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慧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贵州 安顺 561000)
2021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应进一步加快我国农村智能化与数字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而乡村旅游是实现城乡资源流动和农村产业结构转型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实现农村经济现代化发展[1]。大力推广乡村旅游的进程中,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也是农村农业经济的必然发展趋势,社会各界都开始关注旅游产业发展所形成的知识效应,为此乡村智慧旅游应运而生。现阶段,学术界所讨论的乡村智慧旅游主要集中在智能服务系统设计、发展模式和路径、游客感知等领域,缺乏系统性总结乡村智慧旅游的研究。本研究基于当前的智慧旅游建设成果,为乡村智慧旅游构建CBB 模型框架,并阐述乡村智慧旅游行业CBB 模型框架构建机理,以期能够推动乡村旅游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智慧旅游,就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统一整合与整理各类旅游信息,从而提升旅游服务便捷性与信息时效性,使游客旅游需求得到满足。国家旅游局2015 年颁布的《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到2020 年,创建系统完善的智慧旅游价值链。乡村智慧旅游是为发展乡村旅游、建设智慧旅游所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是乡村旅游的一种优化和升级。乡村智慧旅游是指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为乡村旅游展开立体化和全方位的数字赋能,智慧化收集和处理相关信息,同时及时发布信息,方便不同的主体制定科学决策,不断创新旅游服务与管理模式,使乡村旅游业形成现代化、健康发展的旅游形态。
基于核心利益相关者诉求与科学技术的发展,通过保障体系、应用体系以及支撑体系共同组建乡村智慧旅游框架。乡村智慧旅游基础框架包括:1)乡村智慧旅游应用体系。以乡村智慧旅游利益相关者为目标对象,直接体现旅游利益相关主体的诉求,其中包括企业营销平台、社区参与平台、游客服务平台以及综合监管平台。2)乡村智慧旅游支撑体系。该体系核心信息技术包括云计算、互联网、移动通信、传感系统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各技术彼此融合与关联,为乡村智慧旅游发展提供技术支持。3)乡村智慧旅游保障体系。建设运营乡村智慧旅游产业,必须有科学保障体系,其中包括监管、政策、法规以及资金等环节,以实现乡村智慧旅游的有效发展[2]。
从根本上说,乡村智慧旅游的核心是乡村各个旅游要素的一种智能沟通系统,该系统的实现,对现代化信息技术具有严重依赖性,其中包括采集信息、编译信息、融合与分析信息等技术,如何实现各信息的互汇互通,是乡村智慧旅游研究的重点。设计乡村智慧旅游框架,类似于工程学顶层设计思维,其意义在于,通过高起点对底层进行布局筹划,将系统整体协调性、关联性以及匹配性凸显出来,在框架构建中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形成节约、高效的乡村智慧旅游发展理念[3]。
乡村智慧旅游系统框架所涉层面比较多,如技术手段、参与者等。因此,在研究智慧旅游框架时,基于当前国内智慧旅游理论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创建“一心”“三体”及“四基”的乡村智慧旅游框架[4],具体框架结构如图1 所示。其中,“一心”指的是乡村智慧旅游体系相互沟通与支撑的中心。“三体”指的是管理体、公众体以及经营体三大主体。“四基”指的是具有基础支撑功能的信息、平台、设备以及技术四大客体。通常来说,需要智能数据处理中心创建“四基”与“三体”之间相互支撑的关系。所以,应与农村旅游发展现状相结合,将乡村智慧旅游商务系统、智慧服务系统以及智慧管理系统作为开发重点,对各业务系统进行开发优化,从而形成多视角、全方位的综合性乡村智慧旅游应用体系。
图1 乡村智慧旅游框架结构图
作乡村智慧旅游行业CBB 模型框架设计的中枢,“一心”主要是借助云计算、海量存储以及数据解析抽取等实现“四基”与“三体”信息的相互融通与搭载,实现旅游信息智慧储送目标。
首先,公众体支持乡村智慧旅游体系。所谓公众体,其实就是潜在乡村旅游主体或者乡村旅游公众[5]。智慧旅游体系中,利用相关技术与设备,向智能数据处理中心智能化上传个人的购物、游览、住宿以及饮食等信息,再通过智能数据处理中心向终端信息提供机构传达旅游资讯,从而获得乡村智慧旅游发展所需信息。
其次,经营体支持乡村智慧旅游体系。所谓经营体,就是经营乡村旅游行业的个人或企业,其主要目的在于营利。乡村智慧旅游的经营体,包括农家乐、乡村风情旅游区以及乡村特色手工艺品、特色农产品、特色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同时还会有间接参与发展乡村智慧旅游的企业。1)乡村风情旅游区。在乡村旅游景区创建GIS、环境、监控以及客流等景区信息数据库,对智慧景区系统进行创建与开发,创建智能旅游线路推荐与导览平台。将旅游服务提供给游客的同时,也能够为经营体与管理体制提供环境、客流量等相关信息,从而将智能信息支撑提供给经营体制与旅游经营主体[6]。2)农家乐。在乡村旅游景区创建住宿、特色餐饮等服务体系,通过无线或者有线网络,利用手机终端、电子触摸屏等设备将管理体系、产业等有关农家乐的旅游信息发送给旅游公众。3)乡村旅游土特产或者工艺品经营者。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将上市农产品或工艺品数量、种类等信息发布在网络平台,以供乡村游客线上订购或者浏览。生产销售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经营主体,也可创建网络信息下的农产品管理模式,例如,通过平台向经销商或游客提供农作物种植、生长以及成熟的相关管理信息。4)乡村智慧旅游间接参与企业。通信、电商以及金融等企业在发展乡村智慧旅游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例如,C2C(个人对个人)、金融支付、B2B(商家对商家)、电商B2C(商对客)、O2O(线上对线下)以及ABC(代理商、消费者以及商家共同搭建消费、生产和经营一体化模式)等电子商务模式。
