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 王婷 周鹏达
关键词 “一带一路”倡议 对外直接投资 全要素生产率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3)06-0032-13
一、引言
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乃至世界经济长远发展的必由之路。为实现这一长期战略目标,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意义重大。“一带一路”倡议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提出的国家级合作倡议,十年来,“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贸易关系日趋紧密。据统计,2013—2022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进出口年均增长8.6%,①对沿线国家累计直接投资约1849.7亿美元。②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值此“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的关键节点,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疫后复苏迫在眉睫的背景下,科学评估“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的经济影响及作用路径,对加强世界各国互利合作、加快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有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方面。研究发现,“一带一路”倡议显著提高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水平,①尤其是扩大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规模。②然而,目前有关“一带一路”倡议对参与国经济影响的研究仍十分匮乏。尽管已有文章从宏观国家层面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生产能力以及经济发展的正向作用,③但很少有研究从微观层面利用企业数据分析“一带一路”倡议的经济效果。与这一命题直接密切相关的即为中国OFDI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生产率的影响。现有文献多关注发达国家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有研究认为东道国企业可以从发达国家OFDI带来的集聚效应中受益,提高生产效率;④也有研究指出东道国企业也可能因为外资带来的竞争效应而损失本地市场份额,不利于企业发展。⑤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对外直接投资对东道国企业升级产生了何种影响,这一问题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结论。
针对以上已有研究的不足之处,本文关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对沿线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为“一带一路”倡议对参与国经济发展产生的作用提供来自企业层面的微观证据。为识别因果效应,本文以东道国是否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倡议发起前后时间的交互项为工具变量,采用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工具变量方法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一带一路”倡议发起之后,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OFDI显著增加;同时,中国OFDI显著促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生产率的提高。本文进一步考察了该效应的潜在作用机制,发现中国OFDI主要通过缓解企业面对的融资约束、改善东道国基础设施水平和制度质量来促进当地企业生产率的提高。此外,异质性分析表明,在“陆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及与中国邻近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更明显。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本文首次从企业层面证明“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可以显著提高沿线国家企业生产率,从微观视角补充了关于“一带一路”倡議对沿线国家影响的研究,为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方向发展提供了经验支持。第二,本文系统考察了“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正向外溢效应的影响机制。这有助于理解中国OFDI对沿线国家企业升级的因果效应,也为中外双方、多方继续深入合作提供了可行方向。第三,本文关注发展中国家OFDI的经济作用,科学有效地证实了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升级的积极影响,该结论贡献于对外直接投资经济影响的相关文献,同时有助于加深对新时代国际合作互惠模式的理解,可为鼓励发展中国家企业“走出去”提供科学依据。
二、理论分析
1.“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
