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玮 璟
(河北大学历史学院)
提 要 本文对传世铜器邓公簋盖铭文中的“邓八月”“不故”“中夫人”等字词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的见解,认为该器物为媵器,是薄姑氏族为其所嫁往邓国的次女所制作的佐食之簋。
传世青铜器邓公簋盖,《陶斋吉金录》《梦郼草堂吉金图续编》《周金文存》《小校经阁金文》《三代吉金文存》《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商周青铜器铭文选》《殷周金文集成》等金石文献皆有载录。近年来,张再兴(2011:19-20)、袁金平(2016:58)、黄锦前(2018:56)、凡国栋(2021:10)等诸先生已先后撰文对该器的铭文进行了考释与探讨,但对于铭文的进一步考释及其所反映的纪年仍需探讨。笔者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邓公簋盖铭文考释与内容的解读提出相关的见解。下文例句出自《铭图》(2012)者径标注著录号,引自他处者另加书刊名。
邓公簋盖全铭共23字,为了讨论的方便,暂将铭文按《铭图》隶定如下:
《铭图》第4990号,邓公簋盖器形及其铭文拓本如下:
“邓九月初吉”,是春秋时期南方地区诸侯国常见的铭文纪年方式。另一件邓器伯氏始氏鼎也采用相同的纪年方式,铭文为:
“邓九月”“邓八月”表明邓国已使用自己的历法。春秋时期,南方地区的诸侯国,不仅邓国,还有鄀国、曾国、越国使用本国历法,出土的青铜器铭文可兹为证:
鄀国器:
上鄀公敄人簋盖:隹(唯)鄀正二月初吉乙丑,上鄀公敄人乍尊簋…… (《铭图》5201)
鄀公敄人钟:隹(唯)鄀正二月,鄀公敄人自作奏钟…… (《铭图》15189)
鄀公平侯鼎:隹(唯)鄀八月初吉癸未,鄀公平侯自乍尊盂…… (《铭图》2417)
曾国器:
僕盘:隹(唯)曾八月,吉日隹(唯)亥…… (《铭续》948)
越国器:
由上述铭文可知,春秋时期,周王室衰败,各诸侯国崛起,导致周天子对南方的控制能力减弱,邓、鄀、曾、越等国为突出自己的政治地位,就创造了一套不同于周历的历法系统,从侧面也表明了当时邓、鄀、曾、越等国已有自身的文化特征。
春秋时期,南方诸侯国并非都采用本国的历法,而是本国历法与周历二者兼用。上文提到周王南土诸国在春秋时期使用自己的历法,但铭文中也见诸国使用周历的情况,如:
邓国器:
邓公孙无忌鼎:隹(唯)王九月初吉丁亥…… (《铭图》2403)
曾国器:
曾伯从宠鼎:隹(唯)王十月既吉…… (《铭图》2060)
曾伯漆簠:隹(唯)王九月初吉庚午…… (《铭图》5980)
吴国器:
吴王光鉴:隹(唯)王五月,既字白期,吉日初庚……(《集成》10298)
以上铭文纪年皆采用周历,纪时格式为“唯+王+月相+(干支)”,此处的王指的是周王,也说明春秋时期周王室虽衰,但周历在诸侯国中仍有使用。
邓公簋盖的时代断定学界仍存争议,有学者认为是西周晚期,有学者则认为是春秋早期的器物①《铭图》(2012:388)与《集成》(2007:2227)皆认为其时代为西周晚期;徐少华(2013:67)与黄锦前(2018:56)皆认为其时代为春秋早期。。从其纪年方式看,青铜铭文中使用诸侯纪年,多见于春秋时期的青铜器。当时,全国范围以帝王纪年,而列国则以诸侯纪年。从其纹饰来看,此簋盖饰瓦纹和窃曲纹,窃曲纹是流行于西周中晚期青铜器上的主要纹饰,瓦纹则盛行于春秋时期(参彭裕商,2002:421)。从其器形来看,簋盖捉手大而外张,边沿窃曲纹的目外凸似乳丁,为春秋时期簋盖的常见形状。从其铭文字体来看,字体细小,“邓”字上部从两“止”,“公”字上面两笔转折明显而又规整,体现了西周金文字体到春秋时期金文字体的过渡阶段(徐少华,2013:67)。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该器物时代应为春秋早期。
邓公簋的社会功能分类仍存争议,有学者认为是祭器,有学者认为是媵器②郭沫若(1958:181)与张再兴(2011:20)皆认为该器为媵器;黄锦前(2018:56)与凡国栋(2021:10)皆认为该器为祭器。。此争议应是由对邓公簋盖铭文释读的不同所致。“不故”“乍”“为”等词义的解读不同,以致学者对该器的分类不一致。
“不故”二字铭文的隶定已无争议,但对该词义的解读,存在两种观点。郭沫若(1958:181)认为“不故”即“薄姑”,薄姑氏虽衰,后世子孙犹守其血食未坠,故此与邓为婚姻也。故判定此器为媵器,即薄姑族为其女子出嫁邓国所作。而黄锦前(2018:56)、凡国栋(2021:10)二位先生则认为“不故”当读作“不辜”,因邓公新故,姒姓的夫人为其作祭器,故以“不辜”自称。
