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智 程振 吴飞 吕德胜
摘要 环境保护税改革是中国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战略举措,环境保护税法作为环境经济政策的2. 0版及独立型環境税税种,其是否会产生促进企业劳动雇佣的蓝色红利有待证实。以环境保护税法的施行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检验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劳动雇佣的影响及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①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了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相比于不在环保税税额标准提高地区的企业,位于环保税税额标准提高地区的企业就业平均上升约7. 6%,经过平行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PSM-DID、采用Change模型等系列稳健性检验后,基准回归的结论不变。②机制分析表明,环境保护税法主要通过绿色管理创新效应、决策制约效应与预防性环保投资效应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通过治理性环保投资效应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机制未得到验证。③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结果具有条件异质性,营商环境的改善与数字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能够正向调节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劳动雇佣的影响。另外,环境保护税法对具有不同特征企业的劳动雇佣影响存在差异性,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低和成本转嫁能力强的企业更容易受到环境保护税法的影响。④就业结构分解分析发现,环境保护税法提高了企业高学历人员占比和高技能人员占比。⑤经济后果表明,环境保护税法通过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与破产风险,提升了企业ESG绩效水平。该研究结论的政策含义在于,应持续优化与完善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快绿色税制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变革的步伐,提升企业绿色管理创新水平,注重企业投资经营质效,关注前瞻性环保投资,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数字金融发展并与环境保护税法产生有利于企业获取“双重红利”的共振效应,形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实现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的多赢格局。
关键词 环境保护税法;企业劳动雇佣;企业绿色管理创新;数字金融发展
中图分类号 F812. 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23)01-0061-13 DOI:10. 12062/cpre. 20221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清费立税”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1]。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替代施行了数十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相对于属行政法规的排污费制度,兼具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的环境保护税法具备规制更严、专业性更强、法制效率和法律地位更高、减排优惠与激励力度更大等系列特点[2],其在征收主体、央地收入分配比例、税额标准等方面的设计明显更加合理和完善[3]。虽然生态文明法律规范体系通过立改废释工作,涵盖了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这三大基本面向,但是为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环境保护税法这一绿色财税政策也应兼顾“稳就业”为代表的民生问题,而就业是民生改善的“温度计”、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作为具有长效性的绿色财税制度[4],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环境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大了企业环境暴露风险,环境成本内部化加大企业成本粘性,可能产生损害企业价值能力形成的消极后果。此时,环境保护税法是否会对作为吸纳就业主体的企业的劳动雇佣产生冲击?产生何种冲击?背后的作用机理是什么?能否同时兼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的加快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与实施就业优先的战略?这一问题值得深入探究。基于此,系统探究环境保护税法对微观企业及其劳动雇佣决策的影响,对间接验证环境保护税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探索环境保护税法的有效实施路径、服务实体企业绿色转型、实现就业增长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效协同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
