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鄂托克前旗文博研究院
三段地汉代墓地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三段地社区西南1.5 千米处,距旗政府所在地敖勒召其镇16 千米,南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与盐池县境内张家场汉代古城南距20 千米(图一)。地理环境整体处于丘陵地貌,墓群位置较周围地区较高,位于一处东西长约500 米,南北宽约200 米的狭长缓坡上。地表植被稀疏,汉代砖、瓦、灰陶片及瓷器残片等散落分布。三段地汉代墓地是1988 年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由于墓地位于三段地砖厂取土范围内,当年的伊克昭盟文物站和旗文管所在1988 年至1992 年进行过抢救性发掘,共发掘墓葬28 座,其中土洞墓17 座,砖洞墓11 座,出土各类遗物250 余件。2020-2021 年,为配合鄂托克前旗三段地至城川红色旅游公路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会同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鄂托克前旗文博研究院组成联合考古发掘队,对三段地墓地进行了第二次考古发掘,共发掘墓葬22 座,编号M1-M22(图二),以下对墓地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图二 墓葬分布示意图
此次发掘的22 座墓葬,墓室均挖在地层红土层中,均为直洞式墓室。墓室平面总体呈长方形,2 座呈凸字形,部分墓室在与墓道连接处向内收缩成方形门坎、门框或门柱,形成墓门,仅M17墓门口发现塌下封门石,其余墓葬墓门封堵情况不明。从墓门两侧拓宽或平行向里挖成长方形墓室,墓室顶部挖成平顶、圆弧顶或两面坡式屋顶,个别墓室正中留有矮隔墙,有的墓室底部略高出墓门15 厘米形成二层台,大多数墓室挖掘较规整,铁镐工具痕迹明显。各墓距离一般在5~10 米之间。墓向多为东西向。墓道为斜坡状和斜坡台阶状,直壁或口部略大于底部,大部分可见工具痕迹,墓道内填土未经夯实,也未发现任何刻意放置随葬品,墓道长度在10~20 米之间。墓顶未见封土。虽然墓葬均遭到不同程度盗扰,但是通过发掘发现葬式多为仰身直肢葬。部分墓葬有葬具。
墓葬按墓道形制可分为斜坡状墓道土洞墓和斜坡台阶状墓道土洞墓。
A 型 平面呈凸字形。
M1 位于墓地的北部、发掘区东北角,墓向15°。墓葬由墓室和墓道两部分组成。墓道位于墓室北侧,长斜坡式,长约13.2、宽1、深1.1 ~7.5米。墓道内填红黄色五花土,土质坚硬。墓室平面呈长方形,长4.2、宽1.7、残高 7.5 米。墓室内夹杂有盗扰后灌入的砂土。主室内东北角有耳室,平面长方形,耳室顶部为三角形,长1.9、宽1.2、高0.8~1.1 米。墓内有1 具人骨架,扰动严重,墓主的葬式、性别、年龄均不详。葬具外为木椁,内为木棺,木椁长3.7、宽1.7、高1.2 米。随葬品残存有陶灶、盆、瓶等(图三)。
图三 M1 平、剖面图
B 型 平面呈长方形。
