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行 杨洋
摘要: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源头活水,是乡村振兴的铸魂工程,而乡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是实施乡村文化振兴战略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菏泽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仍面临较多问题,主要表現为公共文化设施“建”“用”失衡、公共文化产品供需不对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等。文章对菏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的成效进行了探究,并分析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提升路径,以最大化发挥体系运行效能。
关键词:菏泽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问题;提升思路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01-0131-04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89 文章标识码:A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1]。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体系运行效能,是文化振兴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基础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菏泽市致力提高乡村文化发展水平,现已取得显著成就,然而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 菏泽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
1.1 政策支持逐渐加强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及山东省相关文件通知,菏泽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菏泽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其中,《实施意见》涉及推动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增强服务发展动力、提高服务能力、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保障力度等方面,同时,对具体服务项目和内容做了全面的量化要求。《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菏泽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政策上的进一步完善,使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为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效能,加快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政策保障。
1.2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是百姓进行文化活动、展示文化发展成果的重要阵地,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硬件保障。菏泽市一直全面推进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已逐步建立健全以乡镇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为主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截至2022年,新建、改扩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7个,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并基本达到国家三级站以上标准;新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 028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农村文体广场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文体广场配套有阅报栏、健身路径、灯光、有源音箱等设施设备,部分村建设了文化大礼堂、乡村剧场、戏楼等;农家书屋基本覆盖全市90%的行政村;组织村级文艺团体6 000余个,村级文艺团体实现全覆盖。
1.3 产品供给日益丰富
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铺开的基础上,菏泽市每年举办农村文化艺术节、鲁西南鼓吹乐大赛、民间艺术汇演等大型节庆活动,并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积极开展“送戏下乡”、“送文艺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确保基层群众“一年一村一场戏”“一村一月一场公益电影”。2016年以来,累计送戏下乡演出2万余场;累计送电影下乡33万余场。各县区、乡村依托各自优势,整合各种资源,组织或支持农民自发开展广场舞比赛、“村歌”“村晚”、武术表演、锣鼓舞狮等文化活动,形成了乡镇有比赛、村村有活动的良好氛围。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2 菏泽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问题
2.1 公共文化设施“建”“用”失衡
2.1.1 区域建设不平衡
虽然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已实现全覆盖,但县区之间、乡村之间依旧存在差距。有的县区文化阵地建设标准化程度高、硬件设施好,但有的县区设施简陋,仅有一间屋或者仅挂一块牌子,开展活动所需的基本设施和设备少、旧,添置更新慢。有的县区文化团体缺少必要的设备和装备(服装、道具、乐器等),活动难以经常性、稳定性开展。有的乡村文化活动功能室少,文化广场面积比较小,只有少量健身器材;有的农家书屋的书刊、报纸仅限于上级发放,数量不足、更新缓慢。
2.1.2 建而不用,开放利用率低
多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都设在村(社区)党支部,缺少专门人员管理,开放时间与标牌注释开放时间不相符。个别村的活动室没有开放时间标牌或者平时不开放,造成图书、器材等文化资源及设施的浪费;加之,个别村干部担心群众在使用中会损坏图书及器材等设施设备,不愿将其开放使用。部分镇街综合性文化服务站也未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放,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
2.1.3 建而不管,维护管理不及时
乡村一级的文化设施多由上级或者社会力量捐建,建好后交由乡村管理使用,但由于缺乏维护资金,一些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及时。同时,还有一些文化站长、农家书屋管理员往往身兼数职,忙于乡镇事务,忽视文化工作,且管理水平有限,不会维护,严重制约了文化阵地的管理使用。
