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

2023-08-04 06:28张宇梅陈昌玉
科技创业月刊 2023年7期
关键词:投贷科技型金融机构

张宇梅,陈昌玉

(南京审计大学 金融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5)

0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科技型中小企业将科技与创新融为一体,推动了市场和技术的进步,因此科技创新已成为了中小企业高效稳健发展的关键。多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1-3],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具有高风险、轻资产等特征,融资难度比一般中小企业更大。我国对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有了融资模式探索,例如银行信贷融资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投贷联动融资模式等。但是,以往的融资模式已不再适应快速发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利用金融科技缓解融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4]。本文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研究园区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方面的有益尝试,如政策性创新金融产品信贷融资、“知识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由国有创投机构主导的投贷联动融资等融资模式。通过分析其创新经验,针对苏州工业园区融资创新模式不足提出改进对策,以期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借鉴参考。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特征及现状

2017年颁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详细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特征和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融资特征

1.1.1 科研成本高

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属于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企业,企业发展需要技术和知识的支持力度较大。不同于一般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生产与管理,对高科技人才需求相对较大。此外,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生产离不开高端研发设备投入和高端材料的提供。因此,该类企业在运营期间的科研成本较高,初始资金支持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显得非常重要。

1.1.2 经营风险大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不同的风险。首先,企业产品从开始研发、样品调试、产品试销到后期大规模投入生产和正式销售需要较长的融资周期,这会导致资金收拢时间过长,短期内无法取得可观效益,从而存在高风险隐患[5];其次,产品调试和检测不符合限定的评估指标,使得研发风险加大或者研发科技产品失败、生产出现故障等状况使得前期成本收回困难,投资者也无法获得相应收益,从而加大了企业经营风险。

1.1.3 抵押担保物少

在科技企业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所占比重较大,例如商誉、专有技术、知识产权等,而固定资产比重相对较小,如计算机设备、办公场地、科研设备等[6]。在融资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的必要条件是抵押担保物,担保物不仅可以衡量企业融资金额,还可以判断金融机构是否能按时将贷款收回。但在实际中,由于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规模较小,担保物价值偏低,常常无法满足金融机构的担保要求。

1.2 融资现状

截至2021年3月,我国融资企业数量比2020年显著增加,获得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数量增速快于融资金额。目前,国内该类型企业主要集中在发展前期进行融资且成熟的优质科技企业,其在融资方面更具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向银行借贷来获取融资,但是银行对企业信贷要求逐年严格[7]。张兰花[8]采用问卷调查形式对山西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山西省大部分企业处在进入期和成长期,且融资渠道主要是企业内部筹资和银行贷款,而62.96%的企业认为贷款利率高是融资困难的重要因素。

2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选择

2.1 成熟模式

2.1.1 银行信贷融资模式

银行信贷融资模式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最为普遍。银行贷款资金来源相对比较稳定,但是银行借贷流程复杂。为避免商业银行自身的贷款风险,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时会进行信用评估,在经营水平、财务状况、资质情况等方面严格审查。由于步骤繁琐,审核与放贷周期长,该模式在短期内会限制企业的经营发展。同时,中小企业主要通过抵押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而科技型企业固定资产比重小于无形资产,银行出于资金安全性考虑不愿意接受企业的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因此,银行信贷模式并不能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9]。

2.1.2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是将符合法律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商誉权等)作为质押物,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质押物价值进行评估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贷款模式[10]。知识产权质押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传统抵押担保融资的缺陷,该模式可以较好地利用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不仅仅依赖较少的固定资产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因此,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一种比较受青睐的融资模式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具有重要作用。

国外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有一定经验,如日本的“政府主导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日本政府不仅颁布了保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法规并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而且还拥有成熟的二级担保机构,专门为商业银行提供信用担保[11]。

2.2 创新模式

2.2.1 投贷联动融资模式

投贷联动是既能契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又有利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发展的新型融资模式[12]。以美国硅谷银行实践经验为例,硅谷银行一方面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引入行业影响力、技术背景和知名VC/PE投资人对企业的认可度等审核指标;另一方面与美国众多创投机构保持业务合作,合作方式以FOF投资为主。当科技型企业与知名创投机构签署投资协议后,硅谷银行便向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13]。

与美国硅谷银行的“投贷联动”类似,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取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的投贷联动模式。商业银行通过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在风险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出价值评估和投资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用债权融资方式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实行“股权+债权”联动融资模式。

