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最新实践及启示

2023-06-28 14:46杜威
银行家 2023年6期
关键词:管理层董事董事会

杜威

近期,美联储评估认为美国硅谷银行董事会和管理层没有管理好风险是其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重新审视美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制度,特别是独立董事制度,分析其股权结构、治理架构、演变逻辑等,对完善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美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

以S&P500银行股作为样本,分析美国银行业的股权结构特征,具体包括4家多元化银行和11家区域性银行①。

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美国主要商业银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一是持股比重不低于5%的股东数量较少,并且持股比重较低。S&P500银行股平均有3个持股比重超过5%的股东,这些股东合计持股比重平均为25%。二是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第一、二、三大股东平均持股比重分别为10.89%、8.04%和6.21%。相对区域性银行,四大多元化银行股权结构更加分散,持股比重超过5%的股东合计持股平均为18.81%,区域性银行为27.25%。分散的股东由于存在“搭便车”问题,股东直接的监督能力较弱,主要是以独立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实施监督职能。同时,由于外部资本市场较为成熟,投资者主要“用脚投票”,资本市场对管理层的约束较大。同时,除监督管理层外,美国公司也主要通过股权激励,协调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激励管理层。

股东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美国主要商业银行股东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为73.73%,机构投资者数量平均为1130个。四大多元化银行机构投资者数量平均为2020个,机构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为69.61%,比如先锋集团、贝莱德集团、伯克希尔哈撒韦三家的机构投资者均为四大银行持股超过5%的股东。作为积极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选举代表自身利益的董事参与公司事务,推动公司治理变革,间接影响公司事务,从而获取“公司治理溢价”。作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美国许多资产管理机构、公共和私人养老基金等,有动力参与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有效运作。

机构投资者进行代理投票。许多机构投资者主要通过代理咨询公司(proxy advisory firm)行使代理投票事宜或者直接外包给代理咨询公司,其中ISS和Glass Lewis & Co為最大的两家代理咨询公司。两家公司均制定了关于公司治理的指导方针,根据上市公司是否遵守其公布的标准,向每个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布董事选举投票建议,对上市公司治理施加影响。多数机构投资者一般也会参照代理咨询公司的建议投票。202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代理规则进行修正,比如增加对代理投票建议中重大利益冲突的披露等,以提高代理投票建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总之,在股权较为分散且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股权结构下,美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是解决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具体包括两种途径:一是激励机制,通过薪酬和股权等激励管理层;二是监督机制,通过独立董事为主的董事会实施监督。

以董事会为核心的监督机制

美国公司治理模式具体表现为单一的董事会模式(见图1)。董事会具有监督和咨询职能。监督职能的发挥,需要保证董事会具有独立性,有权力、有能力、有条件、有动力实施监督,从而形成完整的监督闭环(见表1)。

从董事会结构看董事会的独立性。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NASDAQ)上市规则对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明确界定,一般上市公司均符合规定。独立性还表现在董事会结构上:一是独立董事比重较高。NYSE和NASDAQ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必须超过1/2。据史宾沙(Spencer Stuart)统计②,2022年S&P500金融成分股独立董事比重为87%;二是在董事长和CEO两职合一时,多设置首席独立董事。S&P500金融成分股中58%实行两职合一,25%设置了首席独立董事;三是董事会必设的三个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构成。审计委员会必须全部由独立董事构成,必须至少有三名成员,对公司审计具有完全的权力,直接任命和监管公司审计员,并负责其薪酬。NYSE规定,提名委员会也必须全部由独立董事构成,主要负责审核董事资格,评估董事表现,向董事会建议候选人等。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评估CEO的表现,根据公司绩效等指标,设置薪酬结构和水平。

