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美好生活: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当代呈现

2023-06-07 08:48虞满华王粵辉
南阳理工学院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现实劳动时代

虞满华, 王粵辉

(安徽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 芜湖 241000)

新时代关于美好生活的理论构想与现实设计,是根据中国具体实际而形成和发展的,是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在当代中国的集中体现。我们立足于新时代的宏大视野,探讨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实质与真谛,以便客观科学地把握其理论依据、核心内涵与实践进路之间的应然、实然与必然三重意蕴。

一 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一切的人类历史发展与文明演进都是由人民群众共同创造的。相应地,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从“现实的人”出发,由人所特有的类本质和类特性推理出人对其本质实现全面占有的路径,即人只有在“自由人联合体”中通过自由自觉的劳动实践才能实现自由全面发展,从而创造并享受合乎人的真实需要的幸福。

(一)逻辑基点:现实的人

“现实的人”是一切历史的前提,也是唯物史观一切理论的前提。对于“现实的人”,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开创者,马克思首先批判了市民社会中人的解放的不彻底性:一方面,市民社会将人从宗教的束缚中拖进对现实世俗的渴望,但并未实现市民社会对人的真正解放;另一方面,人们只在形式上获得了政治解放,人们享有的平等是根据物质利益来衡量的。因此,马克思认为这种平等是徒有其表的,市民社会中现实的“私人”和政治领域的“真正的人”在现代人的解放上表现出的是虚假性和片面性。在此基础上,他认为:实现任何解放和人的幸福其实都是将人的各种关系回归到人自身,而绝不能分裂为多个部分的各自解放。

马克思抛弃了康德和黑格尔哲学理论的唯心主义特质,以现实性和历史发展作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将感性活动理解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性特性,将从事各种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个人”概括理解为“现实的人”。“现实的人”作为一种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是自主进行生产活动方能得以维持自身机能的活生生的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人们为了维持基本生理需要,首先就必须“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158这要求人们在实践活动中总结和运用自然系统运转的客观规律,并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形成对生产生活的真理性认识,从而持续生产出美好生活所需的基本的物质资料。至此,“现实的人”超越了“观念的人”,夯实了实践根基和真正的现实性。

马克思批判了斯密和李嘉图的“单个的孤立的”人,认为其因缺失了社会性从而并不属于“现实的人”的范畴,只有“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才是“现实的人”的实然状态。在他看来,人的本质不只是个体人所固有的割裂存在,而是在现实基础上的一切社会关系之间的彼此渗透、互依相融。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理论范畴中的“人”,既与旧唯物主义理解的纯粹自然人相区别,又与唯心主义范畴上的主观存在划清了界限,而且,这样的“人”是必然要在生产实践中与其他社会成员交往的,总会“受到他所处的现实关系的制约。”[2]这也就意味着社会中从事实践活动的人们之间的物质联系,绝大部分取决于需要和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关系,先进的生产方式也会优化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由此,马克思进一步丰富了“现实的人”的具体语境,将“现实的人”理解为实质上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只有在理论和实践中积极探寻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关系,才能更进一步实现人的自由解放。

另外,“现实的人”是社会形态和历史文明的创造者。马克思主义从人的动态发展来把握人的本质,主张从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历史的发展去了解人,“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及其组成的社会的最基本的历史活动。”[3]不同阶段和条件下的“社会的人”,在生产直接的生活资料和加工精神食粮的过程中追求美好幸福的生活,推进社会文明形态持续演进。

(二)逻辑路径:劳动实践

劳动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一方面,各种动物只是按照自身的标准来生产,而人因为独有自由自觉的意识,能根据世界上任何种类的尺度将本质力量施加于客观对象;且人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正是因为具有自由的意识来指导劳动生产,才能确信自己是类存在物,就此而言,我们可以将劳动生产看作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另一方面,人要实现自由发展,成为“现实的人”,仅有自由的意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以积极的劳动为前提,在现实生活中充分发挥个人的全部能力。正如马克思所言,“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4]人从自身的生活需要出发,先按照主观意愿在头脑中设定预期目标,随后遵循客观规律在现实的客观世界进行实践,再总结新的真理性认识以推动新的劳动实践,在如此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中不断创造和享受幸福。

