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五三,黄成欢
(1. 福建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8;2. 中国农业大学 烟台研究院,山东 烟台 264670)
新时代数字贫困治理的持续深化,不仅是加大贫困群体数字化技能帮扶力度的价值归旨,也是现实共同富裕的战略指向。当前学界围绕数字贫困治理展开了丰富研究,主要形成经济视角论、技术能力论和数字权力论三种解释路径。一是经济视角论,主要围绕数字经济对促进区域发展的作用展开论述。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限制和个体能力差异,城乡区域之间“数字鸿沟”问题已成为数字贫困治理所要着重关注的重点领域。[1]二是技术能力论,该观点主要围绕数字技术对贫困治理的作用、价值和意义等维度展开。有学者结合数字技术特点,提出解决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的整体性框架,并指出应关注数字技术嵌入相对贫困治理的潜在风险。[2]三是数字权力论,主要围绕数字贫困治理法治化视角展开探讨。数字权力作为一种新兴权力,与“数字内容的传统权力”[3]不同,应在分析中国数字贫困表征和根源的基础上,立足本国实践、借鉴外国经验,实现数字贫困法律治理的理念创新和制度重构。[4]
综上所述,学界围绕数字贫困治理主要呈现两种研究逻辑:一是基于特定学科视角展开探讨,二是遵循数字贫困治理的经验、学理和实践三个逻辑层面展开探讨。随着数字化贫困治理战略的持续推进,针对农村老年人数字弱势群体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成为本研究开展的“问题域”。为此,本文从客观呈现、原因分析以及治理思路三个维度出发,对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进行整体性研究,以期能够为乡村数字化治理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数字生活的直观性、便捷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等特点,让老年人共享便利数字生活成为可能。然而,对卡在“数字鸿沟”里的农村老年人而言,如何勾勒这一困难群体精准画像,让他们从容适应快速迭代的数字生活,满足这一群体的数字化生活需求,成为当前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所应思考的问题。
数字技术开启了贫困治理制度创新的可能路径,同时在贫困识别、扶贫政策选择、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显著提高了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这一成效的背后,数字基础设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数字技术在开启贫困治理模式的同时也衍生出了农村老年数字鸿沟现象中的接入沟问题。《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指出,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6月,农村网民规模达2.93亿,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8.8%。[5]需要指出的是,农村网民规模和老年网民规模的双双过亿,而这将对今后数字基础赋能农村老年贫困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作为亟需解决的一个基础问题,农村老年群体在接入互联网设备、获取数字化信息资源与服务上所呈现出的机会差异,折射出以往数字贫困治理之于老年群体的“不友好”性质。一方面,互联网使用群体的年龄和区域结构差异,使得数字弱势群体被数字治理快速推开进而陷入社会生活困境。另一方面,互联网接入的城乡差异,城乡数字化发展水平仍处于相对不均衡状态。虽然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但在农村和偏远地区仍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不断降低的信息准入门槛、无穷无尽的信息生产和信息隔离、信息风险在数字化社会中悖谬又鲜明地存在,不断加重着数字技能相对薄弱的老年人在面对信息不确定性时的焦虑、紧张与不安,[6]使这些地区老年人“数字挤出”效应依旧存在。因此,精准勾勒农村老年数字贫困“画像”,需重视数字基础贫困中的接入贫困问题,充分发挥数字贫困治理的前置性效应。
随着各类数字技术应用逐渐深入到乡村生活各个领域,在给广大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带来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给经济物质扶贫的传统模式带来了冲击与解构。如前所述,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数字能力素养差异影响,农村老年群体承受着“挤出效应”成为“技术恐惧症患者”,并成为数字鸿沟治理亟需关注的重点对象。一方面,政府要正视数字能力贫困所引发的技术恐惧遮蔽现象,将传统扶贫“模式”和“承载”纳入全域数字治理体系中,从整体性视角来看待农村老年人群体的数字能力贫困问题;另一方面,单向度的物质扶贫和技术输入,虽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一定作用,但此举忽视了对贫困人口的参与形式、参与度和持续脱贫能力的考量,难以满足农村老年脱贫群体的数字需求。