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志伟
摘 要:在互联网快速发展背景下,提出了数据融合的概念,并被广泛应用到社会各个行业领域中。目前,数据融合在数字政府建设中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因此,为有效提升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水平,文章提出了运用数据融合技术的想法。在具体的分析研究中,首先是介绍数据融合的内涵,然后就目前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面临的问题,分析探讨数据融合技术在其中运用的意义,最后对数字融合技术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中运用的基础和具体策略进行具体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数据融合技术;烟草专卖;市场监管;运用
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监管能力现代化,这进一步提高了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新形势下数字政府建设,强调在政府管理服务中应积极引入数字化技术,由此优化调整政府治理流程,进而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及服务效率。在这一情况下,数据融合不仅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强化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有力途径。对此,文章基于数据融合基础上,对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中运用数据融合技术的策略进行具体分析。
一、数据融合的內涵
数据融合最早是在军事领域中出现,指的是通过对传感器信息的采集、传输及综合分析等,以获取战场中有价值的信息,进而实现对战场态度、威胁及其严重程度进行准确的认知和评价处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科技的进步,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快速发展,为拓宽数据融合应用领域提供了技术支持,数据融合不再只是局限在军事领域,而是广泛延伸至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同时其内涵也不断丰富。目前在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数据融合技术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该技术支持下,可实现对不同系统、不同行业、不同渠道、不同领域数据信息的收集,并对一定的数据标准性进行整合处理,可一定程度上改变数据的原本属性,衍生出新的内涵及应用价值,进而实现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管理。
市场监管既是政府管理的重点内容,也是数字政府建设必要内容。而数据融合的支持下,可促进跨部门合作和协同监管,形成统一的管理服务体系,可很好地解决以往市场监管中监管效率低、重复监管等问题。同时,通过数据融合可促使硬件方面的监管手段和工具有效整合,使传统分散式的监管模式转变为平台化监管模式,也能有效整合软件应用方面的监管资源、政务服务等,实现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总的来说,数字融合可让监管主体以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内多渠道、多维度地获取监管对象有价值的数据信息,在合理分析运用上,可有效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二、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现状分析
1.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
烟草专卖管理成效如何,事关烟草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面对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为以下三个:
(1) 监管难度大、面临新的挑战
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中,卷烟零售户及相关涉烟违法行为是监管的重点所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对象在空间维度上呈现多样性、复杂性的特征,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市场监管的难度。比如,2020年底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在此修订中,明确了在幼儿园周围不发放零售许可证;2021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按照卷烟相关执行。这些关于烟草专卖管理规定及政策的变化,也给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
(2) 监管存在滞后性,监管成本高
目前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中,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落后等问题较突出,使得监管工作更多是被动监管和事后监管,时效性不强,且成本高,进而使得实际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较低。新形势下,对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有了新的要求,强调应对监管对象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主动监管的动态措施,有效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优势作用,精准分析和掌控违法违规风险,以提高监管效果和降低监管成本。
(3) 监管体系有待完善,监管主体联动性有待提升
当前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对象呈现多样性、复杂性的特征,使得监管工作难度较大,如果仅仅依靠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管,难以保证时效性。尤其是目前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不适应现代烟草治理的要求,监管手段的数字化、智能化未体现,加上目前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犯罪形式多样,因此需要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中,有效协同各职能部门,包括市场监管、海关、公安、邮政等,形成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网络体系,从而提升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2.数据融合技术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中运用的意义
(1) 进一步促进市场监管改革
烟草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重要支柱行业,在我国实施烟草专卖制度以来,对其管理一直高度重视,要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但由于传统烟草专卖监管手段主要是人工监管,这种监管方式存在诸多的不足,难以实现对烟草专卖市场的有效监管。为转变局面,在依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监管体制改革要求上,国家烟草专卖局深入推进了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改革。在此次改革中,明确提出了要转变落后的监管理念和方式,完善监管机制。而将数据融合技术应用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中,是落实市场监管改革工作的重要体现,通过有效应用数据融合技术,可为监管主体强化市场控制、打击涉烟违法行为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2) 适应涉烟违法形势的变化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有了新的变化和特征,加上监管对象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征,即便目前烟草专卖市场监管一直处于高压的态势,但也会因为信息不对称而使得监管工作有一定滞后性,监管精度不高。这样既会增加涉烟违法监管的难度,还会使监管成本更高。而数据融合技术的应用,可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在数据融合技术的支持下,可有效拓宽市场监管信息收集的覆盖面,也能全面高效地进行数据分析研判,有助于提高市场监管的精准性和降低执法成本。
(3) 是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的有力手段
目前对于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内容和方法主要为:稽查人员通过APCD方法开展数据分析、计划制定、检查实施、问题处理等工作。其中,数据分析工作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这些数据有来自信息系统,也有来自稽查人员的人工收集和筛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监管的效能。虽然目前可通过行业专卖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数据分析工作,但在指标选择、阈值设定方面仍然需要通过人工完成,所以这期间不可避免会受到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难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进而影响市场监管的效能。而通过运用数据融合技术,可很好地避免数据分析过程的主观性、经验性问题,且能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更为全面、科学、客观的数据支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效能。
