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对垒”:基于微博“小作文”的乱象剖析与规训之策探讨

2023-08-06 16:57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舆论作文

胡 奇

(武汉体育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随着web2.0 的增势赋能所带来的技术平权时代的到来,话语权下沉与传播主体的泛化协同使博客、微博等一众SNS 平台崛起,成为了言论的“自由市场”与观点的集散地,同时也演化成为了情感共鸣的场域[1]。在这一浪潮的驱使下,微博“小作文”更是以其特有的转发与“围观”机制脱颖而出。微博“小论文”,即个人在利益受到侵害时借助微博平台,通过较长篇幅的文字叙述辅之以图片、视频等形式发声以表达自身的诉求。在集聚效应下个人虽然不具备影响力但声音被放大,只要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公正事件或难以满足的利益诉求细节化呈现,在道德情感的表述中使民意得以汇集,通过热搜榜单机制便可以自主设置公共议题。从宜黄拆迁案再到新冠疫情期间武汉市民微博平台的“超话求助”,可以看出这一现象已愈演愈烈。

但开放性与匿名性的平台特征使群体在数字空间的非理性化与情绪化倾向泛滥,道德情感居于高位,同理心容易在具体公共事件中的弱势情境中被激发[2]。微博“小作文”所涉及的内容往往与维权、反腐、揭秘等公共议题有所关联。但随着资本的收编和私欲的泛滥,“小作文”的主要内容逐渐异化为公众人物的隐私事件,并借助微博这一公共空间进行展演,以“资源共享”“吃瓜”“求锤”等形式蔓延开来,而此时一方的单调发声也被双方的“回合性自述”所取代。

双方于微博战场上对垒在你来我往的攻讦中,仿佛分化为不同的数字化阵营,通过证据的抛出和事实的陈词对对方的言论进行反驳,事实的真相也会随着官方话语的介入浮出水面。虽然这一形式能够助推问题的解决,但其引发的虚假指控与网络造谣、隐私侵犯、舆论场混乱、社会共识撕裂等现象已经成为了网络空间治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对这一乱象进行剖析与规训之策的探讨更具现实意义。

一、雾中迷思:“小作文”爆火表象后的动因分析

(一)猎奇欲望:集体性窥私与狂欢心理的合谋

从早期微博平台的140字的内容限制性到现在的长篇幅的叙事容量的开放,让个人的情绪能够释放的同时也丰富了微博信息体量。但身处于后真相时代,人们对于事件信息的急迫获取压制了对事实准确的要求,在数字化世界内构建了相对封闭、基于情感化真相(emotional truth)的“另类空间”。微博平台使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分野消弭,促使以利益维权、明星婚恋、公权力滥用为题的“小作文”频繁出现。在刻奇心理的加持下,人性中所潜藏的意淫、暴力、戕害等深层次的欲望被“小作文”激发,整个网络空间内弥漫着不问是非、猎奇狂欢与窥私的反智逻辑[3]。

另外一方面,“小作文”的出现意味着话题和新的流量风口的诞生,随之而来的就是信息瀑流(information cascade),在双方“小作文”中呈现出亦真亦假的证据往往是以聊天记录、语音视频对话等形式展现出来,其中不乏高居神坛的娱乐明星和政界高官。其社交生活和情感问题等都是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难以接触到的,在短时间的围观和聚集中,个人在“吃瓜”中不断获取信息,通过结成群体以点赞、评论等形式表明立场相互攻讦,并在“互锤”中自发性扒取事件信息试图“破案”还原真相,在一阵阵狂欢中获得情绪上的满足。

在猎奇和围观的心理下网民则会通过对“证据”的考量和事实的权衡来“站队”,通过留言、转发、词条创建来为所支持的一方摇旗呐喊。而此刻不仅仅是当事人之间的较量,个人在既有的认知倾向下也会选择与自身观点相左的用户“互喷”,试图在争辩中反驳对方的观点。而此刻情绪已然凌驾于事实之上。“小作文”是出于怎样目的对于他们而言并不重要,反而是在混乱和暴戾的网络喧嚣中让真相更加模糊。如2021年都某某通过微博发出“小作文”,控诉某吴姓明星骚扰、性侵,在接连几天的文战中引爆全网,网民自发地梳理时间线、提供证据,给予都某声援,加剧舆论狂欢的态势。此刻,“小作文”的火爆出圈打破了传统的以真相为核心的传播模式,而其中离不开公众的情绪肆意宣泄与窥私、狂欢心理的助推[4]。