M14 位于发掘区中部偏西处,被围沟环绕其中,形成防护关系,围沟(G2)平面由东、西、北三条沟组成。近方形上下等宽,周长约25 米。其中围沟东段残长8、口宽约0.7、深约0.55 米。围沟西段残长约8、口宽约0.7、深约0.55 米。围沟北段残长约9、口宽约0.7、深0.55 米。M14 墓向190°。墓葬由墓室和墓道两部分组成。墓道西南向,长斜坡式,长约13.3、宽0.9、深0.3~5.7 米。墓室平面呈长方形,长3.8、宽1.3、残高5.7 米。墓室内填土为红色五花土,较为坚硬,内含少量植物根茎。墓内有2 具人骨架,一具为男性,年龄35~40 岁;一具为女性,年龄40±岁。头向南,面向下,葬式为仰身直肢葬。人骨散落在墓室中,在清理过程中发现少量的棺木残块。随葬品残存陶灶1 件,铁镞1 件(图四)。
图四 M14 平、剖面图
M15 位于发掘区中南部,墓向75°。墓葬由墓室和墓道两部分组成。墓道向东,长斜坡式,长约17、宽0.9、深0.25~5.3 米。墓室平面呈长方形,长4、宽1.6、残高5.3 米。墓室与墓道连接处向内收缩为方形门坎,形成墓门。墓室内填土为红黄色五花土,土质坚硬,内含少量砂粒。墓内有2 具人骨架,一具为男性,仅剩部分腿骨等,年龄40~45 岁;一具为女性,年龄35~40 岁。头向东,扰动严重。在清理过程中有少量的棺木腐朽物出土。因盗扰严重未见随葬品(图五)。
图五 M15 平、剖面图
A 型 平面呈凸字形。
M21 位于发掘区南部,西邻M22,墓向180°。墓葬由墓道、墓门和墓室三部分组成。墓道位于墓室南侧,长斜坡式,长约9、宽0.8、深0.3~4.1 米,近墓道口有一级台阶。墓门为仿木构建筑,高0.74~0.9、宽0.8 米,顶为拱形。于生土上凿出门框,框宽约0.1 米。墓室长3.7、宽1.1~2.1、残高4.2 米,墓室南部两侧有耳室,进深0.5、长1 米,底部略呈“人”字形。室内填土为红褐色五花土。墓内有1 具人骨架,头向南,仰身直肢葬,葬具为木棺,棺长2.1、宽0.66、高0.6 米,棺板厚0.06 米。 随葬品残存陶器盖2 件、陶灶附件釜1 件(图六)。
图六 M21 平、剖图
B 型 平面呈长方形。
M9 位于发掘区中部,被围沟环绕其中,形成防护关系,围沟墓(G1)平面由南、西、北三条沟组成。近方形,断面呈长方形,上下等宽,周长为26.7 米。其中围沟北段残长9、口宽1.1、深0.3~0.35 米。围沟西段残长8.7、口宽1.1、深0.35 米。围沟南段残长9、口宽1.1、深约0.55米,其西南角被M8 打破,西北角被M6 打破,近中部被M7、M9 打破。墓向270°。墓葬由墓室和墓道两部分组成。墓道为正西向,长斜坡台阶式,长约12.4、宽1.2、深0.4~5.8 米。台阶高度约15~60 厘米,阶梯状部分墓道长5.9、宽1.2 米。墓室平面呈长方形,长4、宽1.7、残高5.8 米。墓室内填土为红黄色五花土,土质坚硬,多为块状,夹杂少量的白僵石。墓内有1 具人骨架,头向南,面向下。葬具为木椁,长4、宽1.7、高1.4 米。内为木棺,木棺位于椁室东北方向,长2.05、宽0.65、高0.45 米。墓底铺一层厚15、宽35~55厘米的扁平方木。由于扰乱严重,人骨散落于椁室的东南角,墓主的葬式、性别等不详。随葬品集中分布于木棺南侧,残存陶罐7 件,铜器5 件,为带钩、铜印、铜管等(图七)。
