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逻辑与中华民族素质逻辑的统一性析论

2023-06-07 09:36单培勇詹可艳姬迎喜
河南工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外化内化中华民族

单培勇,詹可艳,姬迎喜

(1.河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2.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中牟 451450)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进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造与满足中华民族素质发展实践的文化需求之间形成了价值关系,因而国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宪法》之中,成为发展新时代中华民族素质所遵循的规范系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把文明实践、文明培育提到新的高度[1]。然而,目前学术界对于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鲜有系统论述,故有深入研究的必要。

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逻辑与中华民族素质生成逻辑相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成,从最终意义上看,它与人自身素质的发展和完善是统一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尤其是在20世纪末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我党为解决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一些人素质发展失衡问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基因中创造属于中华民族价值的自我,强烈地表达出“文化在推动全民族文明素质提高中的作用亟待加强”[2]561的价值诉求,在实践中生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2]562。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成,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必然性,反映着新型中华民族素质生成的趋势。

1.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生成与中华民族素质实践生成相统一

中华民族在自身素质发展实践中创造文化价值,又在实践中接受文化价值引领和规范。中华民族素质不是自然培育而得到全面发展的,而是在实践的文化价值创造与对自身素质发展文化价值的实践规范中提高的。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践的价值创造过程中,我党始终坚持“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3]13与开展“四有”教育相统一,坚持“批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4]2047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统一,坚持批判“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2]561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统一。在“三个统一”的逻辑顺序实践中,实现了对文化主体的批判与文化价值的超越,所生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实践目标与要求,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接续的一致性,集中体现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推进全民族素质发展实践目的的一致性。“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我们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显著提高了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2]585。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生成,是马克思主义文化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反映着马克思主义文化的本质特征,反映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基性,反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生成,源于现时代人文化的超越性和创造性,根植于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且伴随着中华民族素质中的文化批判精神,“文化批判,这一层次的选择能力最终发展成文化创造”[5]74。而中华民族素质发展过程本质上是改造自身素质观念自觉的、有目的的文化实践活动。在这一实践活动中,是在自我批判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性构建。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生成与中华民族素质实践生成具有统一性。

1.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生成与中华民族素质内涵生成相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生成,源于中华民族素质发展实践的价值需要,又在实践中生成满足中华民族素质发展价值的需要。在二者的统一中,既包含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确认,表现出人们提高素质的价值需求;又包含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确认,表现出人们提高素质的实践规范需求。

党的十八大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层面的内在统一性中,界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从个人层面上说,爱国意味着对祖国的认同感、对民族的归属感、对文化的自信感,体现着个体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敬业意味着人们的立业意识、从业态度和职业理想、情感、道德,体现着个体对所从事的职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诚信意味着为人处世的信守承诺态度,体现着个体间交往讲求信用和真诚相待的关系;友善意味着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体现着个体之间亲近和睦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标志着中华民族素质内涵的生成与践行规范化,实现了新型中华民族素质价值规范和行为规范体系构建的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生成与新型中华民族素质内涵的生成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层次彼此相互耦合,各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相互作用,构成特定的文化价值系统,反映着新型中华民族素质内涵的属性;另一方面,新型中华民族素质发展的价值取向、内涵建设、践行准则与实现目标相统一的内涵属性,构成新型中华民族素质模式化的价值践行系统,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就此意义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的生成,本质上是对中华民族素质文化的一种完善。

1.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要求与中华民族素质践行要求相统一

在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人们凭借实践这一本质力量创造着具有丰富、全面而内涵深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通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规范人自身的素质发展。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现实人的根本存在方式,也是现实人的素质的根本践行规范方式。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在本质上是为了实现新型中华民族素质发展实践的规范。一方面人们的价值取向、伦理道德生活的实际方式存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定之中,因而中华民族素质本身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的对象,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评判的对象,正基于此,党的十九大提出通过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的引领作用,促进人民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的提高[6],将其实践目标定位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另一方面,中华民族素质是以个体人的素质形式表现出来的,一些人素质发展中所表现出来的诚信缺失、价值扭曲与心理失衡等文化缺失问题,最终都要还原到或归结到个体素质发展的文化缺失问题上来,因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立以人的主体性的属性,就需要更加注重“个人品德教育”,更加重视引导人们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7]26、自我践行、自我提高,使人自己成为其素质发展自觉追求的主体。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作为一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创造性活动,既是文化价值性创造活动,又是升华现实人的素质观念内涵的活动;既是文化实践性创造活动,又是解决现实人的素质文化缺失的活动,集中体现在以人的主体性(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文化属性,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要求与新型中华民族素质践行要求的统一性。

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转化逻辑与中华民族素质观念转化逻辑相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主体素质的实现,呈现出其对观念的认同、内化与外化递进性的逻辑顺序。在此意义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主体的过程是生成其素质观念的过程,也是其凝聚价值力量的过程,而不是其素质发展的最终结果。

