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但也存在一些乱象,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一些打着所谓情感类直播的打赏活动,让很多人甚至青少年沉溺其中,直至倾家荡产。国家相关部门近几年也不断对相关乱象进行治理,但是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的现象仍然存在。
《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 0 2 3)》显示,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 0 .1 2亿,并向各类网民群体渗透;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 .5 1亿,成为网络视听第二大应用。最新的行业报告显示,我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已有超1 .5亿网络直播账号、超1 0亿内容创作者账号、近2 0 0 0亿元市场营收。我国网络直播用户群体越来越庞大,打赏主播的付费用户也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高,打赏收入成直播平台、主播盈利的重要方式之一。与此同时,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给直播平台、主播带来丰厚收益的打赏行为,因没能得到有效规范,衍生了不少乱象,较为常见的有未成年人打赏乱象。诸如“9岁女童打赏主播花光家里1 0万元”“9 0后出纳挪用4 8 2 6万元公款,一年多时间打赏主播2 0 0 0多万元”等新闻屡见不鲜。
为了获得更多的打赏,各式主播往往通过不同的方式刺激、诱导网友打赏,比如在直播间将赠送礼物的粉丝进行排名……以此刺激网友进行激情打赏、高额打赏等非理性消费。
要防范这种非理性消费,就要做好相应防控,采取有效措施,让双方都变得理性起来。早在2 0 2 1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而如果用户的打赏频次和金额超过设定的阈值,平台就会进行提示,建议用户冷静一下;管理规定也将会要求平台对单笔打赏的最高额度加以限制……此前,最高法出台的相关意见也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臺“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规定俱在,但直播打赏仍处于失控状态,可见相关规定并没有落到实处。为免直播打赏在歧路上“狂飙”,要给直播打赏戴好“监管笼头”。要让直播打赏的授受双方都“理性”起来、冷静下来,主播、平台不至于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网友也能理性打赏、理性消费。
要能激活监管,让直播打赏设置冷静期等措施落到实处,就要拧紧责任链条,尤其要倒逼平台履行好管理责任。同时,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司法惩戒与保护。要有效遏制激情打赏、高额打赏和未成年人打赏等非理性消费,避免未成年人成了直播打赏利益相关方“围猎”。让直播打赏不再是一场“冲动消费”,不再是一场“温柔陷阱”,这样也才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符合行业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