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工作的思考

2023-07-31 10:40○江
中国成人教育 2023年4期
关键词:专委会协同育人

○江 波

一、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工作

家校社协同育人是一项具有很强专业性的工作。建议在我们的家庭教育专委会工作中,高度重视研究的重要性。针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中“存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协同机制不够健全、条件保障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近期,教育部等13 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家庭、学校、社会育人的责任和内涵。这是我们工作的指导,从一线实际看,具体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非常多。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13 个部门的文件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业指导,鼓励实践探索,着力解决制度建设、指导服务、条件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协同育人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同时明确提出:“要强化专业支撑,推动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团体,开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从我们在一线的工作看,家庭教育是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三个组成部分的一个,三者既有各自的特征,又是互相联系、交织、渗透、融合在一起的,是个整体,说一个方面,离不开其它两个方面。有关研究表明,“家庭”“社会”作为落实的实体(教育责任主体)是明确的。但“社会”却是个相对不明确的,因为社会由许多实体组成,如何落实这些实体在协同育人中的责任是个很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要充分肯定的是,近年来,国家的大环境为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取得了许多成效,相关的研究工作也开展起来。参加今天会议的同志中,不少人来自社区教育一线。大家做了大量的积极的工作,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但是,我们在工作中也深感,协同并不容易。

《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的出台过程也体现了研究的重要性。文件起草之初,就委托了北京师范大学相关专家成立课题组,对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有关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汇总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国际经验等,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相关方面代表意见,研究提出协同育人工作问题清单和文件起草建议,为文稿起草奠定了良好的研究基础。有人说文件的出台“引发了一股研究热潮”。这是好现象。

借此机会,我简要汇报两方面的情况:(1)近年来有关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工作(简要梳理),(2)当前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热点、重点和难点。

(一)近年来有关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情况

简要梳理,主要有三方面特点。

1.研究主体多元。政府机构、教育系统、科研机构、公检法、卫生、妇联、计生、民政、共青团、残联、公共文化、新闻媒体,以及一些民间组织(青少年心理援助机构)、企业都意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各方纷纷开展有关家庭教育的研究,并且愿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要指出的是,我们成人教育领域(特别是社区教育领域)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尤其是工作实践类研究的贡献。

2.研究产出不断。根据研究团队在“知网”等学术网站上做的调研,发现在多方投入和支持下,产生了数量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我们看到的有专著文集、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个案分析报告、视频音频课程、电视专题片,以及一些成册的读本、教案集、案例集、成果集等等。客观讲,这些研究成果为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资源。

3.研究水平提高。一些研究结论转化为政府的决策或实际的应用。在研究成果服务决策的同时,也促进了一些共识的形成。例如:通过调研和案例分析发现,目前有问题的青少年,在他们的行为问题、思想问题、心理问题背后,都能找到一些家庭教育缺失或家庭教育不当的根源。同时,这些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又表明,家庭教育不单单是家庭的事情,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合力、协同一致,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环境。

同时,也发现存在三方面问题。

1.研究还不够深入。通过文献检索,发现大部分研究集中于有关家庭教育的现状调研、工作策略、经验总结的某一类别。综合研究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机制、理论创新、评价方法等方面的比较少。即使有,也仅见于某项研究的某一个小方面,或者其中的某一条建议,比较单一、碎片。相对聚焦的、深入和突破性的成果少。追究“元问题”的研究少。

2.研究还未成体系。缺少规范有序的研究项目的规划与设计。各方都习惯从自己的立场、角度,开展一些研究项目。研究中的本位主义有时会导致重复研究、无效研究,有些研究结论之间甚至是相左的,并未形成体系化研究。研究成果的信度、效度往往不足。

3.解决问题还不够。一些研究成果出完书、发好文章、评到奖项后,往往就束之高阁,并没有起到影响决策的作用。存在“研而不用”的现象。同时,也有不能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例如,调研中,有的家长认为“不管用”;有的认为,发生需求时,不能切实得援助和支持。

(二)当前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热点、重点和难点

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研究,需要关注当前的一些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家、校、社在协同育人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分工。青少年的健康发展,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但是他们各自的机制、特点、策略、资源、评价标准等各不相同,还存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之间权利义务不明确、职责定位不清晰、协同机制不健全、条件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因此,首先需要厘清家、校、社在协同育人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且在此基础上细化为具体的责任分工。

2.“育人”是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一个“教育链”。例如:培养儿童的情绪控制力、自主学习力、时间管理力、社会交际力、思维创造力等等,对其实施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等,都具有专业性。《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家长是第一责任人。(我调研的一个基础教育处处长的案例)从我们对家长的情况调研看,发现,许多家长在成为家长前是没有接受过“如何当家长?”的教育或培训的,在社会的“婚姻”从登记到仪式过程中,大多数情况下没有这种教育或培训。

3.家校社协同育人服务体系的建构与发展。服务体系(家庭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直接指向青少年及其父母,其专业性、覆盖面、便利性就显得十分重要。首先,省、市、县、乡镇街道、居民社区之间,纵向的管理机制与指导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每一层级的职责要清晰,主要牵头部门要明确。其次,政府机构、教育、科研机构、公检法、卫生、妇联、计生、民政、共青团、残联、公共文化、新闻媒体、民间组织、企业之间的横向合作要建立起来。机构与机构之间,社会机构与家庭、学校之间,政府机构与民办机构之间等等,各方的优势有哪些?不足有哪些?哪些是可以提供出来的?哪些是需要他方支援的?等等。服务体系的建构与发展,需要重点研究工作场所、培训场地、硬件设施、软件系统、专业人员、教育资源等等,如何协同共享,(聘用人员的经费等)治理上,“条条”的任务、“块块”的协同如何有效落实。

