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方莹 苏兆瑞 袁志琼 付强 李胜刚 赵蕾
[关键词]矿山生态修复;可持续发展;黄河流域;准格尔旗
[摘要]准格尔旗是我国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境内高强度的矿产资源开采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体现在存在边坡安全隐患、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植被退化、替代产业不可持续等方面,主要原因包括责任主体不明和生态意识淡薄、缺少科学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撑、多头管理和执法不严、发展替代产业缺少科学论证等,妥善解决煤矿开采与生态修复、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全旗社会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通过现场调研,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做好总体规划,全面统筹;制定技术标准,统筹相关技术方案;加强技术指导,完善技术措施;生态修复效果监测常态化,严把评估验收关;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监督监管;严格基金使用要求,落实资金保障;科学规划替代产业,建管并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治理等。
[中图分类号]X171.4[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0-0941(2023)04-0016-03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涉及人与自然的章节里明确提出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主線,并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强调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1]。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位于黄河几字弯,煤矿资源富集,是我国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但长时间、高强度的煤炭开采对生态环境影响严重,能源经济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到全旗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准格尔旗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妥善解决煤矿开采与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的矛盾,是全旗社会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1研究区概况
准格尔旗位于鄂尔多斯市东部、毛乌素沙地东南端的鄂尔多斯高原东侧,属典型的中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区,四季分明;地貌上属于黄土丘陵沟壑区,自然环境条件很差,坡梁交错,沟壑纵横,土地支离破碎,水土流失严重,地表主要为固结黄土与风积沙;植物种类贫乏,植物群落结构简单,多数植物具有耐旱、抗风沙、抗贫瘠等特点。准格尔旗地域辽阔,矿产资源富集,煤炭资源储量和质量在全国位居前列。目前,准格尔旗共有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131座,矿山主要分布在西部的准格尔召镇、西南部的那日松镇及东部的薛家湾镇等。
2生态环境问题
准格尔旗矿区集中、数量多、面积大,且以民营煤炭企业居多,矿山开采与土地利用、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凸显[2]。目前,准格尔旗开展了一系列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但生态修复整体技术水平与质量标准不高,生态修复区域难以维持甚至退化明显,修复土地不能持续利用,矿区生态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3],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主要问题表现在:防洪排水和坡面稳定措施缺失,存在安全隐患;缺少基本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矿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改良思路不清,已复耕复绿土地退化严重;矿区复垦中替代产业发展不可持续。
3诊断与成因分析
3.1责任主体不清、生态意识不强
煤矿开采规模大,矿区数量多、分布密集、互相毗邻,加之矿企经历多次整合易主,历史上形成的一些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问题往往责任不清。此外,多年来关于煤矿开采与环境治理的政策调整与衔接也造成了一部分遗留环境问题。目前矿山企业大部分为民营企业,民营业主生态修复意识不强也是造成矿区生态环境恶劣的重要原因之一[4]。
3.2缺少科学指导和有力技术支撑
矿区生态修复与治理技术涉及多专业、多环节。由于缺少专业技术团队科学的技术指导、全面统一的生态修复治理规划、对矿区生态修复实施全过程指导的技术标准规范等,加之设计、施工水平低,已有设计方案不落地,技术措施实施不当等,因此直接影响到矿区生态修复治理的效果和质量[5]。
3.3多头管理,执法不严
矿山生态治理与修复的管理部门包括旗自然资源规划局、旗生态环境局、旗水利局、旗林草局、旗矿区事业发展中心等。由于多头管理且缺少监管和协调机制,因此存在责任推诿现象,矿区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专项治理方案、火区治理方案等相关前置性方案不能有序衔接、有效整合、互相把关。
3.4替代产业发展目标缺少科学论证
准格尔旗位于干旱少雨地区,水资源匮乏导致农业发展受限。但是,不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盲目发展高耗水农业,以及在排土场、塌陷区等区域复垦时不考虑当地气候条件下的土地生产力,盲目追求措施的“高大上”等,都导致复垦后农业生产效益明显低于矿业生产及其附属产业,造成复垦复绿的高投入和低产出。
3.5专项资金投入不足
矿区生态治理与修复是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专项基金是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保证,但矿企用于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的资金投入远远不足,在基金使用上更偏向于改进生产和节能设备等,严重制约了矿区生态治理与修复的质量和水平。
4对策研究
针对准格尔旗矿区生态修复与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的诊断分析,初步提出解决对策,为全旗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和人居环境改善,实现乡村振兴、产业有序替代、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4.1做好总体规划,全面统筹
实施总体规划、分类治理。通过总体规划,根据露天、井工开采方式造成的环境破坏特征及各矿区水土资源的禀赋差异进行分类治理。尊重自然规律,协调统筹,落实集约化管理,推进集中连片生态修复治理,包括土地临时占用、土石方平衡、固废资源化利用及地形整理等多方面,避免景观破碎化,对尚处于排弃阶段的相邻露天煤矿排土场应集中连片规划治理,统一标高,对已经排弃终了的排土场标高可因地制宜,避免大平大整。
4.2制定地方技术标准,统筹相关技术方案