2.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感认同实现与中华民族素质观念情感认同实现相统一

价值认同或观念认同既是文化认同的核心,又是人们素质观念建构与实践的依据,“价值认同不仅仅是一种观念的建构和表达,更重要的是价值行为的实践活动”[8]174-178,必然包含着人本身、本体性的实践自觉,表现为个体心理倾向性。“任何一种研究,只是看到人的意识,人的‘理智’或‘观念’,而没有同时顾及本能的结构,人的情绪与激情的运作方向和形态,这样的结果一开始便会使其研究成果受到局限。”[9]493“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10]169因此,人对价值的情感认同包含着心理倾向性,而人的生理素质主要是神经系统、脑的特征,以及感官和运动器官的特征。这样一来,依据人的神经系统、脑特征的生理素质内涵要素界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就必然体现在心理情感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6],就具有了学理的支撑,进而“依据个人的独特素质而建构的认同被称为个人认同(personal identity)”[11]221-243,就反映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感认同实现与新型中华民族素质观念情感认同实现的统一性。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感认同,是指人们在提高自身素质实践活动的体验中,通过大脑、精神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现存文化的比较、分析和评判后产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状态,是自觉用之指导实践的一种心理倾向,其具有主体对文化观念的比较、分析和评判性,内心感受、意向协调一致性和体验感、价值认同感内在统一的鲜明特征。

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实质是一种观念性认知活动。具体来说,是人们根据自身素质结构调整和内涵升华的需要,通过自主选择、自觉调整、自觉学习获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于是,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就具有了逻辑在先的意义,进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置于内化环节、外化为主体实践作观念性准备。

2.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实现与中华民族素质观念内化实现相统一

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是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感认同转入外化之间的中介环节。“就单个人来说,他的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意志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12]251,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感认同、自觉接纳、吸收后转化为个体的价值观。

关于内化的内涵及特征,社会学从外在的社会意识向个体意识转化或移置的视角界定其内涵。心理学则认为内化是思维发展的自然结果,在教育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实质上,内化是行为主体在情感认知的基础上,对外在的社会观念、知识的实施价值、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是有目的地引导自身素质发展的一种心理倾向。“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12]247而人有目的的心理倾向性,一方面表现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汲纳的欲望,以此满足自己新型的价值观需要并由此产生积极内化的态度,把认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通过体验后保留在头脑中;另一方面,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心体验中自觉理解,独自概括、把握和消化,形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有认识能力。而人拥有这一特有认识能力的结果,既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心入脑的集中体现。因此,价值或“文化产生于人的精神/大脑之间的相互作用……它们一旦形成,便从心理圈和社会圈中汲取营养”[13]131,以促进其素质的全面发展。依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内涵,是指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达成情感认同后,有目的地将其移置于个体意识之内,自觉汲收,在头脑中以观念的方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认知结构,具有自我调节、自我内证、自我消化等心理的主要特征。于是,“把心理理解为自我,它的状态、性质和活动”[14]88可界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的内涵,且具有了学理的依据。如此,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实现与提高自身素质价值观内化实现之间就具有了统一的逻辑关系。

由此看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人心的特有意义,是其在心理中以认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式内化为相对稳定的认知结构,完成了内化环节,而此环节主要是由其心理引起、调整的能动性所决定的。简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自身心理的内化、积淀程度,都是通过心理的中介能动作用而得到反映的。

2.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实现与中华民族素质观念外化实现相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后,是以观念形式存在的,主体在与外部世界接触的过程中,其价值观外显,并具有外化为素质实体的意义。

关于外化的内涵及特征,学界有不同的表述。从本体论而言,外化就是使主体从自在存在转化为自为存在,从可能存在转化为现实存在,这个过程也是自由将自身外显出来的过程。从认识论而言,外化就是对象化,是精神为自身创造一个他者,即将自身变成对象,作为自身的他在,是精神的自我展开。从逻辑学而言,外化是概念将自身展开于自身之外。由上述对外化内涵的界定来看,表现出主体自身存在转化性特征。从对象化意义上,强调精神为自身创造一个他者。从概念意义上,将自身内部向外展开。其共性点都强调外化是主体由内向外的转化或自我展开的外显环节,而不认为人的观念外化是其形成素质的必然结果。这是因为,在其现实性上,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理解为自我的价值观后,仍然会受到自我的意志与欲望、诚与欺、善与私、苦与乐等选择的影响,也会受到已经固化了的思维方式与环境的影响,“价值的内容不断受到交换与群体动力的改变”[15]108,或遭遇到理念与现实、观念与行动二元因素的分离或背反。所以,对社会价值观外化到行动之间的节奏、速度,尤其是方向实践的时间结构进行研究,正是我们研究的应用价值所在。基于此,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是指人们将获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后转入实践的外显环节,具有主体观念向实践展开的鲜明特征。

据以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感认同、内化、外化内涵的界定,可以看出,其“三者”相互联系形成转化逻辑的结构,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心入脑的主体存在,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践行展开的起点,还是中华民族素质由观念形态观转向实践形态的过程。

