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薯之父”陈振龙

2023-08-11 19:50肖伊绯成都
文艺生活(艺术中国) 2023年4期
关键词:传习录白薯红薯

◆肖伊绯(成都)

郭沫若激赞“红薯之父”

豫剧《七品芝麻官》里的经典唱词:“当官不与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实际上,这出戏说的是明代嘉靖年间的事,比红薯引入中国的年代早了至少好几十年,辞官的即使回家也是卖不成红薯的。要知道,如果没有福州人陈振龙(约1543—1619),可能谁也卖不成红薯—原中国文联主席郭沫若先生对此就深有感触。

郭先生曾有一首《满江红》的大作,就是“为红苕传入中国370年而作”的,词曰:

我爱红苕

小时候

曾充粮食

明代末

来由吕宋

传入中国

三七零年一转瞬

十多亿石总产额

一季收可抵半年粮

超粟稷

原产地

南美北

输入者

华侨力

陈振龙本是福州原籍

挟入藤篮试秘航

归来闽海勤耕织

此功勋当得比神农

人谁识

从郭先生写这首词的时间(1962年)反推这370年,可知福州人陈振龙从吕宋将红薯引入中国的时间约为1593年(明代万历二十一年)。那么,郭先生是如何准确判断这一时间的呢?

原来,1962年冬,郭先生在福建时,曾特地去福建省图书馆查阅一本奇书—《金薯传习录》。与世人熟知的《王阳明传习录》之类的写大师“成功学”的书不同,这本《金薯传习录》专门写红薯的栽种方法、培育过程,而且据说世界上只有这么一本存世,是孤本。

《金薯传习录》首页

当年,郭先生亲手翻开清代乾隆三十三年(1768)刻印的《金薯传习录》,通过那些已然泛黄薄脆的纸页字行,确切地查找到:明万历二十一年五月,福建商人陈振龙,在菲律宾群岛中的吕宋岛购得薯“藤数尺,并得刈植藏种法归,私治畦于纱帽池舍傍隙地。依法栽植,滋息蕃衍,其传遂广”。

这一有关红薯传种中国最明确、具体的记载,让郭先生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与诗意,挥毫写下了《满江红·为红苕传入中国370年而作》这首词作。以“红苕”(即红薯)为主角来创作诗词,写下这么一首广大工农兵群众喜闻乐见的新时代词作,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儿时记忆源自“华侨”

郭词开头两句,颇为生动。“我爱红苕,小时候,曾充粮食。”这样的句子,写出了几乎所有1970年之前(含70后)出生的国人群体的儿时记忆。只要一读到这两句,一幅带着听觉和触觉的画面即刻闪现眼前:一只沾满泥土的手,摞着一枚刚从地里挖出来的红薯,张口咔嚓咬下一块,脸颊两边的太阳穴同时发生震动,腮帮上的嚼肌都不禁颤了一下。

说起来,生活在乡村、城镇、城乡接合部的小孩,大多都有在别人田里偷红薯的经历。当你在一畦畦红薯地中游荡,看到田地泥土高起裂开,谁也无法抵挡那泥土下面的诱惑。这拱裂的泥土,偷偷地告诉每一个稍有农业经验的小孩子,这地下肯定有一枚大红薯哩。而当扒开一点泥土,看见那饱胀的红皮时,就再也没法控制自己的食欲,一定要挖出来大快朵颐一番了。

也许,当年这些偷食红薯的小孩,并非完全出于饥饿,更多的是出于好奇和便利。好奇的是,这种植物仿佛是最不用气力就能成长的东西,无需喷杀虫剂,无需施化肥,根本无需特别的打理,它自己就能长得鼓鼓胀胀。便利的是,挖出红薯,用手将泥抹去(如果边上有水沟,就洗净泥土),然后咬下一口,吃内瓤吐外皮即可。咔嚓咔嚓地咬着红薯回家,成为那个时代多少乡下小孩的一种生活习惯。

