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公共服务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借助《城镇居民发展改革热点问题调查问卷》数据(城镇居民发展改革热点问题调查,即抽取城镇居民样本对我国发展改革热点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分析研究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新特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瓶颈,能够更具实践意义地指明未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新特点
(一)城镇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提高
相较于2021年,2022年城镇居民对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满意。2022年,受访者对我国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均评分为3.74分(满分为5分),介于“一般”与“比较满意”之间;相较于2021年的3.60分,满意度增加了0.14分(如图1所示)。
“十三五”以来,城镇居民对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整体向好。“十三五”期间城镇居民对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的五年平均分为3.59分;相较而言,“十四五”开局头两年的评分均高于“十三五”期间平均评分。
(二)中部地区城镇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最高,尤其对公共教育、社会服务、优抚安置更满意
中部地区城镇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高于东、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城镇居民对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最高,平均评分为3.78分(如图2所示);东部地区居民评分次之,为3.66分;西部地区城镇居民评分相对较低,为3.64分。中部地区城镇居民对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满意,西部地区满意度最低。
从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来看,中部地区城镇居民对公共教育、社会服务、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满意度最高;东部地区城镇居民对社会保险满意度最高。
(三)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成为城镇居民最不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
2018—2022年,住房保障、就业创业一直是城镇居民评价最低的基本公共服务。一是在住房保障方面,2016—2022年,受访者的评分分别为3.34分、3.26分、3.21分、3.65分、3.39分、3.40分、3.50分,住房保障是各年度城镇居民最不满意的三项服务之一。二是在就业创业方面,2016—2022年,受访者的平均评分分别为3.35分、3.33分、3.46分、3.63分、3.41分、3.41分、3.50分(如表1所示),就業创业成为各年度城镇居民较不满意的项目。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开始,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成为城镇居民评价最低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的瓶颈
新阶段,城镇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向好的同时,依旧存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区域差异大、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人民满意度较低、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导向型模式亟需转变等问题。
(一)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区域差异仍然较大
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的城镇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反映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区域差异。从区域差异来看,西部地区城镇居民对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明显低于中、东部地区,从侧面反映出基本公共服务的东、中、西差异明显。
从城市差异来看,超大特大城市城镇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平均评分为3.58分(如图3所示),明显低于中小城市的3.62分与大城市的3.66分,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基本公共服务的城市差异明显。
从城乡差异来看,农村居民对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平均评分为3.58分,明显低于城市居民的3.61分,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异明显。具体来看,农村居民对住房保障的满意度更低,评分为3.04分,较城市居民的评分低0.31分。
(二)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人民满意度较低
伴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外加疫情冲击、实体经济不景气的同时,全国高校毕业生连年增加。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1076万人,就业问题与住房保障问题突出。调查显示,2016—2022年,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成为城镇居民最不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住房保障与就业创业是居民发展的基本要素,事关社会稳定;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低不利于新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不利于国泰民安。
(三)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导向型模式亟需转变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保障。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步入到瓶颈阶段,区域差异、城乡差异使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凸显。然而,当前我国公共服务的提供更多依赖于政府能力而非公共需求(即供给导向型提供模式),这就导致不同财力的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
三、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新方向
(一)以制度整合为引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是加快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财权事权的权责匹配体系。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保障,加快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各级财政为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提供必要财力支持。完善中央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均衡,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不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基层财力。
二是强化市场机制保障,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资源基础配置功能,适度引入多元主体,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规模与质量;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清单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品牌运营。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快补齐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等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聚焦重点领域,加快补齐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短板是民心所向。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完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着力增强保障性住房供应。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公租房、员工集体宿舍,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市场;加快推进租售同权试点步伐与政策落地。
二是培育就业新动能。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实现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积极理性就业。
(三)创新供给模式,引导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导向型模式构建
一是促进政府与市场的有效配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多中心供给,建立多元化供给模式。二是拓展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筹集渠道,适时适量引入社会资源,吸纳企业、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投入。三是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通过问卷调查、调研等形式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的调查,适时发现问题,并指引未来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新方向。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