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笔
(宁夏大学,宁夏 银川 750021)
吃平伙是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并具有浓厚地域特色的一个传统习俗, 指几个人或多个人搭伙吃饭、平摊餐费的一种聚餐形式,是我国各民族共有的一种饮食习惯, 如山东省鲁南乡村有秋冬季节“打拼伙”的聚餐习惯[1],南方客家人有称为“打斗伍”“打斗四”和“打斗八”的“平伙宴”习俗[2],山西晋北人有“打平伙”的群体习惯[3],陕北人有秋冬农闲季节时“打平伙”习惯[4],等等。 对于农村普遍存在的吃平伙习俗, 如只将其停留在表层对其操演过程的民族志书写, 容易使吃平伙习俗陷入千人一面的文化同质化的境遇, 无足于洞悉吃平伙作为一种“地方知识”,其以多元类型存在于背后的文化意义。 对文化意义的探求实为一种人文范畴的解释科学,作为一整套的象征符号体系,其背后的意义寻求实属一个解释学范畴。 在阐释人类学理论视域中, 人类学对民族志的表述实为针对“文化科学”的反思与批评而形成的一种文化研究范式,吃平伙作为一种群体操演的“公共符号”,其针对存在意义有着一定的文化解释空间。 在西北山区,吃平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传统习俗,是一种以共餐为载体、 实现人们社会关系的构建并表达社会理想规范的文化实践。 本文以宁夏海原县“东乡人”吃平伙为个案,从人类学的视角观照吃平伙习俗在特定时空存在的社会功能与文化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海原县“东乡人”是从19 世纪后期, 由甘肃省东乡地区移民迁徙而来并定居于此,历经一个多世纪,形成了今天分布于十多个村庄的居住格局,约有五千人,他们至今依然保持着对于“老家”的历史记忆,传承着东乡地区普遍存在的吃平伙这一共餐传统。
饮食习俗形成于特定的生态环境中, 人类饮食偏好其实为自觉适应生态环境的产物。 诚如有学者所说, 特定族群的偏食就可以理解为对某种食物的文化选择和记忆, 并经由时间之媒养成习性(the food ways),形成了饮食上的身体经验和惯力。[5]海原县“东乡人”吃平伙习俗历史悠久,这是他们在老家时就已有的一个群体传统, 他们的老家甘肃省东乡地区普遍有吃平伙的习惯, 他们吃平伙是以羊为肉食对象而不是以其他牲畜, 这种肉食偏好是一种文化巧合, 还是一种基于生存环境的必然选择? 如果将羊肉作为他们“想吃”的肉食,那么这种“想吃”是否是以羊肉好吃为前提,抑或背后有何值得解读的“文化之谜”?
羊在甘肃省东乡地区群众的饮食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单从他们的饮食结构来说,这种偏爱羊肉的群体心理素质有其值得深描的“文化之谜”。 所谓“文化深描”是要求研究者回归被研究对象所处语境, 以主位的视角解释被研究对象如何从物被人为化编织成一个文化意义之网, 这一意义之网理所当然的又塑造着具有共同心理素质的人群。 文化意义的解释不是一个单一视角的客观规律性的呈现, 而是将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性的符号系统多角度深层次地描述其自身特质。 