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福柯后期的研究方法从知识的考古学和权力的谱系学转向了“问题化”,他的思想也随之转向“自我关注”的生存美学。福柯通过对古希腊文本的分析,借着“问题化”的思路,向读者展示了古代婚姻的图景,探讨了性在婚姻中的角色,由此讨论夫妻个体作为“规训主体——伦理主体——美学主体”的主体演变过程。自我关注的美学主体展现出一种自我创造、自由实践、自我改变的生存风格,“自我关注”不仅是福柯历史学说的重要产物,也是他从理论真理走向实践真理的体现。
关键词:福柯;自我关注;生存美学
福柯在写《性经验史》第3卷《关注自我》时,曾在一次采访中提到:“比起性……我对自我的技巧这类问题要更感兴趣——性枯燥乏味。”这一态度将福柯后期在性经验史中所要传达的观点即“自我关注”这一生命的诉求,及其所形成的一种独特的生存风格,概括性地傳达出来。福柯认为,他的一生在努力地探讨经验、知识和权力自身的关系。在他看来,权力关系渗透在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甚至我们每个人的内核中。前期他通过知识考古学和系谱学消极地解构社会对个体的各种宰制,为的是让人们认清自己所处的历史现状,认清人是如何成为一个受限制的主体,如何“如同沙滩上的一张脸”被无情地抹去。然而不管是由于福柯身为边缘性群体(同性恋者)的一员而对这个群体所产生的无限同情,抑或是晚期临终前的疾病让他选择远离他所描述的规训化的世界,还是他一直以来受到尼采和海德格尔思想的引导,福柯后期走上了对“自我”关注的道路。他企图用一种独特的生存美学风格实现从对传统社会的服从到自我实现的转变,他“探索自我伦理学是为了冲破那些普遍化的道德规范以及那些强加在我们身上的个体性规定”[1]。
福柯后期的思想转入“自我关注”,也意味着他从知识的考古学和权力的谱系学的方法论转向“问题化”。可以说,福柯的“自我关注”实际是在“问题化”的方法中才能凸显出来。因为“问题化过程将与诸如描述、分析、译读、重构和叙述等智识活动相对立。问题化过程是呈现其独特性的思维步骤与合理性的运用”[2]20。举个例子,福柯的《性经验史》中所提及的古代婚姻,就从古代男女作为性主体如何实现伦理主体的复归,提出启发性的“自我关注”。在这个过程中,福柯不是在简单整理古代婚姻中的主体变迁,而是将婚姻中的主体放入一个需要质疑的语境中,对已存在的古代史料和思维秩序进行还原,以此提出独特性的思维理论。“自我关注”就是在这种问题化的过程中被总结出来,成为福柯后期真理探索的代表性观点。“自我关注”的观点让我们看到,福柯找到了全面接纳真理的途径:不再是理论知识,而是种生活方式。本文通过福柯对古典文本中古代婚姻的分析,探讨福柯如何在问题化的过程中揭露出关注自我的伦理主体,并尝试对“自我关注”所面临的诘难进行回应,讨论其理论意义。
一、“问题化”
福柯最后一本书的标题“自我关注”指的是古代后期务实的哲学流派(尤其是斯多噶学派)的一个重要主题,但该书关注的是非哲学背景下的主题,如医学、婚姻、政治。在书中,福柯引用了大量古典文本向读者生动地展示了一幅古代婚姻的画像。在福柯看来,古典时代早期(约公元前5世纪-公元前2世纪)的文本是“在一个很大的范围内反思夫妻关系的:这一范围有城邦以及它生存和繁荣所必需的法律或习惯,也有家庭以及支撑它或使它富裕的管理”[3]144。在这个时期婚姻有一种功利的目的,为了更好地培育后代和管理国家,婚姻自身是毫无重要性的联系,它只是达到国家繁荣昌盛的一个基本步骤。而到了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这个阶段,婚姻生活的艺术被重新界定和反思。福柯认为,这基本形成了两个方面的新颖要素:一方面是婚姻家庭开始以“夫妻之间的个人关系,可以把他们结合起来的联系,他们之间的行为方式”[3]144为基础和中心,逐渐从一种治理技术过渡到了个人关系的风格学来表现;另一方面则是“在于自我对自我的主宰愈来愈多表现在实践对他人的义务、特别是对伴侣的某种尊敬之中”[3]144。
