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希刚 吴娅星
【摘 要】西北地区地貌特征明显,民族特点突出,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对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也不尽相同,在这样一个多民族音乐文化共生的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与区域音乐文化能够长久的共存与发展必然体现着相互的影响、交流与融合。从西北地区传统音乐文化所处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考察其生态状况;从不同民族、地域的传统文化属性把握民族音乐文化变迁的内在规律;从各民族各地区传统音乐的相互影响、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发挥传统音乐潜移默化的功能和作用,有利于加强西北地区人文群体的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使西北地区传统音乐文化形成“多元一体”的发展格局;进而逐渐缩小不同地区各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使其认同相一,反映共有的民族精神,铸牢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适应于新时代西北地区传统音乐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的新生态。
【关键词】“多元一体”;西北传统音乐文化;构建新生态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3)08—123—04
生态是生物之间和生物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与环境紧密相关。从音乐文化的角度来看是指地域与本体以及人之间的关系。西北地区,地貌复杂多样,有山地、高原、平川、河谷、沙漠、戈壁。自古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不同民族及地域属性影响着音乐文化品种和音乐本体形式以及内容的产生,在这样一个多种民族音乐文化共同生长的地区,各民族、各地区千百年来产生了多种多样的音乐文化品种,以戏曲剧种为例:有秦腔、陇剧、眉户戏、曲子戏、民勤小调、陇南影子腔、灵台灯盏头戏、高山戏、半台戏、“南木特”藏戏等较多本土剧种,它们产生于不同的地域环境,诠释着不同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展现着独特的音乐文化魅力和内涵。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不断输入的现代文明给原生音乐文化生态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传统音乐品种的传承保护受到现代观念的撞击,面临着各种各样艰难的生存挑战。因此对传统音乐文化所处的生态环境和发展现状进行考查研究,找寻提高西北地区各民族各地区音乐文化认知的方式方法,从历史语境、社会、家庭、个人等角度分析音乐文化的变化,把握民族文化變迁内在规律,是发展推进西北地区传统音乐文化建设的必要保障。
一、西北传统音乐文化生态状况
人类文化与生存环境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不断的推动着音乐文化的发展和延续,传统音乐文化本身就是为适应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及自然环境状况而产生的。由于西北地区有着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随着各地政府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和保护,部分音乐文化的原始生态环境也有所改善。如:“兰州鼓子”是流行在甘肃兰州地区的一种民间曲艺形式,在其原始生态环境中一直是茶余饭后休闲、娱乐的主要活动,主要在院落、酒肆、茶馆中进行,但多年来兰州作为省会城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以及常住人口的不断增加,加上人们思想的转变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逐渐重视工业建筑业和科技的发展,修建现代化建筑和越来越多的现代化新型休闲、娱乐场所,淘汰大量老旧的院落、茶馆等场所,使原本“生活”在院落、茶馆的兰州鼓子“无家可归”处于长期自流的状态,好在近些年在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和申遗成功的背景下,为“兰州鼓子”实施了抢救措施,但奈何原始生态环境的消逝很难再次真正的发展起来,使“兰州鼓子”变成了“文化馆中的活动”。此种现象对于其他传统艺术文化品种也较为常见,所以国家和政府提出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建造绿色公园、广场等休闲、娱乐场所,这便使“兰州鼓子”在公园和广场等环境中有了一线生机。因此不难看出“兰州鼓子”的存亡与自然、社会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当音乐文化生态环境发展失调时,传统艺术也将受到极大的生存影响。
