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工作

2023-08-05 06:15朱光亚
新农业 2023年11期
关键词:三资村干部集体经济

朱光亚

(开原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辽宁 开原 112300)

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现状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改革、产业扶贫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基层的乡村治理能力逐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日益完善,乡村产业越加兴旺,贫困户已逐步摆脱贫困,农业产业方兴未艾,农村集体经济也不断发展壮大。然而,有些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却不容乐观,收入形式单一,债务负担沉重,收入总额呈现减少现象。

开原市共有27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43.52万人,农户总数12.91万户。近几年,村集体债务呈现不减反增形势,2018年村级债务总额2.26亿元,2021年村级债务总额3.12亿元,增加原因是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产核资将多年未入账的债务清算入内。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呈现不增反减形势,2022年比2021年减少371.92万元,村均年收入在23万元左右。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且形式单一,主要以发包收入和补助收入为主。随着国家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资金和扶贫资金的投入,农村集体的经营收入和投资收益呈现缓步增长趋势。2022年比2021年,经营收入增加361.79万元,发包收入减少325.70万元,投资收益增加126.64万元,补助收入增加138.64万元,其他收入减少674.29万元。

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及调研,发现村集体违反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情况时有发生。个别乡(镇)街道增加了村级财务收支主要领导审批环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但是却使村集体的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未能真正体现,而且容易因收支未能及时审批,造成入账不及时。从2002年实行“村财乡代管”以来,原有代理办的会计人员老化,已不能适应当前电算化记账的要求。村财办会计人均月工资1000元左右,与现有工资标准不适应,懂财务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事相关工作。这些原因直接导致农村财务记账会计行业“后继无人”,间接造成会计记账不及时、不准确问题。

近些年,村民因为土地征占后的补偿费分配及使用,集体资产资源被侵占,低价发包,长期发包等问题,发起信访投诉或举报到纪检部门的案件时有发生。我市有多名村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及群众纪律被予以纪律处分,有个别人员被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

2 “三资”管理领域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

2.1 财务管理不规范

村级对集体经济发展没有制定相应计划,未能建立年初预算及年末决算的制度。财务制度执行不力,大部分村存在坐收坐支及白条子入账的现象,大额支出相关手续不完善,缺失相应的民主程序。大额支现问题普遍存在。

2.2 资产资源台账登记不全面,合同档案不完备

村财务人员怕麻烦,未能按照要求将价值在500元以上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及接受捐赠等方式新增的固定资产如实记入台账,对丢失、损毁、报废而减少的固定资产未能及时进行登记。村组干部各怀心事,对村集体及小组集体的耕地、林地、水面、荒地、果园等资源性资产未能按照实际拥有及使用、发包情况,如实建立台账并统一管理,极易造成村组干部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情况发生。对合同档案疏于管理,造成村组集体资产出租或资源发包合同丢失或损毁。

2.3 集体资产使用收益管理不规范

村组干部为追求任期工作便利或利益,对征地补偿费中集体留存部分、投资收益、经营收益、集体资源发包收入等在使用时无长期规划,未经“四议一审两公开”的民主程序,随意使用、用完为止,造成集体公共积累越来越少。

2.4 集体资产出租出售资源发包管理不规范

村干部在换届前,为了支付任期内各项费用支出,罔顾资产增值相关因素,提前续包或长期发包尚未到期的合同,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村组干部存在畏难情绪,未能及时收回被农民无偿耕种多年土地、“整户消亡”土地及农民自愿交回的土地,并纳入集体资源统一管理,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村组集体在资产出租出售、资源发包时,未能按照要求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的民主程序,未能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未能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竞价交易,未能促使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价值最大化。

2.5 村务公开及财务公开不规范

公开形式单一,没有结合农民外出打工就业不在家的现实,村务公开及财务公开依然局限于村务公开栏的形式,不能与时俱进。公开时间不符合要求,村干部认识不到位,村民意识淡薄,未能做到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公开内容不符合要求,财务公开是资产负债表,未能将具体的收支明细公开,不能真正起到监督和公开的作用。