4.家校社协同育人组织的建立与运行。如何落实“协同”的体制机制?基层反映有难度。学校“家长委员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如何发挥作用?家校社协同育人组织分有形与无形两种。“家校社”协同育人基地就是有形的,它可以设在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学校、社区,甚至是民间组织、企业等等。它有铜牌,有固定的办公、研究、培训场所,有专业人员。此外,还有一种无形的组织,如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工作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志愿者服务队等等,是一种机制或者工作模式。有形与无形,两者都要重视。建立以后,如何有序运行,发挥长效机制是关键。要避免挂在墙上、挂在嘴上、挂在机上的现象。

5.家校社协同育人队伍建设与培养。队伍建设与培养也要分层分类。队伍最上面一层是专家委员会,主要由政府官员、大学教授、专业研究人员组成;第二层是有专业资质的工作队伍,包括教师、医生、社工、公检法人员、妇儿工作者等;第三层是各类有志于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志愿者,辅助专家和专业人员开展协同育人工作,他们可以是家长、大学生、社区居民等等。队伍建立后,要加强管理与培训,努力提高其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工作伦理的水平。

6.家校社协同育人资源建设与整合。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家庭教育资源建设与供给,已经不断得到加强。各方或多或少都拥有一些场地、硬件、软件、人员、资金等方面的资源。但是,这些资源的建设主体、资源的丰寡程度、资源的类型、资源的呈现方式比较复杂,还没有做到统筹使用。此外,由于资源建设主体的专业程度高低不一,导致这些已有资源的科学性、专业性堪忧,操作性、实效性也往往不足。因此,要重视家校社协同育人资源的合理开发、评估鉴定,以及整合运用,提高其科学性、有效性。可以联合各方,取长补短,共同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资源库,或者目录清单,明确各类资源的类型、容量、适用对象、开放时间、预约方式等,并且向社会公布。

7.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数字化建设。家校社协同育人是一项长期的、需要耐心的工作,在信息发布、信息收集、调查研究、数据分析、对象建档,尤其是个案咨询与干预方面,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如果能够借助数字化平台、大数据分析工具,可以极大地提高工作、研究的准确性、便捷性,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家校社协同育人还需要重视数字化工作平台的建设。

8.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国际比较研究。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中国式教育现代化既有各国教育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家校社协同育人是个教育现代化问题,也是个教育治理现代化问题,它既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也要借鉴吸收一切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为此要重视国际比较研究,借鉴和吸收国际先进的、有益的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展现不同于西方教育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文献调研中发现,中、外文的用语、叙事有所不同,有时着眼点、切入点也有所不同。当然大家都认识到社会的责任。非洲的谚语说:养育一个孩子要靠全村的力量。

二、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工作的几点希望

中央13 个部门的文件指出:我们的主要目标是,“到‘十四五’时期末,政府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更加有力,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加专业;家长科学育儿观念基本树立,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更加到位;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普遍建立,社会育人资源利用更加充分。到2035 年,形成定位清晰、机制健全、联动紧密、科学高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应该说,这个目标要求很高,任务非常艰巨。我认为,我们的家庭教育专委会大有可为,应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此,我对专委会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工作方面提几点期望。

(一)提高政治站位,为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做新贡献

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工作中,重视理论政策学习,讲政治,讲科学,要坚持育人为本、问题导向、尊重事实、创新突破的原则。对标对表,勇于攻坚克难,开拓创新。

(二)重视研究规划,聚焦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要重视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的规划立项,将其作为专委会每一年度工作的应有之义,明确写进专委会的工作计划。同时,希望专委会组织专家,成立课题组,专门研究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机制,以及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三)重视现状调研,加强对调研结果的分析和研判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家校社协同育人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的工作是否科学、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少不了严谨的调研、准确的数据。希望专委会进行常态化的专题调研。包括面上整体情况的收集与研判,以及一些临时的急、难、突发问题的调查与对策咨询。面上的调查要定期做,至少每2 年做一次。同时,重视历年情况的大数据分析。

(四)重视成果应用,加强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

对于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要让其发挥作用。希望专委会通过一定的渠道,将研究成果定期向政府部门、相关组织通报,做好决策咨询。让研究成果在各项政府决策、机制建设、工作措施、经费配置中真正发挥作用,对实际工作有推动作用。也让我们的研究经费产生更高的效益。

(五)重视基地引领,发挥其在研究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基地,是专委会非常重要的一项举措。“家校社”协同育人理论与实践研究,是基地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基地不仅仅是工作基地、培训基地,还是研究基地。希望专委会在对基地的工作要求中,明确要求各基地进行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项目研究。必要时,可以将研究成果作为评价基地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六)重视社会参与,推动多方加入协同育人的研究

家校社协同育人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专委会、基地的研究还是不够的。希望专委会打开思路,梳理好家校社协同育人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清单,向社会各界广发英雄帖。鼓励社会各界、民间组织、企业、个人,积极参与到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践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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