对外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国家、企业或者个人)对东道国(投资者所属国以外的国家)企业(或者项目)等进行投资的经济活动。现有研究就OFDI对东道国经济发展影响的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大部分文献支持OFDI对东道国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⑥ 理论研究主要通过建模证明外资进入会通过带动当地劳动力技能提升、技术模仿等知识溢出效应,提高东道国企业生产技术水平。① 而实证研究多以发达国家对外投资为例,认为OFDI对东道国生产水平的提升效应主要通过技术授权或转让、加剧当地市场竞争等方式来实现。② 其次,部分研究发现OFDI对东道国经济发展可能存在负向作用,认为外资进入会抑制本国企业所拥有的市场份额,抑制企业创新,进而限制企业生产率提高。③
同样地,中国OFDI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也是复杂的。中国OFDI流入确实可能会加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内竞争。但总体来说,中国OFDI对东道国的影响是正向的。第一,中国OFDI流入能带来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等方面资源,帮助当地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推动技术创新,最终提高东道国企业生产效率。第二,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主要以项目为导向,投资资金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领域。而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正是以往制约沿线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障碍,其本身没有足够的能力和经验独立完成资金需求规模大而投资回收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而言,不是竞争挤出而是帮助开拓市场,提升当地企业的市场可达性。第三,“一带一路”倡议以互利共赢为目标,经常采用与当地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投资活动,在帮助中国企业适应东道国市场、提高投资效率的同时也能向东道国企业分享管理经验、新技术等,助力当地企业提高生产率。
因此,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H1:“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可以显著提高沿线国家企业生产率。
2.“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提升效应的作用机制
中国OFDI可能通过多种渠道影响东道国企业生产率。以前文分析为基础,结合现有相关文献和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OFDI的特点,本文主要关注以下三个潜在机制。
首先,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OFDI可以通过缓解东道国企业融资约束,推动企业升级。融资约束是导致发展中国家企业生产率低的重要原因。④ 国外资本流入可以通过己厂效应、垂直效应和水平效应等渠道缓解东道国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⑤ 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会直接影响东道国可用资金规模,拓宽企业资金渠道。尤其是对投资回报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项目或企业而言,倾向于长期投资的中国OFDI对缓解融资压力作用显著。因此,“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投资可能通过增加沿线国家资金供给、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来缓解当地融资约束,进而促进当地企业生产率的提高。
其次,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OFDI可以通过提高东道国基础设施水平来提升当地企业生产率。良好的基础设施是促进当地企业快速发展的保障。⑥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虽然资源丰富,但由于技术水平落后,电力、运输等基础设施缺口较大。而“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及后续配套措施的推进为缓解当地基础设施落后提供不少帮助。现有研究也已证实,中国OFDI流入显著提高了东道国基础设施水平。⑦ 由此猜测,“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投资可能通过增加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供给,改善当地生产、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而提高当地企业生产率。
最后,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OFDI可以通过改善东道国制度质量助力当地企业提高生产率。“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而改善制度质量是提高这些国家企业生产率的关键。① 一方面,资本的跨国流动意味着先进管理经验、技术、设备等的跨国流动。潜移默化中,东道国制度环境可能被动改变。比如,双方签订的协议会规定外资所拥有的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东道国税收税率等制度,进而从整体上改善东道国内部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东道国会主动改善本国制度质量以提高外资利用效率,从而充分挖掘外资对东道国的经济增长潜力。“一带一路”倡议主张加强政策沟通,就双方经济发展战略等进行充分交流,共享制度建设经验。因此,“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投资可能通过政策沟通和文化制度交流,改善当地营商环境,提高东道国制度质量,进而带动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提高。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进一步提出以下研究假说予以检验:
