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职业核心能力视域下高职人才教育质量评价研究

2023-07-04 13:54:10扈丹丹
知识文库 2023年11期
关键词:主体核心职业

扈丹丹

高职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教育活动的强大支撑,培育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不仅符合当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主流趋势,还能切实提升职业教育的发展层次。培养和加强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既是满足当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也是强化学生就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的共识。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包含了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信息收集处理能力以及自我管理和提高等,能力要素与素质教育的培养理念契合并点明未来高职人才培养的发展方向,为高职教育的持续发展提供优质基础。但就当前而言,大部分高校在教育质量评价阶段仍未将职业核心能力的要素与考评模式进行有效结合。按照教育质量评价的客观立场,分析高职教育面临的困境与职业核心能力相关评价要素,对教育质量评价提升的思路进行探究。具体而言,从高职院校职业核心能力视角切入,分析当前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主体、指标、工具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提出通过核心能力培养的标准与新的教育评价体系进行有效结合,从而实现学生核心能力的提升。以职业核心能力相关要素和理论为基础对教学评价体系展开研究,引导教学质量评价的价值导向,进行主体角色转换,加快评价工具的创新,以提高高职教育的培养成效。

1 职业核心能力视角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构建概述

新经济结构下频繁的岗位轮动要求劳动者具备可迁移、终身效用的关键能力,而职业核心能力作为个体终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能力之一,对于高职人才在职业变化中快速调整自身状态以及保持职业动能方面具有相当意义。首先,明确高职教育的就业导向和应用型技能培养的本质特征,把握职业教育的内涵,应理解高职学生的教育活动应围绕着应用型技能提升的要求展开。同时,就业导向下,针对学生就业目标和就业满意度的提升问题,高职教育需更多思考职业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有效性。而职业核心能力恰好体现出个体未来职业发展和就业的整体竞争水平,充分反映了高职教育阶段的教育活动成果质量。厘清职业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应用范畴,正视职业核心能力的属性,了解职业核心能力对于维护个体未来时期的职业稳定和职业成长的重要作用。在进一步分析职业核心能力丰富内涵的基础上,既要完善高职教育活动的科学性和标准化搭建,同时应注重学生的个性特征,提高职业核心能力培育活动的有效性。

其次,教育质量评价对教学实施效果具备导向作用,高職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开展的教育评价指标、方式、结果反馈等与人才培养目标存在一定差距。就高职教育发展现状而言,针对当下高职人才培养脱离实际岗位需求、传统理论教学体系与技能型培养目标不符等问题,可从完善教学课程设计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方面提升职业核心能力。为进一步明晰职业核心能力的教育评价目的、预防专业教学目标偏离,应加强教育质量评价在指导、促进和反馈方面的作用,着眼于以详尽、科学的支撑机制和多元化测评手段,将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与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融合,保证高职技能型人才的有效输送与企业需求衔接。

再次,为适应当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元办学等高职教学改革现状并丰富职业核心能力内涵,高职人才的教育评价应贴近职业环境,把握客观科学、切实可行、积极正面、鼓励个性的要求,建立指标合理、方法科学、过程公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管理手段,实时掌握学生的职业能力状态,帮助高职人才强化自我学习能力、挖掘潜力和内驱力,提升其学习自我效能。从基本能力、关键能力和潜在能力三个维度剖析职业核心能力,在高职人才培养中糅合企业需求和产业经济转型升级要素,兼顾学生在职业动机和价值观等内隐性职业素质维度的教学质量评价,把握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的创新方向。总体而言,随着职业核心能力越来越受到高职教育主体的重视,高职人才的培养亟待完善以职业核心能力为中心的教育评价体系,因而需对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和优化进行更多的审思。

2 职业核心能力视角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存在的不足

2.1 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备

基于职业核心能力的评价体系需要立足于把握不同维度下的测评指标并健全相应体系,如针对高职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内隐素质(职业品质、职业价值观等)进行全面考评。然而,在双创贯通、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趋势下,当前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依然停留在专业成绩排序、就业指标和技能证书等传统考评层面,既未兼顾多样化评价内容,也没有体现职业核心能力的绩效指向性。一方面,高职教育主体在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的调整和优化时没有将职业生存发展能力相关指标切实融入教学理念和方案。科技技术成果的发展和应用对就业岗位和市场造成一定挤占冲击,导致就业岗位不稳定性增加。而评价指标体系中缺乏关于职业持续发展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的支撑,造成对个体职业生涯发展的探究的不足。另一方面,评价指标内容的片面化导致基础体系和具体评价机制运转效率低下,高职院校的实际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缺少规范化支撑。此外,指标倾向理论知识考核层面,针对实践操作和创新方面的评定稍显欠缺,指标分值分布比例的客观性和应用性较弱。

