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孟荀之争中探究其思想的异同和对当代的启示

2023-05-31 02:59杨鸥捷
今古文创 2023年13期

【摘要】 孟荀之争的问题在儒学研究中一直未有定论,所争之论点也复杂多样,主要集中于天人观、伦理道德观、政治理念和军事思想上,形成了尊荀抑孟和尊孟抑荀两大阵营。孟子的“义理之天”“性本善”“天人合一”和荀子的“自然之天”“性本恶”“天人相分”等理念的差异和各自的合理性使孟荀之争的问题长期具备研究价值。对于孟学与荀学的差异,除了将其对立起来,系统地研究各自的学术理论,形成孟荀对峙的局面,还可以探寻其内在异同,求同存异,对二者进行统合,并从中获得对当代的启示。

【关键词】孟荀之争;尊孟抑荀;孟荀统合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13-0085-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13.027

一、孟荀之争的源起

(一)孟学的主要思想。孟学主要是指孟子及其弟子和理论继承者在后期发展中进一步完善的学术思想。相对于荀学而言,孟学有孟子所著的《孟子》作为主要参考文献。书中用语录和故事生动地记录了孟子“仁政”“王道”“民本”等思想观念。在孟学中主要探讨了天人、人性、仁政和道德修养等问题。在天人方面,孟子将天看作是最高的哲学范畴,认为天是人性固有的善的、道德的本源,而人们需要通过不断内省和学习来维持天道赋予人们的“善”。在人性方面,孟学主张“性善论”,认为人的美好道德和品质是天生,是人不同于禽兽的明显特质,也是提出人人皆可通过“自反”成为尧舜的本质原因。在政治方面,孟学推崇“仁政”,希望统治者以“仁”治天下,体恤百姓之疾苦,进而获得百姓由衷的支持。还提出“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孟子·滕文公上》),为之后的“井田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在道德修养方面,孟学将“仁”“义”“礼”“智”作为道德规范,其中的“仁”便是孟学道德观中的核心部分,孟子提倡万事皆要讲“仁义”,尤其是统治者要“施仁政于民”,并认为这些是人们与生俱来的道德品质,应该不断挖掘和维持。

(二)荀学的主要思想。荀学主要是指荀子及其弟子和理论继承者在后期发展中进一步完善的学术思想。荀学中的主要思想多来自于荀子所著的《荀子》一书。书中内容是荀子在吸收和学习了诸子百家的理论思想后,所阐述的自然观、道德观和社会历史观。在荀学中主要探讨了天人、人性、礼法和知行等问题。在天人关系方面,荀学主张“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强调自然具有客观性,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早期朴素唯物主义色彩。但也强调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来利用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人性方面,提出了“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认为人本身的情性是“天之就也”,需要后天的主观努力以及环境和经验的影响“化性起伪”。这种人定胜天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当时人们的进取心。在礼法方面,近年关于荀子的“性恶”论虽多有争议,但是学者们在关于“化性起伪”的目的和意义上观点相对统一,大多都认为荀学中对礼义教化是非常重视的,强调统治者要通过礼义教化等后天环境的构建,推动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稳定。在知行方面,荀子推崇“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也”(《荀子·性恶》),希望人们通过后天的努力“成圣”,再由圣人担负教化之责任,引导广大民众至善,即需要道德修习好的人来做“文化英雄”。

