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莉 李思奇
2022年4月,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课程标准的主要变化之一是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学业质量标准根据核心素养发展水平,结合课程内容,整体刻画了不同学段学生学业成就的具体表现特征。学业质量标准的出台,为教师把握教学的深度与广度提供了引导和帮助,为教材编写、教学实施和考试评价等提供了依据。本期,我们聚焦学业质量标准,着重探讨其在学业评价和教学设计与实施中的应用。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数学新课标”)明确提出了数学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2001年以来,数学课程的目标从“双基”转变为“四基、四能”再转变为“核心素养”,逐渐从以知识为导向过渡到以育人为导向。
数学新课标中,学业质量标准的提出优化了之前以零碎的数学知识为纲的评价观,使评价观转向以素养为导向的整体评价(杨向东,《全球教育展望》2022年第5期),对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以及教材的编写具有指导作用。本文以学业质量标准为主线,探讨学业质量标准与教学目标的关系、学业质量标准对考试评价的影响,以及如何让考试评价更好地发挥价值。
一、厘清学业质量标准、考试评价和教学目标的关系
1.学业质量标准的内涵
数学新课标指出,“学业质量是学生在完成课程阶段性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反映核心素养的要求”;“学业质量标准是以核心素养为主要维度,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学业成就具体表现特征的整体刻画”。学业质量标准依据各阶段学生的核心素养表现、各学段课程目标及学业要求而制定。数学新课标在“课程内容”部分增加了“学业要求”,以反映学生达成目标的表现和水平层次。在刻画学生学业成就表现时,必须聚焦核心素养,依托课程内容,根据学生学业成就表现的具体特征,将学业质量进行不同水平的层次划分,以体现学生不同水平的学习结果。
数学新课标对学业质量标准的描述,主要从三个维度展开:以结构化的数学知识为载体,在获得“四基”的过程中形成相应的数学核心素养;以不同的问题情境为着力点,在形成“四能”的過程中发展相应的数学核心素养;以经历数学实践活动为场域,形成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样的学业质量标准不但可以检验学生的阶段性学习是否达标,而且可以判断教学是否得当、教育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学业质量标准的建立有利于落实数学核心素养,为课程内容结构化提供支撑,形成“目标—内容—评价”的逻辑闭环,是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最终落脚点[郭华,《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4期]。
2.考试评价的内涵
学业水平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依据学业质量标准对学生的课程目标达成度所进行的终结性评价,它能为评价区域和学校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提供重要参考。
考试评价要从知识导向或者能力导向的评价逐渐转向素养导向的评价,关注学生的思维过程和学习过程,落实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等。就数学学科而言,考试评价要关注数学本质,关注通性通法,对学生的“四基”“四能”和核心素养进行综合考查。我们不能让“对学习的评价”掩盖了“为了学习的评价”。前者体现的是终结性的结果评价,后者体现的是形成性的过程评价。两者相互促进,不可或缺。
考试评价兼具以考育人和以考导教的双重作用。基于学业质量标准开展考试评价,能够及时有效地评价学生是否掌握了“四基”和“四能”,判断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情况。评价结果既有助于学生了解自身的学习情况、判断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也有助于教师调整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从而促进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任务。
3.教、学、评一致性
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与学业质量标准关系紧密。学业质量标准是评价标准,既包含评价内容,又包含对学生认知层次和核心素养发展水平的判断,对教和学有指导作用。只有将评价标准和评价内容合理地结合起来,才能得到比较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结果。因此,教师要注重教、学、评的一致性,坚持以评促学、以评促教,发挥评价的育人作用。
“教、学、评一致性”即教师的教、学生的学以及对学生学习的评价应该具有一致性的目标(杨雪、张春莉、刘冠男,《小学教学研究》2022年第25期)。数学新课标中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教学活动、课程评价都一脉相承,强调素养导向。实现“教、学、评一致性”的前提是要有清晰的教学目标,没有统一而明确的教学目标,就没有一致性。在教、学、评三个要素中,教学目标是课程设计的起点,也是终点;教学过程严格围绕教学目标展开,才能保证教学目标达成;教学评价只有以教学目标为导向,才能得到准确的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而真正发挥评价对教学的反馈、调节作用。数学新课标给出了与内容要求相对应的学业要求和教学提示,进一步细化了评价建议,就是为了明确“为什么教”“教什么”“教到什么程度”、强化“怎么教”的具体指导,以指导教师落实教、学、评一致性。
但在实际教学中,教、学、评一致性较难实现。一般的考试评价往往更侧重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的考查,而忽视了对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判断。因此,我们要注重考试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和考试评价方式的多样化。
评价不仅仅是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还是影响教师教学的一条主线。教师确定教学目标之后,接下来应该设计与教学目标相适应的评价任务,以及与教学目标相匹配的学习任务。这样环环相扣才能凸显教、学、评一致性,促进教学目标达成。
二、拓宽考试评价内容,丰富考试评价方式
1.拓宽考试评价内容
考试评价的内容应该契合社会发展现实,反映数学与人、数学与自然、数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凸显考试评价的价值。