图七 M9 平、剖图
M16 位于发掘区南侧,墓向165°。墓葬由墓室和墓道两部分组成。墓道向南,长斜坡台阶式,长约6.4、宽1、深0.3~2.7 米。台阶高度较小,15~20 厘米,阶梯状墓道长4.5、宽1 米。墓室平面呈长方形,长3.2、宽1、残高2.7 米。墓室底部与墓道连接处向内收缩为方形门坎,形成墓门。墓室内填土为红色五花土,土质坚硬,内含少量白僵石和砂粒。墓内有1 具人骨架,经鉴定,为20±岁的男性。头向南,葬式为仰身直肢葬,葬具为木棺,因腐朽严重,尺寸不详(图八)。
图八 M16 平、剖图
由于发掘的22 座墓葬均遭到不同程度盗扰,随葬品的种类、数量组合、摆放位置等信息无从考证,仅M4、M9 出土的两组陶器大体可代表墓地的陶器组合,其余随葬品的情况无法得知。本次发掘共发现各类随葬品100 余件,以陶器居多,还有少量的铜器、铁器、玉石器、木器等。
1.陶器
共46 件,均为泥质深灰陶,多为轮制,部分模制。器型规整,烧制火候较高。多素面,少数施弦纹、绳纹。器型主要有壶、钫、扁壶、罐、盆、鼎、博山炉、仓、盘、灶等。
壶 共11 件。分三型。
A 型 4 件。喇叭口,圆唇,唇内缘有一周凹槽,唇外缘形成凸棱,束颈,高领,鼓腹,小平底,器身修长。素面,颈部稍靠下有一周弦纹。M2∶4,口径10.4、底径8.2、高22.4 厘米(图九,2)。
图九 出土陶器
B 型 5 件。喇叭口,圆唇,唇内缘有一周凹槽,唇外缘形成凸棱,束颈,领较高,鼓腹,平底,器身较粗矮。素面,颈部和腹最大径处饰弦纹。M4∶18,口径10.2、底径10.8、高24.6 厘米(图九,4)。
C 型 2 件。喇叭口,圆唇,唇内缘有一周凹槽,唇外缘形成凸棱。领较高,肩部有两周弦纹带,鼓腹,腹与假圈足相接处有一周弦纹,平底假圈足外撇。M4∶4,口径12、底径15.6、高35.6 厘米(图九,7)。
钫 2 件
器体方形,方直口,外迭沿,溜肩,弧鼓腹微垂,方平底,素面。下腹近底部内收呈假圈足。M4∶16,口径8.2、底径9.6、高23.6 厘米(图九,3)。
罐 分三型。
A 型 侈口深腹罐 2 件。
侈口,方唇,束颈,深弧腹,平底。素面。肩部施弦纹数周,M4∶6,口径10.2、底径10.2、高18 厘米(图九,1)。
B 型 高领罐 共9 件。分2 式。
I 式 2 件 方唇,肩圆鼓,沿外翻,平沿上有一周凹弦纹,肩部饰黑色暗纹带,收腹,平底。M4∶8,口径10.8、底径15.2、高29 厘米(图九,6)。
II 式 7 件 斜唇,侈口,高领较直。球形腹,上部饰弦纹,下部至器底饰绳纹,平底。M9∶7,口径12.2、底径8.8、高26 厘米(图九,5)。
C 型 矮领罐 2 件。
直领微侈,沿外迭,器形较高,腹最大径处近中,饰一周弦纹带。肩较隆,收腹,平底。下腹近底部饰绳纹。M4∶10,口径19、底径14、高36.5 厘米(图九,8)。
灶 10 件。分两式。
I 式 7 件。平面呈半椭圆形。台面上有三个火眼,作“品”字形排列。灶面平,下部饰有菱格纹,前壁中间开长方形灶门。M2∶1,灶面模印有刀、勺、钩、叉等庖厨用品。灶长22.4、宽21.6、高6.5 厘米,火眼直径8.8 厘米(图九,12)。
II式 3件。灶面前方后圆,台面上有三个釜眼,作“品”字形排列,置三釜。灶面平,前壁中间开长方形灶门。M12∶1,灶长31.4、宽27.2、高7.2厘米(图九,14)。
