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娟
摘 要:历史上鄄城有“九州之中,聚是一炉”的说法—春秋时期,鄄城是卫国的国都,春秋后期属晋国。鄄城文物资源丰富,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等古建筑艺术遗存和人文历史遗存不胜枚举。文章立足于鄄城县文物保护工作进行拓展性探索,为鄄城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乃至全国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鄄城县;文物保护;实践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3.08.012
鄄城县位于黄河岸边。近年来,鄄城县把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成立了由乡镇文化站站长任第一责任人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并与各级各部门签订了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文物是历史的见证者,是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鄄城县作为黄河故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曾是黄河流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留下了众多珍贵的文物遗存。保护和传承这些文物,是我们传承历史文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任务。本文将通过探讨鄄城县文物保护工作经验,深入探索立足历史、探索历史、发现历史的方法与路径,为推进文物保护事业、传承历史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1 鄄城县文物保护问题分析
1.1 缺乏政策法规的指导
文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民族、国家、人类的共同财富。我国悠久的历史孕育了灿烂的中华文明,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文物。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一些法律法规只注重于在保护范围内进行文物保护,对一些因保护不当而造成危险的事件没有提出必要的处罚措施。这是当前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一大问题。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涉及部门较多,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由于历史、文化、自然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国内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文物保护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力度不够,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2 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鄄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博物馆等部门受文化体制、思想观念影响,宣传工作手段单一,宣传阵地建设滞后,经费不足,文化资源利用方式单一,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对文物保护宣传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目前,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宣传教育方式多以传统的广播、电视、报刊为主要载体,以专题讲座为主。这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对公众来说是滞后的,没有起到应有的功效,且宣传内容单一,缺乏时代感和吸引力。文物保护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系统,大多数群众不知道什么是文物,不了解文物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能自觉参与保护文物的行动。
1.3 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
近年来鄄城县先后投入了资金对鄄城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建设整修,并对各类文物进行了有效保护。但由于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与文物数量严重不匹配,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随着新一轮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由于没有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支持,很难保证在建筑、园林、环卫等建设项目中对文物进行有效保护。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成为制约鄄城县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鄄城县文物主管部门虽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文物保护经费,但依然面临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一些珍贵的古遗址、古墓葬群一直没能得到有效保护。
1.4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文物保护执法人员少,文物执法不规范。文物保护经费不足,文物保护经费来源单一。文物保护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文物保护投入与保护成本不成正比。文物保护和利用中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破坏文物的行为屡禁不止。部分村两委班子责任心不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缺乏,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部分乡镇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文物保护工作力量薄弱,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人才。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博物馆及文物保护单位运营资金缺乏保障。文物保护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文物保护工作机制不完善。文物保护设施设备落后,严重缺乏现代化装备,没有设立专业技术机构,技术力量薄弱。文物保护设施设备不健全,没有专门经费进行维护。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管理存在盲区,不能及时发现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和损害情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造成严重后果。部分文物保护单位自身保护意识不强,消防设施不完善、保护设施设备不完善。
2 鄄城县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经验探索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见证者,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激励未来。近年来,鄄城縣将文物保护工作当作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文物管护责任清单。同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责任体系,与各级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
2.1 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2012年以来,县财政累计投入大量文物保护资金支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古建基础设施建设等。2018年11月27日,在第四届“中国·鄄城第三届国际阳光节”上,县委书记陈旭向中外嘉宾做了题为《我与我县优秀传统文化有一种“缘”》的主题演讲。他提出:将菏泽鄄城深厚的华夏文明融入传统生产生活中去。我们要深入挖掘鄄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讲好鄄城故事,充分展现新时代鄄城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坚定信心和顽强意志,为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做出新贡献,弘扬齐鲁文明,打造美丽中国鄄城新篇章。
2.2 完善鄄城县博物馆发展规划
根据《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菏泽市文旅局、鄄城县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鄄城县博物馆规划(2020—2025年)》,通过“十四五”时期博物馆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博物馆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资金筹措渠道,努力提高博物馆的科学研究水平和展览能力,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综合功能和社会价值。一是开展基本陈列编年工作;二是开展文物资源普查。不断丰富“文化+旅游”内涵,实现文物保护传承利用与旅游融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鄄城县博物馆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鄄城博物馆总体规划(2020—2035年)》包括博物馆发展现状、博物馆布局规划、博物馆功能分区及陈列布展设计、藏品征集、展览、文博宣传和社会服务中心(广场)建设等内容。根据《鄄城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5年)》,“十四五”时期博物馆发展规划中明确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整理红色文化、讲好鄄城故事、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体系、打造国家区域性综合文化展示区等工作目标。并确定了5个方面15项具体任务,其中中华文化发展传承人体系建设及人才培养目标于2020年2月经鄄城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并印发,由鄄城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具体包括加强对周边古墓葬遗址保护与利用、开展群众性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以及与现代科学技术结合等工作。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监管工作,建立动态保护机制,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巡察、评估及档案管理工作。
2.3 加大文物保護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文物保护法规知识。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组织专门人员开展文物法规知识培训班宣讲活动15次,组织文物保护志愿者200余人次,在文化广场和学校发放文物保护知识宣传单2万余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了老百姓的文化需求和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问题。例如:针对鄄城孙膑墓景区(图1、图2)的开发和保护,县文广新局及时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意见,及时制定措施,加大力度进行保护;针对部分农村群众受利益诱惑而盗挖古遗址的现象,县文广新局与村民签订了《保护责任书》《安全责任书》,让广大村民在自觉遵守文物法律法规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2.4 加强文物管理单位安全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一是积极配合山东省文物局做好黄河故道(图3)文物保护工作,并对黄河故道重点遗址进行了普查。建立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制,落实目标责任。二是建立了文物保护管理考核机制,严格考核制度。三是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投入。
为确保文物保护工作顺利进行,近年来鄄城县先后投资大量经费进行了鄄城文庙大殿修缮工程、鄄城博物馆改扩建工程等20余项文物保护项目。同时,对全县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全方位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检查、维护,制定了包括《鄄城县文物局各文保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细则》《鄄城县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菏泽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鄄城县重点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和《鄄城县文物局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在内的多项规章制度,切实将责任制落到实处。
加强古文化遗址保护,进一步加强黄河故道抢救性采集,及时抢救保护出土的原始文献资料,并做好记录。积极做好遗址点周边环境调查工作,为黄河故道文物保护、维修利用创造条件。
2.5 结合《菏泽市文物普查规划》,全面开展鄄城县文物保护工作
切实加强文物古迹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消防演练工作,制定应急预案。《菏泽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关于印发〈菏泽市文物局2016年文物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鄄保字〔2016〕33号)和《菏泽市文物局关于做好2017年文物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菏文旅字〔2017〕57号)等文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各文保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例会。县文物局与各文保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在防汛抢险、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和消防等安全工作中,始终把文物保护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了鄄城县文物局所辖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平稳运行。
为进一步加强鄄城县文物建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为鄄城县重点文化遗产全面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基础和保障,对发生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处理。全面推进“平安鄄城”建设,鄄城县文物保护单位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不分昼夜地加班加点进行工作,及时解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发现存在隐患但无法整改消除后果,或经整改仍未消除问题的文物管理单位或其负责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 结语
鄄城县文物资源丰富,近年来鄄城县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把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抓好。结合鄄城县当前的文物保护现状,鄄城县要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不断加强文物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全县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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