虽然音乐文化生态的发展规律本身就是随之变化的,但传统音乐文化品种的保护和传承是不可放弃的,人类具有创造传播音乐文化符号的能力,也具有对音乐文化符号接受理解的能力,只有带有音乐文化因素的人类才能与环境相互沟通。人类、环境、文化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音乐文化作为一种资源和财富,从不同角度和方面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维系着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也维系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如:最具有代表性的西北“花儿”,在不同民族和地区都有广泛的流传,目前在当代文化背景下发展状况是比较乐观的。甘肃康乐县莲花山“花儿会”是甘肃地区规模最大的“花儿会”。莲花山地区处在临潭、康乐、渭源、卓尼的交界地,自然风光优美,山峦起伏,满目绿海,像一朵绽放的莲花盛开在绿波翠色之中,山峰险奇俊秀,松柏杨禅混生,苍松茂林,山峰连叠,作为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期以来,自然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每年举办莲花山“花儿会”吸引了许多周边省市的百姓,使“花儿”这一传统音乐文化得到了稳定的发展,形成了平衡、良性的音乐文化发展生态环境,为传统音乐文化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与保障。
二、西北传统音乐的文化属性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在不同民族、地域中有着不同的文化属性和独有的特点。西北地区地域广阔地貌特征多样。西北地区是中华文化的发祥地之一,陕西、青海、新疆、甘肃、宁夏各地都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资源,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多民族性特点。随着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不断向现代化发展,受物质、意识、社会形态以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西北各少数民族地区对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亦有所不同,所以也孕育着不同的音乐文化属性。
(一)文化语境
西北地区音乐文化由于受到不同地域、民族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表现出多元性特点。如:甘肃省地处中国西北部地区,曾以秦晋为中心,所以其音乐隶属于中国音乐体系中的秦晋高原支脉。后来秦晋支脉又被分为“秦、晋、陇”三条分支,甘肃、宁夏以及青海部分地区属于“陇分支”。就甘青宁地区流传盛广的“花儿”而言,在几百年的传承过程中,虽然艺术形式一经定型后发展较为缓慢,但其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在传承过程中与藏族音乐互动,致使“撒拉花儿”受到藏族民歌的影响,其调式、旋律音调与藏族民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见,地区、民族和语言直接影响着民族民间音乐的地方风格。不同的地区、民族所处的生活环境和文化语境不同,在音乐文化随着社会进步而发展的同时,在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长期影响下,每个地区和民族的音乐中都展现着独特的音乐文化属性,记载着各地、各民族从古至今的文化变迁过程。
“花儿”中所唱歌词“影子”“倒”“端”“捞”“沿上”等词语,是西北地区人民常用的口头用语,这些语言能够真实的反映当地人民所处的环境和生活。而“藏戏”和“高山戏”都是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具有特殊性或代表性的甘肃地区传统音乐文化,由于其所处地区的生态环境、文化语境以及民族之间的差异,在社会文化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也散发着各自的独特个性与魅力,在特定的环境、地域和民族中代代相传,被人们所习惯并承认;反映着当地不同的社会生活,宗教信仰,被大众接受、继承。集中表现了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风俗习性的文化意识形态,具有较强的稳定性。由此可见,西北花儿、陇剧、藏戏、高山戏等由于其所生存的地区、民族不同,以及不同的语言、文化背景下和不同的文化语境中产生了不同的区域性色彩和共通的文化特征。
(二)人文内涵
