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际
(安徽省蚌埠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蚌埠 233040)
噪声作为人类生活环境中的物理性感觉公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规模、城市人口及城市功能布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区内的各类噪声源的数量和强度也随之增加。噪声污染不仅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还严重危害居民的身心健康。
“十三五”期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按照800m×800m 正方形网格大小,把整个城市建成区划分为110 个监测网格,监测城区面积70.4km²。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城市建成区内各类道路交通噪声排放的特点,选取了16 条道路,共设置64 个监测点位,监测道路长122.208km。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对除0 类声环境功能区外的1 ~4 类声环境监测了10 个点,昼间、夜间共监测80 点次[1]。
区域的声环境监测是将城市建成区按照监测技术规范划分为多个相同的正方形网格,选择在离网格中心最近适宜监测的位置布设1 个监测点进行监测,每年监测1 次,在昼间正常工作时段内测量10min 的等效连续声级。道路交通的声环境监测是在选取路段的两个相邻路口区域之内,同时到其中任一个路口的距离要大于50m 的地方布设一个监测点,如果路段的长度小于100m,可在路段的中点处布设一个监测点,应在距路面20cm 处的人行道上进行监测[2],每年监测1 次,在昼间正常工作时段内测量20min 的等效声级。功能区的声环境监测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普查监测法选择各类功能区中具有代表性的声环境监测点,并且能够长期保持监测条件不变,每年按照季度性监测4 次,记录24h 的连续等效声级。
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是计算整个区域内所有等效连续声级的算术平均值,然后根据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见表1)进行评价[3]。
表1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单位:分贝)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是按照道路长度加权计算每条道路等效声级的加权平均等效声级,然后根据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见表2)进行评价[4]。
表2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单位:分贝)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评价是把在各功能区点位测得的24h 连续等效声级,按照能量平均的方法依次计算昼间、夜间的等效声级,然后根据各类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见表3)按照达标率进行评价[5-6]。
表3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分贝)
2020 年,城市区域声环境的平均等效声级是53.3分贝,较上一年下降了1.5 分贝。昼间等效声级小于55.0分贝,评价为二级(较好)水平以上的区域面积为51.2km²,占整个区域面积的比例为72.7%,较上年上升22.7 个百分点。昼间等效声级大于60.1 分贝,评价为四级(较差)水平以下的区域面积为0.6 平方千米,占整个区域面积的比例为0.9%,较上年下降0.9 个百分点。2020 年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为二级(较好)。
“十三五”时期,城市区域声环境的平均等效声级处于53.3 ~58.0 分贝[7],声环境质量处在三级(一般)、二级(较好)水平。昼间等效声级小于55.0 分贝以下,评价为二级(较好)水平以上的区域面积由2016 年的20.48km²提高到2020 年的51.2km²,占整个区域面积的比例由29.1%上升为72.7%。昼间等效声级大于60.1 分贝,评价为四级(较差)水平以下的区域面积由2016 年的18.56km²下降到2020 年的0.6km²,占整个区域面积的比例由26.4%下降为0.9%。采用Danielde 的趋势检验,5 年平均等效声级的Spearman 秩相关系数为-0.9,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呈明显的下降趋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逐步向好发展(见表4)[8]。
表4 2016—2020年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单位:分贝)
2020 年,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的平均等效声级是67.9分贝,较上年下降了0.4 分贝。昼间等效声级小于70.0 分贝,评价为二级(较好)水平以上的监测道路长度为116.358km,占监测道路总长的比例为95.2%,较上年上升4.2 个百分点。昼间等效声级大于72.1 分贝,评价为四级(较差)水平以下的路段长度为1.100km,较上年下降了0.4 个百分点。2020 年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为一级(好)。
“十三五”时期,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的平均等效声级处于67.9 ~69.0 分贝,声环境质量处在二级(较好)、一级(好)水平。昼间等效声级小于70.0 分贝,评价为二级(较好)水平以上的路段长度由2016 年的95.582km 上升为2020 年的116.358km,占整个路段长度的比例由78.2%上升为95.2%,昼间等效声级大于72.1 分贝,评价为四级(较差)水平以下的路段长度由2016 年的0km 上升为2020 年的1.100km,占整个路段长度的比例由0 上升为0.9%。采用Danielde 的趋势检验,5 年平均等效声级的Spearman 秩相关系数为-0.9,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的变化趋势为下降,且下降的趋势显著,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见表5)[9]。
表5 2016—2020年城市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状况(单位:分贝)
2020 年,对居民文教区域、商住混合区域、工业区域和交通干线两侧区域0 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1 ~4 类声环境功能区开展了10 个点位,80 点次的监测[10],根据环境噪声限值标准,全市达标73 点次,达标率为91.2%,较上一年下降了2.6 个百分点。其中1 类居民文教区达标率为81.2%,较上年下降了12.6 个百分点,2 类商住混合区和3 类工业区的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4 类交通干线两侧区域达标率为50%,与上年持平。
“十三五”时期,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的总体达标率处于77.5%~93.8%,1 类功能区的达标率由2016 年的56.3%提高到2020 年的81.2%,2 类、3 类功能区的达标率常年保持在83.3%以上,4 类功能区的达标率维持在50.0%,且呈现出昼间全达标,夜间全不达标的特点。采用Danielde 的趋势检验,5 年达标率的Spearman 秩相关系数为0.9,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的达标率呈显著的上升趋势,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转变(见表6)。
表6 2016—2020年城市功能区达标情况
“十三五”期间,城市声环境质量整体处于稳中向好的态势,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都呈现出良好的上升趋势。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对生活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娱乐活动更加多样化,城市汽车保有量不断攀升,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依然是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1)生活噪声源和市民的日常生活作息习惯息息相关,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多集中在早晨5 点~8 点、夜间18点~23 点。生活噪声源所占比例为58.2%,是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加强噪声危害宣传,提高居民治理噪声污染的责任意识,严格要求商业、娱乐、餐饮等行业的噪声管理。
(2)“十三五”期间,4 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均为100%,而夜间达标率却均为0。针对交通噪声,通过合理规划缓解交通拥堵、道路两侧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来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加强交通声环境自动监测,及时了解掌握交通噪声规律及变化趋势。
(3)随着工业规划布局的调整,企业退市进园,工业噪声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逐年减弱,“十三五”期间,3 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在90%以上。
(4)伴随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施工噪声对市民的日常生活的影响不断加剧,尤其夜间的施工噪声扰民问题。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噪声的综合管理,采取吸收、阻断,实施错峰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城市声环境质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