从福柯对古代婚姻变迁的简要概述中,我们可以看到,福柯是在两性的范围内探讨婚姻。古代婚姻最明显的变化在于:夫妻关系本是实现城邦或家庭稳固这一目的的不亲密联系,经过几世纪的演变,夫妻之间的关系成了家庭的基础,夫妻二人相处的艺术也引发了对自我和他人关系的深刻反思。这后一阶段的夫妻关系,是福柯“自我关注”的思想最直接的体现,这会在下文进行讨论。在此我们先要谈论的是,究竟什么是“问题化”?福柯如何从“问题化”的角度来谈古代婚姻或者说如何分别在这两个时期将婚姻“问题化”,以至于能顺理成章地进行“自我关注”的转向。
“问题化”这个术语表示“话语与非话语实践的装置,使得一些事物参与到真与假的游戏之中,并使其自身成为思想的对象(不管所采取的形式是道德反思、科学知识、还是政治分析或与此类似的其他什么)”[4]43。也就是说,对一个特定时期的特定事物进行问题化,实际上是使读者进入一种新的可能性的境遇。思维具有反思性的形式,事物在“问题化”过程中以问题的形式成为思考和研究的对象,进入一场真理游戏的思辨中。任何事物都可以成为问题化的对象,无论是现实实践,还是普遍性理论。当我们与这些事物拉开距离,便可以从根底对他们进行突破性的讨论以展开新的可能性。因此,可以说,“问题化过程以置换或撷取思想基底方式创建了一个向提问开放的空间”[2]23。因此,福柯在《性经验史》中表示,“如果大家相信所处理的文本的话,那么这些态度、这些行为的方式和这些行事与感知的方法就成了质疑的主题、哲学论争的对象和反思如何行动的艺术的要素”[3]144-145。在这里,福柯将自己的态度清晰表露出来,同时也给后人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角度:文本与实践经验是否真实符合我们无从得知,但可以从文本的描述中展开对古代婚姻这个问题的反思和争论,进而实现对自我关注的伦理主体的探索。可以说,福柯“并不打算按‘事物实际发生的样子去捕捉一个事件——事实,相反,他书写的是当下的历史,力图为行为诊断或推荐出另一条道路,至少是其可能性”[4]51-52。而通过问题化的方法,自我关注的伦理主体的提出也印证了福柯后期在法兰西学院和伯克利所做演讲的思想态度:“明确且具体地把哲学作为一种生活方式。”[5]112因为“问题化”方法的转变不仅是从理论转向生命实践的哲学转向,更是一种伦理态度的转变。当一个人的存在被以某种特定的方式问题化,当然是受到人所置身其中的社会权力所决定的。但尽管如此,人仍然可以以自身的方式对问题作出回应,或者说,“以自身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确定自我身份的方式作出应答”[5]106。也就是说,问题化放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操作可能性,问题化过程也因此将与“自由”产生关联。
首先,在古典时代早期,福柯对婚姻的解读主要是从自由男子的角度出发,探讨婚姻中自由男性的角色。他在此将妇女和奴隶排除在外,巧妙地将探讨方向从“边缘化”转向了“问题化”。也就是说,研究对象从“边缘化”的人群(边缘化人群受到社会权力强加在个体身上最强的约束,他们自由的权利需要通过斗争获得)转向了被“问题化”的人群。这类人群相对自由,有创造自我生活的能力,这里的“问题化”对象是古代自由男子,他们拥有早期的妇女和奴隶都无法拥有的生存状况。因此被“问题化”的男性主体,被作为妇女的婚姻地位的参照体。妇女在此无独立的被思考地位,只是“边缘性”群体的代表。