H2:“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通过缓解沿线国家融资约束提高当地企业生产率。
H3:“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通过改善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当地企业生产率。
H4:“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通过提升沿线国家制度质量提高当地企业生产率。
三、研究设计
1.数据来源及样本选择
本文实证研究主要考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对“一带一路”沿线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其中,东道国企业层面数据来自世界银行企业调查数据(WorldBanksEnterpriseSurveys,WBES),中国OFDI来自中国全球投资追踪数据库(ChinaGlobalInvestmentTracker,CGIT),东道国宏观层面数据则来自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WorldDevelopmentIndicators,WDI)。
根据数据特征及研究需要,数据具体匹配过程如下:首先,世界银行企业生产率指标为混合截面数据,可通过问卷设定的企业编码,与一系列企业特征数据进行一对一匹配。其次,将中国OFDI数据按照国家—年份进行加总,获得国家—年度中国OFDI数据。之后,根据样本企业所在国家名称和企业层面数据对应的完整财务年份,分别将国家—年度中国OFDI和东道国宏观数据进行匹配。最后,剔除变量缺失严重的样本。本文最终得到2005—2021年138个国家50310家制造业企业样本。其中,参与实证回归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共计53个。
2.变量说明
本文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生产率。由于欠发达经济体往往缺乏可信的普查数据,对于其公司的调查通常只能观察到以货币(相对于实物)计量的产出和投入。因此,世界银行在WBES数据库中推荐并提供了YKLM模型计算的企业生产率数据。该方法可以利用世界银行企业调查问卷所提供的信息对企业生产率进行评估,也逐步受到广泛关注和使用。② 从WBES数据库获得的企业生产率为取对数后数据,表示为TFP。本文使用中国对东道国直接投资的流量水平的对数(OFDI)作为核心解释变量。
为了减轻回归模型可能存在的遗漏变量偏误,根据现有文献,③本文选取以下可能影响企业生产率的宏微观指标作为控制变量:①企业规模:全体员工总数的对数;②平均用工成本:企业用工总成本/员工数;③企业年龄:报告期年份减去企业创建年份;④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定义为1,非国有企业定义为0;⑤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定义为1,非外资企业定义为0;⑥直接出口占比:企业直接出口的销售百分比;⑦企业家管理经验:最高管理者在企业所处行业工作年份的对数;⑧东道国人口数:东道国人口总量的对数;⑨东道国人均GDP:东道国人均GDP的对数。
3.基准模型设定
为了研究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借鉴Aitken和Harrison的研究,①设定如下回归模型:
其中,下標f、c、v、i、t分别代表企业、国家、城市、行业及年份;TFPfcvit衡量c国v城市i行业的企业f在第t年的全要素生产率;Controlsfcvit包含一系列宏微观的控制变量;γv、σci、δt则分别表示城市、国家— 行业、年份固定效应;εfcvit是误差项。本文重点关注的系数是α1,如果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有正向促进作用,则α1应显著为正。考虑企业生产率在国家层面的相关性,本文报告了经过国家聚类调整的标准误。
模型(1)可以用OLS方法估计,但这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比如中国OFDI可能会流向东道国比较优势行业,使得中国OFDI和模型的误差项相关,导致内生性问题。因此,借鉴有关FDI文献构建IV的思路,②本文利用“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准自然实验,使用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工具变量方法(DID-basedIV),考察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具体来说,本文关注实验组企业(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和对照组企业(即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前后生产率的差异。IV估计的第一阶段是:
其中,OBORc表示国家c是否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Post13表示企业被调查时间是否处于2013年及以后。OBORc×Post13为两个虚拟变量构成的交互项,也是本文中国OFDI的工具变量。本文在进行Ⅳ回归时控制了城市、国家—行业以及时间固定效应,以对未观测到的影响因素进行剥离。
工具变量选取的合理性依赖于相关性条件和排他性约束。关于相关性条件,第一,统计数据显示,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線国家投资合作呈平稳增长态势。故而,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已变得相对更加重要。第二,既有研究发现“一带一路”倡议显著带动了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增长。③ 因此,工具变量的相关性条件可以得到满足。工具变量回归第一阶段的F统计量也可以进一步验证该相关性条件。对于排他性约束,首先,从“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的选择方面来讲,是否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受其国家历史和地理位置影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地理范围起源于西汉开辟的“陆上丝绸之路”与秦汉时期开辟的“海上丝绸之路”。