1 文献综述
该研究主要从环境保护税法的经济后果、环境规制影响就业及就业的非环境规制影响因素等方面的文献展开简要分析与述评。环境保护税法经济后果的研究方面,基于微观经济或环境效应视角,现有研究重点关注了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绩效、企业(绿色)创新、企业绿色转型、企业环保投资等方面的影响[2,4-6];基于宏观经济或环境效应视角,学者探讨了环境保护税法对污染排放[3,7]、社会福利提升[8]、社会分配效应[9]、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0]等方面的影响。部分学者从环境保护税法的立法推进[11]、精准征收和有效征管[12]等方面开展了理论分析。现有关于环境规制影响就业的研究颇为丰富,存在“棕色”就业损失、“绿色”就业创造等观点[13],一些学者验证了环境规制正向影响就业[14],如Fragkos等[15]认为,环境规制通过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生产力和盈利能力,进而增加企业就业。也有学者发现环境规制降低就业[16],以及环境规制并不会对就业产生影响[17],这些代表性的研究概括了异质类型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就业的非环境规制影响因素方面,学者们基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18]、税收激励[19]等视角分析了企业劳动力雇佣的影响因素。综上分析,环境保护税法作为环境法律制度升级的重要标志,吸引较多学者的关注与研究,学者们主要关注环境保护税法对环境污染治理、社会福利、社会分配、产业结构升级、企业环保投资、企业绿色转型、企业绩效、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对环境保护税法本身进行理论性质的研究。另外,学者们从税收激励、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等非环境规制视角拓展了企业劳动雇佣影响因素的研究。然而,在探讨环境保护税法产生的系列经济后果中,目前尚未有文献研究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劳动雇佣的影响。考虑到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需要人力资本补充,同时,环境保护税法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可能影响企业劳动雇佣,因此,有必要将环境保护税法与企业劳动雇佣纳入统一研究框架,以新的视角验证是否存在环境保护税法实施与保就业的选择矛盾问题,为科学评价环境保护税改革这一政策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提供一种新的解释。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环境保护税法的施行旨在通过税收调控方式激发企业主动转型升级、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随着环保税税额标准的提高,地方政府的环境执法力度与征税努力程度增强,企业的外部环境风险与复杂性加剧,环境的外部成本内在化程度加大。环境保护税法“以税控污、以税增效”的政策要旨,对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与增强市场竞争力是一次重要契机,其正向的优惠激励与负向的惩罚约束合力提高纳税主体的环保意识与遵从度,排污企业将从被动环境响应向主动环境治理转变[20]。企业从环境风险管理战略高度出发,通过绿色转型对冲环境风险与规制成本,注重绿色技术创新与清洁能源的利用,开发或采购环保清洁技术设备,优化流程工艺,实现高标准绿色清洁化生产,加快产品的绿色化迭代,适应环境保护税法的合法性要求与获得利益相关者合法性认同,也是符合成本收益理论下的企业最优抉择[21];在绿色税制不断驱动下,企业主动对生产方式、经营(商业)模式进行创新与优化,对组织架构重塑,敏锐捕捉市场绿色发展需求信号,符合资源基础理论所强调的形成企业独特与难以模仿的稀缺资源。因此,企业对环境保护税法的能动性反馈能够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的双重价值,由此形成边际成本下降下的生产规模的扩张[22]、技术推进企业衍生新业态、副产品转换成商品[8]、产能利用率提升、市场对绿色迭代产品的“用脚投票”、资本市场对环保治理企业的积极反馈和投资[23]、企业声誉与品牌价值的提升、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优异表现等多重有利因素的叠加,企业的盈利能力、绿色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实现质效提升,增加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与雇佣的合理预期,企业获得更宽松的雇佣策略,为企业带来蓝色就业红利,形成对企业劳动力雇佣的挤入效应。政府对主动开展绿色治理的企业提供节能环保补贴等多重资金支持,企业能够享受更多的环保税减免优惠,良好的企业环境信用促使债权人削减限制性条款,环境保护税法的激励作用增强企业投入更多劳动要素的能力,符合制度设计服务于实现全社会福利最大化原则的福利经济学理论观点。因此,从信号传递机制看,环境保护税法增强了企业主动对环境政策信息进行关注、解读和判断的动机,形成“外部性约束”向“新竞争优势”转变的企业绿色发展价值导向与行为响应,促使企业做出增加劳动雇佣的决策,为差异化的竞争战略储备充足劳动力,这一决策深刻影响企业绿色转型发展的方向、质量、效率、能力与可持续性[24]。