而后,在古典时代后期,由于男性公民的政治地位式微、妇女地位提升,女性对父权的反抗和自我做主权利被认可,婚姻日益成了两位伴侣个人之间自愿达成的一个契约。此时夫妻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福柯也改变了其“问题化”的方式。他将夫妻关系作为“问题化”的对象,在对夫妻关系特点的阐释中提出自我关注的思想,因此夫妻在此呈现出了新的伦理形态,展示出主体的伦理转变。
由此可以看出,一方面“问题化”的方法为福柯对古代婚姻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方式,也辅助福柯从理论转向生命实践;另一方面正是由于应用了“问题化”的方法,福柯得以抛开现代理性和权威知识的框架,在古代文本中以独特的问题视角,为在“知识—权力”的结构中遭受重重束缚的现代主体寻求突破的道路。这是将既定的情况问题化,对过去加以审视与合理利用,以创造出一种新的可能性。“自我关注”就是在这种探索中被提出,它实际上是关于生存美学的思想。当对自我进行关注,人们逃离“知识—权力”束缚下的社会身份,与被设定的主体身份拉开距离,专心关注自身且从自身出发关注他人。“问题化”的视角使得加诸于现代主体思想和生活的各个方面的边界得以松动,为原本内在于主体自身而被压抑和忘却的创造力和生命力预留出发展的空间。因此,自我关注的起点便在于“问题化”。
二、古代婚姻中的主体转变
在古典时代早期,福柯集中于从自由男子的角度讨论古代婚姻中的夫妻关系。在这里,自由男子是作为自由主体存在的。而这样的自由主体,实质上并不拥有完全的自由。福柯一以贯之的观点是:权力关系与自由主体密切相关。按他所说,“权力关系的核心,而且不断地刺激这权力关系的,是抵抗的意志和不妥协的自由”[6]292。也就是说,形成权力的条件是自由,只有抵抗和自由存在,自由主体和权力关系才能被讨论①。这里所指的“自由”是有反抗能力的自由,这种类型的自由只保障了古代自由男子可以区别于妇女和奴隶而被作为主体进行讨论,却不能说他们完全自由到可以摆脱社会的规训,本质上他们还是受到权力的束缚。
夫妻关系不同于其他的社会关系,其中最重要的包括了夫妻之间的性实践。福柯将婚姻视作研究“性行为受到质疑,成为关注的对象、反思的要素和规范的内容”[7]20的其中一个重要经验领域,而古代社会的自由男子可以在这一领域中不受禁忌地展开自己的活动,使这一领域可以作为一个质疑“性实践”的地方。因此对古代婚姻的讨论离不开对性活动的讨论。
从婚姻相关的古典文本中可以看到,古典时代早期婚姻中的夫妻明显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婚姻在此时是与性快感分离的,婚姻的最直接目的是生育。也就是说,夫妻间性关系的目的不是快感,而是生育。正如德谟尼泰尼在《驳斥尼埃拉》中所说:“我们娶妻,是为了有一个合法的后代和一个忠诚的家庭女卫士。”在如此的婚姻形式中,已婚妇女被强加了各种严格的夫妻性行为的法规:生育、忠诚、不能通奸等,而相应地,丈夫却不受约束。因为夫妻性活动是为了生育而不是享受快感,所以丈夫可以到外面寻找快感。但正如福柯所表示,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婚姻中男女地位的不平等”为结论,而将这场讨论草草了结。古希腊婚姻实践并不能仅仅凭这些文本内容进行总结,实际上已婚男子甚至会约束自己不去寻求婚外情。也就是说,看似只是妇女受到社会的规训和束缚,实际上自由男子的行为也是社会规训的产物。