因此,在实验组与对照组的选择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这一标准的选择具有良好的外生特征,与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无关,满足实验组选取的随机性要求。其次,在倡议发起时间的随机性方面,“一带一路”倡议是由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时期首次提出,基本对所有国家、企业而言都是难以预判的,因而也无法提前影响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此外,后文通过改变倡议发起时间进行的安慰剂检验也可以间接证明结果的可靠性。因此,使用“一带一路”倡议这一政策冲击来替代中国OFDI可以满足工具变量的排他性约束。综上所述,本文工具变量的选取是合理的。
四、实证结果分析
1.基准回归结果
表1呈现了基准回归结果,其中,第(1)列采用OLS估计方法,第(2)、(3)列分别为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第二阶段和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第(4)列则报告了简约式回归结果。所有回归均控制了城市、国家—行业和年份固定效应。表1中,无论是OLS还是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工具变量回归,其结果均表明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有正向促进作用。第(1)列结果显示,中国OFDI每增加10%,东道国企业生产率将提高0.05%。第(2)列结果显示,实际中国OFDI每增加10%,东道国企业生产率将提高0.27%。因此,假说H1成立,这说明“一带一路”倡议具有对外投资促进效应,能显著提高东道国企业生产率。而IV回归系数较OLS更大,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存在内生性问题,说明OLS回归中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被低估了。第(3)列中工具变量方法第一阶段的结果显著为正,第一阶段的F检验统计量大于10,说明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发起确实促进了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水平的增加,进一步证明本文工具变量选取的合理性。最后,第(4)列简约式回归结果进一步确保了IV回归结果的可靠性。
注:括号内是经过国家聚类调整的标准误;***、**、*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后面各表同。
2.稳健性检验
(1)安慰剂检验。工具变量只有在满足相关性和排他性条件的情况下才有效。表1中第(3)列结果证明工具变量的选取具备相关性条件。因此,以下重点从工具变量的排他性特征出发,对“一带一路”倡议在沿线国家以及发起时间方面可能存在的非随机选择问题做进一步探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选择方面,是否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受历史和地理因素的影响,与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无关,这有效减轻了本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随机选择所造成的估计偏差的担忧。而在“一带一路”倡议发起时间的选择上,为了消除时间非随机选择方面的顾虑,借鉴Topalova研究方法,①进行安慰剂检验。具体来说,分别指定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作为伪处理时间,回归结果分别对应表2第(1)—(6)列。考虑到在这些时间点“一带一路”倡议还没有被提出,实验组和对照组在伪处理时间中发生的任何显著差异都表明可能存在非随机的时间选择效应。结果表明,在以2013年之前的这些年份作为伪处理时间所得到的回归中,关键变量所呈现系数并不显著,证明了“一带一路”倡议发起时间的随机性及不存在预期效应,排除了其他不可观测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
(2)改变变量度量方式。首先,改变因变量度量方式。考虑数据可得性及已有文献对企业生产率与企业创新活动间密切关系的证明,①本文采用企业是否有研发活动(Inno_Act)作为新的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第(1)列所示。可以看出,中国OFDI的出现对东道国企业创新行为有显著促进作用,与前文基准结论一致,结果具有稳健性。其次,改变自变量度量方式。考虑到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可能存在时滞,使用滞后一期的OFDI作为解释变量重新进行回归。表3第(2)列结果显示,本文的主要结论依然成立。
(3)改变样本。首先,剔除样本占比最高两国的企业样本。WBES在不同国家组织抽样不同数量的样本企业,而本文重点关注的变量,即中国OFDI的水平,是国家—年份层面变量,因此回归可能存在样本依赖问题。为了检验本文主要结论是否完全由样本量最大的两个国家(埃及、印度)的企业所推动,剔除这两个国家的企业样本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第(3)列所示。结果显示,本文结论保持不变。其次,剔除金融危机和新冠疫情影响年份。考虑到金融危机和新冠疫情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巨大冲击,本文剔除了2008、2009、2020及2021年调查样本。表3第(4)列结果显示,当忽略全球突发事件对经济的影响时,所得系数较基准更大,所得结果依然稳健。再次,剔除接受中国OFDI最多的三国企业样本。为避免极端值对结果产生负面影响,参考Chauvet和Ehrhart的做法,②剔除累计接受中国OFDI规模最大的三个国家(澳大利亚、巴西、俄罗斯)的企业样本,重新回归后的结果见表3第(5)列。结果表明,中国OFDI的系数显著为正,回归结果与本文主要结论保持一致。
注:第(1)列被解释变量为企业否有研发活动(Inno_Act),第(2)—(5)列被解释变量为TFP;列(2)列的解释变量为滞后一期的OFDI,其他列解释变量与基准回归一致。
