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彦,简兆权,金 辉
(1.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镇江 212100;2.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1)
随着产品竞争激烈以及服务经济的快速发展,过去30 多年间制造业企业越来越追求服务化,即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产品、服务等市场组合包。同时,随着数字革命的爆发,制造业企业越来越追求数字化,即采用或增加使用数字或计算机技术。由于两者高度的相互依赖性,学者将两者的融合称为“数字服务化(digital servitization,DS)”[1]。制造业企业DS 采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通常能够创造比纯产品和附加服务更大的价值:(1)提升运营效率。远程服务取代现场人员服务,为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服务有效性和效率[2]。(2)增加用户附着力。为用户提供远程监控、自动化备件、定制解决方案等数字服务,增强用户参与,提升用户信任和安全感,使企业与用户保持更长期和密切的关系[3]。(3)创造新的收入来源。使能新型商业模式,实现多种产品服务价值主张,增强灵活性,为企业增加收入[4]。例如,海尔、美的智能家电企业,通过提供远程监控服务连接用户,建立APP 服务平台,提高用户黏性。华兴、华纺纺织企业,将中小企业同行引入其后端制造平台,为同行提供数字转型服务包、采购服务,增加了收入流。新冠疫情初期防护衣物缺乏,平台上企业互通采购信息、协作生产,迅速转型为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生产商。但是,数字化与服务化的融合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挑战,许多企业遭遇投资无法获得预期回报的悖论[1],例如通用电气在DS 转型后陷入财务困难,出现重大亏损。DS 可能需要发展到高水平阶段才能提升企业的财务绩效[5],大多数企业都落后于他们的DS 愿望[6]。
制造业企业DS 价值创造机理研究梳理DS 竞争优势来源和协同因素,明确价值创造的路径、调节机理等运行规则和原理,为解决悖论提供理论依据。但已有研究主要从资源基础观、商业模式理论、平台理论视角讨论其价值创造来源,缺乏对多主体关系竞争优势来源和协同因素的关注,也未重视组织文化、微观基础层面的协同因素。本文在界定DS 及其价值创造机理内涵的基础上,解析悖论的成因,引入组织间关系理论的重要研究视角——关系观理论,区分交易前端DS 和生产后端DS,提炼知识共享的核心作用,构建DS 价值创造机理理论模型,并提出组织层面、微观基础层面调节机理研究、对非财务绩效影响研究、区分行业特性研究等未来议题。
服务化和数字技术起源于不同的研究领域(前者在管理领域,后者在工程和计算机科学领域),学者以不同视角定义DS,尚未达成共识。已有研究主要基于两个视角:一是过程视角。将DS 定义为从纯产品和附加服务到拥有连接、监控、优化和自主能力的智能解决方案/产品服务系统的转型(过程)[4,7]。企业利用数字工具实现从以产品为中心的商业模式转型为以服务为中心的商业模式[8]。二是行为视角。制造业服务化是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包含产品、服务、支持、知识等的市场组合包[9]。数字化是指采用或增加使用数字或计算机技术[10]。DS 是提供包含各种产品、服务、软件和分析的智能解决方案[11]。本文旨在研究DS 行为与价值创造结果之间的关系,因此采用行为视角下的界定。另外,在DS 情境下,“客户”又叫“用户”,不仅包含传统的终端客户,还包含系统或平台上的其他用户,例如后端制造平台上的供应商用户和工业用户。本文在制造业服务化和数字化原始定义基础上,将DS定义为:制造业企业采用或增加使用数字技术,以用户为中心,提供智能解决方案或产品服务系统。
