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超
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最大、受影响人口最多、风沙危害最重的国家之一。长期以来,我国扎实推进荒漠化治理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打造了中国靓丽的“绿色名片”。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明确了今后一个阶段防沙治沙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提出了到2025年,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0.3亿亩;到2030年,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86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0.9亿亩等一系列目标任务。
第六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调查结果显示,我国首次实现所有调查省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双逆转”,面积持续“双缩减”,程度持续“双减轻”,沙区生态状况呈现“整体好转、改善加速”态势。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工作结果显示,我国石漠化扩展的趋势得到全面遏制,石漠化状况呈现出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
新规则出台 推进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
《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期经国务院批准,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七部委局联合印发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颁布实施后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第三个全国防沙治沙规划。《规划》的印发实施,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高质量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全面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具体措施。
《规划》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防沙治沙成效,客观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提出下一阶段我国防沙治沙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保护优先、重点修复、适度利用的总体思路,依托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以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为引领,以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重点,以保护生态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全力推进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國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阶段全国防沙治沙的目标任务,即:到2025年,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0.3亿亩;到2030年,规划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1.86亿亩,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面积0.9亿亩。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双重”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沙化土地空间分布、治理方向的相似性及地域上相对集中连片等因素,将沙化土地划分为干旱沙漠及绿洲、半干旱、青藏高原高寒、黄淮海平原半湿润、沿海沿江湿润等五大沙化土地类型区、23个防治区域。根据沙化土地分布特点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确定内蒙古东部及京津冀山地丘陵、库布其沙漠及毛乌素沙地、河西走廊及阿拉善高原、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及绿洲区、塔克拉玛干沙漠及绿洲区、柴达木盆地沙漠及共和盆地、西藏“两江四河”河谷等7个区域为全国防沙治沙重点建设区域。
《规划》确定了今后一个阶段防沙治沙的主要措施。一是分类保护沙化土地。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实行沙化土地分类保护,全面落实各项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功能,促进植被休养生息,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土地沙化。强调对于原生沙漠、戈壁等自然遗迹,坚持宜沙则沙,强化保护措施,力争实现应保尽保。二是推进重点区域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在科学评估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建设区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规划》确定了包括封山(沙)育林育草、飞播固沙造林种草、工程固沙、沙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沙化耕地治理和配套设施建设等四大类11项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措施,高质量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十四五”期间,3大优先治理区沙化土地治理任务4869万亩,约占同期全国防沙治沙任务总量的一半。三是适度发展绿色生态沙产业。《规划》明确了沙产业的发展方向、发展布局、重点领域和发展区域。
我国首次实现所有调查省份 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双逆转”
为掌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现状及动态变化情况,我国每5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调查工作。2019年,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调查工作。据了解,本次调查以国土“三调”为底版,直接参与的技术人员达5100余人,中国科学院、水利部、中国气象局等相关单位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参加了相关专题研究工作,这次监测结果是多部门、多学科共同合作的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57.3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6.81%;沙化土地面积168.7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58%;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27.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91%。
调查结果表明,我国首次实现所有调查省份(含荒漠化18个省,沙化30个省)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双逆转”,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持续呈现逆转趋势。
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与2014年相比,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37880平方公里、33352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分别为7576平方公里、6670平方公里。我国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已经连续四个监测期保持了“双缩减”。
荒漠化和沙化程度持续“双减轻”。与2014年相比,重度荒漠化土地减少19297平方公里,极重度荒漠化土地减少32587平方公里。
沙区植被状况持续向好。沙漠、沙地植被盖度和固碳能力持续“双提高”,2019年沙化土地平均植被盖度为20.22%,较2014年上升1.90个百分点。植被盖度大于40%的沙化土地呈现明显增加的趋势,5年间累计增加791.45万公顷,与上个调查期相比增加了27.84%。
八大沙漠、四大沙地土壤风蚀总体减弱。2019年风蚀总量為41.79亿吨,比2000年减少27.95亿吨,减少40%。沙区生态状况呈现“整体好转、改善加速”态势,荒漠生态系统呈现“功能增强、稳中向好”态势。
我国石漠化扩展趋势得到全面遏制
为定期掌握我国岩溶地区石漠化最新状况,科学指导石漠化综合治理,2021年,国家林草局组织开展了岩溶地区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石漠化土地面积为722.32万公顷,占岩溶面积的14.92%。与2016年相比,5年间石漠化土地净减少333.08万公顷,年均减少66.62万公顷,年均缩减率为7.72%。石漠化扩展的趋势得到全面遏制,我国石漠化状况呈现出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
石漠化土地面积持续缩减。与上次调查结果同口径相比,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333.08万公顷,明显高于上个调查期间的减少面积(193.22万公顷),实现了自2005年以来连续3个调查期石漠化土地面积持续缩减,且缩减幅度提高。
石漠化程度持续减轻。与上次调查结果同口径相比,不同程度的石漠化土地面积均出现减少。其中:轻度石漠化减少118.76万公顷,中度减少149.20万公顷,重度减少54.20万公顷,极重度减少10.92万公顷。
林草植被状况持续向好。石漠化地区植被综合盖度达65.4%,较2016年提高4.0个百分点。特别是乔木型植被面积2133.60万公顷,占岩溶土地面积的47.20%,较2016年提高5.8个百分点。
石漠化发生率持续下降。石漠化发生率为14.91%,较2016年下降7.36个百分点。岩溶生态系统功能增强,改善型面积为458.59万公顷,占10.16%;退化型面积为37.96万公顷,占0.84%。改善型面积是退化型面积的12.08倍。
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与上次调查结果相比,岩溶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7.81%,土壤侵蚀模数下降13.55%,土壤流失量减少28.94%。
蓝图已经绘就,逐梦唯有笃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荒漠化防治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建设重点,坚持以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为目标,认真做好防沙治沙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强化任务落实,强化政策支持,强化法制保障,强化激励约束,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规划实施,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