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中国高考评价体系》指出,数学必备知识是发展数学关键能力、培养数学核心素养的基础和前提,是最基础的考查内容;数学关键能力是支撑和体现数学核心素养的能力表征,是重要的考查内容;数学核心素养统摄数学关键能力和数学必备知识,是最主要的考查内容。数学的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和核心素养都应该在试题中得到充分体现,这样才能相对全面地考查学生的学业成就。
数学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要兼顾数学核心素养、课程内容和问题情境三个要素。数学核心素养即“三会”(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思维思考现实世界,会用数学的语言表达现实世界),小学阶段主要表现为“数感、量感、符号意识、运算能力、几何直观、空间观念、推理意识、数据意识、模型意识、应用意识、创新意识”11种素养。“课程内容”是基于核心素养发展的要求而设计的,包含很多重要的观念、主题内容和基础知识,也包含很多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小学阶段数学课程的四个领域内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按照各学段的目标要求逐步递进,不同学段课程内容的主题有所不同。现实的问题情境对学生数学核心素养的培养有显著作用,数学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应该创设合理的现实问题情境,让学生在情境中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
命题要坚持素养立意,凸显育人导向;要聚焦数学本质,关注学生的发展需求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要注重创设真实情境,提出有意义的问题;要适当提高应用性、探究性和综合性试题的比例。由此实现对核心素养导向的义务教育数学课程学业质量的全面考查。
2.丰富考试评价方式
考试评价要依照课程标准,结合其课程内容中的学业要求、课程实施中的评价建议,对不同学段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数学新课标强调,第一学段的评价应以定性的描述性评价为主,第二、第三学段可以采用描述性评价和等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第一学段而言,评价是为了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动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果过早将学生进行等级划分,可能会对学生的学习造成困扰。
数学新课标指出,评价方式应该丰富多样,包括书面测验、口头测验、活動报告、课堂观察、课后访谈、课内外作业、成长记录等。每种评价方式各有特点,教师应该结合学习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恰当的方式进行评价。当前的考试评价方式仍然以纸笔测试为主,用分数来评定学生的成绩。这种评分方式可以降低阅卷难度,保证阅卷效率和质量。纸笔测试首先要合理规划题目类型,关注客观题与主观题的占比,原则上客观题的分值要低于主观题的分值;其次要合理规划试卷的容量,减少单纯考查技能的题目。近些年,等级评分逐步兴起,如果采用这种评分方式,就需要编制具体、翔实的作答标准,确定不同等级的作答表现,以便于实践操作;其等级划分应当以学业质量标准为依据;同时要关注试卷的难度、合格率和区分度等指标。
考试评价要做到客观、公正、开放。考试评价是为了检测学习目标是否达成,而不是为了评价而评价。抽象、笼统的评价只会给学生带来模糊的认识,无法使他们准确了解自己的发展状况。
三、坚持正确的考试评价导向
考试评价是育人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挥着重要的教育作用。只有坚持正确的考试评价导向,科学、合理地应用考试评价结果,才能充分发挥考试评价的价值。
1.教师要科学分析和利用考试评价结果
对于考试评价结果,教师要进行科学分析与准确解读,落实基于证据的评价,善于发现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相关的证据,全面考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数学能力和核心素养,而不是仅仅关注学生的得分。
教师要有一定的问题意识,能够从评价结果中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学生针对性指导。评价并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新一轮学习的起点。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突出评价的延期作用和价值,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的变化,给学生进步的时间和空间,为学生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教师也要从评价结果中发现自己的问题,思考如何根据评价结果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作为教学的引导者,可以根据考试评价结果给学生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学习的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对学生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和针对性指导,帮助学生理解自身的不足,实现进一步发展。同时,教师要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用同样标准下的得分作为评判学生的绝对标准;要重点考虑并在不同方面给予学生合理的评价和支持,如对学生进行增值性评价等。
此外,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看待考试评价结果,不把考试评价结果与个人价值混淆,明确评价结果只是对学生某个阶段的学业表现所进行的评价,并不能决定学生未来的学业成就,也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个人价值。学生应该利用考试评价结果分析学习不足、总结学习优长,并加以改进。家长应该理性看待孩子的成绩波动,帮助他们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有意识地发现孩子身上的其他优点,避免以成绩比较自己的孩子与其他孩子,对孩子造成心理压力。
2.学校要正确看待和科学规划考试评价
学校对待考试评价的态度会影响学校教育生态环境的建设。学校应该明确考试评价的局限性,将其作为提供建设性反馈的依据,避免将所有学生都放在同一个标准下评价。学生的成长背景、兴趣爱好、学习风格和能力等都会对他们的学习表现产生影响,学校应该将这些因素纳入评价范围。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