已有研究很少关注DS 价值创造机理的内涵。DS 为客户、解决方案提供商、环境和社会都带来益处[12]。为客户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灵活性和定制等,为企业提升运营效率、增加用户附着力和创造新收入来源等。还能提高资源效率、延长产品寿命、优化废品回收、减少能源消耗[13],提供智能可穿戴设备改善人类健康等。由于对环境和社会的益处测算复杂,且不与本文研究目的直接相关,本文关注DS 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或提升收益的机理,将DS 价值创造机理概念化为:制造业企业通过为用户提供智能解决方案或产品服务系统,而为自身赢得竞争优势或提升收益的路径、调节机理等运行规则和原理。
已有研究主要基于资源基础观、商业模式理论和平台理论,提出DS 价值创造的来源。
由于DS 在管理领域、工程和计算机科学领域同时开展研究,大量学者将物联网、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的数字技术作为有价值的、稀缺的、不可模仿和不可替代的资源,基于资源基础观讨论它们如何使能制造业企业的服务业务,推动制造业服务化转型,为企业提升收益、赢得竞争优势(如表1 所示)。
(工业)物联网(IIoT)是文献中最常提及的数字技术,被视为开发智能服务的先决条件。通过使独立和孤立的“事物”交互和合作,开发远程监控、优化、预防性维护等服务,开发基于绩效或结果的高级服务,创造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灵活性、减轻风险等价值。大数据被认为是服务化的精髓,大数据和分析技术被视为物联网和工业4.0 高级应用的关键促成因素,推动制造企业转型成为基于绩效或结果的高级服务提供商[3]。云计算,使用远程服务器网络来存储、管理和处理数据,使能基于云的商业模式[16],推动高级服务的开发。人工智能,增强服务前线客户互动体验,创造情感价值、享乐价值和安全感知价值。此外,还有研究提出分布式创新、组合创新与混合价值交付的数字服务能力起着关键传导作用,创造互补、效率与新颖价值[19]。
传统企业的价值创造由生产、销售等主要活动和基本建设、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等辅助活动构成,企业通过主要活动盈利,DS 使能新型商业模式,使得企业的主要活动和辅助活动都可以盈利。学者基于商业模式理论对DS 的价值创造进行了较多讨论。以交易前端和生产后端数字化为二维框架,构建3种DS 商业模式:(1)工业服务化,在生产后端,新兴技术提高了运营绩效,提高了透明度,以便更好地进行决策和资源分配,不仅改进自己的流程,还可以改进客户的流程;(2)商业服务化,在交易前端,使能新型顾客交互,在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共享深入信息,加深对客户偏好的理解;(3)价值服务化,创建数字驱动的产品,从根本上改变客户流程,并对供应商-客户关系产生更大的破坏性影响,例如在产品中添加在线监测或跟踪设备[20]。基于解决方案定制、解决方案定价、解决方案数字化3 个维度,提出DS 五种商业模式:面向产品的服务提供商、工业者、定制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平台提供商和结果提供商[8]。将商业模式要素分为:价值主张、价值交付系统、价值获取机制,对我国空调制造商格力进行纵向案例分析,得出提供智能解决方案需要商业模式与数字技术之间不连续和持续的相互作用,通过多种获取机制(即效率、责任、共享客户价值和新颖性)获得价值[4]。