2.6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力

在群众监督方面,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在家基本为老年人,对村里的事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在村务监督方面,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基本为村两委推荐,相应的监督基本流于形式。在内部监督方面,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在财务队伍稳定方面,村财务人员和村班子一同参加换届选举,新上任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无法保障,加之相应的培训跟不上,致使业务难以提高。在工作水平方面,村干部对农村集体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不多,而且不听从相关人员建议和意见,不能按章办事,造成“三资”管理不规范。

2.7 县乡“三资”管理力量薄弱

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责有“三资”管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村改革、涉农信访及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惠农补贴发放等内容,“三资”管理只是其中之一。由于机构改革,县乡的农经机构人员大量调减,辽北地区每个县区的工作人员在3~5人,每个乡镇街道只有2~3人,而且专门从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人员少之又少,“三资”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2.8 发展集体经济的理念不足

村干部紧盯着现在村里有多少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计算合同还有多少年到期,之后还能包出多少年和出多少钱,对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没有长远的规划。又因工作阅历、能力及经验等原因,没有结合本地实际发展经济的想法,只想守业,不想创业。

3 如何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工作

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年劳动积累的成果,是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推进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是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对于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增加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管住微权力、预防微腐败,从源头上防止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3.1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整治

县级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整治内容及要求,成立三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工作专班。农业部门要担负起业务指导的工作。乡镇街道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对各村涉及的违反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问题排查清楚,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限时完成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2 完善资产资源台账及合同登记簿

通过清产核资及三资专项整治,建立并完善资产资源台账,将资产资源的权属、原值、位置、四至、面积进行登记,将资产出租、资源发包相关信息及时变更登记。建立合同登记簿,将相关合同、会议记录等资料存档备案。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电子台账,将相关资料上传至“三资”管理平台,避免因纸质档案丢失,造成资产资源权属及利用信息不明、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发生。

3.3 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乡镇街道农经部门指导各村集体建立相应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如财务预算决算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开支审批制度、收益分配制度、重大事项民主评议制度等。县级亦可统一制定辖区内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3.4 引导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平台公开流转交易

做好产权制度改革的下半篇文章,巩固拓展改革成果。为了避免村干部暗箱操作,违法出租、发包集体资产资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引导各乡镇街道及各村、组集体,在依法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后,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平台,线上交易农村集体资产,以此来促进集体资产交易更加公开、透明,集体资产价值发挥最大化。

3.5 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

村集体重大事项要履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的民主程序,确保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经营权。村集体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事务并形成会议记录。要通过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荐本村为人正直、对政策和财务有一定了解、威信较高的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村务的责任,起到监督的作用。村务公开不能拘泥于线下公开一种形式,可通过村民微信群或村务公开App等方式进行线上公开,让在外地居住的村民也能看到本村发生的相关事务,做到村务真公开,内容群众看得懂。

3.6 定期开展农村审计工作

县、乡农经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农村集体的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发包、专项资金的使用、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开展审计,及时发现现金管理、会计记账、专项资金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使用过程中的问题,促使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更加规范,避免出现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的问题发生。

3.7 增加村干部履岗培训内容

在组织部门对换届后的村干部开展基层培训的课程,以及农业部门开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课程中,加入农村财务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国家涉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内容,提高村干部及职业农民履行岗位职责的政策水准和业务水平。

3.8 增强县乡两级农经机构人员配置

抽调年轻、懂财务、想干事、能干事的人员充实到县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化解现有的工作压力。通过设置岗位的方式,吸引大学毕业生入职,提升农经机构人员整体文化素养。建议农经机构事业人员在职称聘任时给予优先,提高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9 依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对于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要引导村组或农民通过“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方式解决。县级财政部门要将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农业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定期组织调解员和仲裁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乡村调解员政策水平和纠纷调处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10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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