(二)利益驱动:资本盈利逻辑下的活动策划与行为诱导

如今为追逐利益和流量成了销售的符号,“小作文”的适时而生正在加速将隐私转化为微博等媒体平台出售的商品,从而完成道德领域向市场领域的转化[5]。微博平台如今已然成为了获取社会资本博得流量关注的场域,而“小作文”凭借其夸大其词的事实揭露和零碎证据的拼凑所产生的复杂性的冲突和舆论的驱动力,某种程度上会成为个人、企业营销谋取私利的工具。

一方面看来,微博平台上频繁出现的“小作文”极易引起公众的共情和注意力的聚集。文本中充斥着情绪化、对立性的议题,而在这种具有煽动性和受众分化性内容的作用机制下能够不断激发用户的探讨和争论,这种可供性机制的存在促使本处于散播的某一话题化零为整,瞬间受到多数网民的关注。尤其是部分事件的主体为流量明星,粉丝文化的推动下庞大的粉丝群体能够立刻集中力量展开行动,短时间内获取平台流量登上热搜榜单,在以弱关系为主的微博平台中实现病毒式传播,降低了广告等组织和运作成本[6]。而不断的“放锤”也能避免跌入注意力经济的陷阱,通过拉长战线收割话题流量,最后以和解或认错的形式使利益冲突双方达成“伪和解”实现共赢[7]。例如,“山东替考事件”中苟晶通过微博“小作文”控诉自己高考时被人冒名顶替,激起舆论的怒浪,在相关部门的介入调查后频登新浪微博热搜,后被证实是一场自导自演的闹剧,利用民众的同情心敛财。网红“灰太狼的羊”家暴事件亦是如此,其背后是MCN 机构的恶意炒作。另外一方面看来,“小作文”其中也不乏平台本身的盈利逻辑下的推波助澜,在流量利益的加持下营销号、微博大V、流量机器人通过“小作文”话题挑动用户对立,获取流量借机营销,从而完成现实利益的转化。

(三)双面真空:相关部门回应不足与媒体责任缺位

如今中国正处于百年之未有大变革时期,囿于转型期的体制机制运转不畅,人口基数过大导致政法部门在处理社会事件方面回应不足。另一方面民众若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或在短时间范围内无法将事情解决,则会通过互联网发声。微博等社交网络平台给予普通的公民监督党政机关和实现自身利益诉求的机会,借助“小作文”的形式引起社会的关注从而维护自身权益,渴望通过舆论的共情向相关部门施压引发其关注,从而发挥规范有序的治理效能,所以归根到底还是存在民众利益诉求处置不当、回应速度较慢的问题。例如,“苏州大学造黄谣男生被开除”事件中被造黄谣女生“勇敢11”在经过自身六个月的维权、举证未得到满意的结果后,便是通过公众号、微博长文《被挂在黄色网站上的女孩们》形式敦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此事。

而“小作文”现象爆火背后也体现出了媒体的失责。诚然,传统媒体在新媒体时代不断衰落,记者的专业性不足和财力匮乏致使其难以耗散人力、物力去完成深度报道,因而建设性新闻、大民生类新闻缺失,多数受众通过微博平台吸引民众围观来“评理”“调查”,却选择越过新闻媒体平台自主发声。另外一方面,媒体的缺位也使“小作文”的趋势愈演愈烈。在资本的盈利逻辑下10万+的幽灵驱使着媒体跪倒在流量面前,丢失了社会责任感奔向变现的彼岸。在未知全貌和衡量新闻价值前便介入其中,以正义为价值导向推动相关议程的设置,企图“以最小的恶来换取最大的善”,但事实核查不足如此唇枪舌战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二、特征剖析:“小作文”的普遍特征与隐忧