假设H1:环境保护税法能够促进环保税税额标准提高地区企业劳动雇佣增加。
绿色管理创新是指企业主动响应环境规制产生的环境风险,应用低碳环保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提升生产经营中的资源利用效率与环境保护力度[25]。实现绿色管理创新与传统生产模式互嵌,将使企业获得准确把握市场先机的嗅觉感知与充分挖掘环保潜力的异质化竞争优势。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倡导绿色技术与产品开发满足市场对兼具“绿色属性”与“功能属性”的绿色产品需求的理念,使其贯穿环境保护税法所要求的环境治理全过程,是企业迈入“深绿色”发展的基石,也是实现经济效率和环境保护“双赢”的关键途径[26]。提升绿色管理创新能力能够产生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标准、满足公众、债权人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环境诉求的正向反馈效应,向外界传递经营满足合法合规要求的信号使监管机构、非政府组织或竞争对手对企业产生绿色认同,并与其合作分享战略资源,环境绩效的提升带来相关环保补贴和环境税减免,以及带来融资成本、交易成本等运营成本的降低,破除企业绿色产能约束,使企业成为行业绿色引领标杆,企业绩效与可持续竞争力提升,异质化竞争力重塑市场空间,进而实现降成本、降能耗、增利润,为破除企业劳动雇佣规模刚性提供可持续的驱动力,形成企业劳动力雇佣态势增加与绿色管理创新相协调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基于SOR(刺激-机体认知-反应)理论,环境保护税法会增强企业对进行环保投资也是优化要素分配的认知,遵守关切政府、投资者、供应商、客户、社区等诸多利益相关者环境诉求的企业环境伦理,而治污减排投资是企业缓解环境保护税法约束并获取激励的根本途径,污染的前端预防与末端治理两种方式帮助企业获得“过程补偿效应”并被较多企业采用。污染的前端预防聚焦于生产工艺与技术绿色化改造及生产流程优化,增加能源利用率,采用新技术和新清洁能源,降低单位产出污染物,侧重从源头上满足政府环境规制的减排要求[27];污染的末端治理,即通过购置安装污染治理设备等方式去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6]。在开展污染全过程治理中,两种环保投资均会延伸企业的生产链与工序,在企业生产期间均需要配套与嵌入就业岗位,增加企业劳动雇佣保障企业运转协调,末端治理的污染治理设备运营与监控需要增加劳动力投入,污染的前端预防推动生产效率与生产强度的提升,企业获得可持续盈利能力、开展环保投资实现污染减排获得的减税、从源头上治理环境污染能力的增强,均为其巩固和发展市场占有量提升信心并扩大生产性投资,进而促进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环境保护税法具有改进企业效率的功能,环境权变动机促使企业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约束[28]。企业从减少效率损失为出发点,开展污染治理并注重矫正投资决策偏离,及时寻找有利投资机会,通过资源配置的调整与重组,对企业投入产出进行优化激发内生动力,为企业最大限度地抵减环境保护税法引致的环境风险与获得优异环境绩效表现奠定基础,故环境保护税法的施行显著影响试点地区企业投资效率,投资效率的提升,缩短了企业的投资周期,缓解企业流动性约束,增加企业自由现金流,为企业劳动雇佣增加供给充裕资金。企业金融化加剧了企业偏离主业的虚拟化发展[29],金融资产投资降低企业环境风险的作用有限,甚至放大企业的环境风险,环境保护税法的约束激励机制倒逼企业为缓冲环境风险和消解企业虚拟化发展的消极信号,将配置到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金融市场上的资源进行拆解与抽离,通过消耗存量金融资产为绿色转型提供资金支持,产生“去金融化”的虚拟投资挤出效应,聚焦主营业务,提升实体经济利润率,实现“脱虚返实”,是破除“短期逐利”行为阻碍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符合实物资本投资增加引致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劳动力需求理论观点,而回归本源的企业实体经济扩充发展需要以劳动力规模扩增作为重要着力点,破除了金融化对企业劳动雇佣规模的“锁定效应”。
假设H2a:环境保护税法通过绿色管理创新效应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
假设H2b:环境保护税法通过预防性与治理性环保投资效应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
假设H2c:环境保护税法通过决策制约效应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