(三)看待孟荀关系的主要观点。关于看待孟荀关系的观点,主要分为三类:尊孟抑荀、孟荀齐号和同尊孟荀。第一类,尊孟抑荀。这种思想是从唐代韩愈的理论开始兴起的,他认为荀学“择焉而不精,语焉而不详”,之后这类思想随着北宋理学一起不断发展。到了南宋时期,程朱理学成为了官方的意识形态,而程朱理学则是认为荀子的学说“极偏驳,一句‘性恶,大本已失”的,这便使尊孟抑荀逐渐成为了一股主流思想,实现了孟学的“升格”。在现代新儒家中,也有人对荀学持有这种态度,例如牟宗三在《名家与荀子》中“荀子之学,历来无善解”的表述。第二类,孟荀齐号。孟荀的地位差距原本并不是很大,但是相对于“尊孟抑荀”来说,将尊荀称为“尊荀抑孟”则有些夸大其词了,故而多将尊荀的思想称为“孟荀齐号”。因为“尊孟抑荀”抑荀的原因多与“性恶论”相关,所以这些思想的论述重点通常放在证明荀子的“性恶”非“恶”实“善”上。对此,许多学者从“性朴论”“性质美”“性恶心善”等不同的角度为荀子辩诬,指出荀子的“性恶”并非是要强调人的邪恶,而是要提醒人们注重“善伪”和内省。第三类,统合孟荀。在这种思路上,有的学者认为要以孟学的仁义为内在情感,以荀学的伦理规范为外在约束,即“举孟旗、行荀学”[1];有的学者认为孟子和荀子分别继承发展了孔子的“仁”和“礼”,只有将孟子的修心与荀子的秩序规则相结合,才能称得上是较为完整的儒家思想;还有的从“心统情性”[2]的角度来将孟荀放在平等的位置,尝试把孟荀看做一个整体来理解。从目前来看,这三类思想便是各派学者们看待孟荀关系的主要观点。而无论是哪一种观点都有其合理之处,以至于对孟荀关系的探讨和研究也需进一步深入。

二、孟荀之争中两者的内在差异

(一)孟荀天人思想的主要差异。天人思想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孟子与荀子在这一问题上的异同是形成“孟荀对峙”局面的根本原因。首先,在对于“天”的理解上,二者便有所不同。孟子所讲的“天”是“义理之天”,它代表着立人之本,包含着人们需要遵守的道德标准和礼仪规范,是“好”的象征。荀子所讲的“天”则是“自然之天”,是具有自身发展规律的自然环境,并无褒贬性质。其次,在“人”对“天”的态度上,孟子认为人要信服于“天”,将天理看作是人们需要追求和维持的信条。荀子则将“天”看作是有自己“天职”的客观存在,虽然人们需要且依赖它,但也要利用它,并且认为“天”是不能支配人类社会的,即“天有其时,地有其才,人有其治”。(《天论》)最后,在“天”与“人”的关系上,孟子认为“人”的行为应该无限地与“天”契合,这让人们自然地将孟学中的“天”和“人”紧密相连。与之相反,人们容易將荀子的天人观理解为“天人相分”。但是对于“天”和“人”的关系,荀子的本意也是认为他们密不可分,从“制天命而用之”中就可感受到其思想线索。荀子认为天有“天职”,强调“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但并没有说过天人是完全相分的。相反,他认为人应当顺应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选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方式。许多人因为只看到了“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荀子·礼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等语录,便将荀子的天人观归结为“天人相分”。这里的“分”若是“区分”之意也无可厚非,但若是“分离”之意便有些断章取义、不够客观了。总的来说,关于孟荀在天人思想上的差异,一方面是由于二者对“天”的定义不同,则以此为基础的天人观也是不同的;另一方面是由于二者的出发点的不同,孟子要借“义理之天”强调遵守“仁义礼智”的必要性,荀子则是要借“自然之天”与人的客观联系强调人们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

