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 陈慧怡 尤筱玥
摘 要: 发达国家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发展较早,其经验值得我国借鉴。论文利用文献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通过了解英、美、日三国资助育人工作的历史沿革和现状,分析其资助育人体系和模式,进而研究在资助育人的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有效的解决方案,为我国资助育人工作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建议。
关键词: 高校;资助育人;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 G 64
文献标志码: A
Foreign Reference and Suggestions on the High-QualityDevelopment of College Funding Education
LI Hui1 CHEN Huiyi2 YOU Xiaoyue3
(1.Student Affairs Office, Tongj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92, China;2.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Tongj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92, China;3.Sino-German College of Applied Sciences, Tongji University, Shanghai 201804, China)
Abstract: In developed countries, college funding education has developed earlier than in China. Their experiences are worth learning from. Using literature review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the funding education system and its mode are studied by analyzing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and current situation in the United Kingdom, the United States, and Japan. Research on problems encountered and practical solutions in the development progress have been conducted, eventually contributing to the improvement and further development of college funding education in China.
Key words: college; funding education;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必经之路。资助育人工作是对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检验。2021年教育部网站显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连续9年保持在4%以上,教育经费投入有了坚实的保障。面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新主题、新目标,以及人民群众对更公平、更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为强化资助育人的理念,必须构建高效的资助育人质量体系,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学生资助工作全过程。然而,当前高校资助育人实施过程仍存在许多不足,例如重资助轻教育、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自助来源较为单一和公平性有待提升等。为发展我国高校的高质量资助育人体系,可以通过研究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研究理念和实施制度得到借鉴和启示。
近现代以来,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发展起步較早,高校资助育人领域内相关的研究成果也相对成熟,符合各自的国情。为了保证资助育人工作的重心在从“资助”转移至“育人”的过程中能够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对发达国家展开研究以借鉴其先进经验,并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方向。经查阅文献,发现对国外资助育人的研究以美国、英国和日本为主,可分为资助政策的理论研究和资助工作的实践研究两类。这三个国家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也成为国际社会所公认的三种典型模式。在我国构建高质量资助育人体系的进程中,可以这三个国家资助育人工作的历史沿革和现状切入,研究其侧重点、制度特色或遇到的问题,从而提前规避风险。在具体学习借鉴时,要认清社会背景和制度差异,因地制宜参考西方国家的资助育人政策,并且分辨出其他国家走过的“弯路”“错路”,汲取经验教训。
1 发达国家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借鉴
1.1 英国高校资助育人体系
作为第一批进行工业革命的国家,英国是全球最早推行高等教育的国家之一,对全球的高等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其高等教育资助政策也由来已久。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通过对教育法的一系列改革,逐步确立了高等教育免学费并提供助学金的政策。其中,具有重大意义的是安德森于1960年提交的《大学生助学金》的报告(即《安德森报告》),明确提出了大学生不仅无须支付学费,还可以获得由其生源地政府提供的生活补助资金。在此报告的基础上,英国颁布了《1962年教育法》。