(一)敏感议题与对立煽动造成舆论乱象

对于“小作文”现象而言,其最鲜明的特征就是话题的敏感性与对立情绪的煽动。当事人为了表达自己的诉求引发公众的关注,往往会通过将矛盾上升至社会性议题的方式获取流量,将诉求转移到公共空间中引发微博舆论场的站队现象[8]。而民众的“吃瓜”“探案”所深究性牵连出的隐藏议题将会将舆论推向难以想象的风口,通过“类现象”的触发引发民众的关注引爆新一轮舆情。例如,“阿里员工性侵事件”中受害者在微博“小作文”中刻意声情并茂地描述自己的悲惨遭遇,与男方的高管地位与事后轻描淡写的态度赫然对比,从而故意将矛盾上升至“酒桌文化”“公权力”“资本欺压”“男女性别对立”等社会性议题上。类似的,陈露在其微博长文中控诉歌手霍尊“始乱终弃”,通过刻意放大对方的“渣男”形象并强调自身的九年付出。凸显弱者地位引发民众对女性不公地位的共情,以舆论挟持实施敲诈,又一次在辐射式衍生效应下将议题引向女权问题。此外,在都某和吴某的微博论战中女方更是刻意渲染对方的加拿大国籍身份,从而煽动网友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引发轰动性次生舆情。

通过“小作文”的形式频繁映射出的公共性议题,在众声喧哗中驱散了公众的理性。此类事件从舆论的引爆到第三方权威机关的介入、调查、还原真相往往存在真空期。但此类敏感的对立性社会话题,通常在证实性偏差(Confirmation Bias)与回音室效应下逐渐失真,塑造了对立的内群体使网络舆论场分化为观点互斥、水火不容的两方。而缺乏了及时的舆论引导和价值观匡扶,在网民的激烈情绪中会引发极端现象,传统思想残余、男女对立情绪、民族主义勃兴引发的一边倒现象[9],使得在舆论的反复撕裂下社会共识难以达成,公共议题上的裂痕愈加明显,同时舆论也走向另一个极端。网民越来越难在公共议题上形成理性判断和价值共识,在短暂的限时狂欢中的争论已然跌入“零和博弈”的陷阱,长此以往必将加剧舆论的极化和社会的撕裂。

(二)故事性建构与细节化伪造触犯法律红线

频繁出现的微博“小作文”在故事性的雕琢中无不具有针对性,在细节化深度伪造和刻意剪辑、拼凑的“证据”中其利益性指向可见一斑。不可否认,文字与符码的力量具有它的广度和深度,在受众解码的过程中耽于想象的情感空间,试图以个人的视角将信息的碎片还原成所谓的“真相”。但“小作文”事件中当事人虚构事实、刻意抹黑的形式所造成的事件反转,不仅让民众朴素的正义感不断耗散,也让公权力机关和被诬陷者陷入“名誉危机”,这类诬告和造谣的成本极低,仅靠几条博文和转发就能引起轩然大波,但殊不知已然触碰到法律的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出台司法解释得知,若这类“小作文”的控诉涉及虚假信息并且网络诽谤信息被转发次数达到500 次以上,将对责任方追究刑事责任[10]。如网红“灰太狼的羊”出轨后以“小作文”形式诬陷丈夫家暴,引来网民对当地政务部门工作的不满。

从另外一方面看来,“小作文”为保证达到共情和博取受众信任的目的,往往会选择贴出聊天记录、语音通话记录、私人生活照片,更有甚者流传出桃色内容,在某种程度上将个人隐私转移至前台。并以“资源”“求瓜”“放锤”的形式共享、流传,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而在“小作文”中呈现出的蛊惑性言论与煽动网络暴力的文字,所引发的虚假新闻、不良的舆论导向,也让被施暴者在网民的唾弃和道德批判中被剥夺了“数字生存权”间接侵害了他人的生命健康权,让其变成数字赤裸性生命,从而走向“数字性死亡”。例如,疫情期间上海女子感谢外卖员打赏200 元事件被众多微博大V 以“小作文”的形式口诛笔伐,认为其“刻薄”“出手不够大方”引发了对女子网暴,最终该女子不堪重负选择自杀。