平台能够利用网络效应聚集多主体,通过高效匹配两方或多方的需求和资源,使能企业与多主体价值共创。平台具有杠杆作用,是价值创造和竞争优势的直接驱动力。已有研究构建DS 平台,讨论平台杠杆作用创造的价值。将生产后端的DS 分为模拟、数字、智能三阶段,将交易前端的DS 分为线下、线上、与客户保持联系三阶段,构建交易前端服务平台和生产后端服务平台。提出在交易前端分享运营数据、知识和经验,增强客户参与度和信任度;在生产后端向同行用户销售数字转型知识,增加企业收入来源[20]。总结服务型制造企业使能基于平台的商业模式,撬动3 个平台杠杆即连接行动者、共享资源、整合系统,促进企业间沟通协作,实现竞争优势[21]。提出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采用3 种杠杆——延伸物理产品的边界、促进信息流动驱动共同利益、创造潜在的新价值意识,追逐互联网环境下的战略机遇[22]。将制造企业服务平台分为供应商弱势和顾客弱势两种价值创造模式,平台通过连接、互动、重组杠杆,创造产品相关服务快速扩张、大量且快速的服务创新、促进产品销售和创新3 方面的价值[23]。
已有DS 价值创造研究主要基于资源基础观、商业模式理论和平台理论,强调DS 通过先进数字技术、商业模式创新和平台杠杆作用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或提升收益,但仍存在不足,而这些不足与DS 悖论的产生密切相关。第一,基于资源基础观的研究认为DS 主要通过先进数字技术为企业赢得竞争优势,可能会诱使企业盲目投资先进技术,例如西门子自2007 年以来对工业软件的并购投资超过110 亿欧元。花费高成本拥有先进技术,但价值创造能力不足,例如,过于关注产品的技术可能性,而不是深入了解客户需求,限制数字解决方案对客户的吸引力[14],是造成DS 悖论的重要原因。第二,基于商业模式理论的研究认为DS 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为企业提升收益,但不同商业模式主要是通过先进数字技术创造价值,忽视其他价值创造来源。同时,DS 商业模式与企业原有商业模式之间存在冲突,例如数字服务与物理服务之间的冲突,数字收入模式与产品销售模式之间的冲突,新生态系统伙伴关系与传统供应链关系之间的冲突[24]。商业模式冲突造成企业内部士气低落、效率低下,也是DS 悖论产生的原因。第三,基于平台理论的研究认为DS 通过平台杠杆作用为企业抓住机遇、创造收益、实现竞争优势,但对于平台模式以外普遍的多主体关系竞争优势来源关注不足。在当今全球化和互联网时代,DS 的价值创造常常需要制造企业与客户、供应商、软件开发商等外部多主体协作互助、价值共创,多主体关系的建立和治理是DS 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理应被同等关注。
随着DS 悖论的发现,学者们加强对DS 实施挑战、转型转变等问题的剖析,挖掘其价值创造的协同因素。梳理文献,发现已有研究关注网络层面、组织层面和微观基础层面的协同因素。
DS 要求提供商从事务性交互转向关系性交互,对客户的核心流程承担更大的责任。提供商-客户关系的4 个要素:补充的数字化能力、关系特定的数字资产、数字化使能的知识共享惯例和合作关系治理,使供应商和客户能够从DS 中获利[25]。汇集提供商和客户的战略、技术和运营领域知识的关系团队对DS 的合作和治理至关重要[26]。高DS 水平下企业应多关注非经济因素关系治理的作用,而低DS 水平下适合契约治理方式[27]。服务化面临建立直接制造商-客户关系困难、建立和控制外部合作伙伴关系困难的挑战,企业需要创建客户关系所有权、发展服务交付的所有权[28]。企业与客户、软件开发商等行为者耦合,基于数据相关机会和客户需求创建互惠价值主张;去物质化使得企业数据量增加,企业要与利益相关者共享数据,管理丰富数据的能力被视为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29]。多主体高效地开发、配置和交付先进服务的数字平台是企业间系统高度整合的例证[20]。但是,也有研究发现成功DS 的企业与客户保持有距离的关系,与客户、供应商系统之间的集成度低[30]。
