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晓放
如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立法人一直在探索和实践的时代课题。秉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理念,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将“18部地方性法规回头看活动”列入今年工作要点,在全省率先对本市现行全部法规实施情况进行集中执法调研,并于5 月底召开中期推进会。自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高质量立法工作理念,不断健全地方立法机制,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持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地方立法必须牢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通过高质量立法贯彻新思想、实现新作为。
以新思想激发责任。“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当今立法的目标已经不仅是实现法律制度完备,更要求能够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法治需求,能够符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镇江人大坚持“良法善治”的使命担当,早在行使立法权之初,就推动市委在全省设区的市首家出台《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第一时间落实并形成立法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确保立法工作紧跟市委决策、紧贴民心所盼、紧扣治理之需。
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新时代立法工作强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立法,依靠人民立法。镇江人大坚持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尤其在《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民生领域立法中,摒弃“重管理轻服务”“重约束轻引导”的惯性思维,既从规范行政行为的角度考虑,也多在增进群众福祉方面把握。民主立法方面,去年镇江人大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立法中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制度遵循,促使立法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
向新思想寻策问道。推动高质量立法,必须坚持从新思想中汲取营养、探索智慧、寻找方法。镇江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鲜明特征,是紧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2017年出台国内首部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去年又与南京、马鞍山人大共同出台全国首例对单一物种的跨省域协同立法《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今年还将《关于促进和保障世业洲生态建设的决定》作为调研项目开展探索。
唯有精细化工作才能有精品立法,用“绣花功夫”才能让地方立法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立足镇江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坚持地方特色是实现高质量地方立法的必经路径。镇江人大注重立足本地实际推动立法工作,2015年出台了省内新获立法权城市的首部法规《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南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获评“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2016年制定《镇江香醋保护条例》擦亮“醋都”城市名片,2017年出台《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获文化部非遗司肯定,此后还颁布《镇江市山体保护条例》《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着力描绘镇江“山水花园名城”法治画卷。
注重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对策。镇江人大不断完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反馈机制,通过进社区访企业、深入一线、座谈论证、网络征求建议等形式,不拘一格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注重发挥立法联系点的桥梁纽带作用,2018年将原有的12家立法联系点调整并扩充至21家,覆盖全市各板块各重要行业,充分通过联系点的“立法直通车”功能,与热心群众和基层一线开展“零距离”互动、面对面交流活动,听民情、聚民智、解民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作出最正确、最合理、最科学的立法决策。
善于从“小”入手,做到务实管用。近年来,镇江人大聚焦特定领域具体问题,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实践,增强立法的刚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2021年出台《镇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条例不分章节共十九条,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同年与南京人大协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跨市域轨道交通运营和执法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有针对性地解决宁句城际轨道句容段的法律适用问题。此外,镇江人大将《镇江市未成年残疾人保障规定》列入今年立法项目,从未成年残疾人这一小群体入题,以期通过地方立法来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残疾人的生活、发展状况。
镇江人大多年实践证明,只有在市委领导下协同作战,立法思路才能更清晰、重点才能更突出,才能拧成一股绳、下好整盘棋。
注重坚持党的领导和守正创新的关系。镇江人大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做到对市委相关意志的及时转化,立法内容上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上位法规定和市委决策部署,也善于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关于推进创制性立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进行制度设计。立法程序上严格做好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报告制度,在此基础上,守好方向的正,创出特色的新。
注重人大主导和政府部门主体的关系。镇江人大坚持主导的步子要稳,主动指导、积极参与、身体力行,做到对立法全过程的把控。特别是起草阶段,人大相关委员会、法工委提前介入,发挥好方向指引、进度把控、统筹协调的支持作用,与司法局、牵头部门等共同做好工作推进,力争将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明确在起草阶段。
注重用好内力与巧借外力的关系。在加强队伍力量方面,镇江人大连续5 年在省内外高校举办覆盖市县两级人大、政府系统以及立法联系点等人员的立法培训班;去年6月,依托法工委在全省设区市中首家成立了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立法理论和实务力量。在推动各方参与方面,注重相关领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广泛凝聚共识;注重发挥辖市区人大、政府的纽带作用,支持其积极配合市级层面立法调研;注重理论实务专家的专业意见,发挥第三方专家团队的智库作用。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镇江人大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立法法提出的更高要求,履职尽责、守正创新、勤勉担当,努力创特色精品法规、行管用有效之法,持续为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贡献更多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