3 研究设计
3. 1 样本与数据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实施,该法出台前后预示着中国环境保护政策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故选取2016—2020年沪深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通过整理现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的2003、2008、2011与2017年重污染行业代码确定重污染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15个重污染行业。因重污染企业与非重污染企业对环境保护税法的敏感程度差别明显,为避免政策效果被稀释[4,6],仅将样本选定在重污染行业企业。该研究对以下样本进行剔除:ST、PT、*ST的样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大于100%及变量数值严重缺失的样本,数据主要来自CSMAR数据库、Wind数据库、《中国城市统计年鉴》,部分数据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手工整理而得。__
3. 2 模型设定和变量定义
为验证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劳动雇佣的影响,构建如下双重差分模型:
该研究的被解释变量为Elh,解释变量为Treati ×Postt,环境保护稅法实施后,部分省市提高了应税污染物的征税标准,即环境保护税税率提升;而部分省市基于“税负不变”的原则平移了排污费制度,使环境保护税税率与之前排污收费标准相比不变。该研究将位于环境保护税税率提升的省市的企业作为实验组(Treati = 1),其他省市的企业作为控制组(Treati = 0)[4]。Controlsit 为控制变量,同以往文献的做法,加入企业与城市层面的控制变量,分别为企业规模(Esc)、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Caf)、营业收入增长率(Oig)、资产负债率(Asl)、是否国有企业(Soe)、总资产净利润率(Npt)、托宾Q值(Tbq)、公司成立年限(Yec)、董事会人数(Bod)、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Srl)、经济发展水平(ln Pgdp)、产业结构(Sst)。Npt、Caf、Tbq、Oig 与Asl 分别通过影响企业的企业收益、盈利质量、市场表现、企业发展前景与融资结构,进而影响企业劳动雇佣。Bod、Srl 为公司治理层面变量,企业治理水平的降低或提高可能加剧或缓解代理问题,影响公司投资经营效率,进而冲击企业劳动雇佣。ln Pgdp 的高低代表可能为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和选择不同,而Sst 则体现不同类型产业吸纳劳动力能力存在差异。表1为主要变量的定义、度量及描述性统计。
4 实证结果及分析
4. 1 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劳动雇佣的影响
表2中列(1)至列(3)依次为单变量Treatpost、加入企业层面控制变量及同时加入企业和城市层面控制变量三种情形下,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劳动雇佣影响的回归结果。列(1)至列(3)中,Treatpost 的系数均显著为正并与预期相符合,说明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能够促进企业增加劳动雇佣。该研究重点关注列(3)结果,Treatpost 的系数为0. 076,并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结果表明相比于应税污染物征收标准未提高地区的企业,位于应税污染物征收标准提高地区企业的劳动力雇佣规模平均增加约7. 6 %,故验证了假设H1。
4. 2 内生性问题:工具变量回归
为尽可能控制环境保护税法与企业劳动雇佣之间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对该研究结论可能造成的影响,参考李俊成等[30]的思路,使用2016—2017年企业所在地空气流动系数均值的自然对数(IVF)作为环境保护税法的工具变量,利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工具变量回归分析。表3为两阶段工具变量的回归结果,能够发现Treat_IV×Post 的系数仍然显著为正,表明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结论仍然成立。另外,针对工具变量识别不足与弱工具变量的相关检验均拒绝了原假设,工具变量选择合理。
4. 3 平行趋势检验及安慰剂检验
4. 3. 1 平行趋势检验与动态效应
双重差分法的运用须实验组和控制组在实施政策前同趋势变动,即满足平行趋势假定,故该研究设定式(2)验证是否满足平行趋势假定[4]。
4. 4. 2 替换被解释变量、采用Change 模型及排除双向影响
①替换被解释变量:采用企业每万元总资产员工数(Nept)替换Elh(表4列(3))。②采用Change模型:将模型(1)进行变换,将被解释变量Elh 转换为t 年增量,即ΔElht = Elht - Elht - 1,对模型(1)右侧的Treatpost、Soe 以外连续型变量做同样的增量方式转换(表4列(4))。③排除双向影响:将除Soe 外的控制变量均滞后一期(表4列(5))。根据表4列(3)至列(5),Treatpost 的系数和显著性水平均表明基准回归的结论不变。
