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琦,王孔文,徐 鹏
(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重庆 401120)
企业社会责任是提高企业价值的一种“利器”[1]。然而,企业社会责任本身具有效益实现周期长、高投入和行为复杂性等特征,那么企业具体会采取何种企业社会责任决策才能有效地提升企业价值?目前,董事网络已成为企业间相互影响、学习以及模仿的重要渠道[2][3]。企业常常会利用董事网络来学习和模仿其他企业成熟和先验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4][5],以这种简单直接、快速有效的方式来提高企业价值。因此,本文将在董事网络情境下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关系展开细致研究。从组织间模仿理论来看,企业通过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可以获取行为合法性并降低决策不确定性[6][7],进而更为有效地提高企业价值。但大量实践表明,如果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过高,很可能产生预期之外的潜在风险,例如,容易引发企业资源配置不合理和加剧企业间竞争风险等,从而阻碍企业价值的提升。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会对企业价值具有明显的双刃剑效应。
目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双刃剑效应的相关研究十分有限。具体来看,一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倒U型关系的逻辑推理和实证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提炼和强化。已有文献主要从组织间模仿理论视角进行研究,表明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是企业成功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并从中创造更大企业价值的重要方式和途径。然而,这些文献以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是理性和积极的决策为前提条件,未考虑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不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特征和战略目标的情况,并未关注企业盲目模仿现象,进而未对现实中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给予合理的理论解释。因此,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双刃剑效应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贡献和现实指导意义。另一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双刃剑效应边界条件的探讨较为鲜见,尚未发现专门探讨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倒U型关系的调节因素及其权变机制的实证研究。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可能会对企业价值产生促进作用和抑制作用,因此,挖掘和剖析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双刃剑效应的边界条件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将影响企业是否可以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所带来的潜在正面效应和控制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所产生的潜在负面效应。
为了弥补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基于组织间模仿理论,在董事网络情境下,重点研究如下两个关键问题:第一,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是否会对企业价值产生双刃剑效应,即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是否存在倒U型关系?第二,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产生双刃剑效应的边界条件包括哪些,即环境不确定性、董事网络关系强度和企业间同质性是否会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产生调节作用?
本文的主要贡献如下:第一,突破已有组织间模仿行为的研究视角和研究内容,丰富了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经济后果的相关文献。本文将战略匹配性融入组织间模仿理论中,在董事网络情境下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进行深入探讨,重点考察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正面影响机理和负面影响机理的差异性变化,全面解析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的双刃剑效应,由此对现有研究的缺口进行重要补充,也为组织间模仿理论的发展作出有益贡献。第二,扩展了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双刃剑效应边界条件的相关研究。结合董事网络情境,本文从环境不确定性、董事网络关系强度和企业间同质性三个方面研究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倒U型关系的调节因素及其权变机制,进而剖析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双刃剑效应的边界条件问题,对组织间模仿理论的边界研究进行有益扩展和突破性补充。第三,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实践启示。从实践角度看,本文对我国企业在董事网络中如何更好地利用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来提升企业价值提供了有益指导。
是否拥有具体的模仿渠道是企业模仿行为发生的先决条件之一[8][9][10]。组织间模仿理论认为,模仿渠道直接决定了被模仿企业的可观察性,进而影响企业的模仿行为决策,如模仿程度以及模仿效果等[2]。综观众多的模仿渠道,由连锁董事所形成的董事网络是一种企业间常见的社会网络,其会更有效地发挥渠道作用,这不仅是由于董事网络具有先天的信息传递功能和资源流动功能[11],而且是因为董事网络是基于互惠和信任而形成的,其所带来的信息和资源更为可靠、低成本、有用、隐性和真实[12]。可以说,董事网络是企业模仿行为发生的重要渠道机制[13]。
目前,在我国企业间广泛的董事网络可以为企业社会责任模仿提供重要的渠道[14]。企业通过董事网络这一渠道可以充分了解和掌握被模仿对象真实的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和情况,便于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的形成。因此,董事网络更接近于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发生的真实环境,这有助于精确化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的研究,从而为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的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证检验提供一个比较理想的情境。综上,本文以董事网络为情境,深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1.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关系