文化的解释不是“就事论事”的单向度自我呈现的视角, 要从与其有关联的文化系统中寻找所存在的意义, 理解人类饮食志趣和偏好亦要有这样的文化视角,有人类学家认为,文化习俗并不是饮食偏好与禁忌的万能答案, 真正的答案要到生态史与文化史的结合中去寻找。[6]那些所谓的“想吃”或“不想吃”饮食偏好,并不取决于营养层面的“好吃”与“不好吃”,应从营养的、生态的和收支效益等综合角度来解释这些食物的“想吃”之谜。[7]
人是生活在特定自然环境中的物种, 除了在自然中获取维系生命延续的基本生存资料外,总是以特定环境为衣食父母, 创造自己特有的文化形式。 如人类学家埃德蒙·弗思所说的,任何一种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总要迫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接受一种物质生活方式。[8]东乡地区是西北河湟地区的构成部分, 在生态形貌上属于黄土高原自然地理环境。 西北河湟地区位于中国农耕与游牧两大经济区的过渡地带, 学界对游牧与农耕经济文化区的划分是以我国400 毫米降水等量线或胡焕庸线(瑷珲——腾冲线)为依据,也以长城为生态分界线, 长城以内是农业发达人口众多的农耕文化区,长城以外是人口较少居民稀疏的游牧文化区[9],在这一分界线的两边是农牧交错地带, 是将两大经济文化区衔接起来的“过渡地带”,“过渡地带”在拉铁摩尔边疆学的视野中就是防御和隔绝游牧群体的帝国边界[10],在历史上“过渡地带”其发挥的边界阻隔功能向来有限, 更多的是在空间上起到了衔接内地与边疆的桥梁纽带作用,因此,不能从边疆与内地二元对立的视角来理解“过渡地带”。本文是将“过渡地带”放置于经济文化类型的视域来理解, 其鲜明特点在于经济文化类型上带有农耕与游牧二元特征。 西北河湟地区实为具备这一特征的“过渡地带”,向南延伸就是农耕区,向西则为高原游牧区, 在以农耕为主构成的生计方式之外, 游牧生活在这里以畜牧业为符号表征普遍存在。 尤其是黄土高原的土壤具备从事农耕的条件,畜牧养殖也有着一定的发展空间。如甘肃省东乡地区自然环境恶劣, 畜牧业在这里却有着悠久的历史。据当地的考古可知,新石器时代这里就已有养殖业,并以养殖业为主,农牧业并存。 直至13 世纪,东乡地区以畜牧业为主的经济类型向以农业为主的类型转化。 在甘肃省东乡地区的畜牧业结构中,马、牛、羊、驴、骡子等成为主要畜养种类,当地人家畜养殖多以牛羊为主,其中以养羊最为普遍。这不仅符合当地的生态环境,更具有一定的营养学和经济学价值。王明珂认为,在西北河湟地区羊成为人们主要的肉食来源,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羊不与人类争资源,同时牧羊突破了环境高度的限制,以利用河谷上方的高地水草,养羊是西北河湟地区人们适应生态环境的结果。[11]