“数字挤出”效应的存在,使得部分农村老年人陷入社会生活困境。为此,只有精准刻画这一群体的数字能力贫困画像,才能够有效避免因“隐性信息遮蔽”所引发的系列难题,掌控农村老年人接纳数字生活的“心理阈值”。尽管数字时代农村老年人精神生活需求的价值建构离不开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但数字化能力的缺失已严重妨碍这一群体公平地参与社会生活。数字贫困治理所展现的价值逻辑与发展趋势具有“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尽管这种“合规律性”的价值和趋势,因农村老年群体数字能力贫困而给发展带来了挑战。换言之,数字化时代农村老年人数字发展能力的缺失,不仅成为农村老年人获取信息渠道的掣肘,而且整体性社会环境的缺失使这一群体面临着被社会排斥的痛苦,进而影响数字减贫的实际成效,但本逻辑所呼吁的数字贫困治理“合目的性”的形态可有效应对挑战。因此,各方更应从文化、技术和社会三个层面来提升农村老年个体的数字能力素养,从而把握数字生活中农村数字弱势群体的全面需求,提高农村老年人数字发展潜力。
农村地区是相对贫困治理的重要区域,提升农村老年人数字素养是补齐数字贫困治理短板的重要一环。数字素养欠缺使农村老年群体成为数字技能应用的弱势群体,不利于相对贫困治理中数字赋能效应的有效发挥。数字化时代获取、传播和利用科技知识方式的变革,将使“开放—自由—包容—安全”成为数字化治理的基本样态。老年人因数字素养不足而导致社会问题的被聚焦,其负面影响带来的数字生活排斥现象不可忽视,在平衡与失衡之间呈现群体取向的分散性。显然,信息化时代的数字贫困治理比传统贫困治理更为复杂,其本质是通过“输血”来增强农村老年人的自我“造血”能力,使数字化形式内化成这一群体的行动自觉。然而,对依赖于数字技术教育和代际数字反哺所进行的“输血型”帮扶而言,因其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和不可持续性,所以加剧了难以消弭的现实困境。可以说,农民老年人数字素养水平较低以及数字化观念保守等因素,将成为信息化时代农村数字贫困治理不可忽视的现实性因素。
另外,乡土文化传统也是乡村居民排斥数字技术学习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封闭性较强且老龄化、空心化程度高的乡村体现更为明显。一方面,数字化贫困风险的存在让部分老年人不得不被动接受数字素养方面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的老年人,因拒绝排斥数字生活而游离在数字化生活参与之外。数字素养贫困所呈现出老年群体在健康素养、功能性自立、情感心理等方面的发展落差,都将是数字贫困治理不得不面对的新难题。事实上,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的关键在于提升这一群体的数字素养,缓解作为“数字赤贫”的老人群体的信息焦虑;在弥合数字鸿沟和缓解数字风险中,提升老年人数字参与程度、受益水平和自我效能感,将“将追求效率的数字技术拉回到伦理场域,重省技术发展的初衷与旨归”[7]。
相较于传统扶贫模式而言,对中国老年人数字贫困生成机理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从认知、动因和结构等视角进行追溯,抑或是从某一种理论假说进行验证,忽视了诸多因素相互作用层面的探讨。对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生成机理的分析,既要注重减贫成果,更应注重培养贫困群体摆脱贫困的可行性,为此,本研究从“环境、关系和个体”的逻辑理路切入,进一步厘清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的诱发因素。
“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相较于城市老年人而言,农村老年人获取社会经济资源相对有限,因数字贫困而引发“网络掉线”问题,降低了这一群体的数字生活质量。一方面是农村老年人群随数字化浪潮“迁徙”现象,当这一群体被良莠不齐的“信息洪流”包围之时,群体脆弱性使他们成为数字时代“边缘人”。另一方面,数字鸿沟造成部分人群处于弱势地位,不仅其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会被部分剥夺,而且获取信息财富的能力和机会也会降低,由此严重弱化该群体的存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农村老年人面对数字困境,呈现出敏感性强、延续性高、适应性弱以及脆弱性高等特点,防范和抵御数字信息风险能力较弱,随之引发的“数字挤出”所折射出的数字贫困问题令人堪忧。农村老年人长期被标签化为“局外人”或“边缘群体”,当数字化“预见”老龄化时,农村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接受新生事物、新技术较慢以及对技术安全不信任等主体性困境,区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数字政府服务创新性弱、社会支持机制滞后等问题,都加剧了农村老年人获取数字知识红利和应对数字风险的双重弱势处境。数字技术在农村老年人生活实践领域应用中面临多维排斥,使农村老年人陷入一种存在性焦虑,从而降低其对数字化生活的主观幸福感。与此同时,这种对数字技术的认知和使用需求,又会激发农村老年人对数字生活建设、家庭数字支持和参与行为正向引导等数字化转型需求。