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可以反映出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的本质和特征。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较低意味着企业适度和理性地模仿其他企业成熟和先验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从组织间模仿理论来看,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可以通过降低决策不确定性和增加行为合法性两个作用机制来提升企业价值,其具有积极的战略与经济价值。具体影响机理如下:一方面,企业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决策时会经常面临各种形式的不确定性和决策风险。而模仿行为是企业应对决策不确定性的一种有效回应[15][16]。企业通过模仿其他企业已发生和成熟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可以降低决策不确定性,减少决策风险,进而提升企业价值。另一方面,企业存在于制度环境之中,是一个社会性组织,这就要求企业的经营发展必须与规范、传统以及社会影响保持一致,以获取合法性地位,最终导致企业行为的趋同化[17]。目前,在全球越来越重视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企业绿色增长的趋势下,企业在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决策时面临的合法性压力越来越大[18]。在面对合法性压力时,企业更有可能采用防御性策略,即出于从众心理去模仿领先企业,以达到合规的目的[19]。因此,为符合社会规范及期待,企业会把其他企业较为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当作“合理合法”的依据,通过模仿决策方式,增加企业行为合法性,改善企业的生存前景和机会,从而有助于其获取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和信任,以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源,有效地提升企业价值。综上所述,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会对企业价值产生正面作用。
然而,当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过高时,可能会抑制企业价值的提升。尹建华等(2019)认为战略导向是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逻辑起点并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提出相应的要求[20]。从战略匹配性来看,要判断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是否有效,最为关键的是要看其是否以企业整体战略为导向,其是否与企业自身发展特征相一致。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过高意味着企业只是在完全照搬和盲目模仿其他企业已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6],其实质上是企业非理性决策的结果。这时,企业会不顾其自身战略的总体要求,一味地通过模仿行为来降低决策风险和增加行为合法性,反而会造成企业资源配置不合理,加剧企业间竞争,容易产生无效行为,进而恶化其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削弱企业价值。综上所述,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会对企业价值产生负面作用。
董事网络在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形成中会发挥着重要的渠道作用。董事网络不仅可以拓展企业边界和缓解信息资源约束的限制,还可以在企业间建立有效的联结关系,能够帮助企业获取模仿所需的各种信息和资源,有利于企业间相关信息共享与资源整合,这为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价值效应的产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渠道场景。综上所述,在董事网络渠道作用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具有双刃剑效应,即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增加,企业价值相应上升,但当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过大,超过某一阈值时,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呈现出相反的变化趋势,并逐渐增强。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H1:在董事网络情境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存在倒U型关系。
2.环境不确定性、董事网络关系强度和企业间同质性的调节作用
组织间模仿理论认为,企业外部环境、模仿渠道特征和企业间特征相似性是影响企业模仿行为形成的重要因素[21][22],影响企业模仿行为特征及其效果。据此,我们推测,在董事网络情境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倒U型影响会因环境不确定性的差异、董事网络关系强度的不同和企业间同质性的差别而发生变化。
(1)环境不确定性的调节作用
组织间模仿理论认为,环境不确定性是企业模仿行为发生的重要动机之一[2][3]。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意味着企业采取理性的模仿决策,在环境不确定性条件下,企业为了避免自身决策失误或者失败,积极学习和模仿其他企业成熟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是其应对环境不确定性的自然反应[16]。随着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企业决策风险将不断上升,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理性模仿行为会更有效地降低决策风险,更有助于提高企业价值[15]。而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是一种盲目行为。在此情况下,环境不确定性越高,企业的反应会越被动和机械,因而企业对被模仿企业的依赖程度将会加深[23],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其自身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此时,企业会更为盲目地跟从被模仿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进而给企业价值带来更大损失。综上,在董事网络情境下,随着环境不确定性的增加,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正面效应和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负面效应都得到增强。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H2:环境不确定性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产生正向调节作用。