人的幸福问题并不是虚幻的主观想象,马克思将“现实的人”作为社会生活的主体,在社会实践中寻求自由全面发展的美好幸福生活。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美好幸福生活”具有历史性,其内涵随着生产方式和人们的历史关系不断丰富,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相比于农耕时代生产能力的低下,资本主义机器生产带来的是物质资料的极大丰富,但是又将人们带到了一个片面的异化世界。异化劳动把主体原本自由自主的活动变为单向度满足其肉体生存的手段,劳动本质的畸形发展也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新高度,所有的现实存在物都是为了资本增殖而存在。基于此,马克思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异化劳动的关系,发现私有制是导致异化劳动的重要根源之一。这要求我们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寻找回归自由劳动的途径,即政治上的劳动解放。

马克思看清了宗教对人民而言只是虚幻幸福之后,就将着眼点转向人民的现实生活,认为人民只有在斗争与实践中才能实现真正的幸福。马克思强调,劳动是个人和社会存在的基本前提,只有人的现实劳动才是改造世界和创造幸福的真正力量,是劳动实践创造了人类和世界,并使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也只有在“劳动”中才能真正理解人的本质。总之,人的劳动是一种双向的对象性活动。一方面,人通过劳动将自己的本质力量作用于客体,充分展现出自身的能动性与创造性,实现了主体客体化;另一方面,物质在劳动实践活动中具有了属人的性质,完成了客体主体化。因此,劳动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人在具体的实践劳动中由“抽象的人”转变为“现实的人”,能动地追求和创造着美好生活。

(三)逻辑旨归: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终极意旨是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满足人民对幸福的追求。然而美好的理论设想总是来源于对不美好现实生活的反正。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细化了社会分工,极大提高了生产力,一部分人的物质生活状态相比于以往社会而言有了显著差别。站在人发展的角度看,社会的进步都是以无产者被紧紧束缚在资本所有者的生产机器上为代价而实现的,“一切发展生产的手段都转变为统治和剥削生产者的手段,都使工人畸形发展,成为局部的人。”[5]工人们为了得到维持自身生理机能的资料,不得不沦为机器的附庸。简言之,资本至上的增殖逻辑导致人的主体性严重丧失,全体社会成员被扭曲为“物”的奴隶。

马克思在深刻揭露资本力量对无产者的剥削本质之后,就指出了必须扬弃这种人依赖物的抽象社会形态,继而实现全人类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生活。他认为,自由且有意识的活动正是人所特有的类特性,人理应得到自由的发展。这里的自由不是漫无边际的肆意行径,而是在摆脱了必然王国之后到达的真理世界,在这个世界,人们在必要的劳动时间内为自己和社会创造物质与精神财富,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同时也享有在自由的时间内学习技能和享受生活的合理权利。这个世界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超越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带来的人的畸形发展,“现实的人”能够以一种全面的方式获得自由和解放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种全面发展的内涵体现在:首先,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与合理需要的全面满足。所有人都能从旧的社会分工体系中解放出来,参加价值无差别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使自己内在的本质的力量通过创造性劳动而体现出来,从而全面发展劳动能力;其次,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性发展。社会关系是在社会生产基础上生成的,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必然与社会中的他人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与道德伦理等各个层面发生着多样复杂的联系;最后,人与自然的和谐而全面的统一。人依据自身的尺度从自然界中合理开发资源,与自然实现本真意义上的良性互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生产力高质量稳定发展和社会文明演进的结果。实现人的解放,使所有人过上幸福美好的现实生活,需要丰裕的物质基础和充实的精神生活。只有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才能为不同时代的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积累其必要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马克思的幸福思想是要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实现的,他指出,在这种真正的联合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6]可见,共产主义社会强调只有人民群众的合力才能推动社会发展,而社会发展又赋予了个人追求自由的权利和条件,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因果,在根本上消解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一切矛盾。在共产主义社会,人是有尊严的,人的劳动也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不是冲突而是统一的,个人要在社会中追求“小我”的幸福,所有个人幸福的实现方能成就社会与他人的幸福。