既有研究表明,数字身份是以信息和数字呈现在互联网中的身份,而“关系”成为农村老年人提升数字媒介素养的可靠路径。[8]但是在老年人的叙事里,少见他们的身份表达、话语建构,包括讲述丰富人生经验、寻找平凡智慧的意义寻求。然而,有关农村老年人刻板印象的信息频出,其表现出的“歧视”“不解”等趋向,使这一群体在数字时代呈现出“失语”的状态。乡村日常生活中的“关系—情感”转向,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在物质、文化和技术等维度的认知变化,使他们在数字身份建构形式及话语表达等方面面临挑战,并且增加了陷入相对贫困的风险系数,以上变化势必催生数字时代新的关系结构转向。
数字化媒介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信息供给和需求的同时,也为这一群体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同等的表达机会,使他们在面对数字生活困境时,能够得到更多社会关系的支持关注,数字化媒介成为打破“沉默的螺旋”效应的重要渠道。可以说,随着农村数字贫困治理的不断推进,可慢慢实现再造数字时代个人权利体系的差序格局,重塑农村老年人在数字生活中的“义务性关系”“互惠性关系”和“功利性关系”。农村老年群体在获得“发声”机会的同时,也增加了对数字生活、权力及问题的关注。农村老年人在完成“底层”话语突围后,提升了其在数字时代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既而拥有更多的身份想象。
数字贫困的背后,并不仅仅体现技术本身的问题,更指向一种知识隐喻和社会过程。信息技术与生产实践的结合,对农村老年人打破固有生活模式和摆脱现实空间束缚有显著影响,该结合使这一群体以新“进场”方式实现数字空间的权利关系再造。然而,农村老年人个体资源禀赋差距的放大效应,造成其容易成为信息社会的“边缘人”的困境。农村老年人角色认知模糊与个体再社会化之间的张力,尤其是在数字资源分配中面临“精英俘获”“信息垄断”和“老年隐喻”等困境中格外明显,使他们难以获得“对空言说”的主动性和建构性。这种虚实之间的尴尬,影响了农村老年人对数字生活的感知价值和相关性体验,特别是在缺乏设备、动机淡漠和知识缺乏等因素叠加的情况下,农村老年人在使用数字媒介时,更倾向于选择“被动展演”的方式作为替代方案。中国语境下的数字贫困治理,离不开对农村老年人再社会化行动的价值审视,特别是对这一群体应对数字信息风险的能力审视。这也成为考量农村老年人相对贫困治理成效的内生动力之一。可以说,农村老年人“技术自我效能感”的提升,离不开各类社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其中数字媒介扮演了重要角色。面对主体性的角色困境和建构性的身份隐喻,农村老年人从“被动”到“主动”,从“出场”到“突围”的再社会化行动,应重视数字媒介技术的嵌入性影响,通过创造更多“数字连接点”来“数字修复”老年人社会关系网络,帮助他们在数字贫困治理中完成角色、价值和身份的转换与提升。
老龄社会新形态下的农村老年人“数字困境”具有多重隐喻,“银发数字弱势群体”作为网络空间老年群体的意指,使他们在现实与虚拟场景生活之间愈发寸步难行。数字贫困治理场景的不断演变和实践嵌入,不断重塑农村老年人的空间行为动机与现代生活秩序。农村老年人的数字境遇是他们走上现代化之路的困境,如果以时间为经,贯穿乡村社会发展,那么在数字贫困治理的演进坐标中,这一群体可能依然处于数字时代的“慢跑者”。为更好满足农村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既要从顶层设计的宏观情境出发,给数字贫困治理提供一个全新愿景,又要从当下乡村生活的微观结构和具体场景出发,使农村老年人数字生活获得更多的系统性支持。
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应将政府主导、制度创新、社会参与、治理体系等因素纳入顶层设计的视野之中。既然数字科技为农村脱贫攻坚带来了一次革命性的变化,那么我们更应重视对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的识别与帮扶,从而更精准把握数字贫困治理的价值演化规律与趋势。换言之,农村老年人贫困治理作为一个社会再动员、再组织、再塑造的过程,需在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关系的同时,注重相应的制度体系建设,为受众群体提供“一种长久以来被认为不可能得到的利益”[9]。
具体而论,作为数字贫困治理主体的政府,应在建构顶层制度体系的时代进程中,不断创新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理念,厘清政府责任与制度建设的“边界线”,并为消弭老年数字鸿沟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促进“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一方面,政府要成为数字贫困治理顶层设计的“主导者”和“推送者”,转变数字贫困治理的思维模式,推进数字资源整合效益与数字贫困治理成效的有机结合。在精准识别农村老年数字贫困群体的同时,推送具有巨大价值引导力的数字技术与信息服务,保障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的社会评价和效果。另一方面,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有别于原有贫困治理的状态模式,要顺应“下沉”的数字化治理趋势,筑牢以数字化助力农村弱势群体的社会帮扶体系。为此,应将制度建构纳入数字化的法治化进程,培育与塑造法制化的数字环境。要在强调制度建构与产生效能相结合的基础上,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在数字社会中的正常权益,提升社会公众对数字贫困治理的认同度,提升合目的性的贫困治理在数字时代的影响力。