这种遍布中国乡村大小田地的天然食物,原产地居然不在中国。郭沫若先说“原产地,南美北”,接着又说“输入者,华侨力”。后来笔者通过查资料得知,红薯的原产地是在南美洲的秘鲁。而这个“华侨”就是福州人陈振龙。

“隆庆开海”成就“中国梦”

明清两代,“海禁”颇为严格。闭关锁国,拒绝改革开放,以天朝大国自居自守,是那个时代的典型风格。“华侨”陈振龙又怎么千里迢迢把“红薯”从菲律宾给引入中国的呢?“抓住机遇,与时俱进”,是任何时代、任何区域都适用的座右铭,陈振龙就抓住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短暂的大机遇—“隆庆开海”—那个时代的一次改革开放。

须知,明代自嘉靖“倭乱”发生后,帝国朝野曾发生过一场“海禁”问题的争论。其中一个问题,就是要不要放弃传统的“海禁”政策,要不要开放本国商民的海外贸易。尽管很多人仍抱着既定的“海禁”政策不放,还是有一些有识之士看到了“海禁”与“海盗”之间的关系,极力主张开放“海禁”,以根除“海盗”。这样做的实质,就是用改革开放来促进经济文化繁荣,而从根本上解决掉民不聊生、只能做贼盗的恶性循环。

其中,1564年福建巡抚谭纶在《条陈善后未尽事宜以备远略以图治安疏》中指出,“海上之国方千里者,不知其凡几也,无中国续绵丝帛之物.则不可以为国。御之怠严,则其值愈厚,而趋之愈众。私通不得,即掇夺随之。” 这一奏章大意是说,沿海各国都特别需要中国的商品(诸如丝帛等特产),“海禁”愈严,这些商品的价格就愈高;价格愈高,走私活动就愈多;如果走私也被查处得愈厉害,那么就只能滋生“海盗”了。用疏导而不是闭塞的办法,开放“海禁”,化盗为商;进而以商富民、以富民求强国之道—从根治“海盗”到富民强国,成为当朝官员的共识。1567年2月4日,明穆宗即位,改元“隆庆”,奏议得到批准,开放海港,进出口贸易得以实现,史称“隆庆开海”。

那是1567年的一个春天,有一位中国皇帝在福州边上画了一个圈。这个圈让半数以上的福建人,几乎一夜之间都成为“华侨”,陈振龙就是这批“华侨”中的一员。其实,在“隆庆开海”之前,陈氏早就是“华侨”了,只不过是属于海上缉私队要抓捕的那种非法“华侨”。

原来,早在嘉靖四十三年(1564),20岁的陈振龙就弃儒经商,从福州台江乘船偷渡至吕宋(今菲律宾)经商,经常往返吕宋与福州之间。那时没有合法的“行货”可卖,只能悄悄地做些“水货”生意。三年后,“隆庆开海”的历史机遇,使他摇身一变,成为合法“华侨”,他便撸起袖子,扑下身子,面朝星辰大海,要去实现自己的“中国梦”了。

原本下南洋淘金的陈振龙,却在菲律宾被一种神奇的植物—红薯所吸引。陈振龙五世孙陈世元所撰《金薯传习录》中写道,当“目睹彼地土产,朱薯被野,生熟可茹,询之夷人,咸称之薯,有六益八利,功同五谷,乃伊国之宝,民生所赖”,陈振龙立刻意识到这种经济作物,如果引入到国内,将是一本万利的大商机。能不能在大的历史机遇背景下,抓住小的个人机遇,也只有实践才是检验机遇的唯一标准了。说干就干,陈振龙着手准备把红薯带回中国了。

《金薯传习录》,记载陈振龙将红薯传入中国的历程

直到万历二十一年(1593),当了30年华侨的陈振龙已经50岁了,仍然在为引种红薯的事犯愁。像菲律宾这样的海滨小国,红薯这种生熟都可以吃的天然食物是国宝一样的东西,绝不外传也禁止出口的。陈振龙想尽各种办法,试图偷一两个红薯回国,都没能成功。

从“番薯”到“土人参”