从董事的任期、提名、选举和免职看董事会的独立性。一是任期方面,主要采用同期董事会制度(declassified board)③,每年股东大会所有董事被重新提名,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大多数公司并没有对任职年限进行限制,多数董事都能连任,董事任期较长。S&P500金融成分股中95.3%采用同期董事会制度,董事平均任期为8.3年。二是提名方面,董事提名主要由董事会和提名委员会负责。此外,部分公司章程会规定连续三年持股3%的股东有资格提名最多25%的董事会成员,也有公司会对股东提名董事数量进行限制。三是选举方面,越来越多的公司实行绝对多数原则(absolute majority),获得超过50%赞成票才能当选。此外,在无竞争选举中,部分公司的选举采取相对多数原则(plurality),只要被提名人获得至少一票就能当选。四是免职方面,董事会很少辞退董事,未到期董事只有发生重大失职时才能被免职,常见的方式是下次不再提名。

董事会有权力实施监督。董事会能够决定或影响管理层的薪酬及任命,主要是通过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一是薪酬方面,薪酬委员会负责为CEO或其他指定执行官(NEO)制定绩效目标,拟定其薪酬水平和结构,评估其绩效表现,评估其绩效目标和薪酬之间的关系等。证券法规要求每年披露公司五名NEO的薪酬,即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和其他三名薪酬最高的执行官。二是任命方面,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CEO和其他关键高管的继任计划,有权更换或裁掉表现不佳的CEO等。

董事会有能力实施监督。一是董事具有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董事多为在任和退休的公司高管和职业经理人,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很强的金融、财会等专业能力,有学术机构和非营利性组织背景的董事极少。二是董事会构成具有多样性。强调女性和少数族裔在董事会中的占比。S&P500金融成分股董事会中,女性占比为33%,少数族裔占比为22%。三是对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专业性的要求。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审计委员会必须有一名成员是金融、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根据美联储规定,风险委员会主席需要具备丰富的评估和管理金融风险的经验。此外,董事会可以设置特定目的委员会,待解决特定问题后可以将其取消,也可以根据需要重新设置。四是培训方面,对新入职董事及后续有培训和学习要求。

董事会有条件实施监督。一是限制额外担任董事职位的数量。多数公司董事会限制董事和首席执行官的额外董事会活动,对董事接受其他公司董事职位有一些限制。限制有不同的形式,有些适用于所有董事,而另一些则仅适用于审计委员会成员或同时担任上市公司CEO的董事。大部分公司多把董事额外任职数量限制在三到四个。二是首席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直接或间接方式,与CEO及高管进行沟通交流。三是举行由首席独立董事召集的且只有独立董事参加的执行会议(executive session)。

董事会有动力实施监督。一是多元薪酬结构激励独立董事履职。董事总薪酬包括两部分:现金聘用费(cash retainer)和股票。首席独立董事及各委员会主席的薪酬相应增加的同时,大多数董事会制定了递延薪酬计划。二是对董事履职的保护。一方面,尊重董事的商业判断原则(the business judgement rule)。董事负有信义义务,主要包括勤勉和忠实义务④。从司法实践看,法院判决较为谨慎和严格,以尊重董事会的专业性。另一方面,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D&O Insurance),弥补董事和高管在正常决策中造成的损失或辩护费用。

美国商业银行治理模式案例分析

笔者以摩根大通为例,按照上文的框架,分析美国典型银行的公司治理模式。

摩根大通的董事会结构。一是独立董事占比方面,独立董事比重较高。除董事长外,其他11名全部为独立董事,占比约92%。二是董事长和CEO设置方面,实行董事长和CEO两职合一并设置首席独立董事,具体职能详见表2。摩根大通董事会认为,两职合一是目前董事会最有效的领导结构,有力领导了公司和董事会,对管理层实施了适当和独立的监督、保证了董事会成员经验的连续性,有利于以单一声音向股东、客户、员工、监管机构和公众传达公司业务和战略。三是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方面,主要由独立董事构成。审计委员会、薪酬与管理发展委员会、治理委员会成员全部为獨立董事。而作为唯一的非独立董事,董事长担任公共责任委员会主席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摩根大通董事的任期、提名、选举和免职。一是任期方面,董事任期较长。董事的平均任期为7.9年,在12名董事中,任职10年以上的有4位,其中3位任职达18年;任职6—10年的有3位;任职1—5年的有5位。二是提名方面,治理委员会负责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持续评估和提名过程。提名主要考虑公司治理原则、公司战略、风险状况、目前董事会结构、候选人技能和经验、候选人多样性等。摩根大通章程规定,连续三年持股至少3%的股东或最多20名股东组成的股东团体,最多可以提名20%的董事会成员。三是选举方面,董事选举采用绝对多数票原则。四是免职方面,董事很少会被免职,多为任期届满或主动离职。虽然摩根大通声明,对董事候选人的评估不应仅根据年龄来确定,但仍对董事的年龄进行了限制。其制定的《治理准则》要求非执行董事在年满72岁之后不参加连任。