传统音乐具有反映地域文化特征和人文情怀的功能,音乐人类学也在不断的揭示着音乐中人的精神的存在,而这些存在又具有社会多样性,都是在不同的社会背景和生态环境中逐渐产生并且发展的。西北地区有着广阔的土地,丰富的少数民族群体,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民族都有着不同的生活环境和习惯,并且随着社会时代的不断进步发展,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具有原创性、独特性、延续性和稳定性的传统音乐,随着历史的积淀和传承,各个地区、民族又体现出不同的人文内涵。如甘肃地区独有的少数民族:裕固族,是以畜牧业为主的民族,他们主要聚居在甘肃南部裕固族自治县和酒泉黄泥堡地区。裕固族是一个信仰喇嘛教的民族,他们的语言体系属阿尔泰语系,过去为游牧生活,帐篷是他们的主要居住方式,后居于祁连山脉,此处海拔较高,部分高山地区终年被白雪覆盖,甚至有冰川分布其中,是河西走廊的“众河之源”,在这里生活的裕固族,有着真诚憨厚、热情豪放的性格特点,这些在裕固族民歌中就有体现,他们的民歌结构简单,题材十分广泛,关于劳作、婚嫁以及祈福的歌曲很多,大都反映着裕固族人民的生活与情感。这些民歌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在裕固族历史、环境的发展过程中逐渐积淀形成的,充分体现出游牧民族音乐特点及人文内涵。而甘南藏族自治州流传的“甘南藏戏——南木特”,虽然也属于甘肃地区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但它所表达的内容更多的是具有浓厚的神话色彩,以颂歌、悲歌、对歌、吉祥歌为主,体现自由、辽阔的风格,与裕固族的叙事歌、情歌、劳动歌不同,虽然藏族和裕固族一样信仰喇嘛教,但由于裕固族最早信仰过萨满教和摩尼教,在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与藏族不同的传统艺术文化特征。除上述两种具有代表性的甘肃地区传统音乐,西北山歌作为一种古老的文化形式,植根于西北人民的民间生活,也代表着西北人民的真情实感。它产生于西北人民的生活、娱乐、斗争、劳务当中,为体现自己的生活而抒发情感和表达意志,真实的体现着西北人民的思想情感,广受西北人民喜爱。山歌具有人民性和集体性以及很强的灵活性,在传唱过程中民间歌手都可根据自己表达的情感意愿进行修饰加工,由当地人们在生活生产中自然而然地发生,歌词以及曲调都可以由人民群众即兴创编,不受约束。当代以口头相传,加工提炼、专业创作等为主要传承方式。民歌中显示着集体智慧的融会贯通,而且这种融合几近天衣无缝,其旋律中的这些特点也体现出大众化的色彩。如“上去高山望平川”这首歌曲在全国各地都影响深远,信誉极高,也是“河湟花儿”的代表曲目,如此的融合与西北人民性情豪放、包容、热情的性格特点遥相呼应。
总而言之,无论是裕固族民歌还是藏戏,亦或是西北山歌都反映着当地人民的生活习俗、人文情感、审美观念以及宗教信仰,无论是在不同区域还是不同民族之间,或不同的人文背景之下其人文内涵的认同与表达都表现了独特性和共生性的特点。
三、西北传统音乐文化认知与认同中的文化自信
文化认同即在文化中认可或表同与他人的心理活动,是实现地域性审美经验的有效途径。一定是通过“他者化”体现的,但分为主动和被动,只有主动表现文化中的独特审美,形成“互为他者”的关系,才有利于音乐文化认同,真正表达出具有本民族特征和传统的地方及民族音乐。不同地域和民族在经历了千百年来文化的不断变迁和发展,受到不同的地理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在不同的人文环境中逐渐形成了不同的音乐文化认知,但音乐文化认同并不是“孤立”的,以单纯的“他者化”或局内人的“自我传统”确定文化身份是片面的,在这种文化指向不一致的情况下很难实现真正的音乐文化认同。随着西北各地区向现代化城市发展,社会环境、自然环境随之发生改变,在传统音乐文化面临现代化冲击的情况下,从当代音乐传统构建来看,内在感性,即“真我”的传统民族音乐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在文化权利和社会环境的绝对驱使下形成的外在传统,即“他者”所理解的该民族传统音乐或文化特征。由此可见在建立西北地区音乐文化认知、认同的过程中,主动表达“真我”是极为重要的,但“真我”与“自我”相互区别,不能通过单纯的“他者”或“自我传统”构建文化身份,得到音乐文化认同。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同生态环境中,西北不同地区、民族在构建音乐文化认知、认同,坚定文化自信的过程中,更要不断强调当地审美经验即“地方乐感”在音乐文化认知、认同中起到的作用,在主体互照的过程中体现其特殊性,得到正确、有效的音乐文化认同理念。在创乐的过程中要体现出各地域、民族不同的历史传承、技法、感性特征,主动表达本民族音乐文化独特性,才能够做到内外一致的音乐文化认知和认同,建立更加有效稳定的文化积淀和更坚实的文化自信。而这些音乐文化认同都不是固定化或一时间形成的,也不由某一主体或现象而决定,而是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文化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不断重构而形成的。
西北地区音乐文化丰富多样,不同地区、民族有不同的地方性音乐文化,表达不同的人文内涵和独特意义,使各地产生音乐文化差异和不同的地方性音乐审美经验,这种地方性的特点是由本民族成员在不同的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下生活,通过本民族、地域的文化传统、历史传承,自然表达出的特殊感性特征。由此可以看出西北地区音乐文化的地方性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文化认知、认同不同为由,将西北地区的传统音乐文化分割,而是尊重和保留各地区和民族的独特性,体现各自音乐文化的“真我”,促进“多元一体”音乐文化的发展。尊重多样性、多层性、符号性的特点。在音乐语境、风格各不相同的大环境中以多种生态环境下产生的不同的文化内涵与其象征性意义的关系分析某地区、民族的身份表征和音乐文化认同时,发现各地音乐文化认同态度的形成必须是主体互照的,如此才能形成有效的音乐文化认同。西北地区所包含的在不同文化语境下存在的各种形态、风格的音乐文化都在不断变化,通过主动表达与“局外人”形成“互为他者”关系而形成音乐文化认同,各地各民族不同的音乐文化认同态度相互交织,最终构建起丰富多元的多样性文化认同机制,尊重历史与人文,打好文化认知基础,在新时代文化语境下,建立西北地区传统音乐文化发展的统一的音乐文化认同态度。通过构建西北地区音乐文化認同,坚定文化自信的方式去引领传统音乐文化走出瓶颈,得到可持续发展,构建适应西北地区音乐文化发展的新生态。