DS 企业需要支撑性的组织结构,以支持敏捷决策[31]。关系和结构嵌入性、决策集中化和企业内部整合是DS 的关键权变因素。嵌入性是指企业与内部和外部各方密切合作、制定全面的DS 愿景、共享知识和信息支持各方之间的信任和持续互动。决策集中化是指地区单位缺乏必要的资源来满足DS 的需求,设备和人员应该以更集中的方式工作。内部整合是指数字服务与集成产品的兼容性,产品部门和服务部门之间、交易前端和生产后端之间更紧密地整合[31]。服务化面临批准服务设计变更困难、顾客对服务收费不满的挑战,企业需要调整服务设计的权限和决策、销售和营销的权限和决策[28]。支撑DS 的战略性组织变革:从计划到发现,通过内部签署愿景白皮书、客户体验数字服务,使企业身份合法化,培养员工客户导向、创新创业的敏捷思维;从等级到伙伴关系,企业需要打破筒仓思维,内部的前端服务工程师、后端服务运营等多角色耦合,组织身份、协作在这一转变中起着关键作用[29]。成功DS 的企业具有等级和结构化组织,针对偏差采取明确果断的组织行动[30]。
微观层面的机制由相互交织的认知和情感过程组成,它们对组织实践起到了熏陶作用。由于服务化和数字化都被描述为破坏性的,需要彻底的组织变革,可能会挑战管理者的“认知地图”(cognitive maps),并引发强烈的情绪[32]。管理层对DS 障碍的(不)响应是解释不同组织结果的关键因素,不作为导致一些企业陷入错位状态,成功DS 的企业具有明确的管理承诺,管理层带头开发和实施解决方案[30]。
首先,已有网络层面协同因素的研究关注提供商-客户关系,讨论企业与客户的关系性交互、客户关系所有权、数据管理能力、外部整合等因素,对多主体整合程度存在争议。DS 情境下,不同商业模式的客户不同,分为终端用户、供应商用户和工业用户等,但已有研究很少区分商业模式,细化用户关系治理机制。其次,已有组织层面的协同因素研究主要讨论嵌入性、集中化、内部整合、权限调整等组织结构因素和组织身份因素,对内部整合程度仍存在争议。再次,对微观基础层面的观点比较少,只讨论了管理层响应、管理承诺两方面协同因素。DS 面临新旧商业模式冲突,需要组织文化的引导和个人认知情感层面的配合,已有研究缺乏对组织文化和微观层面协同因素的讨论。
从以上文献综述可以发现,DS 悖论的原因包括:数字技术投资巨大、新旧商业模式之间存在冲突、不同商业模式下用户关系治理机制不清楚、组织文化、微观基础层面协同因素缺乏等,而挖掘多主体关系竞争优势来源和协同因素是解决悖论的关键。关系观是组织间关系理论的重要研究视角,将企业竞争优势的分析单元定位于二元关系和网络,强调企业通过关系性交换,与联盟伙伴共同获得单个企业无法获得的超额利润——关系租金[33]。关系观不仅创建多主体关系竞争优势的来源,还关注信任、契约等多主体关系治理机制。因此,本文将基于关系观视角构建DS 价值创造机理理论模型。区分交易前端DS 和生产后端DS,关系观视角下制造业企业DS 价值创造机理理论模型如图1 所示。
图1 关系观视角下制造企业DS 价值创造机理理论模型
关系观认为组织间关系的竞争优势有4 个潜在来源:关系专用性资产、知识共享惯例、互补的资源和能力以及有效的治理[33]。对于制造业企业DS,知识共享是其价值创造的关键,原因包括:(1)对于制造商和用户,DS 提供的智能解决方案或产品服务系统,本身就包含用于多主体连接、互动的关系专用性资产(如APP);(2)DS 的价值创造对实物资产的依赖度不高,主要通过知识共享产生互补资源和能力,例如新产品的创意、产品运行数据;(3)有效的治理是组织间关系管理机制,主要作为协同因素,通常不作为价值创造来源。知识共享与平台的杠杆作用——共享资源也是一致的[21]。因此,可以构建基于知识共享的DS 价值创造路径。知识共享通常被分为显性知识共享和隐性知识共享。显性知识包括事实、公理命题和符号,例如产品知识和运行数据;隐性知识是默契、复杂、难以编纂和模仿的,例如人们的主意、想法、经验。由于DS 情境下,多主体知识共享的核心是数字资源,也包括关系密切时产生的隐性知识,因此,将DS 的知识共享分为数字资源共享和隐性知识共享。