(三)一波三折的频繁反转加速公信力耗散

曹林认为目前互联网空间的舆论跌宕起伏,在迭代新闻的理念指引下媒体缺乏事实核查盲目发布导致舆论的风向标随时倾斜,这也被称为“舆论摇摆率”[11],“小作文”的出现让这一现象更甚。在双方“小作文”的对垒过程中,对于舆论而言其导向往往是摇摆不定的,谁给出的“料”多谁就能够在这场无硝烟的战争中拔得头筹获得舆论的支持。相反另一方选择沉默或所给出的证据无法匹配对方的“音量”,不能让阵营中的“吃瓜群众”满足那么也标志着另一方的胜利。而对于媒体而言这类具有娱乐性质的新闻往往不辨真假,为了抓取流量抢占第一落地通常迅速、连续性报道,但却屡屡出现反转。

在权威机关的不断介入下真相逐渐慢慢浮出水面,但被媒体长期以来奉为圭臬的真相在“小作文”的一次次反转和颠覆中被僭越与蚕食,真相在下沉,人们在狂欢。但频繁的反转造成的是公众对于媒体公信力的耗散,媒体无法为公众提供信任力担保从而更容易引发道德信任危机。例如刘学州事件中《新京报》在未做多方交叉事实核查的情况下,对刘学州的微博文字的碎片信息做出有失偏颇的解读,最终造成舆论的群起攻之,从而导致《新京报》的公信力直线下滑。无独有偶,广州教师体罚的“血衣事件”在媒体大肆转发后,被证明是当事人通过操纵网络水军,利用机器人掀起舆论通过炒作固定微博热搜让多家媒体公信力受损。在此类“小作文”事件中不少媒体盲目“转发新闻”,联合自媒体和微博等平台争夺时效、抢占热点,同质化和千篇一律的文字无法让受众洞见媒体还原真相、维护社会利益的初心与使命,加速了公信力的耗散。

三、纾困之策:“小作文”乱象的规制路径与解困之思

(一)素养提升:主体间性式交流下的理性复归

如今身处于后真相时代网络空间内观点盛行,“小作文”的真实性尚无定论时,媒体的推波助澜和平台监管责任缺位,往往容易煽动受众的非理性情绪,挑拨双方对立制造矛盾。而民众身处于舆论漩涡以看客心理“象征性的插科打诨”的哄客做派来彰显其事件参与的主体地位,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12]。此刻受众需要改变自身的思考方式,正如哈贝马斯所认同的“主体间性”一般,在卷入“小作文”事件后需要以审慎、理性的眼光看待。既不要陷入煽动性偏激观点的漩涡,完全信任他人的观点,从而失去判断和思考的能力,也不要以自我观念为主拒绝其他的声音,而是需要实现二者的融合兼顾理性思考同时适当听取外界的声音[13]。

在另外一方面,为了避免不良行为主体或借“小作文”挑起纷争扰乱舆论空间,受众也需要改变以往的认知心态,以更为理性的方式思考事件的始末,在接受平台信息的同时,不妄下定论并参与到党同伐异的网络争论中。其次,现如今大多“小作文”事件的主体多为流量明星,粉丝则成为了事件参与的主要群体,因此需要主动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成为“正能量粉丝”,与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保持一致,在相关事件中维护互联网秩序。跳脱出明星光环下盲目的个人崇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评判标准,避免过度介入其中扰乱公共秩序。更为重要的是,微博等平台也应当按行自抑承担一定的责任,通过完善平台的“自净化机制”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通过自动辨伪、人工核查、话题把控等措施规避“小作文”事件中存在的虚假炒作、借势营销、道德绑架及情绪煽动等问题,从根源消除“小作文”“野蛮生长”的环境土壤,提升受众理性思考能力。