(2)董事网络关系强度的调节作用
组织间模仿理论认为,模仿渠道是决定企业模仿行为发生的关键因素[12]。万良勇等(2016)发现,模仿渠道特征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模仿行为的偏好和效用[24]。现阶段董事网络是企业模仿和学习的重要渠道之一[15],其中,关系强弱是董事网络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其能反映出董事联结企业间的互动频率、互惠程度以及亲密性等[3]。在董事网络渠道作用下,对于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而言,企业间董事网络关系越强,企业间沟通和交流机会就会越多,企业间互动会更加容易和频繁,并且信息传递和资源流动的准确度和质量无疑也会更高[25],这有助于企业社会责任理性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提升。而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的产生主要源于企业决策的非理性。这时,企业间董事网络关系越强,越限制企业从其他渠道获取异质性信息和资源,越容易形成企业间董事网络的封闭性和排他性,从而加大企业判断难度和认知偏差[26],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社会责任非理性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负面影响。综上,在董事网络情境下,随着董事网络关系强度的增加,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正面效应和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负面效应都得到增强。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H3:董事网络关系强度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产生正向调节作用。
(3)企业间同质性的调节作用
不同的被模仿企业对企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是不同的。组织间模仿理论认为,企业对与自己特征相似的被模仿企业具有一种先天偏好性,这主要是因为相关特征接近的企业会面临着相似的决策问题和制度环境,具有共同的信息资源需求,彼此间有着较强的认同感和信任感[27]。陈仕华和卢昌崇(2013)研究表明企业往往会优先模仿与自己具有某方面相似的领先企业[2]。万良勇等(2016)进一步研究发现同质性的企业间具有很强的可比性,彼此间的经验借鉴对企业模仿决策的意义更大,这会对企业模仿行为效果的产生具有很强的催化剂作用[24]。综上,在董事网络情境下,随着企业间同质性的增加,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正面效应和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负面效应都得到增强。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H4:企业间同质性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产生正向调节作用。
本文参考Fracassi和Tate(2012)[28]以及陈运森和郑登津(2017)[3]的研究思路,采用对偶模型探讨在董事网络情境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我们将同一年度内每一个A股上市公司与其具有相同董事的所有上市公司进行两两配对,形成具有直接董事网络关系的配对企业样本,同时剔除重复的配对企业样本。具体模型如下。
Tobin’Q=β0+β1CSRS+β2CSRS2+β3CEO+β4Board+β5IND+β6SHARE+β7MAN+β8SIZE+β9LEV+β10CF+ε
(1)
Tobin’Q=β0+β1CSRS+β2CSRS2+β3EU+β4EU×CSRS+β5EU×CSRS2+β6CEO+β7Board+β8IND+β9SHARE+β10MAN+β11SIZE+β12LEV+β13CF+ε
(2)
Tobin’Q=β0+β1CSRS+β2CSRS2+β3NS+β4NS×CSRS+β5NS×CSRS2+β6CEO+β7Board+β8IND+β9SHARE+β10MAN+β11SIZE+β12LEV+β13CF+ε
(3)
Tobin’Q=β0+β1CSRS+β2CSRS2+β3Same+β4Same×CSRS+β5Same×CSRS2+β6CEO+β7Board+β8IND+β9SHARE+β10MAN+β11SIZE+β12LEV+β13CF+ε
(4)
在因变量方面,本文选择Tobin’Q来衡量企业价值。根据组织间模仿理论,企业模仿行为具有方向性特征,即规模较大、较为成功或者绩效更好的企业更容易成为被模仿和学习的对象[17]。因此,本文选取配对企业中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较低企业的Tobin’Q值作为因变量。
在自变量方面,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的衡量是一个难点问题,如果企业对被模仿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越大,那么两者间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相似度也就越高。本文选取具有直接董事网络关系的配对企业间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相似度(CSRS)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的替代变量。采用润灵环球责任评级(RKS)所提供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数据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该评价体系从整体性、内容性、技术性以及行业性四个维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综合评分,能全面和客观地反映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评分越高说明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越高。本文从整体性、内容性、技术性以及行业性四个维度来明确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向量,在此基础上,从“点与点”层面运用修正余弦相似度分析方法对配对企业间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相似度进行计算,以表示配对企业中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较低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
第一步,通过向量Ci=(cij)=(ci1,ci2,ci3,ci4)形式来表示企业i在企业社会责任某一维度j的履行情况得分,j=1,2,3,4。
第二步,利用如下模型,计算出具有直接董事网络关系的配对企业间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初始相似度。
(5)
(6)
(7)
其中,caj为配对企业a在企业社会责任某一维度j的履行情况得分,cbj为配对企业b在企业社会责任某一维度j的履行情况得分,csj为全部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某一维度j的履行情况平均得分。Similarity取值范围为[-1,1]。
第三步,通过极差标准化公式对Similarity值进行纲化处理,最终得到配对企业间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相似度CSRS,其取值范围为[0,1],该值越大,表示在董事网络渠道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越高。