3.异质性分析
结合现有关于OFDI经济影响的相关文献,①本文主要从地理纬度展开异质性分析。
(1)海上丝绸之路与陆上丝绸之路。根据运输方式及路线的差异,“一带一路”可以细分为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相比于海上丝绸之路,陆上丝绸之路的开发成本较大、运输成本较高,而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技术发展水平等相对有限,投资流量也存在差别。因此,中国OFDI对两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生产率影响可能存在差异。参考已有文献,②本文将“一带一路”沿線国家分为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及陆上丝绸之路国家两组,分别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第(1)、(2)列。其中,第(1)列对照组不含陆上丝绸之路国家,第(2)列对照组不包含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可以看出,样本量的改变未对研究结果产生根本性的挑战:相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OFDI对海上丝绸之路及陆上丝绸之路国家的企业生产率都有正向影响。而从回归系数来看,中国OFDI对陆上丝绸之路国家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更大。正如前文所述,相对于海上丝绸之路国家,陆上丝绸之路国家经济水平整体更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当地企业发展受限严重。因此,“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前,陆上丝绸之路国家对外资需求缺口较大。根据边际报酬递减规律,陆上丝绸之路企业更具有改善生产率的潜力。所以,中国OFDI对这些国家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更突出。
(2)地理距离。地理位置是影响国际直接投资流向和分布的重要因素。③ 首先,相较于非邻近国家,邻近国家的资源禀赋可能与中国相似,产业结构趋同,中国企业对外拓展规模、增加投资的可能性更高。其次,从文化层面来说,邻近国家与中国文化差异、制度距离可能更小。比如蒙古国与中国的内蒙古自治区,其历史上同属一个民族,文化习俗相近;越南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壤,边境来往频繁。这些不仅能促使中国增加OFDI的规模,还有利于两地沟通学习先进技术等,促成两国企业合作。这些都可能导致中国OFDI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存在差异。借鉴已有研究做法,④本文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分为与中国邻近国家和与中国不邻近国家,分组回归结果显示在表4第(3)、(4)列。其中,第(3)列对照组不包含与中国不邻近的“一带一路”国家,第(4)列对照组不包含与中国邻近的“一带一路”国家。结果显示,无论与中国邻近国家还是与中国不邻近国家的企业,中国OFDI对其生产率都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相较而言,中国OFDI对与中国邻近国家企业生产率的影响更明显。这是因为地理邻近有利于生产要素跨国流动及知识溢出,与中国邻近的国家更容易获得外资的集聚效应,⑤因此这些国家企业的生产率得到了更大幅度的提高。
五、作用机制检验
在基准回归基础上,本文进一步从融资约束缓解、基础设施改善、制度质量提升三个方面检验中国OFDI对“一带一路”沿线东道国企业生产率影响的作用路径,即分别检验假说H2、H3和H4。在模型(1)的基础上,构建如下模型以检验作用机制:①
其中,M为机制变量,具体包括影响企业发展的融资约束障碍、基础设施障碍和制度障碍。考虑到不同生产要素需求的企业面对相同的金融、基础设施及制度质量供给可能存在不同要素供给禀赋感受,结合已有文献,本文机制变量的构建主要使用WBES中关于企业发展障碍主题的相关数据。此外,为保证结果的稳健性,每项机制均构建两个变量来衡量。
本文使用三种方法检验作用机制,以确保检验结果完整可靠。第一,逐步检验法。检验式(3)中β1及式(4)中θ2的显著性。若两者均显著,则说明作用机制成立。第二,Bootstrap法。重点在式(3)中β1及式(4)中θ2至少有一个不显著的情况下使用。若偏差校正置信区间不包含0,则说明机制变量确实存在显著作用。第三,敏感性检验图,用于补充说明结果的稳健性。对应的ρ越远离0,说明混淆因子存在的可能性越低,结果越稳健。
1.融资约束缓解机制检验
参考已有文献,②本文从两个方面来衡量东道国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第一,企业面临的融资障碍有多大(Fin_obst)。融资阻碍度的测量范围为0到4,依次代表无阻碍、小阻碍、中等阻碍、大阻碍和非常严重阻碍。第二,企业是否拥有金融机构的信用或贷款额度(Loan_limit)。若不拥有则记为1,否则为0。表5报告了东道国企业融资约束作为机制变量的回归结果。第(1)和第(3)列,以融资约束相关变量(Fin_obst、Loan_limit)为因变量时,中国对外投资(OFDI)的回归系数分别在1%和10%的水平下显著为负。第(2)列和第(4)列中,企业生产率(TFP)对融资约束相关中介变量(Fin_obst、Loan_limit)的回归系数也都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采用逐步检验法结合表1结果可以证实,缓解企业面对的融资约束在中国OFDI推动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提高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渠道和机制作用,说明假说H2在统计上成立。