4. 4. 3 其他
该研究也采用如下方式开展稳健性检验:①对连续变量进行上下缩尾1%,目的是排除可能的异常值的干扰;②将标准误分别在行业-年份、省份-年份层面进行聚类,不同聚类层级所隐含的对扰动项方差协方差结构的假设不同;③采用高维固定效应,模型中加入行业×时间趋势、省份-年份交互固定效应[18],控制可能存在的行业与区域层面遗漏变量;④剔除直辖市样本;⑤采用平衡面板数据。表5中Treatpost 的系数和显著性水平再次证实基准结果的结论依然稳健可靠。
5 影响机制检验
5. 1 绿色管理创新效应
为验证环境保护税法通过企业绿色管理创新效应影响企业劳动雇佣的假设。首先,验证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的影响,其次,验证企业绿色管理创新对企业劳动雇佣的影响。对企业绿色管理创新(Gmi)的衡量,则根据上市企业环境管理披露和环境监管与认证披露情况,以企业是否披露污染物排放达标、突发环境事故、环境违法事件、环境信访案件、是否通过ISO14001认证、是否通过ISO9001认证、环保理念、环保目标、环保管理制度体系、环保教育与培训、环保专项行动、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环保荣誉或奖励、“三同时”制度,通过加总获得综合得分作为Gmi 的代理指标[26]。根据表6列(1)、列(2),Treatpost 与Gmi 的系数分别为0. 214 和0. 084,并且至少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环境保护税法提高了企业绿色管理创新水平,而绿色管理创新水平提升有助于企业增加劳动雇佣,即环境保护税法通过绿色管理创新效应促进了企业劳动雇佣增加,假设H2a得到验证。
5. 2 预防性与治理性环保投资效应
为验证环境保护税法通过预防性环保投资和治理性环保投资效应作用于企业劳动雇佣的假设。将上市公司年报在建工程明细表中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资支出进行加总,得到企业环保投资增加额数据,进一步根据企业环保投资项目的详细信息,对环保投资增加额区分为预防性环保投资(Spep)和治理性环保投资(Sgep),并将其作为机制变量,Spep、Sgep 均采用企业资产总额进行标准化[6]。检验步骤与绿色管理创新效应的机制检验相同。表6列(3)与列(5)为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预防性环保投资与治理性环保投资的检验结果,Treatpost的估计系数分别为0. 048和0. 022,至少在10%水平上显著,证实了环境保护税法能促进企业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列(4)和列(6)中Spep 的系数为0. 166,在5%的水平上显著,而Sgep 的系数为0. 116,统计上并不显著,说明环境保护税法通过企业预防性环保投资效应促进了企业劳动雇佣增加,而企业治理性环保投资效应机制并不存在。可能的原因是,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的环保要求更为严苛,更具激励性,企业选择从“根本上”提高治污减排的效率,开展预防性环保投资的力度更大,配给更多的劳动力。治理性环保投资作为企业被动应对环境制度风险的方式,并未将解决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视为优先事项,并尽量投入少的资源来满足合规要求,与之对应劳动力投入较少。综上,预防性环保投资产生的劳动力就业效应更为明显,验证了假设H2b中部分内容,即环境保护税法通过预防性环保投资效应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而通过治理性环保投资效应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假设未得到验证。
5. 3 决策制约效应
为验证环境保护税法通过决策制约效应作用于企业劳动雇佣的假设。首先,对企业投资效率的衡量采用Richardson[32]的方法构建投资效率模型,并以实际投资Invest 与估计值Invest 之间的差额的绝对值Inef 衡量企业投资效率高低,Inef 的数值越小,说明企业投資效率越高,反之则投资效率越低。其次,采用企业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值作为衡量企业金融化程度(Finratio)的指标[18]。分别以Inef 和Finratio 作为机制变量,机制检验步骤与绿色管理创新效应的机制检验相同,表6列(7)显示,Treatpost的系数为-0. 009,在1%水平上显著,证实了环境保护税法能促进企业投资效率的提升,列(8)中Inef 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企业投资效率越高,越有助于企业增加劳动雇佣。因此,列(7)与列(8)证实了环境保护税法通过提高企业投资效率促进企业劳动雇佣的增__加。列(9)中,Treatpost 的系数为-0. 014,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环境保护税法能降低企业金融化程度,引导企业“脱虚返实”,列(10)中Finratio 的系数显著为负,证实“脱虚返实”能够增加企业对从事实体经济的劳动力需求,企业在主业中主动寻找良好投资机会,放弃金融资产配置带来的“被动收益”,对于提升企业实体经济发展质量与扩大劳动雇佣尤为重要。以上结果从企业投资效率的提升与企业“脱虚返实”角度印证了环境保护税法通过决策制约效应来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假设H2c得到验证。