摩根大通董事会的履职权力。摩根大通董事会及薪酬与管理发展委员会(CMDC)负责评估CEO的绩效和薪酬,审查CEO的继任计划,并监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才管理。一是薪酬决定方面,薪酬与管理发展委员会从财务和非财务维度等四个维度评估管理委员会成员(Operating Committee Member)表现,并与竞争对手比较,确定总体薪酬水平和结构。同时,规定CEO、总裁兼COO两位高管的年度现金奖金上限为其总薪酬的25%。二是任命决定方面,薪酬与管理发展委员会定期为执行委员会成员提供讨论各自业务条线和公司职能部门顶尖和多元化人才招聘的机会,至少每年审议一次CEO和管理委员会成员的继任计划,讨论一次特定关键角色的升迁路径等问题。

摩根大通董事会的履职能力。一是董事会成员背景方面,12位董事会成员全部具有金融财务、金融服务、风险管控、国际业务、领导大型复杂组织等经验,10位具有金融科技等方面的经验,9位具有ESG相关事务经验。二是董事会多样性方面,女性董事占比由2021年的40%提升至2022年的42%,少数族裔董事占比也由10%提升至17%。三是董事会委员会方面,审计委员会中的每位成员均为财务专家,风险委员会主席具有丰富的识别、评估和管理大型复杂金融机构风险敞口经验。此外,摩根大通董事会还设有两个特定目的委员会。市场合规委员会负责监督与市场相关的事项,综合委员会负责董事会授权的事项。四是董事培训方面,新任董事要参加入职培训,所有董事要参加主要业务条线的报告及专家讨论等继续培训,主题主要包括产品、服务、战略和控制环境,多元化、公平性和包容性(DEI),气候风险管理框架等ESG相关事宜,技术和网络安全等。

摩根大通董事的履职条件。摩根大通董事会建立了主动管理其信息流、制定会议议程和促进合理明智决策的实践和流程。一方面,在董事会会议期间和之外,董事会成员可以定期从管理层那里接收信息,并与管理层互动。另一方面,董事会及各委员会均可以调用公司资源向独立于管理层的第三方寻求法律或其他专家意见。摩根大通董事会在2022年召开了9次全体会议、8次独立董事执行会议、46次主要常设委员会会议和4次特定目的委员会会议。除一位董事外,其他董事均出席了所有董事会及其任职委员会会议。

摩根大通董事的履职动力。摩根大通董事会认为,最佳做法是将董事薪酬与公司的业绩挂钩。一是薪酬结构方面,每位非雇员董事每年将获得10万美元的现金聘用费,且每年授予价值25万美元的递延股票单位(deferred stock units)。首席独立董事、审计和风险委员会主席、审计和风险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委员会主席额外分别获得3万、2.5万和1.5万美元现金聘用费。二是薪酬递延方面,非雇员董事可以选择递延其全部或部分现金薪酬,可以递延为各种投资等价物,包括递延股票单位。从董事会退休后,递延股票单位部分以股票形式分配,其他现金递延部分将以现金形式发放。递延薪酬将一次性或按年最长分15年发放。三是费用报销和责任保险方面,公司报销董事与董事会服务相关的费用或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为董事责任保险(D&O)支付保费。

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演变逻辑

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演变是伴随着美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不断应对危机,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地位,不断平衡内外部治理机制的过程。