扁壶 2 件。
小圆口略侈,口部外侧有一周凸棱,溜肩,鼓腹,腹横截面略呈橄榄形,下腹近底部内收,呈假圈足状,椭圆形平底。素面。中部有对称的鼻状双耳,中穿圆孔。M4∶17,口径6.2、高24.6、底长11、宽8 厘米(图九,11)。
盆
M1∶2,直口,平折沿,弧腹,平底,矮圈足。口径22.6、高9.2、底径13.8 厘米(图九,17)。
鼎
M4∶7,敛口,领较高。平底,带圆形三蒂盖,腹微鼓,圜底。腹中部有一周突棱;突棱之上粘接两对称扁平耳,耳上部外翻,带三蹄形足。器高17.2、双耳宽18.8 厘米(图九,10)。
博山炉
M4∶9,由盖、炉身和座盘三部分组成。盖作博山形,有镂孔。炉身上部扁圆腹。子母口,柄细高,下端为喇叭形座,座为折沿、敞口、浅腹、平底。高20、底径16.8 厘米(图九,9)。
仓 2 件
圆形盖呈伞状,中央开一圆孔。仓体为圆柱状,敛口,平底,下带三足。M4∶14,口径6.4、底径20、高27.8 厘米(图九,13)。
魁
M4∶15,敞口,浅腹,平底盘状,一侧口沿上有柄,素面。口径14、底径13.2、高2.8 厘米(图九,15)。盘 2 件
圆形浅盘,斜直壁,平折沿,敞口,平底。M4∶3,口径21.4、高4.4、底径9.6 厘米(图九,16)。
2.铜器
共51 件,有带钩、青铜管状器、铜镜、印章、铜环等,主要是“五铢”钱币,共37 枚。
带钩 5 件,分2 式。
I 式 身为圆棒状,体较长,圆扣位于身中段,钩首为蛇首形。M3∶4,长10.45 厘米(图一〇,9)。
图一〇 铜器及其它器物
II 式 身短,呈琵琶状,较扁,圆扣近钩末端,钩首为蛇首形。M8∶4,长8.3 厘米(图一〇,8)。
管状器 M9∶15,圆筒状,两端各饰弦纹一周。半径1、高3.6 厘米(图一〇,6)。
印章2 件。M8∶5,桥形钮,印面方形,扁平形座,平光无印文。边长1.4、通高1 厘米(图一〇,4)。M9∶12,印面方形,锈蚀较为严重,边长1.5 厘米(图一〇,5)。
钱币 有“五铢”和“大泉五十”。
“五铢”钱 模铸,圆形,方孔。M17∶1,“五”字中间相交两笔较曲;“铢”字金字头作带翼的箭镞状,朱字头方折,下笔圆折或方折(图一〇,12)。
“大泉五十”钱 模铸,圆形,方孔。M19∶1,钱体厚实,字体较大,为篆书(图一〇,13)。
铜环 M8∶2,圆形,截面呈圆形。直径2厘米(图一〇,3)。
铜镜 M19∶24,四乳禽兽镜,素宽平缘,球形钮,座外饰一周较宽凸弦纹。直径9 厘米(图一〇,11)。
3.其它随葬品
玉鼻塞 M4∶23呈乳白色,磨制成圆柱状。一端稍粗,一端略细。长2、直径0.6 厘米(图一〇,2)。
耳瑱 M19∶23,琉璃质,呈黄白色,半透明。束腰细柄,尾端稍尖,顶端做圆形帽状,有凸沿。长2 厘米(图一〇,1)。
锥形墨 M9∶13,呈锥形,截面为圆形。长4.6厘米(图一〇,7)。
石砚 M9∶11,砚板呈长方形片状,砚长14.5、宽5.9 厘米(图一〇,10)。
墓葬另出有铜饰件、铜钉、铁器及木筷、木盒等,因盗扰及腐蚀严重而难复其形。
本次发掘区位于墓地东部偏北,根据墓葬集中分布情况且无打破关系,推测可能为一处家族墓地。从墓葬布局及形制分析,M1、M2 和M3 应为一组,而M4、M5 和M6 为一组,且存在明显的贫富差距。而发掘中出现的墓室墓底高出墓门形成二层台、防护沟等现象,都在以往发掘中不曾发现。本次发掘虽然未出土明确纪年遗物,并因盗扰严重,出土器物不甚丰富。但仍可根据鄂尔多斯地区常见汉墓形制及部分随葬品组合、器物形制等分析,初步推断其所属时代。