二 实然样态: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核心内涵

“美好”一词多用来形容能给人带来愉悦快乐的事物,能起到正向的肯定作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时代深入发展的内在要求,离开美好生活就谈不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新时代提出的“美好生活”,是在遵循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基础上创造的一种统合了各种“好”的现实生活状态,并坚持了守正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新时代的美好生活,既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存在高度契合之处,又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意味着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与生态环境方面的价值追求得以现实化。

(一)丰富优质的物质生活

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美好生活是一个历史生成的动态概念,其必然是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无论是哪个国家和时代,倘若没有充足的物质资料,社会成员正常的自然生命需要就无法得到满足,又何谈创造和享受美好生活呢?因为,人首先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其次才是理性的社会存在。

历史唯物主义表明,物质资料的丰富和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达程度息息相关。生产力不是神秘的外来之物,而是处于不同社会历史阶段的人民群众接力共同创造的。历史地看,不同时期的人们面临的实际问题不同,但他们都是在前人创造的“既定”生产力或物质技术基础上追求更高质量的美好生活。例如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时间内,我国的生产水平相对落后,经济发展很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整体不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从根本上激活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按钮,为社会主义建设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世所罕见地保持了长期的经济高速增长,并且市场充分活跃,商品种类极大地丰富,满足了大部分人的物质生活要求。

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就宏观方面而言,我国已经成为全世界产业门类最为齐全的国家,并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千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如此可喜的成就,就是因为我们既从整体上坚持“一个都不能落下”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又将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治国理政的重心,持续推进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从微观方面来说,人民对物质生活的关注点也产生了极大变化,从以往的“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不仅注重“量”的增加,更关心“质”的提升。具体而言,人民不再希望迫于生存压力而被动工作,期待有更加稳定的工作和更满意的收入;人们的消费也出现了明显的升级,期待能享受到更优质的社会产品和服务。这些都说明了以人的真正需要为目的的物质生产是新时代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而人民对美好物质生活的追求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之一。

(二)真实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现实中,人不仅关心自己的衣食住行,也关心自身所处的政治环境,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就我国而言,人民能够持续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才是一种心之所向的美好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7]54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以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来保障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治理,使人民当家作主在实践中得以真正落实。如党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立为最高权力机关,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不仅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也为国家治理献计献策。同时,我们党善于听从不同的意见建议,在政治领域形成了协商民主这一重要的制度,即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就某一国家和社会事务共同协商,找到其中的最大公约数,使决策尽可能地照顾或满足各阶层群众的利益与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党继续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保障人民享有更加广泛的参与权。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又创造性地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广大人民能够多渠道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如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等,或依托官方网站、自媒体等多种便利渠道行使权利,在决策前、决策中全程参与,并监督决策结果的贯彻落实。人民在有序的参与中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将民主从美好的价值理念变成一种具有旺盛生命力的生活样态和社会治理方式。

(三)充盈的精神文化世界

美好生活是一个较强的主观性词汇,当人们价值观念中的追求被满足时,就会感到自己的生活是美好的。“精神、理论、文化的力量对于人的解放具有重要意义”[8],人们摆脱了维持生存的物质束缚后,继而追求的就是精神文化地满足了。通过日常的社会文化生活,人们塑造自己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因此,健康充实的文化生活也是新时代人民期冀美好生活的内在要求。从整体上看,我国的人口规模巨大,不同年龄、不同职业和不同文化水平群体的精神需求存在较大差别,具有明显的多样性和层次性。因而,我们既需要“阳春白雪”的高雅清韵,也需要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下里巴人”。一方面,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全社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人民提供符合主旋律的优秀文化作品,引导人们形成健康向上的思想观念,是美好生活的必然内容;另一方面,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其内含的优秀传统文化瑰宝数不胜数,韵味悠长,推进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可以使新时代的中华儿女领略其中蕴含的无尽魅力,以满足人民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譬如,人们通过数字还原技术,能够感受到千年之前古人的生活场景,体会到先贤们的哲思智慧,从而坚定历史自信,形成更具凝聚力的精神文化长城。

