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反对以色列政府司法改革的民众示威活动,出现了一个重要事态发展:抗议者都聚集到了特拉维夫市内的一条小街上。以色列最高法院前院长阿哈伦·巴拉克的家就在这里,而他当前既可能是受赞扬的人物,也可能是被诋毁的目标—这取决于评价者的政治立场。
当内塔尼亚胡在2022年底重新掌权时,其将政府的注意力聚焦在法院。在后来被搁置的立法草案中,他的新政府试图限制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并对司法任命施加更大的政治控制。阿哈伦·巴拉克发现自己陷入了这场政治冲突的核心。
曾任以色列总检察长的阿哈伦·巴拉克,于1978年被任命为最高法院法官。他协助扩大了最高法院的管辖权,广泛界定了可诉性和起诉权。其司法理念在1990年代初以色列议会颁布多部《基本法》之后真正成型。
直到1995年8月他才成为最高法院院长;同年11月他做出了自己影响最为深远的决定,将其信念“让世界充满法律”变成了司法现实。在联合东方犹太人银行诉Migdal集体村一案中,法院宣布它有权宣布与各部《基本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无效。
这堪称一个确立以色列法院无上地位的时刻。法官们的多数意见,赋予了最高法院审查以色列几乎方方面面公共生活的权力,从而彻底改变了最高法院在以色列民主体制中的角色。最高法院的职权不再局限于对政府行动的合理性作出裁决,还可以像在美国那样推翻立法。
在此之前,以色列议会的决策一直被视为不可推翻,体现了该国对英国式绝对议会主权的应用。但正如英国在脱欧公投后发现的那样,它自己的主权理念有时也会让基本权利和民主规范任由那些不怀好意的政府大臣摆布。前首相鲍里斯·约翰逊和现任首相里希·苏纳克,仅仅因为在立法机构中获得了足够的支持,就能通过立法限制抗议的权利,剥夺一些选民的选举权。对此,各家英国法院实践自身宪法责任的方式,就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袖手旁观。
而在阿哈伦·巴拉克开创的法律体系下,以色列最高法院更不愿意容忍可能与宪法抵触的政策。阿哈伦·巴拉克没有接受那种民主仅仅是多数人统治的肤浅而正式的概念,而是提出了建立一个“尤为关注捍卫各项人权的实质性民主”的愿景。基于这一理念,最高法院推翻了允许以色列内政部长未经审判拘留寻求庇护者的法规,裁定允许政府没收巴勒斯坦私有土地的“定居点正规化”法律违宪,认定私人监狱侵犯了囚犯的尊严。
虽然批评者声称以色列最高法院是“坐在法官席上立法”,但最高法院捍卫人类尊严的立场,构建于一个坚实且不含任何党派倾向的哲学理念之上,那就是社会上的每个人在法律之下都是自由和平等的。阿哈伦·巴拉克认为,通过在“群体的社会生活”和“人权、平等和正义”之间达成“适当的平衡”,司法机构可以避免被卷入错综复杂的政治。
当内塔尼亚胡的前司法部长之一艾莱特·沙克德任命6名新法官进入最高法院时,她宣布司法系统将回归到本应中立的文本主义,但她并未意识到自己“推动保守事业的热情扭曲了自身辨别右翼激进主义的能力”。事实上,通过减少对巴勒斯坦人权利的支持,最高法院已经从阿哈伦·巴拉克时代的法理高点退却。
如果内塔尼亚胡的司法改革獲得通过,以色列法院就将变得越来越具有党派色彩。法官将成为公然的政治参与者,而最高法院会和它的美国同行一样遭遇信任和信誉的流失。在缺乏司法审查的情况下,以色列人很可能迎来一波辱没他们尊严的立法浪潮。
尼古拉斯·里德·兰根,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公共政策评论》编辑,《The Justice G a p》杂志英国宪政题材撰稿人。本文已获Project Syndicate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