1593年,陈振龙沿着“一带一路”,一路艰险带着薯种与梦想归来的这一年,福建全省正遭到了一次“旱魃为虐,野草无青”的大旱灾,福建巡抚金学曾为此大伤脑筋。陈振龙的儿子陈经纶献上《献薯藤种法禀帖》,汇报其父带回薯藤的经过,“敬陈种树薯利益,并呈法则以济民切”。金学曾称赞陈振龙涉险带种而归,事属义举,批示:“既为民食计,速即觅地试栽,俟收成之日,果有成效,将薯呈验。”

陈振龙父子就在福州的房屋后门纱帽池边隙地试栽,过了四个月,启土开掘,番薯“子母相连,小者如臂,大者如拳,味同梨枣,食同充饥,且生熟煨者均随其便”。就这样,菲律宾的国宝—红薯,在中国落地生根,在当时的福州很快成了充饥的代粮之物。当时,明政府将这种引自“番邦”的植物,定名为“番薯”;又因为福建巡抚金学曾所倡议推广,为纪念金氏首倡力行之功,当地人又称之为“金薯”。

不仅《金薯传习录》有记载,儿时的乡村记忆也告诉我们:红薯的粗生贱养,即使“地属沙土”也能成活,更不必说丘陵地、红土带了;它浅埋土中,风雨不能侵蚀,“兼抗干旱”;它产量极高,“上地一亩约收万余斤,中地约收七八千斤,下地约收五六千斤”。在登陆福州之后,它迅即成为晚明时代那个人口庞巨、机制古老的大帝国的代粮之物,养活了挣扎在天灾人祸中的无数子民。

到了清代,红薯由福建传入了京城,还一度成为“御膳”专用食材,摇身一变,改名为“白薯”。更有民间传说,白薯被乾隆皇帝赐名为“土人参”,还治好了皇帝晚年顽疾“便秘”,因之身价陡增。

据《北京种植业志》记载:“清代雍正八年(1730),福建海关官吏将白薯呈送进京,只在圆明园内栽种,作为皇室御用品,未能推广。清乾隆十四年(1749),新任直隶总督方观承将白薯传至直隶等地。乾隆二十二年(1757),陈云、陈树(陈振龙五世孙陈世元的儿子)两兄弟将白薯引到朝阳门至通州一带种植。白薯由于味甘美、产量高,其茎蔓又是家畜的好饲料,因而被逐步扩大种植,一度成为北京地区重要粮食作物。”而《北京农业史话》则称:“雍正八年四月二十七日,福建海关监督谆泰恭进番薯(白薯)六桶。乾隆二十二年(1757),陈氏兄弟邀同乡农友将白薯由胶州运种到京师农郊,传授耕农种植、藏藤诸法。三兄弟所到之处,白薯繁植,百姓无不受益而称颂不已。”

清代道光年间,福州乌山建“先薯亭”。

据这些史料记载可知,“白薯”传入北京地区,正值“康乾盛世”之际。有专家进一步指出,正是因红薯由东南沿海而至京畿北方地区的广泛传播与大面积栽种,才为“康乾盛世”的人口与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红薯居功至伟,成为盛世中国的基石。

李小树在电话里说,他已经在柳江古镇的下游找到许春花了。我迷糊中忘记了许春花是谁。李小树提醒我说:“就你在柳江古镇采风时在镇口那棵黄桷树下逗着洋娃娃的许春花。”

红薯传入中国,促成人口大国

至清代道光年间,福州乌山建成“先薯祠”,纪念陈振龙父子与金学曾引种红薯、拯救灾民的功德。民国时,祠改为亭,称“先薯亭”。20世纪90年代重修,2007年又再次修缮,亭侧立石刻《先薯亭记》,郑重记述了这一段重要历史。亭前悬有一副黑漆烫金刻制的楹联,联曰:

