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鹤,赵 亮
(北京农业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北京 100097)
2017 年,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相当长时期内,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同时,以普通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仍是农业的基本经营方式。加快培育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历史任务。”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多种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中共十八大以来,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都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加强行业管理,强化典型引领,特别是2019 年9 月召开了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2019 年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总量达89.3 万个,其中农业生产托管组织超过44 万个,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 亿hm2,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达0.57 亿hm2,服务带动小农户超6 000 万户[1-4]。中央财政持续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在部分省份开展了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形成了农业生产托管等直接服务农户和农业生产的多种有效形式,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由于一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广的进程,大国小农是基本国情,小规模家庭经营是农业的本源性制度。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到十亩田是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现实[5]。实践表明,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前景,对探索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首先,中国小农户分布不均、地块不相连、地势高低起伏等问题,导致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在服务部分农户时,作业面积难以精确测量、农机作业难以开展等问题频出;其次,由于传统农业托管服务需要推广人员挨家挨户进行宣传、推介以及签订合同,导致托管主体人力资源投入高,成本难以降低,同时由于人工签订合同,合同的标准难以确定,导致所签合同不规范、人工回传及响应效率低等问题凸显;最后,由于农机手操作水平良莠不齐,为保证作业质量,需调用大量人力进行现场作业监管,同时由于人工无法随时监控,导致托管后作业质量难以保障,使得产量难以得到保证,从而影响托管服务组织信誉等问题[6-8]。
21 世纪以来,为了解决农业生产小、散、弱等问题,政府部门着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系列配套政策法规,试图依托合作社串联起小农户对接上大市场。超过200 万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正在成长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但由于合作社注册登记的门槛低,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的错误性引导政策,使得很多合作社有名无实、结构松散,缺乏专业团队与人才,无能力塑造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农产品,更无法与盒马鲜生、百果园、京东生鲜等中高端渠道有效对接,缺乏对小农户的实际带动能力。小农户更看重眼前的既得利益,不愿意认真参与合作社发展,使得大量农户仍然处于自产自销的状态。组织化水平弱使得农产品无法有效转变为标准化商品[7]。
由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的诸多问题,2019年,受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指示,委托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赵春江院士团队进行构建开发,“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国农服平台)成功建成并上线运行[8]。中国农服平台涵盖粮棉油糖、果树茶叶、蔬菜花卉、畜牧养殖、渔业养殖五大领域,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产前、产中及产后各重要环节有机衔接,委托方与服务组织可直接通过平台线上交流并随时查看服务组织信用及服务水平、服务能力以及在全托管过程中的实时作业信息,打破信息壁垒,促进农业服务资源在合理区域流动,全面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效率[9]。