本文的调节变量为环境不确定性(EU)、董事网络关系强度(NS)和企业间同质性(Same)。其中,参考申慧慧等(2012)[29]的做法,用配对企业中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较低企业经行业调整后过去5年销售收入的标准差来衡量环境不确定性(EU)。此外,对同时在配对企业中任职的董事人数(S)进行自然对数化处理,以表示董事网络关系强度(NS),其计算公式为In(S+1)。同时,在企业间同质性(Same)衡量上,参考陈仕华和卢昌崇(2013)[2]的做法,用配对企业是否属于同一行业来表示配对企业间特征相似性。同行业企业间会面临相似的外部环境和行业特征,具有共同的信息资源需求和消费群体,这会导致同行业企业间的特征具有较高的相似度。因此,如果配对企业属于同一行业时为1,意味着配对企业间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否则为0,意味着配对企业间具有较高的异质性。
此外,本文还控制了如下变量:两职合一(CEO)、董事会规模(Board)、董事会独立性(IND)、股权集中度(SHARE)、管理层持股比例(MAN)、企业规模(SIZE)、杠杆水平(LEV)和企业现金流(CF)。同时,本文对年度和行业固定效应进行控制。具体变量的定义参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表
本文的样本为2015—2018年A股非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在选取配对企业样本时,从CSMAR数据库里查找董事信息,通过对连锁董事所在的企业进行两两配对,剔除重复值后得到具有直接董事网络关系的配对企业样本。之所以本文只选取具有直接董事网络关系的配对企业样本,是因为如果配对企业间董事联结路径过长,则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质量和效用会受到较大影响,这会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同时,企业社会责任数据从润灵环球责任评级数据库获取,其他财务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在样本选择过程中,剔除财务数据错误或者缺失以及ST、PT企业的样本,最终获得2863个有效配对企业样本。其中,2015年有572个配对企业样本,2016年有684个配对企业样本,2017年有725个配对企业样本,2018年有882个配对企业样本。本文对所有连续型变量在1%水平上进行了Winsorize处理。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Tobin’Q的均值为1.976,标准差为1.251,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7.399和0.418,两者相差较大,说明样本中企业价值的浮动范围较大,有利于研究。CSRS的均值为0.553,标准差为0.132,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0.794和0.173,表明具有直接董事网络关系的企业间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相似度整体水平较高,初步断定在董事网络中存在着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现象。
表2 描述性统计
从主要变量间的Pearson相关系数来看,CSRS与Tobin’Q的相关系数为0.158,但在10%水平上不显著,初步表明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并不存在一定的线性相关,这很可能是因为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具有双刃剑效应。其他变量间相关系数的绝对值均在0.4以下,说明本文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1)限于篇幅,相关系数表未列示,作者备索。。
1.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关系
利用模型(1)检验假设1,其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中列(2)可知,CSRS的回归系数为0.493,在10%水平上不显著,说明在董事网络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并不会对企业价值产生线性影响。从表3中列(3)可知,CSRS的回归系数为0.378,CSRS2的回归系数为-0.425,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在董事网络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存在倒U型关系,假设1成立。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具有显著的双刃剑效应,即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能够显著提高企业价值,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反而会显著削弱企业价值。这主要是因为,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是企业理性动机驱使下的积极主动模仿行为,企业并非完全以被模仿企业相关行为特征作为模仿决策依据,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理性应对,这样才会有效降低决策不确定性和增加行为合法性,从而提高企业价值。而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是企业非理性的模仿行为,企业并未考虑其模仿决策是否与自身总体战略相匹配的问题,这样会导致企业资源配置不合理,产生无效行为,从而削弱企业价值。
表3 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关系
2.环境不确定性、董事网络关系强度和企业间同质性的调节作用
利用模型(2)检验假设2,其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从表4中列(2)可知,EU×CSRS的回归系数为0.112,在5%水平上显著,EU×CSRS2的回归系数为-0.231,在1%水平上显著,因此,环境不确定性强化了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假设2成立。
表4 环境不确定性的调节作用
利用模型(3)检验假设3,其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从表5中列(2)可知,NS×CSRS的回归系数为0.098,NS×CSRS2的回归系数为-0.163,均在1%水平上显著,因此,董事网络关系强度强化了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假设3成立。
表5 董事网络关系强度的调节作用
利用模型(4)检验假设4,其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从表6中列(2)可知,Same×CSRS的回归系数为0.207,Same×CSRS2的回归系数为-0.345,均在1%水平上显著,因此,企业间同质性强化了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假设4成立。
表6 企业间同质性的调节作用
1.工具变量检验