M9 出土陶罐与纳林套海墓葬M10①出土陶罐器型一致。M18 出土陶壶与沙金套海墓葬M6②出土陶壶器型一致。由此推断以上两座墓葬应属西汉中晚期。而M2 出土陶壶与纳林套海墓葬M43出土陶壶器型一致。由此推断该墓葬应属东汉时期,M16、M17、M19、M20、M22 等墓葬出土“五铢”钱和“大泉五十”钱。由此可见该区域墓葬时间段应为西汉中晚期至东汉时期,同三段地墓地第一次发掘区域属同一时代③。在M1 和M4 发掘中均出土双圜耳(穿带)扁壶,距此处以南20 千米的宁夏张家场汉代墓地也曾出土过同一造型扁壶④。宁夏盐池张家场汉代古城是汉代北地郡所辖的一座县城,该城东西长1200 米,南北宽800米,“曾是一座畜牧发达,商品交易频繁的城市”。三段地汉墓的墓葬形制与出土器物,大体与古城相距1 千米的张家场汉墓部分墓葬形制与出土器物相似,推断三段地汉墓与张家场汉代古城应为生居死葬的关系。双圜耳扁壶的出现以及M2、M4、M5 和M15 中发现的马、牛、羊等兽骨都表明了三段地汉墓所反映的当地游牧经济。但鼎、钫、仓、博山炉、盘、罐、壶等源于中原因素的陶器组合的大量出现以及与中原地区相同的墓葬形制,同时体现了在汉王朝对边疆大力开发的大背景下,这里由游牧经济转向农牧经济,农业经济占主要经济形态。反映出三段地墓地所代表的西汉中晚期到东汉时期生活在这里的民族成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体现了这一地区两种不同文化因素的相互交融。
本次发掘中出现的围沟,是该墓地首次发现,也是本次发掘的重要收获之一,即G1 与M9、G2与M14 形成防护关系的围沟墓。同时也是内蒙古地区汉代时期墓葬的首次发现。我国古代围沟墓的起源是受到了史前环壕聚落的影响。史前时期出现的环壕聚落,是在居住区外围挖掘一周围沟,其主要是对野兽侵袭进行防御、外敌侵袭进行抵御。与此同时也划分出不同的活动区域,具有界定地域的作用。围沟墓受这一习俗影响,既体现出了“护陵”的功能,也有排水的作用,但更为关键的是以围沟为界和当世生产生活区分开,宣告逝者所在的区域,以此表明生死有别。围沟墓作为一类特殊的墓葬形式,最早发现于山西侯马乔村,且围沟内出土较多祭祀用品。本次发掘围沟中未发现任何遗物,其功能可能存在差异。中原地区围沟墓分属于多个文化,分布地域集中在黄河下游地区。从年代上看,围沟墓的年代基本介于春秋中期至战国晚期之间,且多具有祭祀功能。本次发掘围沟内填土上部为少许淤土,下部为五花土,说明围沟主要作用是为了防雨排水。由于M9 和M14 处于一公共墓地内,围沟同时也有划定墓葬界限的作用。
此次发掘虽然数量较少,且墓葬均被盗扰,但仍出了一批较有价值的实物资料,为进一步研究该地区汉代时期的墓葬制度、随葬品组合及文化内涵、文化因素等方面都提供了较为可贵的材料。
发掘领队:李 强
参加人员:武 成 徐 磊 张旭梅 李余飞天 亮 公布扎布 红 叶
执 笔:徐 磊 秦旭光 李 强 红 叶
绘 图:李 宁 徐 磊 古日扎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