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全面学习和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在宏观上整体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以问题导向的分类法作为理论体系的研究范式,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四个维度建构起理论体系,分别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基本概念问题、重要性与必要性问题、实践向度问题,处理与法治相关关系问题等。聚焦问题视域,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逻辑架构,进行理论的体系化建构,有助于深入学习、全面认识和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问题导向视域;理论体系维度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04 — 0005 — 04
“中国梦”包含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法治梦”,实现“中国梦”必须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引,这是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深邃、体系严密,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全面学习和深刻理解这一重要思想理论学说,需要在宏观上认识和把握理论体系的整体架构,从问题导向的视域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维度,探讨理论的体系化建构问题,这对于深入学习、全面认识、正确把握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理论方面的积极意义和应用方面的参考价值。
一、从问题导向视域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
遵循一定的方法论对理论体系进行建构是一种常规方法。在社会科学上,建构一种理论体系,通常需要依托一定的方法论。但是,用于建构理论體系的具体方法并非只能有一种选择。因此,基于不同的方法论角度,对于同一个理论体系的构成问题,存在多种甚至不同的观点也是正常的。理论知识的分类法是理论体系建构的一种常用方法。如果在分类法上采用不同的分类标准或分类依据,对于同一个问题则会形成不同的学术观点。目前而言,在政策层面,尚未确定性阐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构成框架;在学术层面,对此问题的学术探讨也存在着各类不同的观点。例如,一些学者提出了由六个方面理论构成理论体系的“六论”分类法范式,《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这本“马工程”教材就吸纳了这种看法[1]。
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2],这个观点在政策层面和学术层面都是有高度共识的。因此,也有学者提出,可以将“十一个坚持”作为理论体系的建构依据,此种理论分类法,有政策层面的来源依据,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客观上讲,用“十一个坚持”的分类法能否做到全部覆盖、完整概括?“十一个坚持”所体现的是整个理论体系中的核心要义部分而不是完整全貌,某些重要的思想内容并不一定完全合适都概括进“十一个坚持”里。因此,对于理论内容十分丰富且具有开放性、发展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来说,思考理论体系的构型问题,应当包括但又不仅限于这“十一个坚持”,在理论体系的学理范式研究上,还应当在更加宏观的层次上进行体系化建构。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国法治领域的“领航”理论,围绕着“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个重大的时代课题,针对法治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的放矢地展开相应层面的理论阐述,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有着从是什么到为什么再到怎么办的清晰的内容层次结构逻辑特征。整体上看,问题导向的理论特质十分突出。因此,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方面引入以问题导向的视角为研究范式的分类法,是符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结构特征的一种分类方法,是一种具有合理性、逻辑性、自洽性的理论体系化建构的思路。所以笔者认为,从问题导向的角度出发进行理论层次分类与归纳,是比较符合实际且有可行性的一种理论体系建构范式。
要更精准地勾勒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基本轮廓,就必须抓住这一思想沿着“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条主线所展开的理论体系建构的层次结构逻辑特征,并准确界定理论层次的范围与界限,再在此基础上,进行体系化的理论建构,并作出学理化的表述。依据具体理论内容的主要方向和涉及问题领域的基本指向,分析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层次的范围和边界,研究理论体系各构成部分的划分方法,层次结构应按照理论的内在逻辑性,区分理论的层次性,进而构建理论的体系性,从而总体描绘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
如果以问题导向的视角作为理论分类法的主要依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理论体系构型上,主要是由以下四个维度构成了四个理论模块,分别为:(1)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模块,主要站在政治逻辑的维度上,明确定义了全面依法治国等基本概念问题;(2)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性理论模块,主要站在历史逻辑的维度上,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问题;(3)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理论模块,主要站在现实逻辑的维度上,全面回答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向度问题,同时还作出了全面的法治工作部署,内容涵盖了“十一个坚持”以及其他相关重要观点。这一部分的理论还可以按内在逻辑关系再进一步划分成三个理论子模块;(4)与法治相关重大关系的理论模块,主要站在理论逻辑的维度上,睿智解答了“如何正确处理与法治相关重大关系”的疑难问题。
二、“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问题维度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什么”的维度
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政治逻辑的维度上,对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这些概念性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给出了准确、明晰的定义,构筑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理论,谱写了法治理论的新篇章,开创了法治理论的新境界。习近平法治思想博采众长,是集大成者的理论,总结吸收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实践经验,同时还传承并创新转化发展了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借鉴了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所创造的法治文明中的先进成果,并诠释了法治与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关联性,为发展和完善科学社会主义做出了具有开拓性、独创性、原创性的贡献。在这里,习近平同志主要提出了如下的重要理论:
