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一新
摘 要: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高校二级纪委建设研究有着更高的要求和现实迫切性,然而目前相关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与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高校二级纪委需要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纪检监察能力等方面不断创新,从而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效能,压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高校的发展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和坚实保障。
关键词:高校二级纪委;纪检监察;监督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3)13-0018-0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形成了与党的领导体制相适相随、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纪检监察监督网络。
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和整个纪检监察监督网络中,高校纪检监察是很重要的一环,但直到目前,也仍是较为薄弱的一环。随着高等教育改革逐步深入,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高校为了激发二级学院内部的创造力,实行学校分权、重心下移、扁平式管理,二级学院在人事、财务、项目申报等方面拥有越来越多的自主权,高校二级学院的反腐倡廉现实要求日益增加,相关的内容日益细致,设立二级纪委具有现实必然性,有利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也有利于高校的健康全面建设发展[1-6]。
一、高校二级纪委建设的重要性
党的十九大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方向。监督有利于国家制度和体系的有效运转,有利于从严治党和治国理政的顺利实施。监督权力必然离不开监督对象。实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高校担负着人才培养的职责使命,培养牢靠的接班人,让红色江山代代相传,负有神圣的使命职责;高校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各种重大工程的落地离不开高校科研的贡献;高校也是文化自信的重要实施渠道,各类信息汇聚的集中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党委要抓好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保证党的领导在高校工作中全面发挥作用。其中在高校中设立二级纪委的举措,能解决高校中监督监察不够深入,涉及范围不够广等问题,能为更科学地构建更大的监督监察体系网络,更好地开展从严治党和高校建设高质量发展奠定组织基础[7-12]。
二、安徽某大学二级纪委建设现状
教育部在2015年度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视频会议中,提出了各高校要积极探索在二级单位设立纪委,并配备相应岗位和干部职数。2019年5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推进省属本科院校纪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在5所本科院校进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为扎实推进安徽省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2020年8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到,设立党委的下属单位一般应当设立纪委,配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安徽某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3000余人,在校研究生1300余人,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10余人。为切实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认真落实省纪委“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意见”精神,积极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和完善纪检组织机构建设。结合部分二级学院党委换届,探索在4个学院试点成立二级纪委,以学校纪委为主,做好二级纪委书记人选考察工作。随后,在所有设立党委的二级学院成立纪委,明确二级纪委、二级纪委书记职责,延伸监督触角,协助和支持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13]。
三、高校二级纪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责任落实还有差距
高校二级纪委作用发挥有限。以试点高校为例,二级纪委对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了解不深入,破解同级监督,尤其是“一把手”监督难题的举措还没有落实。未能有效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在精准发现问题、提升监督质效等方面还有较多的工作要做。
(二)工作制度尚不完善
以试点高校为例,虽然明确了二级纪委、二级纪委书记职责,但缺少具体的工作规章制度,二级纪委存在“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困惑。实际工作中,往往缺少有效督导检查,忽视谈心谈话、抓早抓小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存在“重视形式、轻视内容、忽视质效”现象。即便如督促學院与教师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但存在一签了之的现象,疏忽了对教师的日常教育,对教师的监管职责落实的监督也做得不够。
(三)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
高校二级纪委工作手段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听汇报、看现场、翻资料等方式对相关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开展监督。表面上看形成了工作闭环,但实际上这种监督只是一种外部监督、表面监督,监督质效并不好,不能有效发现问题。以试点高校为例,有的二级纪委学院层面的工作抓得比较紧、比较到位,但对某些系部、教研室的监督管理不够,出现责任落实上热下冷、上紧下松、层层递减的问题;对于职称评审、招生录取等具体业务工作,二级纪委虽然认真履行了监督责任,但仍然会有异议反映到学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