关系治理是降低交易成本、形成组织间关系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如Dyer 等[33]认为非正式关系治理机制“信任”对关系租金有正向影响,Dyer 等[34]又提出非正式保障措施可能对价值创造产生负面影响。有效的联盟同时使用多种治理机制,需要同时考虑信任和契约对DS 价值创造的协同作用。对特定合作伙伴知识的吸收能力越强,通过知识共享产生关系租金的潜力就越大;联盟伙伴的激励措施越是一致,越是鼓励透明度和互惠性,越是不鼓励搭便车,通过知识共享产生关系租金的潜力就越大[33]。也要考虑吸收能力、激励制度、透明度、互惠性对通过知识共享价值创造的影响。知识吸收通常发生在知识共享之后,所以吸收能力主要影响知识共享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联盟伙伴间激励制度、透明度、互惠性影响多主体知识共享的积极性,主要影响DS 与知识共享之间的关系。此外,模仿合作伙伴资源的市场竞争越激烈、以不连续变化为特征的环境动荡性越强,联盟的关系租金降低得越快[33]。因此,将市场竞争强度、环境动荡性作为价值创造路径的外部情境因素。
DS 使能企业的主要活动和辅助活动都创造收益,商业模式主要分为交易前端DS 和生产后端DS。交易前端DS 与终端用户合作,共享产品使用知识、创意等,促进产品和服务销售以及新产品开发,例如海尔、美的等智能家电企业。生产后端DS 主要与供应商、同行工业用户合作,共享采购信息、数字转型知识,为同行伙伴提供采购、数字解决方案等服务,扩大收入来源,例如华兴、华纺等纺织企业。可见,交易前端DS 和生产后端DS 在用户类型、价值创造来源和协同因素方面均存在差异。因此,将DS 细化为交易前端DS 和生产后端DS,分别讨论其价值创造路径及不同用户的信任/契约协同因素。另外,Kohtamäki 等[5]认为DS 是数字化和服务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吴晓波等[27]以数字化与服务化的相互作用来测量DS,本文也采用该测量方式。
根据已有研究不足和DS 悖论的原因,在关系观视角下制造业企业DS 价值创造机理理论模型的基础上,提出5 方面的未来研究议题。
多主体关系竞争优势来源和协同因素是解决DS悖论的关键,本文基于关系观视角提出知识共享的核心作用。数字资源的来源比传统资源更加丰富,包括内部生产过程、外部披露信息、客户交互过程、数字产品使用过程[35]。未来有必要进一步分析交易前端DS 和生产后端DS 中,不同来源数字资源共享的前因和绩效结果,构建DS 通过数字资源共享价值创造的路径。隐性知识更有可能产生可持续的优势,DS 增加用户附着力,将产生更多隐性知识,未来也有必要构建不同商业模式下DS 通过隐性知识共享价值创造的路径。
DS 多主体关系价值创造需要信任、契约的关系治理协同因素,吸收能力、激励制度、透明度、互惠性、市场竞争强度、环境动荡性等协同因素。未来有必要对比分析和检验交易前端DS 和生产后端DS 的协同因素调节机制。例如,生产后端DS 中,同行是制造商的工业用户,与制造商存在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而交易前端DS 中,终端用户与制造商主要是合作关系,需要细化讨论不同商业模式下的信任和契约调节机制。
成功实施DS 需要组织保障,未来要加强组织层面协同因素调节机理的研究。已有组织层面研究讨论了嵌入性、集中化、组织身份等协同因素,对内部整合程度存在争议。数字化组织具有扁平化、边界模糊、动态化的特点[35],未来需进一步分析和检验集权/分权、嵌入性、敏捷性等因素对DS 价值创造的影响。
解决DS 悖论需要化解新旧商业模式冲突,但已有研究缺乏对组织文化作用的讨论。传统制造企业通常遵循产品导向文化,关注物理产品的生产效率、产品品质等。DS 要求企业以用户为中心,遵循服务导向文化,关注数字解决方案或产品服务系统,企业不可避免面临服务文化与产品文化的冲突、数字产品与物理产品的冲突。为了解决以上冲突,首先,企业要建立强大的服务导向文化,关注用户需求,支持制造业与服务导向之间的协同关系,管理这种模糊性并巩固面向DS 的组织变革;其次,建立价值导向文化。数字服务被认为蚕食物理产品和物理服务的销售,导致内部紧张,要加强价值导向文化培训,明确随时代发展为用户创造价值才是企业生存的关键。未来组织层面要加强服务导向企业文化、价值导向企业文化对DS 价值创造的调节机理研究。