因此,这个时期的自由男子首先是规训主体。一方面,是家庭权力问题。“约束男人不去寻求婚外性伴侣的原则有着与对女人类似的约束的原则不同的本质。”[7]138也就是说,妻子只与丈夫发生性关系,是因为她受到丈夫的支配;而丈夫只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却是行使其支配权的最好方式。这与男子如何作为一家之主和如何管理家庭的权威地位相关,他欲行使权力,就必须控制自我,限制自己的性选择,进而承担起维护其公民声誉的责任。福柯认为:“这远不是在以后的道德中出现的一种对等约束的先兆,而是对一种现实不对等的风格化。”[7]138这也涉及另一方面:通奸问题。“通奸”这个词原本只是定义妇女与丈夫外的男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对于所有自由男子来说,他们必须尊重已婚妇女,因為已婚妇女属于另一个男子的管辖。如果与已婚妇女通奸,则侵犯了另一个男子的权利,即是对有权支配这一妇女的男子的冒犯。这就是说,妇女在此并不是因为被当作“妇女”而受尊重,而是因为其“属于另一男子管辖”的实情及其已婚身份而受到尊重。因此,男子无论是出于法律规定下的公民身份,还是处于婚姻家庭中一家之主的地位等,都是其作为规训主体的体现。在此,婚姻是其规训主体身份的微型机制,权力关系便在这其中浮现出来。在其中,我们可以看见道德约束的特点。
“道德”一词,福柯定义为“与赋予人们的规则与价值相关的个体们的实践行为,包括一些人们服从一种行为原则的方式,遵循或反对一个禁忌或规范的方式,尊重或忽视一整套价值的方式”[7]21等,最终总结为一种“行为的道德性”。也就是说,人们会根据法则的各规范要素把自己塑造成行为的道德主体,这牵涉到伦理实体的规定。例如在婚姻中,自由男子实践婚姻上的忠诚和服从强制性的戒律,可能是因为出于对某个团体的归属感而自愿保护其习俗和规定,也可能是为了继承精神传统而做出的责任行为,也可能是为了自我提升而以身作则,或者是为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加高贵和完善等目的而实践婚姻中的忠诚[7]22-23。即是说,对某团体或社会规范的遵从,内化为一种道德压力,促使主体自然作出反应。这些外在的约束逐渐内化为主体生命的一部分,主体的演变在此出现。
自由男子逐渐转变为道德主体。这种道德主体的行为各有其差异性,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却都是为了体现道德主体特有的存在方式。福柯在讨论婚姻关系中经常谈及道德在其中的作用。在阐述古希腊和基督教的婚姻实践时,他一再强调,不能简单从法律、社会(教会)的规范和约束将“婚姻中的性快感”这个道德化的主题视为以规范为导向的道德化主题。因为一切道德活动都包含着一种与自我的关系,这种关系将自我塑造成道德主体。因此主体“会开始影响、认识、控制、考验、完善和改变自己”[7]24。例如,基督教倡导一夫一妻,宣扬“禁欲”理念,这不仅仅是道德的规范化和法律化。因为人们不仅仅是因畏惧受罚而遵守戒律,更多可能是以一种灵魂的宁静去对抗激情的干扰,是对自我生命的日常净化。在婚姻关系中,这就表现成一种愈来愈完全地控制自我的道德行为。性忠诚、性节制等,首先不是出于对伴侣的尊重,而是对自我成为道德主体的要求。“它强调的是与自我的关系,它让人可以不受各种欲望和快感的左右,控制和战胜他们,保持神志清醒,让内心摆脱各种激情的束缚,而且可以以充分地自我享受或完美地控制自我的方式生活。”[7]26
这是一种以伦理为导向的道德,是“个体如何在婚姻中将自己塑造成道德主体的历史,即如何确立与发展各种与自我的关系、反思自我、通过自我认识、考察、分析自我从而改变自我的历史”[7]24。这种行为道德与自我技术、自我锻炼相关联,自我实践的历史也为主体发展出自我关注的生存美学做了自然的过渡。应该说,道德主体各方面的特征已使主体显露出美学主体的雏形,自我关注的生存美学也随即展露出来。婚姻中的夫妻已然成为美学主体。
三、自我关注的美学主体