6 进一步检验
6. 1 异质性分析
6. 1. 1 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能够通过制度改革创造可预期、公平、公开的投资环境,包括企业实现绿色转型的各类投资环境,政府积极建设绿色技术创新公共平台、引导公众绿色消费与企业绿色发展,企业转型成本与转型风险降低,不确定性风险对企业的负面冲击得到化解,企业在竞争中拓宽生存发展空间,因此,面对环境保护税法产生的强规制与高环境风险压力,“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有利软环境形成激发了企业经营活力与创造力,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为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扩大经营规模与增加劳动力雇佣提振信心,实施绿色化战略的有志企业也会受到市场广泛的认可。该研究以历年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三个分项市场化指数刻画各地区政府管制(Buen1)、非国有经济发展(Buen2)、法制环境(Buen3),以反映营商环境的不同侧面及不同地区的营商环境差异[33]。将Btrpo1、Btrpo2、Btrpo3(分别为Buen1、Buen2、Buen3与Treatpost 交乘)加入模型(1)并进行回归。表7列(1)至列(3)中,Btrpo1、Btrpo2、Btrpo3的系数均至少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随着营商环境的改善,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力雇佣增加的效果愈加明显。
6. 1. 2 数字金融发展
数字金融本质上是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改善传统金融高风险和高成本弊端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能够有效增加金融供给。具有绿色属性的数字金融可以为企业响应环境保护税法,开展绿色生产、长短期投资与绿色创新缓解资金约束,并且也具有发挥企业治理、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的作用,激励企业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和绿色产品的研发推广,提升企业风险承担能力与营运效率,推动企业股价上涨与规模的扩张,对企业扩大人力资本投资形成利好。该研究采用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度量数字金融发展程度[34],__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总指数(Dfina)及覆盖广度(Dfinb)、使用深度(Dfind)和数字支持服务程度(Dfinl)三个分项指数考察地级市数字金融发展水平的调节影响,上述指数均为除100 后的结果且为正向指标。根据表8 列(1)至列(4),Dfantp、Dfbntp、Dfdntp、Dflntp(分别为Dfina、Dfinb、Dfind、Dfinl 与Treatpost 交乘)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随着数字金融发展水平的提升,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力雇佣增加的效果愈加明显。
6. 1. 3 企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未来发展的“新靶向”,数字化转型程度高的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生产体系的完善、业务的重塑及商业模式的变革提高了企业运作效率,能够对市场需求进行及时准确的把控,经营方式更为灵活,强调精益化管理理念,向柔性化、网络化、平台化与小微化方向发展,优化人力资本以实现人财物与外部需求精准协调匹配,更愿意挖掘原有雇佣劳动力规模约束边界下的更大产出绩效的潜力和效率,强调资源能源利用度的提升,产品品质与经营效率在“投入-产出”优化进程中获得双提升,从而实现能耗和污染排放强度的降低、成本的节约与人员的精简优化[35],故相对于数字化转型程度高的企业,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作用在数字化转型程度低的企业中可能更明显。该研究的企业数字化转型指标(Ddtc)采用吴非等[36]的方法来进行构建,将企业数字化转型总指数按照年度中位数进行分组,低于中位数的定义Ddtc 为0,高于中位数为1,构建交乘项Treatpost×Ddtc,表9 列(1)中,Treatpost×Ddtc 的系数为-0. 079,并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证实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力雇佣增加的作用在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低的企业中更为明显。
6. 1. 4 企业成本转嫁能力