微观基础层面收纳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见解,以增加个体感知、情绪和个体间互动对DS 实施的理解。化解新旧商业模式冲突,也需要微观基础层面的协同。已有研究对DS 微观层面的观点比较少,主要考虑管理者的承诺和响应,对员工的感知和情绪关注不足。集体情绪可以显著影响管理层对变革需求、战略决策和变革结果的认知,而情绪传染是一个情感过程,导致集体情绪的出现[36]。DS 转型面临多种冲突,需要重塑服务导向和价值导向文化,情绪传染对削减内部冲突、影响管理认知具有重要作用。DS 对员工敏捷性有高度要求,员工的创业心态才能满足敏捷性要求[29],因为DS 要求员工必须更快地开发、试验产品,在半年或一年内灵活、自主地改变方向、创造机会。另外,决策者动机,无论是成就需求、从属关系还是权力驱动,影响了组织追求服务化的机会[37]。未来有必要讨论情绪传染、创业心态、决策者动机等因素对DS 价值创造的调节机理。
已有DS 绩效影响研究关注企业的短期财务绩效,例如3 年期资产回报率(ROA)增长[5],对客户信任度、满意度、忠诚度等非财务绩效关注不足。企业成功被视为一种二维现象,财务绩效反映企业的短期盈利性,非财务绩效(例如市场绩效)反映企业在市场上的外部成就,预示企业的长期盈利性。服务化-绩效的关系因绩效测量方式而不同,只关注财务绩效也将导致悖论的结论。因此,有必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绩效和非财务绩效。DS 能够增加用户附着力,即用户参与数字服务,与企业保持长期和密切的关系。而用户参与影响用户黏性,用户黏性影响口碑,口碑具有溢价能力、顾客获得成本和保留成本降低等价值[38];用户参与还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新产品开发绩效。未来有必要加强DS 对用户黏性、口碑、新产品开发等非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
现有研究主要针对机械和工业设备行业、汽车、计算机和IT 行业[12],主要面向B2B 行业;大多数实证研究针对单一行业,跨行业比较缺乏。未来研究要加强多行业调查,尤其是B2C 情境下交易前端DS 与生产后端DS 整合价值创造研究,将B2B 与B2C 行业进行对比分析,推动研究更加系统、全面。此外,如Tronvoll 等[29]主要调查的是大型跨国企业、Chen 等[4]主要调查行业领头企业,对中小型企业关注较少。中小型制造企业资源有限,在对外合作中更加被动,例如被要求加入领头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受到更多的制约[20],与大型企业动辄收购兼并的合作方式差异很大。因此,未来有必要区分组织规模,加强中小型企业DS 的相关研究。
DS 理论上可以创造比纯产品和附加服务更大的价值,但实践中遭遇投资难以获得预期回报的悖论。本文通过价值创造理论基础和多层面协同因素的文献综述,解析悖论的原因,构建DS 价值创造机理理论模型,提出组织层面、微观基础层面等五方面未来研究议题。首先,为解决DS 悖论的研究做出了理论贡献。已有研究关注数字技术、商业模式创新和平台杠杆作用为企业赢得的竞争优势和收益,提供商-客户关系协同因素和组织结构、组织身份协同因素,缺乏对普遍多主体关系竞争优势来源的讨论,区分商业模式的用户关系治理机制还不清楚,组织文化、微观基础层面协同因素也缺乏关注。本研究引入关系观理论,挖掘DS 情境下焦点企业以知识共享为多主体关系价值创造来源,细化交易前端DS 和生产后端DS 的用户关系治理协同因素,构建DS 价值创造机理理论模型,提出服务导向企业文化、情绪传染等组织微观层面协同因素研究议题,为进一步完善DS 价值创造研究、解决DS 悖论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已有DS 研究关注先进技术带来的益处、使能的新型商业模式、实施挑战等,主要基于单企业情境,本文基于组织间关系情境,区分商业模式,构建多主体价值共创的路径,细化多主体关系治理协同因素,对于超越单企业情境探索DS 价值创造规律有着重要的启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