文化基础设施的“建”“用”矛盾,说明了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现象[2]。乡村的重心倾向于看得见、摸得着、费力少、见效快的工作任务,重点关注的仍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保护、利益调解、群众稳定等“硬性”任务,对文化服务、文化建设等“软性”事务投入精力有限,而基础设施建成后又常因经费等问题不能正常运转,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2.2 公共文化产品供需不对等
2.2.1 无效供给
无效供给与文化基础设施“建”“用”失衡密切相关,主要表现就是“供需错位”,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农家书屋。由于生育政策的调整、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外流人口的增加,乡村人口结构中老人、妇女和儿童比例较大。对于这一群体来说,需要阅读通俗易懂的农科类、少儿类图书,但实际是生活类、文学类比较多,供给与群众需求之间未能很好地对接,难以激发农民的阅读意愿和兴趣,造成农家书屋的利用率较低。
2.2.2 供给不足
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方面的“缺失”。受多元价值、网络时代和农民个人文化水平、生产生活方式、年龄阅历等影响,乡村不同群体对文艺文化活动的内容需求有所不同,绝大多数农民都希望活动内容能更接地气、更贴近生产生活实际,最好用群众身边的人、身边的故事引发思想上的共鸣。但乡村文化服务大都采取“自上而下”“漫灌”式的供给方式,编排的一些节目、提供的一些服务脱离生产生活实际。
2.2.3 供给方式单一
隨着物质基础变得丰富,群众对文化服务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满足于看电视、听广播等传统的娱乐方式,期待更为丰富的文娱形式。“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仍是提供文化服务的主要方式,但不是群众最认同的文化服务。以送戏下乡为例,根据“一村一年一场戏”覆盖率考核办法,在活动开展中,一村一场戏的演出时间大概需要4个小时,其中搭台和拆台需要1个小时以上,一天两场戏,下午去下一个村演出还要重复搭台和拆台,演员体力消耗大,看戏群众也需要每天跟着舞台跑,观看群众多时可达600余人、少时只有60余人,差别较大。
乡村公共文化产品供需不对等表明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存在供给格式化与需求多样化的矛盾。社会变迁使农村常住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现有常住人口以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成为主。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低一层次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后就会追求高一层次的需要。这类人群已经不满足传统灌输式知识性文化输入,开始主动追求新鲜多样性的娱乐活动,对公共文化服务有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面对群众新的需求,原有“格式化”的公共文化供给模式看似公平,却难以兼顾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以致供需对接效率低下[3]。因此,政府需要不断增加文化产品数量,丰富文化产品种类。
2.3 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足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多以行政任务形式呈现,行政化运作贯穿了整个服务过程。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文化服务供给模式,使基层文化行政部门、特别是乡村干部的公共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偏低。部分乡村干部往往用惯性思维,以考核过关的心态开展各项工作,导致很多工作流于形式,完成质量较低。例如,针对每年需要建设的各类项目或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内容和数量频次等都有明确要求。在基层落实过程中,为了完成考核指标,村干部按照考核要求整理材料、推动工作,而对群众真正喜欢什么、需要什么关心关注不够。材料和硬件符合要求,但实际内容和形式不具有吸引力,造成了“你演你的,我忙我的”现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变成一个与农民生产生活没有多大联系的展示平台,农民主体作用得不到发挥,导致文化惠民工程成了政府负担,惠民效果不理想。
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足反映了乡村本土文化力量的薄弱。一方面,“外来文化”占据主导地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以文化下乡为主,强调借助外部文化资源,直接引入外部文化产品。这种“外来文化”本质是城市文化,用已经较为成熟的城市文化服务理念、方式重新构建乡村文化结构,试图将乡村文化带入现代化轨道上,是城市处于“强势”地位的文化对乡村处于“弱势”地位的文化的扶持。文化下乡的整个流程操作容易、见效快速,但这种服务方式更像是站在“安排”的角度,农民只能被动接受,选择性小,难以真正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另一方面,内生动力缺乏。大部分下乡文化产品即时性强,时间短、停留短、间隔长。农民对这些文化活动的认知和体会大都停留在感官层面,没有亲身参与感、获得感[4] 。这些文化文化产品的投入只投到了乡村地表,无法根植在农民的日常生中,造成文化服务不接地气、悬浮化。乡村文化振兴需要重塑乡村文化建设主体,公共文化服务就是乡村文化主体再造的重要路径,如培养农民文化主体意识、树立正确的文化消费观,以外部力量刺激内生动力,来重构乡村文化结构。而当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往往忽视了农民的主体地位,缺少农民自觉组织和生产的文化形式,尚未培植出强有力的本土文化,只能提供有限的外部推动力,难以催生出强大的内生动力。
3 菏泽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路径
3.1 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建”“管”“用”平衡
3.1.1 平衡区域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菏泽市相关职能部门应完善相关政策和优惠措施,在资金投入方面向落后村重点倾斜,以平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缩小县区间、乡镇间、村落间的差距,防止因公共文化空间建设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引发文化产品供给差距,使广大乡村群众充分享受文化建设成果。持续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文化服务设施改造升级,深入开展乡村文体设施标准化创建,打造标准化的公共文化阵地,按照各类各层次群众的需求,及时配置、更新开展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道具等,发挥设施的综合性功能。
3.1.2 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
