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续第4期第28页)
1.科学合理用药 严格遵守农药管理规定,严禁使用禁用、未经批准农药。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剂量、次数和方式等相关要求用药,切忌滥用药、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针对食用菌生产过程的不同阶段,科学合理使用消毒药剂和杀虫杀菌剂。子实体生长阶段禁止使用农药。执行农药使用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农药品种(通用名称,不得以商品名替代)、含量规格、使用方式、使用数量、产品批号、生产厂家、使用时间(阶段)等内容,以备检查与溯源。
2.符合限量原则 有条件的,在产品上市前可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农药残留量符合最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要求,保障上市食用菌产品质量安全。
3.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生产者应当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对生产销售的食用菌进行质量控制,保证不使用禁用、未经批准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残留不超标,上市产品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产主体在严格落实质量控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觉、自行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应开尽开,批批开证。对照承诺达标合格证有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委托检测、自我检测、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4项承诺依据中的一项或多项,并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承诺达标合格证一式两联,一联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1.原料把控应严格 食用菌生产使用的主料、辅料应无虫、无螨、无霉变、无腐烂,不应使用来源于污染农田或污灌区农田的原料。为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安全,可依托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开展速测,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可开展自检或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证明,严防原辅材料农药残留超标及有毒、非法添加物质混入。原辅料贮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麸皮、玉米粉、棉籽壳等原料发生霉变或滋生虫螨。对木屑等原料需要堆制处理的,应按照生产实际对原料进行合理区域处置。
2.环境卫生常态抓 食用菌生产栽培场所的环境条件应符合《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NY/T 2375—2013)的要求。应根据场地特点和生产要求合理布局,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生活区应严格分开,做到人流和物流分离、有菌区与无菌区隔离。应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建立各生产区域常态化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菌种室、缓冲间、冷却间、待接种间、接种室等应定期消毒,养菌房、出菇房(棚)应及时卫生清洁、灭虫消毒,确保厂(场)区内外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减少病虫源。
3.良种选用提抗性 菌种生产按照《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NY/T 528—2010)要求规范操作,菌种质量应符合《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NY/T 1742—2009)的要求,菌种选用种性纯正、菌龄适宜、菌丝健壮、无病虫的优质菌种。菌种应向有资质的供种单位购买,并索证索票妥善保存。
4.绿色措施防虫害 应将物理阻隔技术防控病虫害理念融入菇房(棚)设计。菇房(棚)门入口处应设适宜的缓冲通道;培养室、菇房(棚)及门窗均需安装防虫网等设施,防虫网规格大小宜选用40~60目密度,门窗应方便开闭;菇房(棚)应安装排气扇或正压风机,以便有效阻隔成虫进入房(棚)。
采用诱虫灯、防虫网、粘虫板和清水浸杀等多项物理方法防控菇蚊、菇蝇等虫害。黄色粘虫板设置,放置高度为距离菌筒或菇床10~30厘米,设置密度为每1.5~3米间隔1块(害虫发生期,根据虫口密度的变化不断调整粘虫板的设置数量,以达到最佳效果),并及时更换。诱虫灯悬挂,培养室每间悬挂数量1~2盏,每5~10天定期开灯,每次开灯8~12小时;出菇房悬挂数量可适当增加,白天可长时间开启,夜间关灯。清水浸杀,针对茶树菇等品种生产特点,采用清水浸杀法可以有效杀死菇蚊、菇蝇虫蛆。在第一潮菇结束后,向菌袋注入洁净的清水,以水位高于培养料表面2~3厘米为宜,浸泡24~48小时后倒掉清水。
5.全程把控防污染 一是根据栽培种类的生物学特性,科学合理安排生产季节。二是按照栽培种类选用适宜基质配方,并控制适宜含水量。三是严格按灭菌程序与时间做到彻底灭菌。发酵料栽培的,应将培养料发酵彻底。四是灭菌后的菌包应严格按冷却程序进行冷却,预冷车间使用前须严格消毒,防止菌包在冷却过程中倒吸引发杂菌污染。五是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接种,接种前,接种室、操作台、接种机、接种枪等器具需要严格消毒灭菌,接种人员进入接种室换穿的衣物要严格消毒,防止接种过程污染。接种量适宜,不宜过少。接种室无温控条件的应尽量避开阴雨天气和高温时段进行接种。六是适温培养,发菌期管理可参照《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NY/T 2375—2013)的要求进行。七是出菇管理期间,应根据所栽培种类的食用菌对温、光、水、气等环境因子的要求进行科学的管理,创造适宜的生长条件。(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