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绿色诉求”,成本转嫁能力弱的企业可能难以采用将环境保护税法引致的部分环境治理成本通过供应链(销售链)向供应商(客户)转嫁的“节流”方式来缓解企业流动性约束,化解绿色转型成本难度较大,企业资金约束问题被放大并逐渐削弱企业开展绿色转型的动机。成本转嫁能力较强的企业凭借产品价格加成等实现成本有效转嫁,同时有能力与动力积极迎合环境保护税法的政策要旨,抢抓投资机会及获取低成本融资,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塑造良好的企业声誉形象,产品竞争力与环境绩效均会实现提升,市场势力进一步扩大,由此带来企业劳动雇佣的增加,环境保护税法增加企业劳动雇佣用工决策的作用可能在成本转嫁能力较强的企业中更强。该研究采用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与采购总额之比衡量供应商議价能力(Bps),以及向前五名客户销售与销售总额之比衡量客户议价能力(Bpc)。Bps、Bpc 指标数值越小,成本转嫁能力就越强[19]。定义Bps(Bpc)高于年度中位数,则Bps(Bpc)取值为1、否则Bps(Bpc)为0,将Bps、Bpc 分别与Treatpost 交乘并放入模型(1)开展回归。表9列(2)至列(3)中,Treatpost×Bps、Treatpost×Bpc的系数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相对成本转嫁能力弱的企业,环境保护税法对成本转嫁能力强的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促进作用更强。
6. 2 劳动力雇佣结构分解检验
该研究进一步验证环境保护税法在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过程中如何重塑企业劳动雇佣结构,定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为高学历人员,将技术、财务和销售人员视为高技能人员,分别计算高学历人员和高技能人员与企业总雇佣人员之比(Rhet、Rhsw)[37]。根据表10列(1)和列(2),Treatpost 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环境保护税法能提升企业高学历和高技能人员占比,即环境保护税法的环境治理压力加大企业的研发、环保投入并需要配备相__应的人才,高学历与高技术人才的学习和掌握新技术能力更强,企业生产效率更高,是促进企业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
6. 3 经济后果分析
企业在受到环境保护税法的影响后,侧重于长期发展战略制定,增加环保投资和劳动力雇佣,增强企业发展韧性以应对环境保护税法产生的持续性环境成本内在化冲击,避免合规成本对企业利润的侵蚀,增强财务运作效率,加快企业迈入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步伐。因此,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破产风险会进一步降低,而企业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能力绩效得到本质上的提升,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绩效表现得会更为突出。为此,从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勞动雇佣增加,进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破产风险与提升企业ESG水平方面开展经济后果分析。
6. 3. 1 企业经营风险与破产风险
①采用息税利润-销售收入弹性法分析环境保护税法增加企业劳动雇佣对企业经营风险的影响[38],对息税前利润取对数(ln ebit)作为被解释变量,对销售收入取对数(ln sale)并和Treat×Post 交乘得到三重交乘项(ln stp),回归结果根据表11列(1)可知,ln stp 系数值显著为负,证实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会显著降低企业营运杠杆,进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②参考Altman[39]的方法,计算Zscore 来衡量破产风险,Zscore 值越大,企业破产概率越低。通过构建三重交互项ln ntp(Elh×Treat×Post),以Zscore 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回归分析,表11列(2)中ln ntp 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的增加有助于降低企业破产风险。
6. 3. 2 企业ESG表现
该研究采用华证ESG评级数据作为衡量企业ESG评级表现的指标并将上市企业按ESG评级的高低分为9个级别,升序赋值1~9,9代表ESG评级的最高档次,得到指标ESG。表11列(3)中ln ntp 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对企业ESG绩效表现具有推动作用。ESG是衡量企业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综合参照指标,包括企业的环境绩效、社会责任绩效与公司治理水平三个分项,ESG细化为这三个维度,分别验证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对三个分项的影响:环境维度以代理变量企业环境战略来衡量,采用王旭等[40]的做法,构建前摄型环境战略(Pes)与反应型环境战略(Res)两个指标。社会责任维度根据和讯网公布的企业社会责任总指数除以100衡量(Csr)。公司治理维度参照胡楠等[41]的做法,对公司治理的8个因素进行主成分分析,并选取第一大主成分作为度量公司治理水平的指标(Cgl)。表11列(4)至列(7)为检验结果,可以看出ln ntp的系数至少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即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对企业ESG三个维度绩效表现均产生正向影响。