四、新时代社会文化背景下构建西北传统音乐文化新生态的意义
基于党中央作出部署《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晰西北地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与途径,对其历史贡献做出充分的肯定,对未来的努力方向做出规划与展望是及其重要和有意义的。西北地区自古历史悠久文化深厚,不但区域音乐文化内容丰富,民族音乐文化特征鲜明。为西北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和构建传统音乐文化新生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维护各地区各民族的团结与发展,从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上达到长期的高度统一,离不开对西北地区传统音乐文化的认同。音乐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发展的重点内容之一,民族音乐文化是属于中华民族独有的精神财富,在发展和传播过程中有着潜移默化的功能和作用。西北地区传统音乐文化丰富多样,其发展历史、文化特征、人文观念、音乐品种等方面都有独特性,反应不同的群体思想本质。音乐文化新生态环境的构建作为一种社会实践行为,为音乐文化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途径,通过人们对特定区域或民族文化的自觉认同和身份的理解实现文化相融,促进各民族相互交流融合。在继承本民族音乐文化特征的基础上,建立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高度认同和音乐文化多样性的认同,与其他民族音乐文化相互交流在“多元一体”格局下发展,这也是构建西北音乐文化新生态的核心。
在中国传统文化发展过程中,统一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是促进传统音乐文化发展的基础。在突出个性中形成“多元一体”的统一。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在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下团结融合,体现各民族在音乐文化上的兼收并蓄,增强对各地区各民族音乐文化的自觉与认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音乐文化是血液文化、影响思维意识的文化,拓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渠道,加强对民族文化认同的巩固,对平衡民族间的文化差异、促进文化认同,了解少数民族群体思维、情感、习惯、行为、意志背后的影响力、制约力;正确把握西北地区各民族的认同意识与发展形势,对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大有裨益,使其人心相聚,价值相通,认同相一。彰显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当代意义,着眼于中国新话语体系建立的宏观愿景,树立一种全新的人类文化多样性的生态观。明确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艺术内涵及文化依托,发挥西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互融发展的功能与作用,积极传承和保护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人文群体凝聚力、区域文化发展力,构建适应当下西北地区音乐文化及各民族音乐文化共同生存的新生态,提高西北地区各民族、地域音乐文化认同,使其形成“多元一体”的认知与格局,推进西北传统音乐文化建设,构筑中华民族精神。促进“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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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西北地区民族音乐符号的文化认同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项目编号:22ED199)和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甘肃地区传统音乐文化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与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2YB03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马希刚,男,博士,西北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民族音乐学、音乐文献、中国传统音樂;吴娅星,女,西北民族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族音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