(四)正义和谐的社会关系

新时代人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求也是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公平正义、和谐有序的社会就是万千仁人志士孜孜追求的梦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这一梦想才能转换成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切实体会到的健全社会保障、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和能享受到的广泛权利。

公平正义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和内在要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始终是广大人民的美好生活愿景。在现代的文明社会中,既需要强有力的法律约束以规范每个公民的行为,又需要通过公正的司法程序与结果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而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9]新时代,我们必须努力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理体系,以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文明是人们在扬弃了工业文明之后所追求的一种更高层次的文明形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必然包含了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那里,自然界就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其存在先于人类。自然界的泥土、植物、动物、水、阳光等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元素,不仅维持着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也为人类意识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这意味着人类与自然界达成了一种动态平衡的理性契约:自然界向人类提供基本的物质资料,而人类则必须珍爱与保护自然并合理开发资源,同时,人通过感性活动将自己头脑中的愿望与设想施加于自然生态环境,进而获得合乎真正需要的产品。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我国人民在新时代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迫切,期待有更整洁的生活环境和更优质的生态产品,且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高,普遍认识到大自然是自己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对自然保持尊重、顺应、保护和敬畏的态度,因而对生态环境的关注点也已经由以往整治工业污染、乱砍滥伐延伸到日常生活垃圾妥善处理和营造美好生活居住环境,希望天更蓝水更清花更多空气更清新,能够生活在美好的环境里。

三 实践进路:科学理论与现实美好生活的良性互动

新时代美好生活既是政治概念,同时也随着社会发展而具有多样化的现实指向性。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我们只有通过努力奋斗,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实践中,才能将美好生活由愿景中的应然化为新时代的实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10]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马克思和恩格斯都高度重视无产阶级政党的关键作用,也充分肯定了其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发挥的领导作用。“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1]413这一结论在我国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得到了证明。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强调的“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不是“人民”自发无组织的奋斗,而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因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久久为功的韧劲不断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为实现人民幸福提供可靠保证。同时,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持续进程中,我们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领导地位,旗帜鲜明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亿万中华儿女拼搏奋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新生活。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社会主义道路是使中国走上繁荣发展的道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真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扎实推进全方位的变革,稳步取得了诸多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经受住了来自多方面的严峻考验,这些都推动着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尤其是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决定性胜利,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充分证明了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今后,要让人民都过上美好生活,我们绝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更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必须坚持符合中国实际、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继续,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11]

(三)秉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

拥有九千六百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是从人民中诞生的,“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执政的坚实根基,同时也是最大的底气。”[12]这就要求我们必然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同时,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在当前错综复杂的改革进程中,每一位党员都必须树立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信念,一如既往地把人民群众作为唯一的依靠力量,充分发动和组织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群众工作中发现问题,同时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需求,如此方能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不仅如此,我国在发展中取得的重大成果是勤劳智慧的人民共同创造的,理应由全体人民共享,即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教育资源更加优质、人们就业更加充分、医疗保障更加健全等。从我们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行审视,国家和社会发展就是为了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各项合理需求得以实现,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人民在合法的范围内享受到充分的自由、尊严,在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建立良性和谐的互动关系,最终在美好幸福的生活中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四)在劳动中创造美好生活

美好的生活从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全国人民一同在劳动中加油干出来的。劳动不仅是人和国家的存在前提,也是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基础。就我国现实国情而言,我们党要成功推进的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着许多复杂的情况和不确定因素,这意味着美好生活的实现并非一蹴而就的,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循序渐进和持续推进。需要注意的是,“美好生活的实现既是一个目标,更是一个过程。”[13]人民劳动所创造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是始终向前发展的,这意味着美好生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也注定了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样态是动态的,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撸起袖子加油干”,并在持久的奋斗与拼搏基础上,一代接着一代,保持实干兴邦的优良品质。

综上,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头脑中,而是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现实美好生活。新时代美好生活,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实践中共同创造的,凝结了中华民族的集体智慧,生动展现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从应然状态到中国式美好生活的实然状态,稳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中国化时代化进程,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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