2020 年6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发布《安徽省“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十九大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部署,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突出服务小农户、坚持市场主导、推动资源整合为原则,以农服平台试点为抓手,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打通服务供需双方通道,推动信息化和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10,11]。安徽省结合中国农服平台探索通过农服平台实现社会化服务供需双方信息线上对接、线下服务的有效运行模式,依托互联网将小农户引领到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探索解决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成本高、核查难度大等财政支持项目普遍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农服平台功能,为全面推广使用积累经验。安徽省宿州市结合中国农服平台,根据自身地域、人文等特点,改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托管效率中获得的经验模式,深入解读中国农服平台相关优势,为改善全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提供参考。
安徽金色家园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 年,是一家致力于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的专业化服务公司。该公司发挥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强、规范化管理水平高、服务供给多样化方面的优势,紧密联系村级组织,通过“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模式,推广整村托管服务。2015 年以来,托管服务面积近20 万hm2,在引领小农户参与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分户经营与规模经营融合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2]。
通过公司与村集体共同成立农业发展公司的方式,打造“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模式,进行整村的生产托管服务。公司通过与村集体的对接,达成整村推进生产托管服务的统一意见,村集体统筹引导本村农户接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将零散的农户土地集中,与公司签订整体的托管服务合同,由公司进行专业化生产与标准化管理。同时,为保证农户切身利益,使得农户保本增收,村集体将农户土地集中入股公司,由公司提供从农资供应、耕种、植保、田管、收割、收储、烘干到销售“一条龙”全程服务。农户土地入股采取了“保底+分红”的模式,保底根据当地土地流转费用制定每667m2保底收入,将保底返还农户后,扣除托管服务成本,剩余收入按比例进行农户、村集体及公司分红[13]。
通过发展订单农业提供粮食生产全产业链服务,引导农户种植优质、高产的品牌粮,有效连接了小农户与大市场,解决了农户“两难一低”(种植难、销售难、收益低)问题。公司上连制种企业、下连农产品加工企业,按协议统一定价、统一收购,大幅降低了生产成本,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了粮食附加值。与粮食收购企业签订订单,直接为小农户带来稳定可靠的收入,保障了农户的经济利益[14]。
公司通过组建专业服务队伍、培育专业化人才、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通过统一供种、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防治、统一收割、统一销售的“六统一”服务,提高自身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管理水平,引领小农户参与农业生产现代化进程。“六统一”的服务模式有效打消了农户顾虑,农户在购买农机服务和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时享受优惠价格,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的物化成本,每公顷节本约3 600元。同时,通过提供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管理,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提升了粮食品质和产量,产量增加10%以上,每公顷收入增加1 500元左右。
在前期探索服务过程中,宿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8 年,公司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小麦订单协议,繁育优质小麦品种,收购时在当地商品粮收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价0.2 元/kg,确保农户每公顷增加收入1 500元;与苏州金记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1 333 hm2的高蛋白质大豆生产订单协议,回收产品时在当地商品大豆收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价0.4 元/kg,农户每公顷可增加收入1 200 余元。通过积极对接农产品加工与收购企业,公司建立起品牌化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实行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生产、机械化作业、标准化管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促进了产业升级。2019 年,公司订单服务面积达3 333 hm2,每公顷增效约3 450 元[15-19]。
随着服务范围的扩大、服务农户数量的增加以及服务团队规模的扩大,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问题逐步凸显。首先,服务主体对接难度大,因为是公司对接村集体、整村推进的方式,如何取信于农户,使整村农户放心将手中土地交与村集体进行托管生产服务,其中所需宣传、交流、取信成本大,传统宣传媒体在宣传过程中虽信息覆盖面广,但难以做到精确对接,准确推送需求并及时反馈用户需求,同时,由于农业生产的时效性,延迟的信息反馈容易错过农业生产时间节点,导致服务不及时、错过农时、减效减产等不良影响,降低服务组织信任度。其次,随着服务规模的扩大,需签订的合同数量将呈倍数增长,由于农户文化程度不同、村集体要求不同等问题,造成农户与村集体、村集体与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难以统一规范,如何让用户安心签合同、放心托管成为难题;同时由于纸质合同需要现场逐份签订、每家每户作业面积等信息各不相同、大量纸质合同统一存放后占地存放成本高、翻阅查找难度大等问题凸显,使得所签合同信息确认慢、服务内容难以统计、作业面积易出错、历史信息查询难等问题频发。最后,随着服务规模的扩大,所需农机手、植保人员等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及农机设备增多,人员技能水平良莠不齐、农机设备分布不均、农机作业质量监管难度提升等问题亟待解决,如何使服务作业保质保量进行,也成为了推广服务的难题[20]。