“不故”一词见于诅楚文《湫渊》“暴虐不姑”,“姑”则借声字与“辜”同(姜亮夫,1980:60),诅楚文《巫咸》《亚驼》皆作“暴虐不辜”(郭沫若,1982:315-327),可知“不故”可解释为“不辜”。“不辜”何谓?《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无罪无辜,谗口嚣嚣。”《尚书·吕刑》:“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孔传曰:“辜,罪。”《墨子·非攻》:“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韩非子·说疑》:“赏无功之人,罚不辜之民,非所谓明也。”《尚书·大禹谟》:“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左传·昭公二十七年》:“今又杀三不辜,以兴大谤,几及子矣。”《说文·辛部》云:“辜,罪也。”由上述可知,“不辜”本义为“无罪”,后引申为“无罪的人”。
那么,“不辜”可否作为孀妇的自称?曾姬无卹壶铭文中的“无卹”一词,饶宗颐(1975:19-21)云:“无卹乃成语,犹言不吊。”连劭名(1996:112)从此观点并认为:“卹,或读为恤,《周易·泰》云:‘勿恤其孚。’《尚书·大诰》云:‘不昂自恤。’”可知“无卹”义同“不吊”,应是古人对死亡的一种讳称。因而,范常喜(2007:85)将壶铭中的“无卹”理解为:曾姬过早地去世,不能继续照顾体恤后世子孙,子孙作器刻铭以表抱怨的词语,此种类似的词语还广泛地见于如今的哭丧语当中,故曾姬无卹壶铭文中所提的已故曾姬,应为受器者,该器为祭器。“不辜”如若为此种情况,表示哭丧中的抱怨词语即孀妇的自称,邓公簋盖的作器者为“中夫人”,受器者为已故的“邓公”。据此,其显然与后句铭文“用为中夫人尊”不合。《周易·系辞下》:“斲木为耜,揉木为耒。”《尚书·益稷》:“予欲宣力四方,汝为。”由先秦文献可知,“为”字本义为“作”,该句铭文“用为XX(主语)尊”与青铜器铭文常见用语“用作XX尊”所表意思一致,故表明受器者即为“中夫人”,非“邓公”。
综上所述,笔者赞同郭沫若的观点,“不故”即“薄姑”,“乍”应为“嫁”“适”之义。“不故”与“薄姑”上古音相近,故假借“不故”为“薄姑”。薄姑国虽在西周初年已被灭国,但其族犹存并以薄姑为氏,此簋应是薄姑氏族为其要出嫁到邓国的女子所作的媵器。
对于“夫人”前一字铭文的隶定,目前存有以下四种情况:
……不故中夫人……用为中夫人尊…… (陈秉新,2005:388)
……不故屯夫人……用为中夫人尊…… (《集成》4055)
……不故屯夫人……用为屯夫人尊…… (《大系》181)
……不故女夫人……用为女夫人尊…… (《铭图》4990)
“仲”为何义?《仪礼·士冠礼》:“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郑玄注:“伯、仲、叔、季,长幼之称。”又《白虎通·姓名》云:“以时长幼,号曰伯、仲、叔、季也。伯者,子最长,迫近父也。仲者,中也。叔者,少也。季者,幼也。”由上述可知,“伯”“仲”“叔”“季”为长幼排行之次序。铭文“不故中夫人姒”,即薄姑氏,排行第二的女子,姒姓,这种“氏+排行+姓”的周代金文中的女子称谓,可见于善夫旅伯鼎“膳夫旅伯作毛仲姬尊鼎”(《铭图》2210)。毛,姬姓,周文王第八子郑所封国。《春秋》中鲁国对鲁女的称呼多用这种方式,如庄公四年“纪伯姬卒”等。
铭文中“夫人”的本义是对诸侯妻子的称谓。《礼记·曲礼下》云“: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东周以后,夫人的称谓似逐步扩大,国君的妻、妾亦可称为夫人。《史记·齐太公世家》“:齐桓公之夫人三,曰王姬、徐姬、蔡姬……如夫人者六。”《史记·郑世家》云“:郑文公有三夫人。”为了对这些夫人进行区分,又出现了“嫡夫人”“正夫人”等名号。《史记·吕不韦列传》记载“:安国君有所甚爱姬,立以为正夫人,号曰华阳夫人。”两周金文中也有关于“夫人”的记载:
黄子盉:黄子乍(作)黄甫(夫)人行器。(《铭图》14769)
樊夫人龙嬴壶:樊夫人龙嬴用其吉金,自乍(作)行壶。(《铭图》12296)
宋公栾簠:有殷天乙唐孙宋公 栾乍(作)其妹句敔夫人季子媵簠。(《铭图》5904)
曾姬无卹壶:圣桓之夫人曾姬无卹(恤)。(《铭图》12424)
邓国为周代的诸侯国,薄姑氏族的次女嫁往邓国,称其为“夫人”,也是合理的。铭文“簋”字的前一个字,郭沫若(1958:181)、于省吾(1998:386)二位先生隶定为“”“”,未加说明。《商周青铜器铭文选》则谓义未详。张亚初(2001:71)隶定从“寸”,构件位置在古文字中时有变化,而作为构件的“寸”与“又”并无差别。徐锡台(1998:355)则释为“诿”。刘钊(1995:102)释为“”。笔者从刘钊所释,金文从“差”字经常可读为“佐”,如蔡侯纽钟“差(佐)右(佑)楚王”(《铭图》15533),郾客问量“少攻差(佐)”(《集成》10373),悍距末“用差(佐)商国”(《集成》11915),因此邓公簋盖的铭文“()”亦可读为“佐”,“佐簋”即佐食之簋。
综上所述,可将邓公簋盖铭文大致译为:邓历九月初吉,薄姑氏次女嫁给邓公,薄姑氏为此女作佐食之媵器簋。总之,邓公簋盖应是春秋早期的媵器,即薄姑氏族为其嫁往邓国的次女所作,见证了邓国与薄姑氏族的联姻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