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悦
5 月24 日,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二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6 件典型案例涉及未成年人被侵害、未成年人涉罪、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案件的发生无不跟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力有关。
(5 月26 日《北京晚报》)
“要不是为了孩子,早就跟你离婚了”“要不是為了孩子,一辈子都不想再见你”……在一些家庭中,孩子充当夫妻双方推卸责任的替罪羊,成为父母复杂关系的“夹心人”。孩子在两难之中煎熬,性格往往得不到良好发展。无论是身体的伤害还是心理上的创伤,都可能影响孩子一辈子,很多未成年人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问题孩子”需要教育,“问题家长”同样需要矫正。
值得点赞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监护侵害案件、对待“问题父母”时,不是简单地一诉了之,也没有将监护人监护资格一撤了之,而是全面调查未成年人家庭情况,系统评估监护问题,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监督家庭保护责任落实。有的“问题家长”经相关部门评估,具备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改变监护人错误认知和行为方式的可能性,就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并进行监护能力动态评估,尽力修复原生家庭环境;有的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强制督促家长依法带娃,推动司法局将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作为社区矫正的重点内容。父母毕竟是疼爱孩子的,一旦意识到自身问题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一般都会改正错误。
没有人生来就会教育孩子,既然成了家长,就应该上好家庭教育课;2022 年《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意味着家庭教育已经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家长更应上好依法带娃课;与学校和社会协同育人,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夫妻关系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家庭教育决定了孩子的未来。少一些“问题家长”,就能少一些“问题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