引薯乎遥迢德臻妈祖

救民于饥馑功比神农

应当说,联句对陈振龙等引种红薯的功绩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与无上的尊崇,将之视作与妈祖、神农一般的盖世神功。可不要以为,这样的评价与尊崇,只是福建本地人感恩戴德的追怀先贤而已,陈振龙等引种红薯的功绩,是造福于整个中国,乃至对国际格局都有着重要影响的。

这一功绩,是可以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哥白尼发表“日心说”、瓦特改良蒸汽机、爱迪生发明电灯相提并论的,同时影响了世界文明进程的重大贡献。

著名历史学家夏鼐,曾于1961年专门写了一篇《略谈番薯和薯蓣》,早在半个世纪之前就明确指出了“红薯”自陈振龙引入中国之后对国计民生之影响。文章最后总结说道:

“我国的人口,在西汉末年便已接近六千万,到明代极盛时仍只有六千万有零,清初以战乱有所减少,但是到乾隆六年(1741),便达一万万四千余万,道光十五年便增至四万万以上。这样的人口激增,虽然与版图的扩大、田地的开辟,及赋税的改变都有关系,但是与明朝晚年输入原产于美洲的番薯,恐关系更大。由这一角度来看,考证番薯在我国出现的历史,是有它的重要意义的。”

简而言之,没有红薯的贱养代粮之功,中国就绝成不了亿民之众的泱泱大国。没有红薯的大面积栽种普及,中国人的幸福生活不知道还要奋斗到猴年马月。没有红薯的国际传播,世界人口与经贸格局的中国比重,可能就不会有后来这么大的份额。

1945年《华北新报》刊登《华北主要副食品甘薯》

另一方面,400多年前的中国国内,在陈振龙为中国人带回红薯之前,做官才是最好的谋生手段,因为那时回家卖不成红薯也吃不到红薯,遇上天灾,家中没有粮食就要么只能干瞪眼等死,要么只能背井离乡、四处逃荒。

等到郑板桥回家卖红薯时,红薯已经成为地地道道的快消品,生吃熟烤的红薯已经在占有上亿人口的市场份额了。直到20世纪40年代,华北地区都还在不遗余力地推动红薯栽种与副食品加工,1945年的《华北新报》仍在刊登《华北主要副食品甘薯,营养极富易于栽培》的宣传文章,为民众传授相关知识,以官方为主导来推进全民种食红薯的普及度。

新中国成立后,红薯栽种与食用,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从四万万同胞的人口基数增长至八亿工农群众,作为经济尚不发达时期的代粮“重器”—红薯扮演了重要角色。待到1978年改革开放时,据农科专家测算,“今日的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甘薯生产国,产量占全世界的百分之八十三”。而当时的中国人口,也将突破十亿大关。

如今,红薯被精加工成薯粉、薯糖、薯饼等,早已不再是代粮之物,更多地成为十三亿中国人改换口味的休闲食品。看来,“红薯之父”陈振龙抓住的这个历史机遇真是越长越大,和红薯的成长特性一样,粗生散养,与时俱进。

附注:红薯入华曾走过三条“国际路线”

红薯,在不同地区又名红苕、番薯、金薯、甘薯、朱薯、白薯、地瓜等,其野生种群起源于美洲的热带地区,由印第安人人工种植成功,哥伦布初见西班牙女王时,曾将由新大陆带回的红薯献给女王,西班牙水手又将红薯传至吕宋(今菲律宾),葡萄牙水手则将红薯传至交趾(今越南)。红薯传入亚洲之后再传入中国,是通过多条路线的。传入中国的时间约在16世纪末叶,包括陈振龙一线,至少有三种可能的途径:

一是葡萄牙人从美洲传到缅甸,再传入中国云南。

二是葡萄牙人从美洲传到越南,广东东莞人陈益或吴川人林怀兰将之再传入中国广东。

三是西班牙人从美洲传到菲律宾,福州长乐人陈振龙将之再传入中国福建。

据考,云南、广东、福建这三线的传入,几乎是同时进行的,是齐头并进的。只是陈振龙一线的传入,史料记载更为明确翔实,且经过后世研究者多次考证评述,知名度与影响力也因之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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