实际上,道德主体的行为道德带有一种“伦理-诗(etho-poetic)”的作用。“伦理-诗”的作用表明,道德是一种美学标准,是一种生存的艺术,人们通过这些行为给自己设定行动标准,改变自身,变换单一的生存模式,使自己的生活变成一个具有美学价值、符合某种风格准则和气质的艺术品。这种行为道德是一种创造,一种自我技术,一种自由实践,指向一种美学目的。拥有这种美学气质的人,将实现自由的本质,形成自我的伦理享受。从“认识你自己”到“关注你自己”,福柯对待真理的态度不再是从知识论上穷尽认识,而是从生活实践上试验、体会和超越。究竟何为生存美学的主体?对此,福柯的自由实践态度给出了最好的回答。福柯在其去世前不久的一次访谈中,提及自我关注的伦理学是一种自由的实践,自由意味着对自己欲望的自由,这是一种自我选择和自我塑造。
古典时代后期的夫妻关系,正体现了这种“自我关注”的转向。“各种研究通过对夫妻作用、夫妻爱情关系的本质与形式、既自然又人为的优越性与既相互需要又相互依赖的爱情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反思很好地揭示了一种‘夫妻荣耀的伦理。”[3]79我们看到了高于家庭稳固、城邦兴盛的动机,也超过夫妻共享生活方式的描绘,更明显是一种带着强烈爱情冲动的独立的夫妻关系。其中包含了伴侣的联系和各自的位置,夫妻关系的对称性、情感价值和性快感的位置被提升。在这里,夫妻关系摆脱了“婚姻功能、丈夫的人为权威和家务的合理管理的束缚,从而表现为具有自身力量、问题、困难、责任、利益和快感的一种特殊关系”[3]80。婚姻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关系方式,男人从“妻子”这一角色中尊重妻子,并且被纳入一种相互爱恋的复杂情感游戏中。“夫妇个体”②这一名词的提出就很好地体现出这种夫妻关系。
这种婚姻生活构成一种新的二人统一体的艺术,是两种倾向的交合:一种是肉体和性的倾向,一种是理性和社会的倾向。肉体强烈的欲望导致了两性的交合与共同生活的方式,而这也是一种理性的社会生活方式。古代文本充分说明了夫妻这种生存方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在牺牲其他关系的前提下,这种双重的和异性的关系被赋予了一种既是本体的又是伦理的自然特权。”[3]159婚姻具有普遍价值意义,也为那些想要崇高生活和美好生存的人提供了一种生活准则,它具有一种生存美学的普遍性特征。夫妻关系被给予了如此高的位置,丈夫与妻子的关系对生存至关重要,甚至可以说,人的存在的最优方式“是一种夫妻个体,此时与自我的关系和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就没有本质上的不和谐”[3]159。因此,关注自我的人,也会赋予自己的婚姻生活一种反思的形式,会将配偶视为与自我相同的存在,从一个统一实体出发看待婚姻。
这里的悖论在于,妻子已不受丈夫控制,成了丈夫以外的他者,丈夫必须将她视为他者,但又必须承认她成了与自我的统一体。丈夫行为的“自我控制不仅仅是使自身,使这种爱情风格化,同时还承担着让别人获取自由的責任”[8]316。而这正是与传统婚姻不同的地方,也是婚姻中生存美学的体现,即关注自我与关注他人密切相关。美学主体以夫妻统一体为生存的方式表现为一种新的生存风格,始终在关注自我的前提下,包含对他人的关注,而对此位“他人”的关注,正是反思完善自我的重要一步。在如此关系下,妇女获得了自由主体的地位,夫妻二人皆为美学主体,彼此成为自由主体的前提给婚姻提供了一种美学的生存方式,夫妻二人造就了一个共同的美学主体。
在这种婚姻生活的相处模式中,性行为必须找到自己的独特位置。因此,婚姻的独占性被提出:性关系的“配偶化”是必须的,婚前性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婚内出轨和婚外性行为更是罪不可赦。就拿通奸这件事来说,在穆索尼乌斯·鲁弗斯看来,通奸之所以被谴责,不是因为男人的特权受到侵犯,而是因为通奸破坏了将夫妻捆绑在一起的婚姻纽带。婚姻在此作为爱情纽带和尊重关系,包括了一切性活动,允许以生育为基础的夫妻的性快感,谴责一切婚外性行为,且要求夫妻双方保持一种对等忠诚。总而言之,“生存美学,作为艺术品的生活是在性这一领域得以完成和实践的”[8]306。也就是说,古希腊人对待性的态度和表现出来的气质充分展示了他们的美学选择,“性就是希腊人的日常生活、道德、伦理学、生存美学和自我技术得以驰骋和实践的地盘”[8]306。
