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门印发《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4月13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此工作要点部署了强化粮食安全数字化保障、因地制宜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建设智慧绿色乡村等10个方面重点任务。
中巴发表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
4月15日,中国和巴西两国元首发表了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两国决定在中国-巴西高层协调与合作委员会下设立环境和气候变化分委会,拓宽、深化和丰富双边合作。双方还声明敦促发达国家兑现其尚未履行的气候资金义务。
5部门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等目标。
中新两国成立绿色金融工作组
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联合宣布成立中新绿色金融工作组(GFTF),深化两国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领域的双边合作,更好地满足亚洲低碳转型需求。初期,GFTF将建立三个初步工作流程,重点关注分类法和定义、产品和工具、技术三个领域。
11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4月22日,国家标准委等11个部门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含基础通用标准、碳减排标准、碳清除标准和市场化机制标准4个一级子体系,以及15个二级子体系和63个三级子体系。
《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发布
4月22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了《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此方案以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两个关键、科技和政策两个支撑为主线,研究提出了到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韩英就加强清洁能源合作发表联合宣言
4月10日,韩国和英国发表了关于加强清洁能源领域交流与合作的联合宣言。根据宣言,韩英两国一致认为,有必要实现化石燃料的低碳转型,两国将加强在核电领域的合作,包括寻求韩国参与英国新核电站建设的可能性、加强海上风力、氢能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七国集团就汽车领域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达成一致
4月16日,在日本札幌市举行的七国集团气候、能源及环境部长会议闭幕。各成员国就汽车领域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达成了一致,即各成员国根据本国的汽车保有量,在2035年之前實现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0年减少50%的目标。
欧盟正式将航运碳排放交易体系纳入法律
4月18日,欧盟理事会批准了“Fit for 55”2030一揽子气候计划中数项关键立法,其中包括改革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新法律包括分三个阶段为航运公司提供碳排放配额,分别是2024年提供40%,2025年提供70%,2026年提供100%。
欧盟与挪威签署“绿色联盟”协议
4月24日,欧盟与挪威签署“绿色联盟”协议,承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保护自然和开发摆脱化石燃料所需的技术。该伙伴关系还重点关注化石燃料的转型,包括清洁交通、可再生能源和制氢,以及获取这些技术所需的关键原材料。
越南发布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战略
5月1日,越南政府颁发了有关批准《可持续开发和利用资源、保护海洋海岛环境战略(至2030年及展望至2050年)》的48号决议(48/NQ-CP)。越南将有效利用海洋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大幅减少海洋污染,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