羊是一种耐寒耐旱的物种, 是一种适合于生长在高原或干旱地区的物种。从营养学方面来看,羊肉含有高脂肪, 其可以给在高原高寒地区人们提供基本的热量需求;从生态学方面来看,羊是一种体型小,可以自如生活在高原环境的动物,容易养生且繁殖能力强,尤其是食草和饮水量小,即可在家圈养,又可在野外放牧,更适应在干旱环境中生活。牛是大牲畜,在高原干旱地区大量养牛是不现实,羊的优势更为明显;从经济方面来看,羊的附加值更多,除了吃肉,羊毛可以用于多途,羊粪是高效农家肥,可以说全身都是宝。 如,被褥大多用羊毛织成的褐子为里面,内实以羊毛,还有衣、裤也用褐子缝制等。从功能方面来看,牛可以用来耕地,其次才是用以食肉,也就是说对于普通农民来说, 一头牛对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大价的固定资产。羊是小牲畜,其饲养和食用在经济学意义上代价相对较小, 羊的首要功能更多体现在其所提供的肉食上。此外,养羊可以积粪肥田或作为高原人家的燃料,积存羊毛织褐子做自己穿的衣服、袜子、鞋子、被褥,可以用羊毛缝制冬天御寒的衣物,用羊皮缝制皮袄,养羊也可以满足日常婚丧嫁娶、节日生活的需求等。 于是羊成了生活在这一区域人们“想吃”的肉食对象,在他们的饮食结构中,羊肉占有重要的比重。
海原县“东乡人”吃平伙没有固定的时间,不依附于任何节日或仪式,也不具有周期性的特点,任何时间只要有机会都可以吃平伙, 这取决于人们的自由意志,一般冬季农闲时吃平伙相对频繁。吃平伙不需要借助节庆或仪式等契机, 吃的行为只需大家的间愿,便可立即付诸行动。有时一个月能吃一次,最多是一周都能吃几次。他们虽然世居山区,世代务农,经济不济,但不论富裕与贫贱,人们对吃平伙抱有的热情始终不减。 从某种程度来说,吃平伙似乎成了一种集体共享的乐趣,一种情感释放的文化实践。人们在吃平伙的过程中,消费的是物质和经济,收获的是群体共享中的“集体情感”。他们在吃平伙的过程中更多追求的是聚餐带来的精神愉悦, 他们对于经济上的付出总是抱有着豁达乐观的人生态度。
“东乡人”吃平伙一般多以六人为单位,可能是从对羊肉分配均等的角度来考虑。 食物在仪式中充当重要的角色, 也成为仪式开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在仪式举行的环节中,如何来制作和分配食物却有一套礼俗来决定, 这种人为建构的礼俗使仪式秩序化更增添了浓厚的人文特性。 当然在人们仪式之外的共餐行为中, 也都因人而异地建构出了多样性的食俗仪礼, 成为共餐行为秩序化和合理化的内在逻辑, 吃平伙行为的发生也必然有其规则而和谐存在, 一都要事先有人来倡议和组织。从有了这一想法开始,整个过程伴随着特定的规则而完成, 约定俗成的规则使整个吃平伙行为看似随意却秩序井然。吃平伙前人们先要议价,因为每只羊的价格各有不同, 通过议价来确定每个人的平均花销。 他们吃平伙时一般都喜欢选择小羊羔, 这样他们六个人来平摊费用, 每人五六十元。 具体吃法是羊羔被宰后,再用快刀砍成腱子,他们一般将羊羔肉砍成小块装在碗里蒸熟后食用。 即使吃平伙用的是一只大羊,他们一般采用这种吃法。 对于熟肉的分配,人们严格遵照均等的原则,这是心照不宣的内在规则,是吃平伙行为发生的礼治秩序。