融资约束对企业生产率的负面影响早已在业界、学术界形成共识。③ 比如,资金短缺会导致企业资本投入不足,限制企业购买新设备、原材料等,制约生产规模扩大,降低企业生产效率。WBES数据也显示资金可得性障碍是样本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障碍(得票率14.09%,位居榜首)。而中国OFDI流入恰恰拓宽了东道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了企业资金可得性。比如为响应“一带一路”建设而成立的中长期开发投资机构——丝路基金,其不仅能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助力,也可为当地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支持。2014年俄罗斯卢布贬值时候,亚马尔液化天然气公司正是通过丝路基金增加资本才改善了经营状况,实现亚马尔项目顺利投产。此外,中国银行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为当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综上所述,中国OFDI可以通过提高当地企业信贷资金可获得性来帮助企业利用贷款资金实现规模化生产,优化资源配置,进而提高企业生产率。
注:Bootstrap檢验设定初始随机种子数为123,重复取样1000次,括号内为95%置信度下的偏差校正置信区间。需要说明的是,下限值小数位数较多,经四舍五入后显示为0.0000,实际数值大于0。后面各表同。
2.基础设施改善机制检验
参考已有文献,①本文同样从两个方面衡量东道国企业面对的基础设施状况。第一,企业面临的运输障碍有多大(Tran_obst)。第二,企业面临的用电障碍有多大(Ele_obst)。与融资阻碍度指标类似,运输阻碍度和用电阻碍度的测量范围也是0到4,企业发展所受制约程度也随阻碍度数值增加而递增。表6报告了东道国基础设施作为机制变量的回归结果。第(1)、(2)列结果显示,运输阻碍度(Tran_obst)对中国对外投资(OFDI)、东道国企业生产率(TFP)对其面临的运输阻碍度(Tran_obst)的回归系数都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改善企业面对的运输状况在中国对外投资提高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第(3)、(4)列结果显示,用电阻碍度(Ele_obst)对中国对外投资(OFDI)的回归系数为负且在1%水平下显著,但东道国企业生产率(TFP)对其面对的用电阻碍度(Ele_obst)的回归系数则不显著,逐步检验法无法支持缓解东道国企业用电障碍的渠道机制。鉴于逐步检验法的缺陷,本文进一步使用更高检验力的Bootstrap法进行验证,发现改善用电障碍对应的偏差校正置信区间不包括0,说明改善企业用电状况确实在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提高方面起到了显著的渠道机制作用。综上可知,中国OFDI可以通过改善东道国企业面对的基础设施状况来提升企业生产率,假说H3得证。
“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受发展水平限制,沿线国家互通互联建设相对滞后。这不仅限制了生产要素的顺畅流动,加剧企业生产成本劣势,还限制了当地产品“走出去”的地域范围。同样地,沿线国家能源资源虽然丰富,但电力建设滞后和电力短缺却相互掣肘,共同制约当地企业发展。WBES样本数据也进一步证实运输障碍和用电障碍都是制约样本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中,用电障碍是仅次于融资障碍的第二大障碍。中国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① “一带一路”沿线案例也进一步证实了基础设施完善对当地企业生产率提高的重要作用。例如,基础设施落后一直是限制天然气资源丰富的中亚地区天然气出口的关键;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电力短缺严重,时常发生拉闸限电,严重影响当地企业生产。而在“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后,中亚天然气管道极大提高了当地天然气公司出口区域的可达性,帮助企业实现生产的规模经济;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不仅完善了巴基斯坦交通设施建设,保障了企业运输通道畅通,降低了企业运输成本,还缓解了巴基斯坦电力短缺问题,保障当地生产顺利进行。综上所述,基础设施改善在中国OFDI对沿线东道国企业生产率提升效应中发挥了重要的机制作用。
4.制度质量提升机制检验
参考已有文献,②本文选取企业面对的税率阻碍度(Tax_obst)和劳动规章制度阻碍度(Labor_obst)来衡量东道国企业面对的制度水平。变量取值范围为0到4,数值越大,制度障碍对企业发展的限制程度越高。表7报告了东道国制度质量作为机制变量的检验结果。第(1)、(2)列结果显示,在5%显著性水平下,中国对外投资(OFDI)能减轻东道国企业面对的税率阻碍度(Tax_obst),且企业生产率(TFP)对税率阻碍度(Tax_obst)的回归系数在10%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减轻税率制度障碍对中国OFDI发挥提高当地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具有重要机制作用。第(3)、(4)列结果表明,中国对外投资在1%显著性水平下减轻了东道国企业面对的劳动规章制度障碍,但企业生产率(TFP)对劳动规章制度阻碍度(Labor_obst)的回归系数在统计上不显著,回归结果无法支持减轻劳动规章制度障碍的机制作用。本文进一步使用Bootstrap法检验,发现偏差校正置信区间不包含0,说明减轻劳动规章制度障碍实际在中国OFDI提升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综上所述,假说H4得证,说明中国OFDI可以通过减轻东道国制度障碍来帮助本地企业提高生产率。