最后,管理体支持乡村智慧旅游系统。从根本上说,管理体指的就是参与有关乡村旅游活动的一些管理部门。乡村智慧旅游行业CBB 模型框架中,不同的环节彼此融通,而且信息数据也呈现多样化形式,种类非常多,运作智慧旅游系统必须有序规范与引导相关管理体系。因此,管理体需要通过标准的信息支持、规范、技术以及资金管理平台,为乡村智慧旅游发展提供服务与协调支持[7]。1)标准规范。发展乡村智慧旅游过程中,相关参与主体有着复杂的结构构成,而且利益诉求有所差异,再加上所掌握的信息技术手段不同,导致建设智慧旅游体系过程中,如果无法对各参与者所提交的标准规范进行协调,可能就会导致技术、设备的差异性,相关数据信息也会彼此排斥,这与乡村智慧旅游发展初衷相背离,最终严重浪费乡村旅游资源。2)资金技术。在开发乡村智慧旅游系统期间,管理体必须帮助其他参与体解决人员素质、技术以及资金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同时为不能创建智能系统的旅游主体提供政策与制度支持,从技术与资金等层面将其纳入智慧公告管理系统的项目中。例如,创建公共智慧旅游系统。将市场监测、环境监测、公共交通监测以及水质监测等智能应用系统创建在乡村公共场所。3)信息服务平台。通常,乡村智慧旅游体系内存在非常庞大的数据信息量,再加上不同的参与主体有不同的诉求,而且利益也有所差异,导致管理体必须从社会公众、游客、管理者、行政人员以及旅游企业等各个服务对象视角出发,对旅游服务渠道与需求进行梳理,构建以游客为服务对象的乡村智慧旅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由此才能够实现乡村智慧旅游系统内数据的有序性,确保旅游参与主体多且有条理性。
首先,设备支持乡村智慧旅游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基础设施体系。在乡村智慧旅游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智慧旅游必须突破的第一个关口,基于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进一步优化与改进基础网络等相关旅游设施设备,为应用体系、信息资源体系、服务体系以及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现阶段,国内物联网在乡村智慧旅游中应用的支撑体系还不够完善,而在乡村智慧旅游行业中运用物联网,必须有完善、健全的基础设施支撑。尽管很多城市正在创建或创建完成了智能交通体系、无线网络体系等,然而智慧管理、旅游共建共享等系统还在初步建设阶段,很难对智慧旅游产业发展形成支撑力[8-9]。2)应用设备。主要包括射频识别器、气体感应器、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全球定位系统、液晶触摸显示器以及交通流量统计器等相关设备。
其次,技术支持乡村智慧旅游系统。乡村智慧旅游发展中,智慧旅游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通常所涉及的现代科技比较多,例如,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传感器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此外,支持乡村智慧旅游系统的技术还包括GIS 采集、管理、分析、存储、运算、显示以及描述技术系统。
再次,信息支持乡村智慧旅游系统。对于乡村智慧旅游系统来说,信息技术扮演着核心角色,信息资源是旅游企业与政府旅游部门业务开展的关键支撑,在创建多元渠道数据中心的过程中,整合相关信息资源,一次录入后,实现多渠道融合。各个软件系统实现信息互通互联,提供标准数据接口,以实现旅游信息的准确性、共享性以及完整性[10]。
最后,平台支持乡村智慧旅游系统。运用大数据、5G 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推出“乡村智慧游”平台,提供集“吃、住、玩、游、购、娱”于一体的“一站式”乡村旅游服务,构建数字乡村旅游新业态。
近年来,我国不断提升信息技术在农村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深度与广度,先后形成很多具有突出示范意义、较强引领作用的智慧旅游企业与城市,且在国内已经初步形成智慧旅游体系。乡村旅游行业备受国家重视,发展乡村旅游业被公认为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以及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本研究分析创建乡村智慧旅游CBB 模型,对农村经济发展新动力的探索具有助推作用,能够实现乡村智慧旅游行业向现代化、科技化服务业转移,对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具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