关于全面进行法治建设的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的主线是“全面依法治国”,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全面”的定位与要求,定义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全面”的含义应该包含了这么几层意思:一是全方位,从法律创制到法律实施,从法律监督到法治保障,以及对执政党的党规约束;二是全领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领域都有相应的法治建设任务;三是全主体,主体包括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四是全层级,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和民间、上级和下级等;五是全过程,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运行的每个环节。
关于我国法治建设性质的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3],这揭示了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本质属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了法治領域的中国话语、中国智慧,突破了西方话语体系的理论圭臬,展现了对以往法治理论的超越性,为实现良法善治的国家治理提供了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依据。
(二)全面依法治国“为什么”的维度
习近平同志通过深刻论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间关系的互动机理,并站在历史逻辑的维度上,从国家发展的全局战略高度,充分阐释了法治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回答了为什么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必须回应的理论和现实方面的重大问题。在这里,习近平同志主要提出了如下的重要理论:
关于法治战略地位的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阐发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阐述了法治在国家生活中的定位、功能、意义等重大问题。
依托法治推进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在现代化国家治理的过程中,需要广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提高国家治理的效能,法治是不可或缺的主要依托,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关于法治保障作用的理论。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4]。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作用,为国家行稳致远、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法治保障还是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幸福安定的美好生活的可靠依托。
这些理论揭示了法治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战略性意义与重要地位,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命题和厉行法治的要求。
(三)全面依法治国“怎么办”的维度
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实践逻辑的维度上,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理论,擘画出法治中国的美好蓝图,这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理论,系统性回答了如何建设法治中国的问题。这一部分的理论核心是“十一个坚持”:从第一个“坚持”到第十一个“坚持”,每一个“坚持”都有明确的实践问题指向。以问题导向的分类法为主要研究范式,从这一部分理论模块的内部逻辑关系上分析,新时代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如下的三个理论层次:
1.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政治方向
法治中国建设由谁领导和主导,为了谁和依靠谁,从而确定要往何处去、走什么样的道路。对此,政治方向论毫不含糊地回答了建设法治中国为了谁、依靠谁、由谁领导、走什么样的路这些根本性问题,明确了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的正确政治方向。这一层次的理论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层面:
坚持党对法治的领导理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5]。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6]。因此,在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中,必须始终不渝地贯彻落实党的领导。
法治为人民服务的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的特征之一,就是一以贯之的“人民至上”的鲜明思想特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是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7],彰显出我们的法治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法治必须对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作出有效回应,法治是人民群众实现美好幸福生活的强力推手和可靠保证。
关于法治道路的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8]。
2.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
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目标递次展开战略部署,从总体上筹划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工作布局,指明了新时代开展法治工作的路线图,锚定了建设法治中国的重点任务,系统而有序地推进法治建设。这一层次的理论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层面: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建设法治体系是一个创造性的新命题,基本内容包括规范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这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法治理论方面具有创新性、独创性的新理念、新战略。
系统性推进法治建设的理论。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到统筹兼顾,抓住重点的同时要把握好整体性与协调性。因此,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法治建设“一体化共同推进”的系统思路,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9]。
宪法权威的理论。在法律体系里,宪法是统帅,如果宪法失去权威,法治也就失去了权威。因此,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要在全党全国全社会树立起宪法权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为此,必须加强和完善对宪法实施的监督及其制度设计。
法治基本格局的理论。针对法治的四大基本环节,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被称作是“新十六字方针”的法治建设基本格局观,全面依法治国最主要的明显特征就在于“全面”,对这一特点的集中反映之一就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10],因为它覆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法治运行全过程。
统筹发展对内和涉外法治的理论。复兴崛起的中国应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全球治理,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时代背景和诡谲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11],要综合运用国际和国内的两种市场、资源与规则,为扩大对外开放、增进中外交流、建设“一带一路”、改善全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法治保障。