这一规则是吃平伙行为作为一种民俗存在的价值维度, 饮食在社会层面蕴含了人类关于如何实现公平分配的朴素表达。 他们一旦将羊羔宰了之后,将羊羔肉分成六份,采取各个部位相互搭配的方法,力求每份在量上是均等的。当然这种分配难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绝对公平, 为了避免人为因素在主观层面制造的不公正, 他们借助了民间社会乐于使用的“抓阄”来进行分配。“抓阄”在中国自古有之,有“探阄”和“拈阄”等别称,在《辞源》和一些地方文献都有记述。“抓阄”是一种遇到难绝断之事,以标有记号的纸团中抽取其一,以做决定的行为。“抓阄”游戏在古代社会被普遍应用,是一种群体决策的手段, 不管是上层社会重大事宜的抉择,还是乡土社会中各种资源的分配,“抓阄”的结果被人们无条件所接受, 是古人创造的一种朴素的社会资源分配方式。 这种分配方式借助一种个人主观能力不可操控的运气, 将分配中存在的结果归结为个人不可掌握的“天命”,以个人的运气为表征,抓上那份就属于自己,不论好坏都需认命不得抱怨, 避免了人为因素操控可能导致的不公平,以及可能会产生的矛盾,可以在杜绝人为因素操控的基础上, 让每个人对分配结果的公正性达成共识。 在具体“抓阄”时,用六个小纸条,一个纸条写数字1,两个纸条写数字2,两个纸条写数字3,另外一个纸条写数字4,其中每个数字各代表羊身体的一个部位。 其中数字1 代表的是羊羔后背, 两个数字2 代表的是羊身体上的两个后腱,两个数字3 代表的是羊身体上的两个前腱,数字4 代表的是羊羔脖子。 有了这样一种羊肉分配的方式,以确保大家对于分配的结果确信无疑。从田野调查资料来看, 大家对此分配都是无条件的接受。“抓阄”仪式完毕,他们按照规则将羊肉分成六份,盛在盘子里摆在桌子上,在大家的亲眼见证后,由主家妇女去烹饪。羊头、羊蹄、羊腱等杂碎等不再分配,归东家所有,抵消油盐酱醋等调料的费用。待羊肉做熟后,按照每个人的份子端上来放在桌子上,他们吃肉时喜欢以盐和大蒜等为佐料,这样吃羊肉,可以减少膻味,清香可口,增长食欲。吃平伙时人们围在桌前,谈古论今,谈笑风生,其乐融融。 吃完平伙后,大家不会立即离开,有时还会开展一些娱乐活动。 一般东家要将费用在大家面前作以交代, 如每个人分摊多少钱, 也可折成粮食,羊皮大多是留给东家作为劳动补偿。
“东乡人”一般很少使用成年羊来吃平伙,如果要吃的是一只大羊,先是请专人宰杀,煮熟后将肉放凉,在肉汤里下面条吃,再做“筏子”,即将羊的心、肝、肺洗净剁碎,拌上切好的葱花、蒜、姜、花椒、香油、味精,再撒上少许的面粉搅匀,按人数分成若干份装到小碗里,放在锅里蒸熟。开吃时东家会在每个人碗里舀上一小碗滚烫的肉汤, 美味可口,滋补营养,老少皆宜。还有一种制作方法,是将羊的心、肝、肺、脖子等部分剁碎,拌以几种调料,装入羊肠蒸制而成, 因蒸熟后形似羊皮筏子因而得名“筏子”,这种制作方法并不普遍。就在东家忙着烹饪的时候,吃平伙的人陆续赶到东家。东家提前会自备好茶叶,泡好茶水,他们边喝茶聊天,边等待吃平伙。在做“筏子”的同时,女人们将煮熟的肉平均分成几份,每人一份。 一般情况下,分割时会多出一份羊肉,叫“锅头份”,这份肉归属厨房劳作的妇女,抵作她们劳动的酬劳,而羊羔因为体型小肉少是没有“锅头份”的。
吃平伙的整个过程贯穿着一个关于“公平”和“公正”的朴素观念,这里的平均或均等其实就是吃平伙的核心规则。 所谓“吃”的行为营造出了一种近于仪式中的“阈限”场景或状态,他们不管是亲族,还是亲戚朋友,抑或是陌生人,人际互动时必须恪守公平原则或群体约定。 公平不仅是存在于他们观念的一种社会理想, 更是现实中最大限度地展演在社会生活中, 尤其是在以经济利益为纽带而编织的人际关系中, 利益分配的公正与否决定着人际关系是否和谐, 公平是社会中人际互动最为本质的社会伦理, 形塑着人们最为普世的价值观或道德观。