中国农服平台是农业农村部主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全产业链智能服务平台,将服务组织提供的农事生产服务、农业信息服务、农资供应服务、农机租赁与维修服务、废弃物回收利用服务、农产品加工采购服务等内容以服务产品形式汇聚在平台上,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利用服务终端(PC、手机等)直接与服务组织进行对接和交流,消除小农户与服务组织的信息鸿沟,促进农业服务资源在合理区域流动,全面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效率。政府通过农服后台进行项目监管,实时监测服务主体动态、服务价格、服务合同,了解农机实时作业面积,通过系统智能对比实现项目实施预警与精准发放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与资金安全。中国农服平台由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监管平台组成,有Web 端和App 两种形式,具备可扩展、可定制功能[21]。向上链接国家农业资源平台,向下链接地方政府农业要素,实现平台之间的资源共享,促进农业资源精准化匹配与利用。平台也针对区域特色产业以及地方需求,可实现其功能菜单化和特色化定制。
平台服务大厅整合名录库功能,对接各级政府部门,服务组织申请进入名录库时,需要当地政府部门的审批,所以能在大厅名录库中查询到的服务组织,均为服务质量好、农户评价高、政府部门信任的组织,农户在有需求时可以根据托管要求筛选服务组织,精准定位合适的服务组织,帮助农户或生产主体快速对接服务组织,降低服务组织的宣传难度以及取信于客户的难度。同时,服务组织可以全面展示自身提供的农事生产相关内容,包括服务品类、价格、距离、时限、标准、成交记录、用户评价等信息,方便需求方下单时进行查看选取。需求大厅为农户、村集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不同的生产主体发布农业生产服务需求,同类需求也会进行关联展示,方便服务组织进行选择和对接。通过平台服务提供的供需展示与对接,方便双方联系,实现服务组织快速拓展业务,促进更多农户、村集体、家庭农场等参与托管服务,有效发挥村企共建并推进整村托管服务,为企业拓展业务,通过供需关系的数字化匹配对接服务,能更好地促进供需双方长期稳定合作。由于中国农服平台在为供需双方提供数字化对接的同时,服务全流程受到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监督,且农户及生产主体在接受服务组织的服务后,可以在平台上对所接受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影响服务组织后续服务对接,让农户及生产主体可以放心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同时由于服务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可直接上传到平台,便于服务组织后续申请相关补贴等事宜,从而保障供需双方的利益。
通过与中国农服平台对接,农户、村集体、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托管服务模式。通过平台系统认证的模板化电子合同,农户及生产主体只需填写相关空项,即可生成标准化合同,省去了繁复的填写签订流程,同时,通过平台对合同订单的管理,将服务对象、服务面积、服务价格、支付情况等,在平台上便捷化管理,摆脱了纸质合同的局限性、提高了合同的时效性,实现服务智能化预警服务进度和提醒项目执行进度。服务组织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可以将现场实施照片、实施内容、合同进度、作物生长情况等信息实时上传,同时,服务组织的农机具也安装有农机作业质量监管终端,农机作业质量也会实时上传平台,方便生产主体随时查看,掌握托管服务合同的实时进度,从而提高需求方对企业的认可度以及托管积极性。服务组织通过平台获取订单信息后,通过智能化信息管理,方便对订单进行整合,快速对人员及农机设备服务区域及进度进行统一规划,在精确、及时服务农户及生产主体的同时,节约了服务组织规划人力、整理合同、数据统计分析等各项事务的时间成本,还可避免人工统计出现的数据错误、遗漏等问题,从而提高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
服务组织在申请进入中国农服平台的组织名录库时,需将自身农机作业设备终端或采购平台农机作业监管终端的作业数据对接并上传平台,平台将基于农事作业种类及农机设备参数对农机服务作业全环节远程智能检测系统,全面检测农机生产全过程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作业面积、有效作业面积等数据,对农机作业质量进行评价,并将作业数据汇集,实现作业数据图表化、可视化展示,并可实时或追溯任意一台农机的服务位置、统计作业面积、作业轨迹、作业质量等数据,全面实现作业数据远程智能化监管,管理人员只需通过平台即可监控自有农机的作业情况,免去人工计算、质量核验等繁琐费时的程序,降低由于各人评价标准的差异造成的人工核验误差,减少监督管理人员赴生产现场进行监督管理所带来的时间以及人工成本,提高农机作业的效率,实现农机管理的智能化。由于中国农服平台向上对接政府及相关农业主管部门,各部门可随时查看,并按需求导出服务组织的服务数据,方便对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同时对审核服务组织申报农机服务补贴等相关政策申请进行数据支撑[22]。
随着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的上线运行,全国各地区服务组织陆续登记并录入服务组织名录库,各地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的重视与监管,将在很大层面上解决地方农业服务团体在探索与各地方适宜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中的痛点问题,与各地方服务组织形成合力,更好地提升全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有利于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难题,切身提高农户及生产主体的收入,助推农民致富增收,为乡村振兴战略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