在税率制度方面,税率障碍是制约样本企业发展的第三大障碍(占比11.9%)。虽然东道国企业无法享受东道国为引入外资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一带一路”建设重视政策沟通。第一,中国推进的各项税改措施为世界税收贡献了中国样本,为沿线国家税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经验。“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为促进双方经贸合作,中国加强了与沿线国家的沟通磋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就是应运而生的产物,为多方分享税收制度经验提供平台。第二,制度质量是影响OFDI流入的重要因素,招商引资的需求会倒逼东道国政府主动改进税收制度。其中,税率制度与国际接轨就更有利于吸引外资。① 既有研究也已证实,“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后,沿线国家均不同程度推进了本国税制改革,加强了对当地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② 因此,中国OFDI流入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助推东道国税率改革来减轻当地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企业发展。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方面,“一带一路”投资协定中的劳工保护条款有利于提升成员国的劳工标准,③而以员工安全健康监管等为代表的劳工标准对企业生产率有积极作用。④ 综上所述,中国OFDI可以通过提升东道国制度质量来促进当地企业生产率提升。
此外,为保证研究结果的稳健性,使用敏感性检验图对表5—表7结果做进一步验证。本文随机抽取1000个样本进行回归和作图,初始种子值设定为123,贝叶斯运行的模拟次数为100,结果如图1所示。可以发现使平均因果中介效应为0的ρ值均不为0,本文作用机制检验的结论是有效的。
图1 敏感性检验图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在这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上,科学评估“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对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实现高质量发展有重大意义。本文从微观企业层面系统考察了“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对沿线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后,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OFDI显著增加。同时,中国OFDI的增加可以显著促进“一带一路”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提高。机制研究发现,中国OFDI可以通过缓解融资约束、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制度质量来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生产率的提升。異质性分析显示,中国OFDI对沿线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在“陆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与中国邻近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更明显。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进一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共同发展。本文研究发现,“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对外投资能显著提高沿线国家企业生产率。因此,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要进一步促进共建参与国间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第二,服务“一带一路”,深化资金融通的合作之路。研究发现,缓解东道国企业面对的融资约束障碍是中国OFDI提升当地企业生产率的重要机制,中国政府可以加大资金融通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中国金融企业、产品走出去,加强金融供给,帮助海内外企业拓展国际合作市场。第三,改善东道国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共建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本文研究发现,改善东道国交通运输、电力供给等基础设施条件是中国OFDI帮助当地企业提高生产率的重要路径。中国有丰富的基础建设经验,中国政府要进一步推进基建经验的分享,向沿线国家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转让,帮助改善沿线国家基础设施水平,实现更高层次合作共赢。此外,“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也要继续推动基础设施互通互联,加快推进高效畅通的国际大通道建设,切实提高国家间通达水平。第四,加强参与国家间战略和政策对接,深化政策沟通与法治合作。本文研究发现,“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对沿线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影响可以通过提升制度质量来实现。因此,“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要继续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法治合作国际论坛等为交流平台,优化自身制度建设,加强双边政策对接,促进共建国家实现政策协调,建立符合多方利益需求的经贸规则、标准等,为实现更大范围的区域合作打基础。第五,推动与共建国家经贸合作优化升级,鼓励中国企业继续“走出去”,扩大双向贸易和投资。本文研究发现,“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OFDI对东道国企业生产率的促进作用存在异质性:在“海上丝绸之路”及与中国不邻近的沿线国家中作用相对较弱。针对这一现象,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外交职能,积极了解“海上丝绸之路”及与中国不邻近沿线国家合作需求,为中外项目合作牵线搭桥,让共建国家最大程度共享到“一带一路”红利。
作者单位:张一、王婷,西安交通大学金禾经济研究中心;周鹏达,西安交通大学金禾经济研究中心、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