这既是一种社会常识,也是一种人们内心深处的价值准则, 考验着人们能否克服人类内心普遍隐藏的私欲, 以超越人性中的普遍缺陷,追求高于现实的理想社会秩序。人们在吃平伙过程中将社会理想寄予实践, 并通过约定俗成的规则将其在相对意义的层面得以展演, 用他们的话说“亲兄弟明算账”,这一点其实很重要。人际关系具有较强的世俗性特征, 利益是人际关系隐性的维系纽带, 利益的表达要符合群体或个人的诉求,这就要在利益分配中体现出公平性,即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 人际关系的和谐在脱离了公平与公正的原则是很难达成的,自私自利、见利忘义是人际关系和谐最为直接的因素, 群体中的每个个体的利益都能得到平等的保障, 这就需要一定的维持公正的社会契约或社会机制, 吃平伙无一例外地将这一人际关系维系原则充分展演出来。 参加吃平伙的人,不论身份、地位、职业等,都严格遵守平均分配的原则, 这也是公平思想在实现生活中的体现。 当然这种平均的原则只是一种相对意义的遵守, 所谓的平均或公平其实只是大致上均等,绝对意义上的均等是不存在的。正是对这种均等观念的遵守, 让整个吃平伙的过程充满着平静与和谐的气氛,这种均等观念的现实展演,实则为群体对社会理想规范的群体追求。
在调查中发现, 基于对吃平伙习俗的群体实践,展现了群体间人际关系建构的一种文化形式,也在文化存在形式的流变中形塑着时空层面的人文特质。 他们在吃平伙时始终存在一个兼有稳定性和流动性二元特征的“平伙圈”,其以地缘关系或亲缘关系为纽带而结成, 这是他们基于吃平伙结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地缘角度来说,他们吃平伙的地缘半径是以乡镇和村庄为核心, 是以熟人关系为纽带而建立的一个平伙圈, 吃平伙的主体基本上是当地人, 其中以同村和邻近村庄的人为主体;从亲缘角度来说,由于通婚使他们与周边村庄的村民建立亲戚关系, 在以婚姻和人情互惠为基本形式的社会关系建构形式之外, 吃平伙也成为他们强化亲戚关系和重构社会关系网络的一种方式。笔者在树台乡T 村及其邻近的L、Y、D 村调查时, 这些村庄中的村民间都有着一定的姻亲关系, 其中L、Y、D、T 村庄就存在着吃平伙的事实,其“吃”的群体是以亲戚关系构建的熟人社会。 当然他们吃平伙始终是随机的, 尤其在同村人或邻村人这种彼此相对熟悉的情况下, 无亲戚关系但也吃平伙的现象较为常见, 甚至与外来的陌生人都可以一起吃平伙。其实对于他们来说,任何人只要想都可以吃平伙, 但是后者并不能维系成为一个较为稳定的平伙圈, 这只是一种临时的群体搭伙吃肉的方式, 却与前者在共餐中的文化诉求大为不同。
与此同时, 这一群体在吃平伙中存在着明显的空间特征, 即他们的吃平伙习俗存在着一个文化特质由强至弱的差序特征, 即表现为较为显明的地域空间, 如树台乡D 村和L 村, 吃平伙在T村是一种常态现象, 海原县吃平伙的氛围较弱的村庄是指树台乡的S、D、B、G 和Y 等村庄。海原县树台乡人的吃平伙已形成了这样一个内部差序特性明显的平伙空间特征,以T 村为中心向外推广,其次是L 村,再就是B、G、T、Y、S 和D 等村庄,有的村庄吃平伙习俗就很少见到了。他们既然都来自甘肃省东乡地区,为什么会在空间置换中,吃平伙习俗会呈现出这样一个差序的空间特征呢?