数字贫困治理依赖于数字基础设施的迭代升级,作为消弭城乡数字鸿沟的重要载体,数字基础设施能有效提升农村居民在“数字生活”领域中的获得感。在共同富裕战略驱动下,加强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既能为农村相对贫困治理提供“数字支撑”,也能有效缩小因“数字贫困”而导致的收益差距。从本质上看,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一个错综复杂的过程,需正视数字弱势群体在数字技术应用、数字信息获取以及数字基础设施普及等方面存在的差距,通过数字化技术和手段,实现数据要素资源与新模式新业态的融合发展,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福祉。可以说,数字贫困治理场域中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应借助数字乡村建设这一战略契机填平进而跨越“数字鸿沟”,以农村老年人“信心溢出”效应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农村老年“数字贫困”群体的多维路径。
一方面,要加大政策配套投入力度,延伸数字贫困治理的场景触角。针对以弥合“数字鸿沟”和防止碎片式发展为目的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要正视城乡数字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农村地区新基建与数字化服务作为拓展投资空间的重点领域,打破数字资源在贫困治理领域利用不充分、不均衡现状,形成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多主体供给之势。另一方面,要降低农村地区互联网应用成本,提供每个老年人都负担得起的数字网络设施和服务,确保老年人拥有普惠、平等的数字机会。这就需要在遵循数字贫困治理发展愿景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律基础上,提升互联网基础设施在家庭使用的覆盖率和效率,特别是提高农村老年人数字生活生产的参与度和接入能力,使他们在充分享受数字化红利的同时,防止数字化转型带来“数字排斥”和“数字鸿沟”现象。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显然,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不仅需要一种社会理念的转变,更需要确保这一社会行动的持续活力,即政府主导、制度轨导、硬件提升以及环境塑造等“数字资源供应”。数字技术为农村老年人日常生活提供了全新的社交平台和沟通工具,如若数字贫困治理成效不能惠及每一个人,那么观念和制度就难以转化为持续有效的社会化行动。事实上,提升农村老年人在数字社会主体意识,离不开社会和家庭数字反哺的动员力量,这看起来似乎只是个体融入数字生活的“小节”,实则关乎消弭“数字鸿沟”行动主体的终极承诺和具体落实。
为此,需要把握三个关键点:其一,要实现从单一技术帮扶到多维诉求满足的转变,提供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适老化产品的同时,搭建具有针对性服务的老年人网络平台,拓宽老年人获取信息资源和社会参与的渠道。在内容生产和叙事语态等方面确保他们“拥有的信息及想法来源的多样性和独立性”[10],满足其嵌入在生活情境中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好对实际状况进行全面、真实和历时性的把握。其二,要善于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改变以数字技术扶贫为主的单向度思维,更加注重农村老年人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育。一方面,受众的需求是数字贫困治理的着陆点和原动力,要增强农村老年群体的相关数字技能,实现主体的价值重塑和意义阐述,释放农村老年群体的数字化需求潜能;另一方面,提升农村老年人数字素养的根本途径在于抓好相关教育,关键之举在于动员全社会力量,汇聚数字贫困治理多元协同的合力,形成提升农村老年人数字素养的良好社会氛围。其三,注重“关系”驱动,发挥家庭成员代际数字反哺能力,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代际互动,提高农村老年人智能运用能力和水平。这种“关系”反哺,不仅有利于形塑农村老年人数字形象,而且当家庭成员对他们所关注的社会生活动态辅之以恰当的解释和权威说明,则能够有效避免老年人因数字素养缺失而跌入“数字陷阱”,并能引领社会数字公共理性的形成。
从物质扶贫到精神扶贫,从“真实世界”到“虚拟世界”,贫困治理的嬗变逻辑考验着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战略的实践智慧。随着深度老龄化与数字智能技术的迭代发展,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逐步呈现出协同联动、互相促进的发展态势,这也就决定了今后该项工作应着眼于其存在的内在规定性与外部张力,并进行适时的动态调整,即“主体性”“结构性”“嵌入性”三个方面的行动视角。从提升农村老年人数字贫困治理具体成效来看,这不仅意味着数字时代的技术思维在重塑这一群体的数字化生存模式,而且其所建构的“网络圈层”正擢升和彰显人的主体性和本质力量。因此,数字时代的农村老年人贫困治理,需要理性审视并积极回应数字化生存的时代困境,在走向智慧治理的实践场域中,建构一个共同的、可持续性发展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