2.2.2 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新型融资方式[14]。银行将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相连接,为整个链条系统提供灵活使用的金融服务[15]。当前,供应链金融在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方面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能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核心企业与上游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互相依赖,形成了稳固的贸易关系,交易过程简单稳定,能避免因交易的不确定性和意外性而增加额外费用。此外,该融资模式能解决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银行可以全面准确地获取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交易信息,避免对企业产生“片面印象”影响融资进度。

3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经验

3.1 成熟模式的创新升级

3.1.1 政策性创新金融产品信贷融资模式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重点推出“园易融”。该平台的“科技贷”“创新积分贷”和“园科贷”信贷金融产品旨在促进苏州工业园区的风险补偿资金池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在银行信贷融资模式的基础上创新升级,通过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风险补偿资金池,以达到信贷风险分担的目的,形成一种创新型金融产品的信贷融资模式,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其中科技贷和创新积分贷这两种金融产品创新融资模式能助力有较强创新性、较高科技水平和可观市场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前者是“资金池+银行”的风险分担模式,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后者实现 “见分即贷”的授信方式,即将“积分”转变为“资金”,对不同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贷款额度,提升银行信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的精准性。

相较于“园科贷1.0”直接由园区风险补偿资金与银行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园科贷2.0”属于其优化型产品。其是优选合作金融机构,构建政府、银行、担保各方风险分担的金融创新产品融资模式。该模式以信用再担保机构为领头,与创投公司和园区风险补偿资金共担信贷风险,并对金融机构给予80%的风险补偿,有效地打通资金链、激活创新链,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园科贷”作为园区新型融资模式,累计为500多家企业提供了近50亿元授信支持,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利于企业稳健发展。

根据平台数据统计,这3款创新金融产品在促进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面都做出了较大贡献。如图1所示,2019-2022年金融机构对“科技贷”和“园科贷”投放金额逐年增加,而2021年底推行“创新积分贷”初获成效,在1年内投放金额成功破零。

图1 2019-2022年金融机构对信贷类金融创新产品的投放金额

3.1.2“知识贷”知识产权质押创新融资模式

“知识贷”是苏州工业园区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一种创新升级模式。这款金融创新产品促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只需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就能向银行申请贷款支持,真正做到知识向资金转化。企业轻资产、无抵押、市场前景不确定性和高风险让金融机构望而却步,而“知识贷”通过政府与银行合作,采用“园区资金池+银行”风险分担模式,专门用于支持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贷款,鼓励合作银行加大对科技生产的信贷资金投放,解决园区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2021年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6.29亿元,比去年融资规模增长近25%。

3.2 创新模式的逐步推进

3.2.1 由国有创投机构主导的投贷联动融资模式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宝”是首个由国有创投机构和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并深度融合的投贷联动产品,开创了“见投即贷”的投贷联动模式。如图2所示,该产品以元禾控股股权投资为基础,由江苏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商业银行与创投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共同持有科技型企业的股权并分享收益,践行“股权投资领衔、债权融资助力”的融资理念。

图2 “元禾宝”投贷联动融资模式

“元禾宝”产品是为科技型企业量身定制的。其覆盖业务广泛,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短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该融资模式具有审批材料简单、审核流程快速、融资额度较高、担保方式灵活等优点。此外,“元禾宝”提高了投资的力度与安全性。作为目前苏州市场上唯一一款真正实现突破的投贷联动创新产品,该模式的实施有效缓解了苏州慧维智能医疗、中瑞芯半导体、苏映视图像软件等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

3.2.2 政府采购供应链金融创新融资模式

政府采购供应链金融融资是以政府采购为平台,中标政府采购的中小型企业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融资,且能获得银行低利率贷款的融资模式。作为全国首创依托政府运行的供应链金融线上平台,“园采贷”是对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升级。

“园采贷”平台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通过该平台与商业银行征信中心合作,银行可以获得政府实时采购的交易数据、支付账号锁定和应收账款质押信息,实现线上融资闭环操作,大幅提升了数据采集和材料准备的工作效率。被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企业资质好、能力强,于银行而言就是优质客户,进一步降低了银行放贷的风险。截至2022年年底,“园采贷”累计为中小企业授信1.6亿元,提贷1.4亿元,惠及企业30家,企业实际平均融资成本比自办贷款低7%。