在人类历史中, 一种文化特质的保存是受其所处空间类型等客观原因的影响。一般来说,一个空间处于交通要道,群体流动频繁,与外界接触便利,这里的文化易受外界影响,导致原有文化特质发生变迁。 与此相反,一个远离交通要道、交通闭塞,与外界联系和往来不多的地方,这里的文化容易保持其原初特性。 关于人类学中文化变迁的两个因素,一个是外来文化的传播,另一个是文化自身的传统发明。 由于外界文化传播所致的文化变迁, 这一点也体现在吃平伙习俗空间文化特质的差异性。 T 村位于海原乡西南部,四面环山,地势高低不平,村庄至今无硬化路,交通不便,信息化滞后,空间闭塞,近于半隔绝状态,村民传统文化保持得相对较好;L、S 和D 等村庄,交通条件相对较好, 有省道经过L 村, 他们与当地老户相互杂居,彼此往来密切,在方言、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相互影响,他们原有文化易于发生涵化,吃平伙在这里也较为常见(如L 村),但频度总体要低于T 村,反而他们经常有人去T 村吃平伙。还要考虑到吃平伙中也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因素, 大家搭伙吃肉中也有通过群体合作来弥补经济上的不足,对于普遍经济贫穷的T 村人来说,一只羊对于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固定资产, 一个家庭吃一只羊是一笔不小的消费性支出。 而采取几个人合起来宰一只羊,既减少了个人或家庭的经济支出,又在共餐中拓展并强化了他们的人际关系。
饮食不仅是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存在形式,而且在不同场景中承载着一定的社会功能, 从这个角度来说,饮食也是一种文化表达。“‘吃’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它可以超越行为本身的意义,可以与其他社会行为交替、并置、互文(context),并使其他社会行为的意义得以凸显。今天,食物符号和语码已经更为广泛地表现在许多社会行为中,并带有文化主题的意义,诸如社会活动、工作、运动、绩效、休闲、庆典,即所有这些情景无不可以通过食物进行表达”[12]。 吃平伙作为一种群体习俗,为何会频繁地出现并成为文化常态, 对其原因的思考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吃平伙习俗的文化意义。有人将吃平伙理解为一种基于经济因素的群体文化行为, 认为这是居于穷山恶水中的农民经济贫困时的一种集体互助行为。 在海原县“东乡人”群体中,过去生活困难,吃平伙是改善生活的最主要的方式。因为家境贫穷,一个家庭宰杀一只羊代价较大。于是几个好友聚在一起,几个人合起来宰一只羊。这种理解也不无道理,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角度来说, 人们的行为受制于经济基础表现出其共同特征, 如经济能力好可以一家就宰一只羊, 经济能力不好的可以几家合起来宰一只。 这样一种群体互动行为弥补了经济上的不足又可以达到群体间的互动。 这种解释并不是绝对的唯一原因。 吃平伙最为频繁的村庄恰恰是那些经济贫困的村庄如D 村, 村庄饲养的羊仅为了满足他们的食肉需要, 在吃平伙过程中他们并没有更多的考虑到经济因素。 从频繁地吃肉与家境状况来看,经济并不是主要原因,过去他们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并不只是单一考虑经济因素。
任何一种习俗和文化形式的发生, 都不是无缘无故的,其产生总是有一定的人为目的,即文化的产生因其功能的具备而发挥了一定的现实价值,这是其之所以产生并存在的根本原因。吃平伙的产生也有其现实功能的考虑, 文化具有满足人的生存基本需要的功能, 还具有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社会功能。 有人从显形和隐形两个功能来理解,认为吃平伙的显形功能有以下三点:一是减少个体负担,并能改善生活;二是作为膳食习俗的吃平伙具有最基础的作用,即促进信息传播,调节人际关系; 三是吃平伙自始至终都发挥着信息传播的功能。 其能提供娱乐、丰富精神生活的功能。 其隐形功能体现在吃平伙已经成为文化承载主体的象征和符号, 对吃平伙的认同是他们群体情感的一种表达方式。[13]这是基于经济、人际、精神生活和群体文化符号构建等多角度, 从功能的视角来理解吃平伙习俗的文化意义。 当然仅从这几个角度来理解, 并不能揭示吃平伙习俗背后全部的文化意义。有学者指出,平伙宴是普遍流存于客家地区民间的一种颇具特色的饮食习俗, 平伙宴席间不分长幼尊卑,同时举箸,一起分享,其乐融融,体现了客家人彼此之间的公平、友善、和睦、纯朴、和谐的关系。 