英国免学费并提供助学金的资助政策一直持续到20世纪90年代,此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英国的资助政策开始转变为预收学费并提供助学金,再到先上学后收取学费的模式。如今,英国的学生资助体系主要由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等主要部分组成,并提供助学岗位供学生赚取报酬。奖助学金的主要来源为政府拨款,也有部分来源于高校和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的捐赠;助学贷款的本金同样由政府拨款,并且学生可分别申请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
值得关注的是,在受助学生的资质认定和助学贷款偿还两个环节中,英国发达、完善的税收系统起到重要作用。一方面,在受助学生的资质认定时,国家可以根据学生家庭在上个税收年度核定的家庭总收入来判断学生是否需要资助以及资助程度,还可以按年份对学生的家庭收入状况进行动态跟踪,以便及时变更资助计划。这种受助学生家庭收入情况的精准数据,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学生的受助资质,能够很好地预防“假贫困生”现象。另一方面,在助学贷款的偿还过程中,学生毕业后的还款要求不受贷款利率和未还本息金额的影响,而是与其进入社会后的实际收入情况挂钩。例如,大学生毕业后的年收入需达到还款门槛27295英镑(针对2012年9月1日及之后开始课程并贷款的学生)才满足偿还助学贷款的条件,且每年的还款金额根据税前年收入与还款门槛差额的9%计算(见表1)。这样既保证了学生工作后的生活质量,又避免了学生因为偿还贷款而破产(因学致贫)。若贷款学生被雇佣,还款会由税收系统直接从收入中扣除并缴纳;若贷款学生是自由职业者,则在纳税申报表中申请信用额度,在纳税的同时通过自我评估进行还款。还款时限定为毕业后30年内,若超期仍未还清,则该贷款将会被注销,并由政府为其支付剩余的金额。
可见,英国的资助体系和贷款规则,充分体现了对学生毕业后的持续观察和人性化举措,并且依赖于完备的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通过设定还款门槛、还款比例、还款途径等方式,制定出较为温和的还款制度,并且能够基于学生毕业后的收入情况,持续了解和判断其资助质量。然而,这种国家承担教育费用的模式存在一定风险,例如财政压力增大、影响经济稳定快速发展等。
1.2 美国高校资助育人体系
美国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主要来源有联邦助学金、州助学金、高校助学金、非营利和私人组织提供的奖学金、军事家庭援助、私人贷款、联邦勤工助学工作报酬等。联邦助学金是由联邦政府提供的财政援助计划,其中许多不需要还款,例如广为人知的佩尔助学金。当然,也有需要还款的联邦学生贷款,其利率通常是固定的,有一定的豁免政策,并且允许学生根据收入参加还款计划,申请者按学年填写联邦学生援助免费申请(Free Application for Federal Student Aid,FAFSA)表格即可申请。州助学金则是由美国各州政府提供的经济援助,通常不满足联邦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会转而向州政府申请经济援助。高校助学金则是从高等教育机构的资金中抽取部分以提供财政援助,通常也作为联邦助学金的补充选项。多数高校仍参照申请者的 FAFSA 信息来确定学生的受助资质。此外,许多非营利和私人组织提供奖学金帮助学生支付大学或职业学校费用,该类型的免费资金对受助者的资质有特定要求,例如学术成绩、天赋,或是特定的研究领域或学生背景。军事家庭援助是针对在军队服役的军人或退伍军人的配偶或子女的经济援助,资金主要来源于联邦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教育福利,包括支付全额学费,每年1000美元的书籍和用品,以及每月的住房津贴等。经通胀调整后,2020—2021學年美国的学生资助贷款总额已连续第十年下降,总额减少了约98亿美元(9%),是继 2010—2011学年贷款额达到峰值后的最大降幅。2020—2021学年的美国学生资助贷款种类及占比如图1所示,年贷款总额为959亿美元。
在上述奖助学金和联邦助学贷款之外, 学生还可以申请由银行、信用社、国家贷款项目等提供资金的私人贷款。其中,私人贷款不由联邦政府资助或补贴,也不提供诸如联邦助学贷款提供的灵活还款条件,贷款利率有固定利率和可变利率两种,因此学生还款的利率可能会发生变化。联邦勤工助学计划为有经济需要的学生提供兼职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报酬,雇主通常为学校或校外的非营利组织和公共机构,并尽量保证工作内容与学生的课程相关。
总体来说, 美国高校的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在以“教育机会均等”和“成本分担”理论为主的多个经济、社会、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其资金的回收机制也存在服务体系健全、征信体系完备、还款方式灵活和政法措施严厉等特点,对我国建立健全高校资助育人体系、提升资助育人质量具有明确的参考价值。
1.3 日本高校资助育人体系
日本的高校资助主要分为日本学生支援机构提供的奖学金,高校、民间机构和私人企业等提供的奖学金,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教育贷款三种途径。与我国一般意义上的奖学金不同,日本的奖学金并非都是“赠与式”的,而是分为“贷款型”奖学金和“福利型”奖学金两种。前者需要学生偿还,而后者则无须偿还。目前,日本政府在贷学金资助运作中担任了责任主体作用,在资助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实施过程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日本学生支援机构(Japan Student Services Organization,JASSO)是由日本文部科学省管辖的独立行政法人,于2004年4月1日成立,负责日本学生的奖学金发放和回收、留学生交流事务以及对学生生活的调查等工作。 其前身之一的日本育英会成立于1943年,几经更名和调整,沿革了半个多世纪,至今仍在国际社会上颇有名声。该机构奖学金是日本高校资助的主要来源,申请程序主要分为入学前预约申请、入学后在校申请以及受灾或家庭突发变故时的紧急申请三种。日本的高校资助体系属于典型的高收费高资助模式,申请资助读大学在日本是多数学生考虑的选项。根据JASSO在2022年3月25日公布的《令和2年度学生生活调查结果》报告,2020年大学生中获得JASSO资助的比例高达49.6%,并且过去若干年均保持在48%~50%,可见JASSO在高校资助中至关重要的地位(表2)。
此外,高校、民间机构和私人企业等机构提供的奖学金也可分为赠与式和偿还贷款式。一般这类奖学金对学生有特定的要求,如限定申请对象的学业成绩或背景,或受助人毕业后需进入资助企业供职等。据统计, 除JASSO以外, 全日本共有3000 多个团体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 主要包括各地方自治体及民间设立的奖学金。由于其来源众多,能够做到因地制宜,因此成了日本资助款项的第二大来源。