4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不足

4.1 政策性创新金融产品种类匮乏,金融机构支持力度不够

首先,针对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种类比较匮乏。面对日益壮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金融机构无法快速找到满足条件的授信企业,并且企业无法在自身优势领域获得更多的贷款扶持,没有做到“因企而异”的融资理念,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其次,投放苏州工业园区政策性创新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截至2022年底,超500家金融及各类金融服务机构聚焦园区,但是由“园易融”平台数据统计(图3)可知,金融机构对“科技贷”“园科贷1.0”的支持力度不足,分别只有24家和27家开展投放业务,而新型金融产品“园科贷2.0”的投放机构仅有9家,投放“创新积分贷”金融机构仅为“科技贷”的1/8。因此,金融机构对政策性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力度有待提高。

图3 2022年园区4种政策性创新金融产品合作金融机构的数量

4.2 “政银企”信息不对称,企业存在“画像失真”隐患

“银政企”三方会出现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企业需自行申请该类信贷金融产品,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完全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海量数据,对企业填写的申请材料信息难以全面审查,无法准确判断其信用资质,所以企业有“画像失真”隐患。“银政企”三方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信息方面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很难做到信息的互联互通,因而缺乏有力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可能会降低 “科技贷”“园科贷”等金融产品的投放使用效果。

4.3 “投贷”主体存在利益冲突,风险控制评价体系不完善

虽然“股权+债权”投贷联动模式是新型的融资模式,但是对于该模式的运用也存在不足之处。首先,“投贷”主体双方即风险投资机构与商业银行存在一定利益冲突。对风险投资机构而言,其更偏重于较高成长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类企业风险高且收益获得期限长。然而,商业银行却更重视在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原则上获得最大收益,由于等待收益时间较长,潜在亏损往往大于实际收益。主体双方的利益不一致,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投贷联动模式运行效率。其次,银行信贷在科技型企业的投贷联动融资模式中处于高风险状态[16]。与传统的银行信贷风险控制评价体系主要依据财务报表判断企业发展经营状况不同,投贷联动模式下的商业银行信贷具有股权投资性质,由于融资对象通常为“高风险、轻资产”的科技型企业,一般信贷风控评价体系不足以全面地评价企业,需要优化风控评价指标体系。

5 深入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对策

5.1 促进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满足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

为了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政策性金融创新产品支持力度。首先,金融机构要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主动实现科技金融产品的创新升级,丰富企业贷款途径。例如,对科技研发产品较突出的企业增加“研发贷”,而对知识产权评估等级较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优越知识产权贷”等,做到尽可能多地惠及中小企业,并遵循“因企而异”理念,按照不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质情况、资产状况、经营成效等提供满足实际所需贷款的融资额度上限;其次,金融机构要积极加入到创新金融产品投放队伍中,加强信贷支持力度,以惠及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5.2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增强金融创新产品的运用效果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快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将该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数据信息全部录入平台,以合理操作、合规运营为基础,采用大数据技术对数据信息采集整合、挖掘剖析,实现“银政企”三方信息的互联互通,打造权威的信息共享平台。此外,设立专门的信贷类金融产品信息共享平台,帮助企业随时查看申请、审核和信用评估等结果,及时反馈问题,提高融资效率。

5.3 建立合适的风控机制,加快推动投贷联动运行效率

为了加快推动投贷联动融资模式运行效率,防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风险性与收益不确定性,从而引发 “投贷”主体双方利益冲突,银行和创投机构需要建立投贷前的风险评估机制、投贷中的监督机制和投贷后的退出机制。在投贷前,银行和创投公司要协同建立符合自身市场定位和优势的风险控制机制,适度放宽风险控制评价指标。商业银行需要转变以往重点关注固定资产的风险评估方式,引入无形资产评估指标,对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前景、企业资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技术革新等方面丰富评价指标。在投贷中,银行和创投公司实时监督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对于经营中存在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并提出利于企业良性发展的建议,以提高双方收益。在投贷后,投贷主体需提前准备好退出方案,以便在企业经营失败后可以及时止损,降低亏损程度。

6 结语

本文将融资模式分为成熟型和创新型并对两种模式进行分析,成熟模式有银行信贷融资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模式有投贷联动融资和供应链金融融资。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研究该地区在以上融资模式中进一步升级创新,包括政策性创新金融产品信贷融资、“知识贷”知识产权质押创新融资、由国有创投机构主导的投贷联动融资和政府采购供应链金融创新融资4种模式。

分析了园区金融创新模式存在的问题:政策性创新金融产品种类匮乏,金融机构支持力度不够;“政银企”信息不对称,企业存在“画像失真”隐患;“投贷”主体存在利益冲突,风险控制评价体系不完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进一步完善融资模式。苏州工业园区融资模式创新,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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