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践行逻辑与中华民族素质践行逻辑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具有的实践品格决定着中华民族素质发展的践行路径,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外化实体进入实践过程实现素质实体的路径,这正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完整性和旨归的根本所在。

3.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践行自律实现与中华民族素质践行自律实现相统一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标的实现,经历由观念主体转向践行主体→转化素质实体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人在现实生活中多因素交织、多维度互动,形成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复杂现象。其主要表现为:在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实现的过程中,既受自身认知能力的作用,又受社会风气、文化环境的影响或制约;在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实现的过程中,既受自身的价值取向作用,又受心理倾向、心理机能的影响或制约;在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的过程中,既受自身对外化意义的认定程度、外化自觉水平的作用,又受自我发展能力的影响或制约,或会产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弱化而内化不足的问题。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个体履行承诺发展自身素质的表现形式,其践行过程中的自律因素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应该是个体文化的自觉”[16]188和践行自律的自觉。它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人的外在行为是受大脑控制的,但有些人有的行为会脱离大脑指挥,或者说行为先于大脑的思考,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就会脱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规范而做出非规范的举动,因而人要实现由“理性取代本能,审慎的调节利害关系取代粗暴的情感表达”[17]9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过程的自律就具有了特定意义;另一方面,每一个人受环境影响、文化作用和接受教育后所获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动态的或易变的,“智与力之成就甚易,惟德最难”[18]131,只有经过主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与外化展开实践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并形成其相对稳定的思想道德素质。

由此而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尤其是在个体意义上,应该是人格自律的心理综合活动。“在任何情况下,作为心理存在的活动都代表一种超越的存在与自为世界之间关系的客观面貌”[14]89,及其素质水平。

3.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践行自我实现与中华民族素质践行自我实现相统一

马克思指出:“人的科学本身是人在实践上的自我实现的产物。”[10]150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构成了自身素质实现的最后环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上是实践的,而实践的本质是自我实现,这里的自我实现,是指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定的范围内,主体在外化显现到实践的过程中,坚持实践自信、践行自觉与意志力或抗干扰力共存共促,形成合力,推动其素质发展实现。

我们之所以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外化进入自我实现这一概念,是因为“文明是实践的事情”[19]9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践的素质的事情。“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20]152而在当下,一些人可谓是“学者为人,而不为己”,学习是为给别人看,对别人讲的有理有据,生动感人,而对己所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不内化又不践行,这将严重影响着其素质的协调发展,消极影响着中华民族素质文明程度的提高。针对这一现实问题,习近平强调“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要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21]165。因此,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融入社会生活统一起来,把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在实践中领悟统一起来,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落细、落小、落实统一起来,内在包含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自我实现。

据此,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自我实现的过程,或者说将“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21]164成为事实的过程,“如果可以这样表达的话——一种身体状态”[22]97、一种身体文明践行状态。也可以说,是现时代的中华民族素质的状态,也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养成的状态。这就充分说明,人们是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自我实现素质提高的。因此,真正能够成为软实力的文化不仅应是先进的文化观念,更应该是能转化为人们知行合一的实践文化,由素质观念主体实现素质实体的文化。

3.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体践行重点性、整体性、引领性、基础性与中华民族素质践行重点性、整体性、引领性、基础性相统一

个体是社会的一分子,个体组成各个层次的群体,而社会由群体组成。一方面“人类的生命如同其他物种的生命一样,应该是永远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永远既有它的群体表现又有个体表现”[23]33;另一方面,“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24]444。同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民族素质发展也应具有个体、群体和整体路径之分。

当代法国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尓·布迪厄认为,“人们已经看到,实践认识同任何认识一样,是以一种基本的划分为依据的,而且同一个划分原则不但适用于整体(可以是一种连续分布),而且适用于各个部分”[22]372。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6]。把培养时代新人作为重点任务来抓,把全民活动与干部在前彼此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干部先行的带动作用;把从家庭做起与从小抓起彼此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家庭的抚育和教育功能,反映着深化培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的高度自觉,及其层次划分的科学性,形成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性、整体性、引领性、基础性与新型中华民族素质践行重点性、整体性、引领性、基础性相统一的路径。

综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成逻辑,反映着中华民族素质发展价值需求与满足中华民族素质发展需求的价值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转化逻辑,体现着人脑活动与认同、内化、外化活动的统一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践行逻辑,构成了人自身素质的实现。在其内在统一中,反映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身严密的逻辑关系,又有着其践行实现顺序的完整性及其功能,集中体现在促进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而中华民族素质提高的实现,具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内化与践行外化的内在要求,在逻辑顺序上表现出递进性、实现过程中表现出内化性、实现要求上表现出践行自觉性,由此构成中华民族素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系统。在这一系统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情感认同主体→转化为情感认同实体→转化为内化观念实体→转化为素质实体,反映着中华民族素质发展实现的属性。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逻辑与中华民族素质逻辑具有统一性,我们必须进一步提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能力,才能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赋予实践结果的意义,才能促进中华民族素质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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