针对旗内矿山特征及其自然立地条件,制定完善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增强生态修复治理方案落地的可操作性,强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为绿色矿山建设、矿区生态修复实施全过程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人才支撑。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案要做到与矿区原有地质环境及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专项治理方案、火区治理方案等有序衔接,作为后置方案,在相关方案基础上进行完善和统筹提升。
4.3加强技术指导,完善技术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对边坡的有效防护。完善截排水系统和蓄水节水利用设施,实现安全行洪和雨洪集蓄利用;优先做好地块整理和土壤改良基础措施;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明确生态修复的植被类型;“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实现科学修复;加强矸石山治理,做到自燃防控、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重。
4.4生态修复效果监测常态化,严把评估验收关
生态修复效果监测常态化,为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监测。加强日常监测,按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监测数据与生态修复治理方案进行比对分析,将监测成果运用到后期联合执法检查中,对数据异常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要求矿企及时整改,促进生态修复方案落地。编制《准格尔旗矿山生态修复评估验收规程》,落实矿山生态修复的年度验收和最终验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关各相关技术方案的评估验收,做到与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全面衔接。
4.5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监督监管
启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修复治理保驾护航。由旗自然资源规划局、旗生态环境局、旗水利局、旗林草局、旗矿区事业发展中心组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各部门的执法监管流程出台监管实施方案,细化监管执法举措,通过联合执法对企业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处罚决定,制定整改措施,将联合执法常态化,提供有效监督保障。
4.6严格基金使用要求,落实资金保障
按照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基金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方面实际投入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出基金使用建议。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相关前期、后期和实施等环节产生的费用列入基金支出使用范畴,确保经费保障,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各项工作。
4.7科学规划替代产业,建管并重
根據水源条件和水资源承载力,以水定产,结合乡镇产业规划,发展替代产业,将矿区生态恢复与开采到期还地于民结合,合理复耕复绿,配套发展种养殖项目及其他产业,落实企地融合,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建管并重。加强水电路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明确农业生产和复垦生态用水水源,配置滴灌等节水灌溉供水系统。立足矿、村、镇基本情况,统筹规划,把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对矿区周边10km范围内公共区域环境进行治理,并加强后期管护和禁牧等管理,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利用。
4.8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治理
针对井工塌陷区采取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创新山水林田湖草沙的全域生态修复治理模式。塌陷区稳定后,在保护原有水源、水系和林草植被的基础上,对原有农地进行适度改造和提升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塌陷区沟道下游设置控制性拦挡措施(淤地坝、小谷坊等),防止泥沙直接进入下游河道。对黄河沿岸5km范围内和汇水直接进入黄河一级支流的矿山,在矿区下游沟道设置控制性拦挡措施,避免泥沙和污染水直接进入黄河,并且提高生态修复标准,加强对黄河水源及沿岸生态环境的保护。
5结语
准格尔旗煤炭产能约占全国的10%,煤矿数量众多,矿山开采强度大,生态破坏严重。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满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要求,首先在思想认识方面,要提高全旗群众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意识,让他们认识到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其次在政策方面,准格尔旗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全旗经济依赖于矿产开采,在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恢复等方面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引导和智力支持;再次在技术方面,需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治理的指导思想,根据旗内自然立地条件和矿山开采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标准,引进和培养技术团队,满足全流程、系统化的高质量技术服务需求;最后在管理方面,需要多部门联合互动,通过多部门、多环节、全方位的全面协调、统筹安排,实现无死角监督监管,保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高质量落地。
[参考文献]
[1]彭绪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认知与战略取向[J].生态经济,2022,38(1):177-185.
[2]秦越强,王志民,周业泽,等.准格尔旗煤炭矿集区生态环境问题与修复措施[J].现代矿业,2021,37(6):169-174.
[3]土小宁,李蓉,梁月,等.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就与做法[J].国际沙棘研究与开发,2011,9(3):37-44.
[4]赵彦璞.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J].中国矿业,2013,22(10):68-72.
[5]郭建英,何京丽,李锦荣,等.典型草原大型露天煤矿排土场边坡水蚀控制效果[J].农业工程学报,2015,31(3):296-303.
[作者简介]赵方莹(1974—),男,江苏扬州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主要从事水土保持、矿山生态修复方面的研究工作。[收稿日期]2022-09-15
(责任编辑李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