本文研究结果可能存在关联效应问题,在自变量衡量上会存在准确性不足的情况。董事联结企业间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相似性并不完全等同于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这是因为董事联结企业间具有相似的特征也会造成董事联结企业间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相似性。本文尽可能控制了影响企业价值的企业特征变量,但仍遗漏了某些不可观测或难以衡量的企业特征变量,这会导致这些遗漏的特征变量与自变量相关。因此,本文参照刘柏和卢家锐(2018)[6]的做法,使用工具变量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还可以克服其他内生性问题。本文选取被模仿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水平(ICSR)作为工具变量,即配对企业中企业社会责任水平较高值。从组织间模仿理论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会受到被模仿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影响,即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被模仿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相关,但被模仿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并不直接影响企业自身价值,本文将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说明控制内生性问题和排除关联效应以后,研究结论依然成立。
2.重新筛选研究样本
根据连锁董事类型,董事网络分为内部连锁董事网络和独立连锁董事网络,两者会产生强弱不同的渠道作用。其中,内部连锁董事网络的渠道功能较强[25],这会导致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双刃剑效应更为明显。而独立连锁董事网络的渠道功能较弱[25],这会造成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双刃剑效应相对不明显。但本文并未对董事网络情境进行具体区分,因此研究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偏差。按照配对企业间的连锁董事是否是内部董事,将总样本分为具有内部连锁董事网络关系的配对企业样本2537个和具有独立连锁董事网络关系的配对企业样本326个。为避免独立连锁董事网络弱渠道功能的干扰,本文剔除326个具有独立连锁董事网络关系的配对企业样本,基于剩余的2537个有效样本对前文结论进行重新检验。实证结果与前文结论一致。
3.替换自变量
本文用配对企业间企业社会责任总水平差额的绝对值(CSRD)替换配对企业间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相似度作为自变量,然后通过线性方法将其标准化为0-1的范围内,该值越大说明配对企业间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差异越小,即在董事网络渠道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程度越高,之后,重新进行回归分析。研究结果依然能够验证前文结论。
为进一步验证并更清楚地观察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以及环境不确定性、董事网络关系强度和企业间同质性对该倒U型关系的调节作用,我们将分别绘制倒U型关系图和相应的调节效应图。
首先,绘制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图,如图1所示。在董事网络情境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呈倒U型关系曲线,进一步支持假设1。
图1 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 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图
其次,绘制环境不确定性的调节效应图,如图2所示。在董事网络情境下,相比较低的环境不确定性,当环境不确定性较高时,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曲线更加陡峭,进一步支持假设2。
图2 环境不确定性的调节效应图
再次,绘制董事网络关系强度的调节效应图,如图3所示。在董事网络情境下,相比于较弱的配对企业间董事网络关系,当配对企业间董事网络关系较强时,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曲线更加陡峭,进一步支持假设3。
图3 董事网络关系强度的调节效应图
最后,绘制企业间同质性的调节效应图,如图4所示。在董事网络情境下,当配对企业属于同一行业时,企业间具有高度的同质性,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曲线更加陡峭,进一步支持假设4。
图4 企业间同质性的调节效应图
本文基于组织间模仿理论,在董事网络情境下,探讨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对企业价值的双刃剑效应及其边界条件。研究发现:在董事网络下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存在倒U型关系,即适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能够提高企业价值,而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会降低企业价值。而且环境不确定性、董事网络关系强度以及企业间同质性分别会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与企业价值间的倒U型关系产生正向调节作用。这些研究结论拓展了组织间模仿理论的研究框架和内容,为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双刃剑效应的相关研究提供更多的经验证据,进而深化了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的双刃剑效应及其边界条件的认知和理解。
本文的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实践启示。企业应该结合自身战略特征,合理和适度地模仿其他企业成熟和先验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使其能够为企业价值创造作出积极贡献,进而规避过度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具体建议如下:第一,企业应该加大企业社会责任模仿力度来积极主动适应环境不确定性。与此同时,企业应当与外界环境建立有效联系,以获取更多外界资源和信息的优势,并对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进行动态优化,从而提升应对环境不确定性风险的能力,形成良性循环。第二,企业要理性对待和利用董事网络这一渠道,积极与被模仿企业进行互动,以便更好地掌握被模仿企业所实施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优势和劣势,从而制定最优的企业社会责任模仿决策。同时,企业还应主动拓宽其他模仿渠道,避免陷入对董事网络过度依赖,进而使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的负面效应降至最低。第三,企业应当实施先内后外的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以同类企业作为被模仿对象,制定积极的企业社会责任模仿决策,并参考非同类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不断改善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以便最大限度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模仿行为的正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