3.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回答了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具备的基础条件,以及如何进行保障等重要问题,从创造建设法治中国的有利条件角度,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所需的重要保障机制,明确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外部环境、人才支撑、社会基础等因素,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条件。这一层次的理论内容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几个层面:
法治人才培养的理论。人才是法治建设至关重要的因素,习近平同志十分重视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出建设思想政治素养、业务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操守兼备的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律服务队伍、法治专家队伍的要求,并要求从高等院校的学生中培育大批的法治人才后备力量。
抓住“关键少数”的理论。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在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的能力,自觉模范带头学法尊法守法。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还包含有丰富的法治思想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诸如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加强普法宣传,加强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期性、持续性、基础性以及加强培育法治思维、法治信仰、法治精神等。这些重要论述的性质主要为法治建设提供思想文化方面的条件,属于法治建设保障类的内容。
三、与法治相关关系的问题维度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与法治相关的重要关系。习近平同志站在理论逻辑的维度上,从历史到现实、理论与实践相贯通,全方位、多角度地对一系列与法治相关的重大关系问题作出了全面而深刻的论述,这些重要论述蕴含辩证思维,具有鲜明的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特征,科学回答了如何正确处理与法治相关重大关系的问题,对新时代建设法治中国的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的指导意义。
这一部分的理论内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点是既相对独立、自成体系,又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其他部分相互关联、交织互动。作为具有代表性的“马工程”系列教材之一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在教材的编排体系上,亦从“科学方法”的角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如何处理与法治相关重大关系的理论内容作专门阐述、独立成编[12]。因此,在理论体系的构成里将正确处理与法治相关重大关系的理论部分加以独立设置,相对形成一个单独的理论模块分类,这在学理上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在理论运用上也符合客观需要。
习近平同志陆续阐述了一系列与法治相关的重要关系问题,包括法治与政治、党与法,法治与改革,法治与经济、发展、安全,维稳与维权,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依法治军等。在这里,习近平同志着重阐述了与法治相关的四对重要关系:
政治与法治关系的理论。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政治为体,法治为用,政治是目的,法治是手段,两者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政治引领法治的发展方向,法治为民主政治的常态化供给制度保障。
改革与法治关系的理论。改革与法治两者关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过程和改革成果需要法治的规范和巩固,同时,改革又是法治建设的推动力,法治的发展完善需要通过改革来推动。比如深化执法、司法体制方面的改革就是例证。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理论。习近平同志强调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一方面,道德是法治的价值底蕴,要以德治滋养法治;另一方面,要以法治支撑德治,道德实践中的许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需要运用法治的手段加以破解。法治和德治不可偏废,德法兼治,形成治理合力,才能有效增强治理的效能,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矛盾,保障国家发展行稳致远与长治久安。
从严治党纳入法治轨道的理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在从严治党中引入法治理念,依法依规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建设法治中国、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必然逻辑。
四、结语
总之,在理论体系方面,以问题导向分类法的范式考察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脉络,主要是由四个问题维度建构起四个理论模块。体系化建构出这一重要理论的整体框架,并形成学理化的表述方式,有助于全方位、系统化学习和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理论形态全貌,对加强和拓展对理论体系的阐释具有积极意义和参考价值。
〔参 考 文 献〕
[1]编写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15-16.
[2]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7.
[3]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13.
[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300.
[5]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17.
[6]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14.
[7]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34.
[8]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93.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5-6.
[10]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19.
[11]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118.
[12]编写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255.
〔责任编辑:秋 水〕
收稿日期:2023 — 04 — 03
基金项目: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1年度项目(FJ2021XZB00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研究”;厦门大学2021年教改研究项目思政专项(2021MJY03)“高校思政课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研究”。
作者简介:罗文(1969—),男,福建厦门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法治理论与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