三、数据融合技术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中运用
1.数据融合技术运用的基础
(1) 机制基础
数据融合技术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运用,需要具备良好的机制基础。现状来看,市场监管中涉及多个监管对象和监管环节,尤其涉烟违法形势发生新变化,这就需要有效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引导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其中,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基于数据融合的多源异构信息分析,可进一步提升多部门协同监管的质效。而数据融合技术应用的基础,需要有成熟的执法协助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因此,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快建立各部门协同的执法工作机制,坚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结合涉烟违法形势,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信息线索的高效共享和分析,进而为监管主体精准打击涉烟违法行为提供良好的基础。
(2) 系统基础
在信息时代下,烟草行业应加快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整合卷烟经营、专卖管理等工作,归集卷烟经验的全链条数据,为监管主体实现对涉烟违法行为多维度、精准的分析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也要注重提升数据的时效性,烟草行业应结合相关业务实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可满足及时分析的需求。此外,政府部门也要在数据系统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构建统一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整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数据,扩充监管范围和维度,有效发挥大数据分析作用,实现市场监管模式的创新升级,进而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实效性。总的来说,烟草行业内外的监管数据,既要有各部门数据支持,也要保证数据之间具有关联性,从而为数据融合技术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中有效应用奠定良好的数据基础。
(3) 技术基础
当前互联网快速发展,各种技术如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推广应用,也促使了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方式向移动执法检查的方向转变,同时在移动互联网的支持下,可实现监管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共享。在设备应用方面,也出现了许多可传输数据的执法设备,比如远程视频监控、远程连接执法记录仪等,数据分析范畴得以扩充,此时可有效发挥大数据资源优势,实现对涉烟违法行为的精准分析,进而提升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针对性。此外,在数据共享方面,可引入区块链技术进行数据点对点的安全传输,既能打破各部门的信息壁垒,又能为数据融合技术的应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2.数据融合技术运用的策略
(1) 完善数据基础
多源、多平台信息是数据融合技术应用的重要基础,但并非是数据越多越好,而是要保证所获取的数据信息具有分析的价值。这期间就需要结合涉烟违法行为特征、许可证不规范使用行为特征等为基础,对现有的数据资源进行梳理整合,采取关键性指标方法,选取关键字段,对各部门的监管数据进行关联,形成完整的数据链条。同时,进一步打通数据通道,对内加快建立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机制,对外将烟草业务系统与相关部门监管数据资源连通,实现监管数据跨行业即时共享,并做好数据传输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数据融合技术作用充分发挥,提升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2) 细化数据融合应用场景
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涉及的工作内容和环节较多,有经营行为的监管、运输行为的监管、许可证的监管等,不同的工作内容和环节,也使得数据在来源、特征方面有所不同。对此,在实际监管工作中,有必要在应用数据融合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应用场景的细分。如对于许可证的监管,在新零售许可证申办业务场景中,可依据其他行政部门提供的数据,对申请人是否有涉烟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判断,由此增强许可证的审查力度;如在经营行为监管中,对于卷烟零售户销量异常减少的情况,可通过分析店面营业资源耗损情况或者是否正常营业等,对其是否存在銷售假烟、走私烟等涉烟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判断,进而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此外,还可通过对水电数据的融合分析,了解烟草专卖企业销售的状态,并凭借进货量来判断销售行为的合法性,一旦出现销售量骤降或进货量波动明显问题时,可初步判定该企业可能存在非法进货或假烟营销的风险,从而更好地辅助监管部门优化监管效果,有效抑制隐蔽违规行为的发生,提升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精准性。
(3) 提升数据即时性
数据融合技术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应用,除了要保证数据的多源性,还需要保证数据的即时性。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应积极引入先进的技术设备,对监管数据进行信息化处理。比如,某市烟草专卖局,在开展烟草专卖工作时,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移动执法装备、远程视频记录设备等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减轻了执法人员工作量的同时,提升了现场执法信息采集的实时性,同时也为市局进行全面分析、综合指挥等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此外,为有效提高数据的即时性,还需在促进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协作的基础上,采用自动化控制手段,强化对数据获取节点的控制,实现监管信息自动推送,由点及面地快速联动分析,从而有效提高多源数据分析效率和能力,进而为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实现“精准制导”奠定良好的基础。
(4) 推行“互联网+卷烟”监管模式
数据融合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给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模式的创新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持,也催生出了“互联网+卷烟”这一新型监管模式。这一监管模式下,可实现高效、便捷的监管。而如何有效发挥出“互联网+卷烟”监管模式的作用,首先需要在数据融合技术应用的基础上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推进烟草营销数据共享,以便市场监管人员借助信息平台有效处置市场中的假烟销售行为,以及对零散户个人信息的融合管理。相比较传统的人工监管模式,“互联网+卷烟”监管模式的效率更高,更利于监管人员节约线下查证的时间,也能有效采集消费者反馈的数据,从而在社会力量参与下有效改善原有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的弊端。在“互联网+卷烟”监管模式中,常见的监管方法有开设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借助这些公众平台掌握消费者购烟时的体验感及满意度,同时对于消费者的投诉,也可作为违规行为查处的依据,最终在全方位的监管下,充分展现出数据融合技术的优势,更好地帮助监管人员完成监管任务。
四、结语
综上,在信息时代下,将数据融合技术应用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中,是市场监管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效能的有力措施。为确保数据融合技术得以顺利利用和有效应用,首先应提供相应的基础保障,包括机制基础、系统基础和技术基础,由此推动烟草专卖市场监管流程优化升级。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烟草专卖市场协同治理能力,形成以数据为驱动的烟草专卖监管新格局,实现监管全覆盖,进而推动烟草专卖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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