除上述两种主要资助来源外,金融机构提供的教育贷款也是日本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体为各银行、信用社等营利机构。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助学贷款,这类教育贷款主要面向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家长,且利率略高于JASSO提供的贷款型奖学金。考虑到学生个人的偿还能力,这类贷款把贷款以及偿还事宜转移到学生家长一方,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
2 高质量资助育人的改进方向
2.1 发展社会资助助力全员育人
对比中美两国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来源可知,虽然两国政府均为高校学生资助的主体,但美国学生资助的资金来源更广,而我国明显更依赖于政府财政拨款。过去十年,美国院校机构助学金增加了56%(2020—2021学年710.97亿美元)。与此同时,联邦贷款下降了34%(2020—2021学年836.77亿美元),联邦佩尔助学金下降了39%(2020—2021学年259.67亿美元)。虽然资助总额有所下降,但美国社会和院校资金占资助比例呈现上升趋势,其中私人及雇主助学金占比从5.61%(2010—2011学年)逐步上升至7.03%(2020—2021学年),而院校助学金占比则从16.18%(2010—2011学年)显著提升至30.27%(2020—2021学年)(表3)。可见,美国联邦政府在资助中的作用有所弱化,更多的社会力量正不断参与到学生资助当中。
在我国普通高校学生资助中,高校和社会资助资金占比均明显低于美国(表4)。相较于美国逐渐上升的趋势,我国高校资助资金占比在2017—2019年稳定在22%~25%,并且在2020年有明显跌落,至2021年(12.65%)仅为2018年(24.22%)的一半。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助等社会类资金,则在近五年始终徘徊于2%上下,同样明显低于美国数据。此外,由于我国高校资金是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而我国公办高校在校生人数占总在校生人数的90.3%,公办高校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财政拨款。另一方面,社会资助包含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开发社会资助在资助育人体系中的作用,可以把更多原本游离在高等教育之外的组织和个人带动起来,进而帮助形成社会上“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由此可见,我国的社会资助还有相当大的开发潜力。
2.2 完善税收系统助力精准资助
基于英国高校资助的研究,发现英国的税收系统在受助学生的资质认定和助学贷款的偿还两个环节中起到重要作用,其具体可通过贷款学生的国民保险号码(National Insurance number,NINO)实现。NINO是每一个英国公民都拥有的包含九个字符的字母+数字编号,用于国家保险和税收事务。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即被要求提供NINO,并由学生贷款公司(Student Loan Company,SLC)向就业保障部门核实申请学生的信息,避免欺诈申请。得益于学生助学贷款和税收挂钩,英国能够落地实施基于学生实际收入制定的还款金额和贷款偿还计划。在还款方式上,当毕业生受雇时,由雇主直接从学生的工资收入中扣除每月应还款额并代为缴纳,与我国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相似。图2展示了2009—2010学年至2020—2021学年英格兰地区已毕业学生的人均应还贷款额。这个数字经历了缓慢上升后自2018—2019学年起稳定于1000英镑上下,可见大部分毕业生的收入水平能够支撑他们稳定还款,并且从工资收入中直接扣除还款额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英国完善的税收系统在高校资助中的重要作用,对我国的资助育人工作也有启发。在我国,公民的身份、借贷等信息都能通过身份证查到,且社保等资金也能够通过对应账户进行发放和扣除,可见在资助信息化方面我国已经具备一定基础。同时,我国2019年起开始应用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退税、补税申报App软件,使得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关注个人所得税收政策并且更自主地参与到个税缴纳事务中,为系统构建和使用操作提供了良好铺垫。这些都对我国完善税收体系、开展资助工作有积极影响。在我国今后的资助育人工作中,将税收信息作为高校资助工作的参考,进一步发挥税收系统在资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成为可能。
2.3 加强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助力高质量育人
分析发达国家的高校资助工作研究,发现其育人功能普遍存在缺位的现象。除国情不同导致的差异外,另一部分原因在于国外高校资助的基础理论主要是人力资本投资理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教育公平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这四项理论的出发点在于社会资源分配和社会公平,仅仅强调要“资助”,却没有提及如何“资助育人”。然而我国则明确提出把高校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列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本任务中的“十大”育人体系之一,标志着在国家层面肯定了资助工作要以育人为导向,以长效育人为目标,而不仅仅是短期资助了事。因此,在资助育人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发挥育人功能,体现我国的制度特色和优势。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体现在大学生活的多个方面:增加勤工俭学、“三助”工作等岗位,提高勤工助学薪酬在资助资金中的占比,鼓励学生自立自强;在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聘用经济困难学生的同时,提供更多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生兼职工作岗位,或鼓励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并发放报酬;以一视同仁、平等聘用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学以致用的机会,同时以同台竞争的方式,加强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认同感和对受教育权的坚定信念。