7 结论与启示
该研究以2016—2020年沪深A股重污染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采用双重差分法检验了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劳动雇佣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结果发现,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了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绿色管理创新效应、决策制约效应、预防性环保投资效应是环境保护税法影响企业劳动雇佣的中间作用机制,治理性环保投资效应的中间作用机制并不成立,进一步检验发现营商环境与数字金融发展正向调节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的增加,在企业数字化水平较低与成本转嫁能力较强的企业中,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的作用更强。另外,环境保护税法提升了企业高教育水平及高技能人员占比,经济后果证实,环境保护税法促进企业劳动雇佣增加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与破产风险,以及促进企业ESG绩效水平的提升。
环境保护税法对企业就业产生了积极影响,因此,应持续优化与完善环保税制度,形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实现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的良性循环。①完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税务机关间的协同治理制度,适当提高环境保护税税率,扩大税种覆盖范围,可考虑未来将一般污染物排放与二氧化碳排放纳入征税范围,环境税收专款专用于环境治理,科学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多样化环境保护税法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推行环境标志制度,满足公众绿色商品需求,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②面临环境政策转型风险,企业应争取环境保护税税收减免优惠,争取获得减按50% 征收环境保护税优惠;积极对外披露公司环境管理情况与公司环境监管与认证情况,主动进行绿色管理创新战略变革,获取形成绿色比较竞争优势的异质性资源,扭转资源不足劣势约束企业扩大雇佣规模的局面。③充分释放环境保护税法提升企业投资效率和促进企业“脱虚返实”的潜力,减少金融资产投资对实体投资的挤占,扩大生产性投资规模,政府应配套“非环境型”的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实物投资成本,健全企业投资效率提升管理体系,寻找最优投资组合,通过投资实体与提高投资效率获取稳定的高质量企业利润,为企业扩大雇佣规模提供重要支撑。④企业应加大侧重源头治理方面的预防性环保投资力度,应建立与环境保护税法联动配套的外部环境保障,如强化绿色信贷对企业开展环保投资的支持,实现高效率的节能治污减排与形成对企业扩大劳动需求的激励效应;使数字金融发展与环境保护税法产生共振效应,企业充分利用数字金融在环保资源配置上的资金支持功能,实现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的突破,放大数字金融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与增加劳动雇佣的作用。⑤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市场化、法制化与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使营商环境优化同生态环境改善产生契合点,实现“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双优目标下的企业绿色转型发展生态软环境,为企业扩大经营规模与增加劳动雇佣培育新动能。⑥企业避免以成本转嫁的方式扭曲环境保护税法的意图,通过制定合理的成本节约策略与争取外部绿色投资者投资的开源节流方式,来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与扩大劳动雇佣;数字化转型企业应兼顾环境社会责任与增加劳动雇佣,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综合提升,也能够对其进行深度数字化转型形成反哺。⑦政府部门应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提升劳动力供给水平和劳动力技能升级,企业应注重增加劳动雇佣的质与量,充分挖掘实现自身绿色发展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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