夫妻关系本质上包含了一种性关系,在长久稳定的婚姻关系中享用性快感,符合自然交合的欲望,也符合人类社会生存的要求。性的满足、节制和反思,是自我技术在婚姻中的发展和运用。婚姻是将伦理和美学联结起来的生活实践。从婚姻入手理解福柯的美学主体,一来可以把握其伦理内涵中的伦理态度及主体行动的价值选择;二来可以在美学内涵上重视主体如何为自身树立审美标准并使个体富于创造性,建构属于自身的存在风格,对自身及他者呈现理想的美学生存[9]。
四、对自我关注的反思
福柯回应康德的《什么是启蒙?》时说道:“康德真正要问的意思是,‘现在在发生什么?我们身上发生了什么?……在历史的某个特定时刻,我们是什么?康德的问题是对我们以及我们的现在所作的分析。”[6]287不得不说,福柯从康德处获得的启示也是为支撑自己的历史观念而做的辩护。他的历史学说,集中于对问题化的关注,取消了许多宏大事业,而支撑了细部研究。这种做法使福柯摆脱了传统历史学家的路径,可以从相关事件中展现策略。学者托马斯·福林总结道,“福柯对实践和道德的关切(在广泛意义上),是避开了对基础、起源、根本、宏大理论的关心”[4]51。福柯的方式是后现代的体现,他从解释走向诊断,从理论走向实践。福柯的方式是谱系学和考古学的延续,他从古代文本入手,利用问题化的方式,考察了“性”这一主题,试图让现代人从中得到促发新主体的可能性,实现生存美学的主体生活模式。
福柯的生存美学立足于自我风格化的自由实践。这种实践首先是一种批判的态度,也就是拒绝我们是什么的那些规定,摆脱我们承受的那些统治。简言之,批判就是一种摆脱统治的艺术。其次,这种实践追求身体的快乐和快感的享受,以身体的实验为前提。性解放运动等新运动的兴起使人们身体性快感的极限体验得到了很好的实践。生存美学对那些我们已有的规定的否定,对新奇的生活方式的创造,归根到底是一种完全的自我创生。实验性、冒险性、创造性、变化性等为何成为福柯使用频率最多的几个基本词语,原因就在于这种实践哲学所贯穿的自由精神[1]。也就是说,生存美学的主体追求可以在各种实践中找寻,婚姻中共同生存的美学主体只是其中一种方式而已。与其说福柯在探讨婚姻中的主体模式,不如说他在为生存美学主体的实践进行各方面的阐释和完善,婚姻是其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领域。
福柯一生未对自己下过定义,也拒绝承认任何头衔的束缚,但他曾直言:“我是尼采式的。”从福柯的生存美学主体学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他身上尼采的影子:打破旧有的道德理论框架,突破传统理性主义的束缚,试图唤起希腊人的“生存美学”,以此作为现代人自我塑造的一种积极模式。福柯这类尼采式的探索实际上是一种审美相关的非理性的跳跃。有学者对此评价:“福柯的自我伦理学同尼采的审美主义一样,就是没有将自我塑造的机制扩展开来,缺乏对于自我塑造的集体机制(如政治联盟、政党组织、政治组织)的考察。”[10]可以看出,一些学者对福柯“自我关注的生存美学”保持存疑的态度,认为福柯与尼采的破坏形式相同。由于现代社会的学科知识、社会制度、权力机构……几乎标榜文明和秩序的一切,说到底都是在理性主义的根基之上演变和发展而来的。因此对于理性在现代社会所处的至高无上之地位的拒绝,在某种意义上就直接意味着对现代文明的一切统统具有威胁性和破坏力。质疑的声音认为,福柯所做的工作——消解道德规范——会导致信念的缺失以及社会的失序。