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要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文化管理部门要多走访,多调研,了解群众所想所需。评估现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根据使用情况适当增加、整合一些设施设备,以文化服务中心等基础平台为重点,做好文化阵地建设与优化,改变文化设施供给与服务需求不对等的现象,真正提高设施利用率。
文化活动是促使闲置文化设施被充分利用的最好途径。乡村不同群体休闲时间不同,要根据上下班、上下学、农忙农闲等作息情况合理安排文化场所的开闭时间,保证两者的时间段能够相适应,以增加人流量。探索采用更加灵活的新方式,如流动文化馆、流动阅读站等,扩大、延伸传统的固定的文化设施服务范围,让文化服务动起来,提高服务覆盖率和群众参与度。委托乡镇政府、村委会等配备配置专兼职人员加强监督管理,依托文化平台组织开展丰富多样、鲜活多变的文化活动,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其中,提高文化基础设施利用率,让“死板”的设施“用起来”“动起来”“活起来”。
3.2 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
3.2.1 完善需求信息反馈机制
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群众需求,而当下公共文化产品的供需处于失衡状态。因此,政府作为乡村公共文化的主要提供者,应建立科学完备的需求识别及表达机制,构建群众与政府沟通对话的桥梁,使不同类型的群众需求都能准确上传反馈到相关单位,以达到公共文化的供需平衡。政府应健全公共文化服务决策信息、咨询与反馈系统,打造多样化参与平台与渠道;完善决策动态调节与反馈环节,尤其在决策环节,赋予群众更大的参与权,运用群众智慧集思广益,确保从决策源头上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结合菏泽市实际,可针对乡村不同人群结构,采取线上网络调查和线下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需求评估,通过群众多样化点单、基层文化部门精准化派单[5]、社会多元化买单,增强“文化下乡”的精准度。
3.2.2 技术赋能,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供给
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使形成更加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成为可能。同时,数字化技术可以改变文化传播形态,丰富文化供给方式,使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便捷性,增强获得感[6]。可以说,数字文化供给逐渐成为了被基层广泛采用并受群众接受、喜爱的新的文化供给方式。
創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供给,以数字化拓展供给范围。政府要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基础设施,与实体设施相结合,构建互联互通、互补互助的服务平台。除加快农家书屋、图书馆、博物馆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建设外,还可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注册抖音等自媒体账号,开展开展丰富多样的线上文化服务活动,增强服务的可获得性。
创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供给,以智能化达到精准投放。智能手机的普及使用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智能化投放提供了技术支持。政府相关服务机构可以使用App、微信小程序等工具,也可利用云技术、云存储技术搭建云平台,根据农民需求精准、多样投送文化服务内容。当然,在具体的创新过程中,还需注意不同县区之间、不同乡村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问题。
3.3 激发农民主体作用
3.3.1 增强农民的文化自信
当下的乡村文化处于重构阶段,传统文化日渐式微,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冲突导致农民对本土文化缺乏认同。增强农民对本地本村特色文化的认同,提升其文化自信,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这就要求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内容要从乡村的土壤中长出,结合当地生活实际,依靠本土文化资源,鼓励农民组织小规模的、多样化的文化活动,形成符合乡村文化传统、特征的文化符号,打造具有本乡特色的根植本土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来唤醒农民的主体意识。
3.3.2 培育激发内生动力
“自上而下”的文化配送模式不能从根本上实现乡村文化振兴。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从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转移到乡村文化建设内生动力的培育上,将外部干预转变为内生力量。除了提高文化供给的精准度,可依托村“两委”积极开展文化宣传、宣讲活动,积极引导培育第三方组织,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壮大文化供给力量,形成多元供给格局。同时,大力培育一批扎根乡土的文化人才,做好人才储备,培养“领头雁”“带头人”“文化能人”,发挥带动作用,在此基础上,不断释放广大农民的文化创造力。
4 结束语
文化振兴关乎乡村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菏泽市要不断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体系,高效率、高质量利用公共文化设施,精准化、智能化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培育、增强农民主体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参考文献:
[1]国家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天津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以文化乡”[EB/OL].(2021-10-25)[2021-10-
25].https://www.nrra.gov.cn/art/2021/10/25/art_22_192314.html.
[2]文立杰,纪东东.乡村文化振兴进程中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转向[J].图书馆,2021(04):20-25.
[3]陈波,耿达.城镇化加速期我国农村文化建设:空心化、格式化与动力机制——来自27省(市、区)47个行政村的调查[J].中国软科学,2014(07):77-91.
[4]韩鹏云.乡村公共文化的实践逻辑及其治理[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8(03):103-111.
[5]阳清.乡村文化振兴进程中农家书屋的定位、缺位与补位[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22(03):121-128.
[6]陈建.从重构到涵养:乡村振兴中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转变研究[J].图书馆,2022(1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