客家人不但靠此补充营养、调剂生活,这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交方式,借此来联络感情,加强团结。[14]可以看出,吃平伙就是通过人为设定一种群体规则,通过以均等为原则的经济消费方式,能达成一种社会团结的目的, 以实现亚文化群体间的一种情感互诉和彼此相亲。 在现代法理社会人际关系更多带有“契约”特征,但在传统社会的秩序建立与和谐是以非正式制度为纽带的, 它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约定俗成的一些习惯和风尚,带有更多传统社会浓厚人情味的特质。 吃平伙就是一种人际关系的构建、 协调与强化方式,“吃”与“不吃”既是两种不同的态度,更是两种不同社会关系类型的呈现,吃平伙就意味着一种群体行为,既是个体对群体约定俗成的“社会事实”的服赝,也是人们在自我设定的社会规则中协和自我关系,化解世俗矛盾及群体纠纷,达成彼此相亲,和合共生,“在所有社会, 无论其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 分享食物都是产生和维持社会化人际关系的基本形式”[15]。
吃既是一种人生存的本能需要,而如何吃、怎么吃却是一种化解矛盾、增进和谐、达成团结的人文类型,从这个角度来说,吃平伙习俗集中展现着中国几千年以来的贵和尚中的“和合文化”,其以和合理念为人的生存法则, 在超越冲突和差异中实现融合与统一,“既承认差异, 又和合不同的事物,通过互济互补,达到统一、和谐”[16]。 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和合理念不仅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和合文化”是实现和维持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一种文化表达。诚如汤一介所指出的,中国哲学的和谐观念包括“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以及“人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等四个维度。[17]和合文化根植于中华文化土壤,几千年来深深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观念和行为方式。具体体现在吃平伙习俗中, 其以特定人数的共餐为形式,在频繁的共餐行为中,食物客观上是成为一种人际关系沟通的媒介, 将熟人关系因世俗矛盾和纠纷而呈现的感情裂隙, 在同席共餐的欢快氛围中予以弥合, 或通过以亲戚和朋友为主体的熟人间的不定期的共食行为, 弥补空间和人际互动不足造成的情感淡漠和疏远, 或将陌生人以共餐为纽带转变为一种熟人关系,拓展人际关系,强化或构建他们的社会网络或实现群体社会整合。将熟人和陌生人聚之一席, 不是什么外在的社会制度或规则, 而是共餐主体内心共同持有的“和合”观念,这是群体共餐得以发生的隐形文化结构。
吃平伙既是海原县“东乡人”社会文化传统的延续,也在新的空间中呈现着异质性的生存境况,更是在新空间中不同地域群体间交往交流交融的一个重要文化形式。 笔者基于对吃平伙习俗的文化个案描述, 揭示其在新空间的文化适应中形成的差序特性,并以文化持有者的内部眼界,对吃平伙习俗背后蕴含的意义进行文化解析, 本文中有以下几点认识:其一,习俗作为群体文化的底层,吃平伙是具有多样性地域传统习俗的一个构成内容, 在传统与现代间经历着传承与断裂并存的事实;其二,吃平伙作为一个群体性的饮食行为,其以超越饮食自身的物质属性而被赋予社会性的存在价值, 在实现中更是一种寄予象征意义的文化表达;其三,吃平伙的社会存在意义更在于其现实中具有的社会功能, 吃平伙是一种有助于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团结、增进彼此认同、沟通人际关系的人文类型, 是实现群体社会整合的一种构建方式,吃平伙的单位都是几人组成的一个小群体,但吃总是在不同组成的多个小群体中进行, 通过“吃”与“共餐”的行为,可以使分散的个体在共有文化形式的共享中激发并强化作为一个整体一分子的群体意识。诚如有学者所说:“共食习俗,表面上只表为一种民俗, 深层次的意义价值则表现为人们最为基本、 基础的功能性行为——饮食——来建立一个边界范畴明确的伦理共同体”。[18]这也是吃平伙的本质所在, 决定了吃平伙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必然被不同地域的人群所共有和共享。这表明,吃平伙在我国各地呈现出不同的存在形式,习俗所承担的社会功能和承载的文化意义是相同的。 当然其在不同地域空间和人群中所具有的意义是多样的,这取决于人们理解的不同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