事实上,自我关注这种美学主体的形式,并不是对旧有道德的消解和取代,而是在旧有的权力和社会关系中,实现人作为伦理主体一种新型的复归。正如上文所提及,福柯一生努力探讨权力和社会的规训,直至后期才决定从权力的角度转移开去,回到对自我的关注上。福柯最终认为,人始终要回到自我的关切中。因为在福柯的眼中,懂得自我关注的人,能克制住对他人的控制和权力的滥用,能合理地期待自我的位置,能在交往关系中保持适当的关系。这种主体依然与他人和社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和良好的互动,并不会脱离社会而独自生长。
另一些质疑的声音认为,福柯的“自我关注”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而无关他人,更无关与他人建立和维系关系的个人主义,甚至是唯我论的主体理论,批评它“通过这种伦理学所试图达到的‘自由,只是一种个人自恋式的私人自由”[11]。然而福柯所谓的“关注自我”,并不是指只关注自我而对自我之外的一切事物置之不理,更不意味着对他人的漠视,这在上文对古代婚姻的分析中就可以清晰地看到。主体性问题不是孤立的,而是被置于与他人的关系之中进行解剖的。关注自我与关注他人相互包含,这种挣脱权力“管制”而专注于自我的个体,是极具开放性的主体,这种主体具有包容他人和迎接异质性他人的能力。总而言之,自我关注的核心即“它使个体能够通过自己的力量,或者他人的帮助,进行一系列对他们自身的身体即灵魂、思想、行为、存在方式的操控,以此达成自我的转变,以求获得某种幸福、纯洁、智慧、完美或不朽的状态”[6]239。这表明,自我关注虽是自我的功夫,也不与他人完全相分。
最后不得不说,福柯纵然一直反对用传统历史路径和理性主义的眼光去阐述自己的理论,坚持从谱系学和考古学的方法中剖析问题,但他的“伦理—美学主体”仍设想了理性的个体,才不致随时从自我关注堕落为自爱自私的个人主义。因此,福柯未能说服我们放弃现代启蒙理性,放弃追求真理和一个完善的最终目标,但福柯也并未要我们放弃真理。实际上,从言说真理到实践真理,福柯给予了我们一个最丰富的可能性:将真理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他对古代人的研究,正暗示了两种选择:“作为个人自我创造的产物的真理;作为社会美德的真理言说”[5]113。怎么选?自我实践吧!
注释:
①在此,奴隶和被压制群体是不被考虑的,因为人们并不会自愿为奴,只是在斗争和抵抗失败,方为奴隶。在《主体与权力》一文中,福柯认为权力关系潜藏着两个对手之间的策略性对抗关系,权力关系与策略关系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当斗争策略结束,固定化权力就形成,而只有到达权力的暂时固定化,斗争策略才会结束。换句话说,没有反抗和斗争,权力就无法形成。笔者认为,这观点佐证了福柯所说的权力关系与自由主体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只能在自由的主体中来谈权力关系。参见汪民安主编《福柯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92-296页。
②普林尼在自己的一些书信中将自己描述成“夫妇个体”,以此描绘一种彼此密切的独立的夫妻关系,表达出对妻子的依恋和热爱。参见福柯《自我关注(性经验史卷三),佘碧平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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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斐仪,中山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外国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