的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度较低。由于国家政策规定发生变化,仲裁申请时间延长且服务范围扩大,导致各地区劳动仲裁案件数量不断增多,仲裁案件办理效率明显降低。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常因各式问题而导致案件延期。且基于现行立法角度分析,在农民工打赢官司后也无法立马拿到工资,诉讼时间长、成本高。受司法程序限制,劳动仲裁部门并不具备强制执行权,若企业在法院强制执行前转移处置资产,将导致农民工欠薪案件难以得到处置。
(三)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层面
建设单位处于合同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常选择以增加明显不平等条款的方式来转嫁合同风险,并具有由施工方垫资施工的不当行为。一些建设单位缺乏良好的信誉意识,为降低自身经营成本而恶意拖延工程款发放,导致农民工难以拿到应有的报酬。其对于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关注度过少,未实施分账管理制度,且常因各种原因而导致资金短缺,影响工程款支付。此外,一些建设单位未能立足于建设工程实况,完善管理机制,缺乏对农民工工资进行管理的意识。其往往将注意力放置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认为施工方的工资拖欠问题与其无关,对于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状况并不了解。
而作为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的主要责任方,施工方所选择的工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隐患。一些施工单位的劳务费专用账户形同虚设,无法足额、及时汇入工资款,仍存在大面积使用现金支付工资的现象,存在被恶意讨薪的风险。大多施工单位依然遵循平时支付生活费、年末结清工资的支付方式,难以按月为农民工支付工作。因而导致年末大规模出现农民工讨薪现象,难以彻底将其根治。这些施工单位的劳务管理水平低下,且抗风险能力过弱,常因经营不善而导致自身陷入亏损状态,无力支付农民工的薪酬。
(四)农民工层面
农民工处于建筑行业关系链的底层位置,综合职业素养参差不齐,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这些农民工并不具有良好的维权意识,且职业可替代性强。其往往多以熟人介绍等方式进入到建筑行业,由于担心丧失就业资格而未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间达成的多为口头用工关系,不具有规范、明确的劳动合同,对于报酬支付方式、时间的约定性低。这些农民工往往默认接受“一年一结算”的结薪方式,不注重收集劳动凭证,无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常因证据不足而陷入投诉无果的局面。
此外,由于各地相关部门、施工企业未能深入落实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工作,导致农民工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过于欠缺,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千篇一律的宣传活动导致农民工缺乏参与兴趣,其往往认为此类活动并无意义,即使参与其中也并无益处。因此,大部分农民工并不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不具备要求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意识,当遇到欠薪问题时普遍以上访、群体讨薪为主要的解决途径,对于相关部门所发布的管理条例不了解,不知道应寻找哪些部门解决欠薪问题。
四、解决建筑行業农民工欠薪问题的策略
(一)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政府部门需要发挥出自身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切实权益。具体来说,首先要全面整顿市场制度,严格推行信用评价机制。应正视当前建筑行业的无序发展现象,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对于违法发包、层层转包的现象需要予以严肃处理,停止对涉事企业的技术、融资、税收等优惠。人社部门需要定期检查施工企业用工情况,要求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花名册、工资发放台账等用工资料,保障其依法用工。住建行政部门在积极介入相关事件调查的同时,需要定期检查建筑企业市场行为,并全面推行“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企业予以市场准入、惠企政策等多方面的惩戒。
其次,需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义务,详细安排各自分工。各部门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出线上欠薪反馈平台,为农民工创造出便捷、顺畅的反馈通道,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为保障各相关政府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好自身职责与义务,各地政府可将其对于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动机制等工作的落实度进行评价,并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需责令整改。从而形成良好的执法合力,提升案件移送效率,保障能够快速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
(二)完善法制惩戒体系
应基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根本规定,进一步加强立法处理,完善法制惩戒体系。针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责任人,需要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追加赔偿金及罚款等经济处置,使相关责任人付出直接的经济损失,增强其守法观念。对于屡犯不止、拒不整改的企业,需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并限制其参加招投标活动,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承接工程任务。同时还可充分运用政府管网、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定期公示欠薪行为的惩治情况,曝光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信息,发挥出社会舆论作用,强化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监管。
此外,还需进一步完善司法救援制度,优化基层调解机制,引入更多高素养的社区调解员,以实现對大量积压仲裁案件的分流处理,并推出“绿色维权通道”用于处置建筑行业农民工欠薪案件。为有效提升案件办理效率,需要简化办事流程并改进裁决程序,实现仲裁与诉讼的高效衔接。同时还需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结合外聘、设置基层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来广泛召集人才,优化办公环境、改善执法设施设备,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给予严肃处置。
(三)规范各参建主体的行为
建设单位长期处于建筑行业关系链中的优势地位,以往因其经常性地向施工方追加不平等条款而加剧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发生概率。为此,需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双方建立平等的合同关系,完善、扩充合同内容,平等分配双方责任与义务。政府部门须定期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制止不合理的合同签订行为。应提升建筑行业准入门槛,杜绝资金储备不足、信誉过低的企业进入到建筑市场,从而有效降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风险。政府需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加强资格审查,对于多次拖欠农民工工资、合同履行不力的相关企业, 不再批准立项并限制参与投标。应引入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支付行为实施全过程监控,实现劳务费“专款专用”,保障施工方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薪资。
各地政府可积极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建筑行业完善对自身用工群体的信息化实名登记,并保留信息记录用于配合相关部门检查。为确保施工方能够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可推出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要求施工方在账户中留有充足资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自觉接受监督。在此基础上,还可推出工资代发制度,由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直接负责,以降低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概率,切实维护其权益。
(四)提升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为进一步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需要从根源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使其能够具备良好的自我预防能力,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秩序。为此,各地建筑业行业协会可以定期前往施工现场组织现场观摩会,通俗易懂地宣传维权知识,使其知晓工资拖欠维权的有效途径。相关机构可扩大法律援助面,引导农民工树立良好的主动维权意识。政府部门可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加强对当事人的教育引导,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快手、微博等各种新媒体途径进行宣传,使农民工能够了解更多的普法知识教育,切实提升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同时还应畅通维权渠道,保障投诉化解效率,从根源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为防止农民工因知识水平受限、法律意识淡薄而影响维权效率,政府部门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于施工场内醒目位置张贴维权告示,详细标注项目基本信息、维权信息,标明欠薪问题的解决途径、所需准备的材料、需要办理的流程、负责处理的部门等,增强农民工的维权能力。同时还应健全农民工工会组织,使劳资双方逐步趋于平等协商位置,通过工会组织来协助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必要时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从而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会组织的作用,提升农民工的维权能力,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建筑行业获得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为进一步保障行业发展健康性与稳定性,需要着力于解决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解决好阻碍建筑行业发展的顽疾。作为一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受行业准入门槛、用工需求等因素影响,建筑行业成为农民工的主要务工场所之一。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工资发放的及时性与完整性往往得不到保障,严重损害其正当权益。为此,需要为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保障,解决好建筑单位与农民工间的利益冲突,从立法等多个角度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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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