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艳芳 侯孟龙 付程波
景德镇陶瓷大学,江西 景德镇 333403
信息素养最早被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保罗· 泽考斯提出,他将其定义为“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寻找、评价和有效利用信息使问题得到解答的技术和技能”。随着国内研究的深入,有学者提出,信息素养是人们有效进入信息社会的前提条件,是“终身学习”的重要部分。其包含信息拣选、信息真伪辨别、判断信息所蕴含之观念、对善恶价值的认同与批判这四个方面的能力。[1]随着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给大学信息技术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尤其是人文社科类方面。研究显示,目前人文社科类学生计算机科学和数据分析统计等方面的知识不足,欠缺“问题→数据→工具→方案”利用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笔者在多年的法学教育实践中也发现,虽然学生们在低年级时学习了《信息检索》《计算机基础》等课程,但是信息检索、处理、分析、加工等各方面的能力比较弱,到写毕业论文或上实务课的时候,仍然会出现信息搜集简单粗糙、案例和法规更新不及时、基础数据不会处理、类案分析无从下手等问题,这显然是不符合信息化时代法律职业化人才培养要求的。一个成功的法律人应该能够通晓基本的法律体系和法律信息资源,通过高效、便捷的检索策略搜集信息,批判性评估信息,运用信息有效解决特定的问题。对判例(案例)学习和研究,需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的养成可以培养学生寻找法律信息,批判性选择、适用法律信息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培养和信息素养教育高度契合。[3]
基于上述研究和本人教学困惑,笔者以《著作权法》为例开展了以提升信息素养和专业素养为目的的案例教学改革,以期培养符合时代发展的法律人才。
《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开设于大三,共48 课时。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分别占比50%,具备强化过程性考核的条件。在案例教学中,笔者设置了多个教学环节,同时嵌入信息素养教育,根据学习者完成任务的表现来测量学习者的信息技能。具体来说,以法律人应具备的通晓信息、搜集信息、评估信息、解决问题四个方面的信息素养为引擎,设置与其相对应的案例教学环节,布置具备“信息技能性”和“专业性”的学习任务,通过不断渗透和强化,实现信息素养和专业素养的“双提升”。其教学模式如表1 所示:
表1 “双提升”案例教学模式示意表
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在互联网时代,学生每天都可以接触海量信息,获取碎片化的各类知识。他们可能会关注一些热点事件,但大部分学生浏览完新闻后处于“到此一游”的状态。由于法学是社会科学,所有的法理都源于生活,社会发展瞬息万变,法律事件层出不穷,法科学生只有多多关注生活,才能更深刻理解法律法规背后的价值和意义。这也是法律人应“通晓信息”的基本要求所在。基于此,老师在《著作权法》课堂上设置了“5 分钟新闻播报”这一教学环节。每节新课之前,按学号顺序,由学生们进行法律事件、新闻人物或热点案例播报,要求有简短评述。此环节纳入课堂表现考核项,老师现场打出分数。新闻播报产生的效果是极好的,一方面,在分享信息的同时学生们体会到了自主学习的快乐,因为播报的内容有时候会被老师引用,或者引发其他同学的兴趣。另一方面,学生们开始有意识地关注专业领域内的信息,部分同学养成了每天看新闻的习惯。这样的日常积累,使得案例教学有了“活水源头”。
在以往的案例中,通常由授课教师直接提出。但是,在“双提升”教学模式下,案例的导入需由学生完成。一般是分组进行,全班30 人,分成5 组,轮流开展。老师会提示主题词或关键词,引导学生使用北大法宝、聚法案例、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数据库进行案例检索,或者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直播,获取最新案例。搜集或检索的案例,需要进行案例简介,归纳主要法律问题。这一过程要求在课后完成,于下节课前提供给全班同学。
在小组分工协作下搜集的案例,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性。学生们不再是被动接受老师提出的案例,而是通过“精挑细选”自己获取案例。在案例讨论环节,学生们会格外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往往讨论得热火朝天。这一过程是搜集信息、整合信息的过程,也是团结合作、共同进步的过程。
案例讨论环节重点关注争议焦点和问题解决,旨在培养学生们评估信息、生成信息的能力。同样是分组进行,学生们针对导入的案例,使用教材或电子设备查阅资料、进行记录和撰写,讨论时间结束后,提交一份电子版案例分析报告,包括案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引用的法律法规、案件解决途径等内容。教师负责监督、记录课堂情况,适时参与讨论。此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是,部分同学参与度不高,注意力不够集中。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采取了一些措施:首先,在小组讨论过程中,有意识地记录一些同学名单,利用课余时间,与其谈心谈话,了解不参与讨论的原因,鼓励其调整状态;其次,多加关心,当他们态度发生转变时,及时予以表扬,增强其自信;再次,对各组的案例分析报告成绩予以公示,让学生们在“高分”或“低分”中找到信心或压力;最后,对极少数“顽固分子”,给予平时成绩扣分处理。通过多次沟通与反复练习,案例讨论环节整体上气氛热烈,效果良好。