(二)按行自抑:政府与平台协同回应诉求引导舆论

基于对“小作文”现象背后动因与特点的深度分析,不难发现,民众选择通过微博长文的形式发声,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其诉求没有得到满足。例如利益的纠纷、对于相关部门处理结果的不满,由此被迫借助微博等网络窗口表达自身的诉求。而这正是因为某些部门回应不足,处理事务的效率低下或相互推诿的“踢皮球”所导致的。因此政务部门需要加强体制内部治理制度的建设,有机协调和连贯畅通避免回应的失效。其次,在高效了解民众诉求的同时,引导网民依法行使其表达权,可以通过联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平台,通过注册政务新媒体账号、搭建平台等让制度发挥规范有序的治理效能。打破传统安常守故的工作理念与滞后创新业务体系,实现直接面向社会综合施治。例如,宁夏银川市委网信办主导的“020”在线行政服务模式广受赞誉,通过开设党务、政务三级政务微博与矩阵组织管理机制,实现了线上回应诉求、线下维护民生的合法权益。

再次,“小作文”事件一旦产生舆情转移到对公权力的怀疑,舆论将会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因此必须主动出击,在做好舆情监测的同时政务部门主动出击,组建专业队伍查清“小作文”事件原委,避免舆论发酵的“真空期”出现。同时联合主流媒体平台积极设置议程,在合理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做好舆论的正面导向,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另一方面,也需要在行业自律和法制教育的基础上,促使媒体主动完善把关机制,对于恶意引战的营销号、意见领袖的不当言论进行处置,营造正向积极的公共领域空间,恢复公信力,达到治标治本、促进网络空间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顶层设计:法律规制下弥补无规范的真空

如今由微博平台“小作文”所引起的谣言乱象、网络暴力与隐私侵犯等问题甚嚣尘上,成为了互联网空间治理的痼疾所在。对于国家而言,这一领域的宏观层面的法律体系建构虽然已经成功涌现出许多成功的实践。例如,2021年由中央宣传部所推行的“清朗行动”,通过整治“饭圈文化”和娱乐圈乱象,肃清了微博等平台的错误倾向,“小作文”事件的数量也呈现断崖式下降。但就具体的“小作文”事件中呈现出的网络暴力现象,恶意扭曲事实所造成的刻意诬陷和当事人的隐私侵犯问题等细节性法律规制尚未建构。部分网民仍认为参与其中并大肆宣泄暴力言语和煽动性言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在法不责众的意识主导下愈演愈烈。因此,需要推动相关法律的实践细节落到实处,例如配套的相关制度规范和监督评估机构的建设还需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对于群体所出现的网络暴力和隐私侵犯问题,不能以封号等简单粗暴的措施蔽之。

另外一方面,微博的媒体平台应该自主地优化其算法机制和平台发言机制。建立起预防网络暴力、维护用户隐私的平台体系。开展专项清理活动,通过细化“小作文”事件中虚假信息、网暴内容标准,过滤不当的价值倾向内容,打造一个无争议的网络平台,构建良好的业务生态。在秉持社会公器的理念的基础上,为国家治理互联网空间、构建良好互联网生态发挥其协同效应。例如,中央网信办所开展的“清朗·2022算法综合治理”系列行动中[14],就要求微博等一众社交媒体平台给出“一键保护措施”,避免此类事件的过度发酵和错误的舆论影响,有利于打造风清气正的互联网平台,规制“小作文”乱象。

四、结语

如今互联网空间的“小作文”现象逐渐演化成了一种结构型的力量,解构与重构着公共领域,让私人事件公共化、合理化。新媒体平台突破各方面旧有的桎梏,成为民众表达诉求、倾诉不公正待遇的有效方式,持续向前走向更大程度的普及化。但在互联网逻辑下,用户的深度互动中伦理法律意识淡薄与理性思考的不足,容易产生刺激性信息,出现怪诞暴戾内容与舆论乱象,值得我们警惕与反思。面对“小作文”带来互联网空间和舆论生态的希冀与迷思,我们需要更好地驾驭“小作文”这一座驾,通过促进法律完备、受众升格、价值匡扶等措施,最大程度趋利避害,才能使舆论生态与互联网更好地发挥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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