2.2 评价主体互动不足

高职教育作为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途径,以职业为基本指向,职业能力同时满足现实工作要求和未来职业发展,因此,按照能力维度的形成效能标准,职业核心能力的培育应遵循外审内省的协调原则,展开政府、学校、学生及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价活动。当前教育质量评价主体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实际评价主体单一,高职院校层面主要由教务主管部门负责相关评价活动,学生层面由教师作为评价主体。此机制约束了教务部门和教师的评价视角,导致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存疑。而与产业和企业的人才标准对接作为高职教育互动的基本定位,应更多融入多元化主体的考评元素,如“双元”育人、工学结合等格局要求,对接相关外在需求,优化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定位。另一方面,政府、行业、企业与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在教育质量评价方面角色转化不足,尤其在协同育人平台中,未建立教育资源的共享保障体系。专业教学层面的资源联动不足,企业对于实训学员的培养未融入科学教学顺序,院校局限于理论层面的教育质量评判,各评价主体主观意识过强、资源置换的积极性未激发。

2.3 评价过程缺乏协作

针对当前“速度变化、结构转化、动力转化”的新经济常态及高职院校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要求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教育质量评价过程。然而在实际情境中,高职院校作为教育的执行者和核心利益主体,占据主要地位并围绕自身利益诉求制订相关评价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度保障层面的监管难以调和高校和企业实际价值诉求的差距,导致用人单位缺少指标制订、程序运行等微观评价层面话语权。高职教育应围绕学生的职业素养,打造具备工具性价值和终极性价值的职业素质,针对行业和企业发展要求,培养与高技能相匹配的内隐性关键素质,由此帮助学生体验工作的意义与自我成就价值。同时,人才质量评价仍以传统静态评价为主,将评价重心在被考评者已取得的成绩而忽略其未来的动态发展潜力,评价过程缺少对核心能力驭控层面的深入分析,针对内隐关键能力的评价标准模糊,网络智能和大数据的动态过程监控未在各考核主体间分享和应用。就本质而言,院校的评价过程未能体现用人单位的利益诉求,而教育主管部门的微观监管执行难以落地,导致评价过程缺乏社会支持力量深层次的合作,弱化评价机制的实际效力。

2.4 评价工具单一

职业教育旨在为社会提供岗位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教育质量的保障与培养目标、方案及社会满意度密不可分。立德树人要求提示,高职人才教育质量评价作为人才培养的导向性因素,需要切实有效的评价工具辅助。当前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方法多采用简单实证范式或主观评判,其效果指向与培养要求及社会期待存在一定差距。高校教育质量评价方法多围绕专家评课、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价个体对于教育质量的感知没有形成统一的科学标准,考核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导致评价结果的片面化。从学生层面而言,追求实证主义过度使用量化工具使得评价范围局限在已有量化指标中,无法对学生自我成长、人际交往、情绪控制等重要能力进行衡量,学习过程的获得性价值难以显现。单一化的评价工具使得高职人才培养主体难以跨越绩效主义,职业核心能力丰富的本质和内涵被掩盖。应从全面的角度审视评价工具,纳入大数据与信息化测评手段,使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定量与定性方法相结合,适当采用民主评议,构建完善、客观、合理、实时的评价系统。

2.5 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

教育质量评价“诊疗”功能要求,通过不断提高评价的质量规模、强化评价结果信息与现实的贴合程度,实现动态检测、准确评估,继而依据诊断出的问题为后续改进决策提供准确全面信息。然而在高职教育评价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具体评价结果的应用部分往往被忽视,评价体系运行存在着断层。智能化手段的缺失导致对学生的实时监控不足,由此无法及时调整相关课程体系和教学方式,而新业态的具体标准变化也难以在评价结果导向中得到体现,整体对于教育培养路径的导向、反馈和存进效果不明显。具体表现为,从高职院校角度出发,被考核主体缺少对评价结果系统性分析,在专业教学改进中没有发挥主体能动性,教学调整与评价结果要素契合不足。从质量评价机制角度而言,评价结果的反馈和激励措施不到位,结果的应用得不到硬性政策保障,主体在将结果应用纳入整改方面缺少积极性,机制在针对评价结果的调整层面缺少约束力和驱动力。个体微观角度提示,院校及教师在评价结果方面具有利益交叉,实际评价中不乏“人情分”等主观色彩。此外,高职教育的外部场域主体参与程度低,评价结果仅在教育主体间“内循环”,企业主体提出的人才诉求与教育质量评价结果的贴合度不够,导致高职人才的外部竞争性下降。