针对学生们提交的案例分析报告,结合小组讨论表现,教师进行综合打分,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随后,在案例分析报告基础上查漏补缺,进行理论延伸和实践拓展。如,利用公众号、数据库链接理论前沿或权威学者论文,带领学生们开展课外阅读。同时,在经典案例中,努力挖掘思政元素,融入家国情怀、文化传承、制度自信、职业伦理等思政教育,引领学生们思考与成长。
“双提升”案例教学模式的重点在于:教师严格把控教学各个环节,设置兼具“信息技能性”和“专业性”的学习任务。一方面,这些学习任务具备一定的难度,需要在团队协作基础上,利用多样化信息搜集、处理、分析工具和软件完成,体现“信息技能性”;另一方面,根据著作权法知识体系设置学习任务,培养学生法学思维,体现“专业性”。要实现这“两性”,关键在教师。首先,在教学理念上,需要完成从“是什么”到“从哪里来”的转变。即传授知识除了教材中的“是什么”,还需要利用大数据下的各类渠道获取知识、更新知识,使教学内容的来源丰富化、多样化,做到行为示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进而思考知识“从哪里来”;其次,在教学手段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混合式教学。教师要加强与图书馆、基础教学部等部门的沟通,更主动学习信息检索、计算机使用技能,充分利用钉钉、雨课堂等线上教学平台,提升自身的信息技能;最后,考核评价上,融入“信息技能”考核项,将案例搜集、分析、数据整合、法条检索等教学任务具体化,坚持“一项任务一个分数”,对学生信息的搜集、处理、分析、运用能力进行过程性考查。通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实践,“双提升”案例教学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教学评价时,对全班同学以匿名方式开展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课程满意度较高,涉及“是否提升了信息检索技能”选项,学生们给出的结果是“90.4%”。对于“是否强化了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学生们给出的结果是“96.1%”。“你认为,这种教学模式的积极作用和不足有哪些?”的问题,很多同学指出,这种方式较传统案例教学不太一样,自己学习的空间更大,对问题的思考会更多一些。至于不足,在于小组合作过程中,有时候找不到案例讨论的“点”,希望在小组讨论的时候,教师多多给予提示和指导。
这种案例教学模式下,教师需要做好详细教学方案,使学生提前知晓教学的每个流程,并能及时完成课前、课中、课后任务,否则教学进度就会缓慢。另外,由于信息素养包含的内容很丰富,在专业课中不可能将检索的知识和技能一以贯之,很多时候都依赖于学生们大一、大二时候学习的基础课。但是,由于学生们对公共课重视不够,很多学生没有好好学习,或者学了后忘记了。这样,“双提升”模式的教学效果就会参差不齐,尤其是对缺乏基本检索技能的同学。同时,在《著作权法》案例教学中,更多锻炼的是同学们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但对于信息素养包含的“信息道德”和“信息意识”方面并未能充分培养。基于此,在今后教学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教师是现代信息技术背景下教育活动的直接实践者,是教育信息化的推动者,培养具有良好信息素养的教师,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首要前提。[4]因此,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学习成为授课教师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必然要求,要借助数字化资源,利用线上教学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师生互动,将信息搜集、整合、分析、运用等技能训练充分融入到教学环节中,落实学习任务,进一步细化过程性考核,提升教学能力。
信息道德,是指大学生在进行信息创造、查找、整理、分析、利用等过程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信息意识,是指大学生在信息活动中对信息的感知和对行为的认知能力。这两者的培养是一个循序渐进、由表及里的过程。需要进一步加强课程思政,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等思想政治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的信息道德和信息意识,使信息素养教育全面化、深刻化。
很多学生由于没有走出校园,对职场了解很少,以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就可以了,平时很少注重法律技能的锻炼。事实上,良好的法律检索、文书写作、法条研读、语言表达等是每一个法律人应具备的素质。基于此,教师要多多鼓励学生们走出校园,积极参加法律实习,丰富职业认知,增强学习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