应对公司治理丑闻的过程。在美国公司治理的历史上,公司治理丑闻推动了公司治理的变革。20世纪初,安然等公司破产后,美国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审计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增加公司治理的透明度。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金融企业的过度投机和冒险以及高管薪酬等问题。美国颁布了《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需要具有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允许股东有机会对公司高管的薪酬方案进行投票(Say on Pay)。

不断增强董事会独立性的过程。美国公司股权分散是自然演变的结果。对于股权分散的公司,董事会主要承担监督经营者的职责,而CEO及管理层主要负责公司的业务执行。公司治理模式的演变过程,主要方向就是不断增强董事会独立性,不断强化对管理层监督的过程。

不断强调激励机制作用的过程。美国公司治理不仅强调监督的作用,也十分重视激励机制的作用。美国公司管理层的薪酬比其他国家高很多,不仅包括现金,更多是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发放。同时,对于履行监督职能的董事会成员,公司也会实施限制性股票等与公司业绩挂钩的激励措施,不过相对管理层,金额较小。

内外部治理机制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股权分散之下,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较弱。从内部机制看,董事会主要承担监督和咨询职能,管理层主要承担管理和执行职能;从外部机制看,董事声誉也起到了监督作用,股权激励依赖于发达的资本市场,集体诉讼和派生诉讼等完善的法律环境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等等。监督职能的发挥是内外部治理机制相互作用的结果。

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启示

公司治理模式是基于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和历史传统形成的制度安排。构建中国特色银行治理体系,既要看到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适用条件,更要考虑中国特色。

清晰地划分监督职能和业务执行职能。清晰的职责划分是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的基础。美国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管理层具有较大的权力。在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适当分配权力和责任,由董事会负责监督管理层及企业业务方向和整体情况,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提升董事会的监督效能。我国202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规定,不同类型公司依特定条件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后即不必设置监事会。此外,整合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以及法律、财务等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也是做实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向。

董事会专业化和独立性是充分发挥其作用的保证。美国公司的董事会主要负责监督和咨询建议,由董事会负责审议战略导向方面的议题;同时,董事会又以独立董事为主,可以更好地从公司外部观察公司,其观点也更加客观。从我国看,2021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加快建设中国金融人才库 为中小机构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随后中国银行业协会建设的中国银行业管理人才库成功上线,可供选择、专业性较强的董事候选人不断增多。

董事会有效性离不开外部治理机制的协调配合。作为内部治理机制的董事会,离不开外部治理机制的作用,外部声誉机制和外部市场机制作用较大。一方面,对于管理层,并购市场、产品竞争市场等也起到了监督管理层的作用,声誉机制在职业经理人市场中也具有很强的监督效果;另一方面,对于董事,多由具有较高声望的人士担任,声誉机制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以资本市场为导向的金融体系,信息透明度较高,强调保护股东权益,法律体系健全等都是美国内外部治理有效運行的条件。我国在进行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自身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当前在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发展直接融资、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背景下,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必须与之相适应、相协调。

充分认识美国董事会模式存在的问题。美国股权结构分散,股东委托董事会承担监督管理层的职能。一方面,在越加复杂的经营情况下,公司需要更加灵活的经营策略,管理层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存在董事会“弱化”“虚化”等问题;另一方面,过度强调激励机制也可能导致监督失衡,管理层主要采取市场化薪酬激励手段,董事部分激励也与公司业绩挂钩,可能导致公司过度承担风险等问题。因此,股权结构并非越分散越有利,股票等激励机制也有风险,必须充分认识到美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缺陷。

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要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世界经合组织认为:“好的或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具有国家特性的,它必须与本国的市场特征、制度环境以及社会传统相协调。”美国公司治理模式与西方的代议制是一脉相承的,是一个权力制衡框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金融要体现政治性、人民性,不能照搬西方公司治理体制,需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特色公司治理模式,特别是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一方面,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另一方面,确立企业党组织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权责关系,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结构有机协调起来。

(作者单位:中信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责任编辑:孙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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