3 职业核心能力视角下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优化策略

3.1 把握职业核心能力在教育质量评价的正面价值导向

高职教育评价的发展理念提出,应围绕“发展”为核心,通过分析教育本质规律掌握质量评价的价值指向和重要性,摒弃功利化的测评和旧有的奖惩目的,通过评价活动不断改进提升教育活动。要求院校在重视高职教育评价结果的同时,也需重塑发展过程的重要价值,能够对未来高职教育发展走向做出有效预判,进一步强化教育质量评价对教育规划的铺垫作用。具体而言,围绕高职院校本身的发展需求,按照“认识—发展—完善”的逻辑视角,合理细分教育目标和标准,依据院校自身发展特征,制订具备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的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各评价主体间破除利益壁垒、打开格局,以平等视角规划未来职业教育的质量标准和发展任务,在已有教育条件基础上,深入分析教学优势和特色,尊重各主体的协作关系,合理统筹社会支持力量的利益诉求。在教育活动中引导高职学生提升对技能型职业的认知水平,运用创新思想将课程理论知识与加工实践相结合。在整体职业培养中引入职业自我效能要素,加强学生对于一线就业岗位的期待。另外,可以融合“元评价”模式中的全面评价要素以掌握考评规律,结合评价对象的个性情况和考评过程性元素,注重评价的客观和公正,保证考评的实践性。

3.2 完善职业核心能力要素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高職教育评价指标作为评判教育质量的主要统计指标,对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职业核心能力指向的高素质、专业技能型、实用型人才与高职教育主流发展趋势相符。因此,将职业核心能力要素融入评价指标从而打造覆盖面广阔、程序严密的体系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共识。首先,应从逻辑角度科学系统地择取指标,既要保证考评中基本质量考核的实施,还要关注人才合格标准的竞争力。应着眼于职业社会能力和职业方法能力的考核指标,如交流、合作、自我学习、数字应用、创新等职业核心能力的模块。其次,多样化的教育目标要求在进行指标体系建设时,应考虑院校自身发展和社会环境变化因素,院校、教育对象、行业企业具有不同的个性特征,针对高职教育的跨界本质要求,重点考虑“教育”和“职业”的融合,打造与时俱进、符合自身发展特色的质量评价标准和指标。最后,依据“元评价”理论,指标的选取应从全面和协调两个维度开展。一方面,评价指标针对高职教育质量能够精准测评,帮助高职教育主体平衡内外部关系,通过指标搭建的良性系统统筹协调环境与主体,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控制系统失衡。另一方面,教育规划的具体性和实践性要求质量评价指标应体系化、全面化,结合各主体的基础和特点,通过严谨的技术程序实现高职教育质量要素的全覆盖。而指标应围绕教育目标、计划和实施流程,囊括不同教育评价主体的需求观念,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做出多样化、全面的价值判断,增强体系的成效性和准确度。明确科学系统的评价体系对于指导高职院校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和导向性,注重专业、道德和核心素质指标的构建,依据考评结果指导教学内容和方案,从而进一步提升高职教育的层次和水平。