此外,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对提升育人质量也有积极影响。目前,我国高校设立的心理咨询室大多由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学生工作的教师经培训后上岗,或由辅导员、班主任兼任。其优势在于:高校教育以自主选课制度为主,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辅导员或班主任是除导师外和学生交流最多的教职工,且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大多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他们对学生的实际状况更为了解,能够更设身处地地为经济困難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教育。另一反面,这也存在一定劣势:这些教师缺乏扎实的专业知识,且我国心理咨询行业的培训缺乏统一标准,高校心理咨询师的专职人员比例和专业水平令人担忧。其背后原因是我国的心理咨询行业发展还不完善,也缺少专门的法律法规指导和约束心理咨询行业的发展。在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例如获得州政府强制性的资格认证以及国家自愿资格认证。这两项资格认证的要求都非常严苛,且至少要获得专业的硕士学位。因此,若要提升我国心理健康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质量和长期效益,应当先要从政策方面发力,制定全国统一的行业准入标准,再落实到高校。一个可行的方案是,以少而精为导向,对高校设立的心理咨询室中的专职人员的素养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在保留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兼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由心理咨询室对他们进行系统培训,并辅以社会心理咨询师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达到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整体专业素养的目的。
2.4 避免高等教育过度市场化
在日本,无论是私立大学、 国立大学,还是公立大学,收费都居高不下。以本科生为例,2020年日本大学生的年人均学费和生活费之和为181.3万日元(其中私立大学达到了192.9万日元),而当年学生家庭的年平均总收入为835万日元,即供养一名大学生的开销约占家庭总收入的21.71%,其中不少家庭还需同时偿还房屋贷款等债务。在过去的若干年中,该数字占比始终维持在21%以上(表5)。
据调查,2020年仅有42.3%的学生无须申请资助,其余大部分的家庭和学生有意愿或已经进行了资助申请(包括获得和未获得)。高昂的高等教育学费成了社会教育公平实现的阻碍之一。尽管日本的资助体系已经较为完善,但大部分学生申请的贷款型奖学金在毕业后即开始计息并还款。由于学费和生活费都较高,大学期满后学生的贷款总额数目较大,毕业后每个月的分期还款金额也较高,导致日本拖欠贷款型奖学金还款的情况很常见。高等教育本应该是帮助学生获得知识、提高收入的途径,但学生为接受高等教育的借贷反而成了致贫的因素。因此,应当引以为戒,避免高等教育过度市场化,维护教育公平。
在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除学费外,校内的住宿费和餐食费也受到政策补贴和严格监管。这种特殊性的依据在于,教育在性质上不是经济部门, 而是非营利的公共部门。我国在建国后近30年间都没有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直到20年代80年代,民办高等教育才开始恢复,并作为公办高等教育的补充,逐渐成长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力量。虽然相较于公办高等教育而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规模仍然较小,但也不容忽视。2019年,我国民办普通本专科在校生708.83万人,占全国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比例的23.38%。要避免 高等教育过度市场化,维护教育公平,则需要在发展民办高校的同时也要做好对各项收费的监管,尽力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原因失去受到公平教育的机会。
3 结论
资助育人事业在这十年得到快速发展,是助力脱贫攻坚和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十年。新时代赋予了资助育人工作新的使命,即保障人民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机会,展现了党和国家促进社会公平的历史担当。
我国目前以“奖、助、贷、勤、补、减”等多种方式为主的资助育人体系在资助资金来源上和发达国家没有显著差异,并且形成了像“绿色通道”这样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机制。在今后提升高校资助育人质量的过程中,应当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同时吸取经验教训, 制定和完善更符合我国国情的高质量资助育人体系。具体可表现为:① 发展社会资助,鼓励高校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合作,在学校设立专项奖助学金,助力全员育人;② 完善税收系统,更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辅助认定经济困难学生,助力精准资助及贷款回收;③ 持续关注育人的长期质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重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者的资质培养来更好地发挥育人功能,体现我国的制度特色和优势;④ 避免高等教育过度市场化,努力维持当前的高校学费水平,严格管控校内的住宿费、餐食费等收费标准,满足学生基本学习生活要求,维护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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