3.3 搭建多元化职业教育考评主体平台

“多元育人”提出,职业教育效果由评价主体和对象决定,应把握各主体间的平等协商原则,打造协同共享资源的平台。一方面,应为高职院校在评价中的主体角色赋予自主权利意识,在完成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机制同时,有针对地吸收企业和专业群体的意见,更多将评价中心聚焦于微观层面的整合,降低因社会水平和院校层次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教育质量的负面影响。应积极引进具备实践经验的“双师型”师资力量,在教学层次和教学手段方面进一步加深职业核心能力元素的融入,通过新形式培训手段强化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帮助教师提升个人能力。另一方面,按照人力资源生产的经济逻辑可知,搭建探究导向的职业教育实践共同体离不开教育对象的积极参与。学生作为职业教育成效的直接表达主体,如果可以自愿、积极地参与到学习行为中,直至进行高度的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价,则能有效推动甚至建构质量评价过程。激发教学对象的积极参与,从而反向推动整体职业教育内容和职业教育评价体系,实现“教学相长”的良性循环。因此,应重视学生的多元潜能和内驱力,院校需深入了解学生的个性发展维度和心理倾向,引导鼓励学生在评价过程中发挥能动性。使学生能够自主运用评价标准进行自我分析和判断,搭建国家主导、社会需求、院校执行、学生参与的多元评价主体架构。

3.4 利用多样化考评工具提升考评过程

针对教育质量评价的“顾问”定位,应通过科学有效的考评工具提升评价成效。基于高校当前重视量化评价的现状,应融入学生情感、潜能等与职业核心能力相关的心理元素特性,采用质性手段,满足参与者的利益诉求。质性评价方法能够解释和描述质量检测过程中学生的个体差异特质,促进各主体利益共识达成。除此之外,院校应积极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考评工具,针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动态的全面监测,通过分析学生的兴趣和资质,实时调整教学任务实现对学生可持续的指导和关怀,提高其自我改进的意愿。同时,重视考评工具的考评效果及真实性,适时引入第三方考评机制提升考评质量,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有效考评工具,保证考评技术过程公正的前提下降低操作难度。

3.5 构建一体化教育质量评价机制

为强化评价机制“监测—反馈—整改—提升”的实际成效,需要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效果,完善评价流程的基础制度,形成灵活的柔性评价体系。高职院校需要摒弃“投资—收益”的传统观念,转变培训就业导向模式,既要细化专业知识和技能目标,还要对学生的交流沟通、职业道德、自我学习等多方面职业核心能力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评价后的信息反馈和应用需要纳入评价机制,并通过确定权责关系构建信息反馈应用的有效闭环,科学预估目标的匹配和实现程度,方便后续教学活动和评价活动的持续提升。反馈机制应不断完善和注重时效,进一步提高反馈机制的效率和效果,使其能够推动职业核心能力建设中针对性、客观性和有效性的评价依据。

3.6 加强职业核心能力评价内容和个体特征

职业能力的动态变化特性要求职业核心能力的评价应具备一定普遍性和适应性,由此职业核心能力的考核建立在高度概括职业共性特征的基础上。学生的个性、心理特征与职业核心能力都具备内隐性特点,因此,针对职业核心能力评价内容应从其项目和具体要素入手,细化考核的层次与内涵,进一步深化职业核心能力的能力模块与结构分析。例如,“与人合作”能力要求学生围绕合作的目标和职责,有效实现其合作目标,相应具备考核标准和课程设置。尤其从课程考核中可进一步划分考核内涵,如“外拓”教学形式的拓展平台提出企业精神与核心能力培养、素质与职业能力融合,帮助学生明晰职业定位和目标规划,从而提升职业适应能力。

4 结论

职业核心能力的提升不仅是增强高职人才就业竞争力和职业稳定性的有效举措,更能完善高职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质量,達到德育、智育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职业核心能力视域下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能够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发展成效。为了使职业核心能力各要素更好地融入职业教育体系中,完善其自身评价体制机制、操作规范化具有一定必要性。教育质量评价的有效开展是围绕教育主体为中心的过程性综合服务,其关键在于宏观价值导向和具体作用机制,尽管职业能力的内容和层次以及外在客观环境不断发生变化,但是核心素质对于受教育个体的作用依然具有重要地位。因此,发挥职业教育的育人导向意义,促进学生与院校的合作性提升,达到职业核心能力整体的提升目的,必须重视教育质量评价机制的建构,以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为目标,不断提高专业和职业素质相结合的教育评价体系,包括指标体系、反馈体系和考评工具,完成职业核心能力一体化质量评价机制的构建。通过扭转传统观念,重视各评价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优化评价流程和结构,使评价体系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新教育模式目标契合,推动职业教育活动的改革创新,建立起完善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从而进一步增强高职人才的培养质量。

本文系2021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海南自贸港建设视角下高职人才核心职业能力培养研究》,课题编号:Hnjg2021-149。

(作者单位: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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