(二)孟荀政治思想的主要差异。在政治思想上,孟子倡导“王道”“仁政”,荀子强调“隆礼”“重法”。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学者都提出孟子继承了孔子的“仁”,荀子继承了孔子的“礼”。在孟子看來,治国应是“仁”字当先:统治者要以民为本、施仁政,通过“省刑罚”“薄税敛”等政策使自身的统治成为民心所向;要有“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的同情之心,体谅百姓疾苦,为民谋福泽;还要遵循“亲亲”“长长”的原则,对待百姓要像父母对待孩子一样,既管理约束,也事事替他们着想,从而得到民众的拥护,成为无敌于天下者,百姓自然也会像对待父母一样尊敬和顺从统治者。此外,孟子还提倡“民贵君轻”的思想,一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就将三者的重要性做了明确排序,虽然其实质和目的还是为了巩固封建统治者的地位,但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中,这种思想却是非常进步了,并为后世提供了治国方略上的指导。在荀子看来,治国应以“礼”字为重,“法”辅佐之:用“礼”来教化民众,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民众,并且为了更好的维持这种群体秩序,还需要用“法”来辅助“礼”的执行。虽然称“孟子继承‘仁,荀子继承‘礼”并无大碍,但以此来概括他们的思想还是有些片面,毕竟这是二者思想中的重要内容而非全部内容。孟荀的政治思想出现这种差异,与当时的政治环境也有很大的关系。孔孟时期,政治上的治理手段主要是分封制,以血宗关系为主,故而“亲亲”“长长”的原则和“为政以德”的理念对具有血宗关系的上下管理阶层能够起到有效的作用。但是在荀子所处的时期,不仅各诸侯国势均力敌,而且且郡县制虽未完全形成,但也已成为重要治理手段,尤其是荀子后期还在实行郡县制的楚国担任过兰陵令,必不可少会受到影响。在郡县制的环境中,血宗关系不再处于统治地位,更多的需要有形的“礼”来治理国家,即规章制度、法律条文等。相比之下,孟子更偏重理论知识,而荀子更注重实践措施,也正因如此,当时的许多君王更赞赏荀子的理论思想,认为他对治国理政提供了实质性的建议。

(三)孟荀军事思想的主要差异。在军事方面,孟荀的思想也有许多差异,主要体现在他们对战争正义与否的判断标准、对霸道的态度和对礼乐的重视程度上。首先,对于战争的定性二者就有不同的看法。孟子对于自下而上和同等级国家之间的战争是非常抵触的,只有周王室对诸侯这种自上而下的征伐才是被允许的。例如诸侯之间的战争,在孟子看来就是各国为了一己之私挑起的非正义战争,是以各国百姓为代价的非仁义之举。他认为这无非都是各诸侯国为了扩大疆土、权势,企图取代周王室而挑起的具有不仁不义之举和以下犯上长远目标的战争。他还表示各诸侯国应被平等看待,反对兼并他国这种“强盗”行为。但是在荀子的理论中并不反对诸侯之间的战争,他强调“慎战”,若战则要做到出师有名、不残害百姓,行仁义之师、尊礼守信。对于强大的仁义明君和仁义之师,他们可以通过“德”甚至“霸”来统一天下,建立新政权。其次,在看待“霸”的时候,孟子将“以力假仁者霸”和“以德行仁者王”作了比较,可以看出他并不赞成“霸”,称其为“假仁”;荀子则是将“王”“霸”和“盗兵”做了比较,即“义立而王, 信立而霸, 权谋立而亡”,并且进一步说明了王天下的优势和尔虞我诈治天下的劣势,对于“霸”则保持着中立偏赞成的态度。最后,关于礼乐对军事的影响,孟子并未做过多的论述,而荀子则是在《荀子》中专设了乐论篇以详细说明礼乐的作用。孟子对于“礼”只是从阶级划分上谈了一下“无礼义,则上下乱”,荀子则通过“隆礼尊贤而王”等论述强调了“礼”对维持秩序的必要性和管理军队的重要性,将其定位于“义”和“法”之间。在结合荀子的天人思想,便能够理解其提倡“礼法兼顾”而非“尊礼抑法”的原因了。在“乐”上,荀子认为音乐能够调和因隆礼而导致的上下秩序之隔阂,起到使民众齐心一致的作用[3]。

三、从孟荀之争中探寻统合孟荀的思路及其对当代的启示

(一)虽有相异,仍属一脉。孟荀在天人思想、政治理论、军事理念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但是这些差异除了与两位圣贤的理念本身有关,还与当时的条件、后人的继承有关。在经历了荀学盛行、尊孟抑荀、孟荀齐号的影响之后,人们对于荀学和孟学的理解已经不只局限于孟荀的原文,还有与后人的品评和时代的需要密切相关。在荀学鼎盛和孟荀齐号之时,说二者都继承了孔子的衣钵多半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在尊孟抑荀的时期,荀子甚至因“不配为大儒”而被逐出孔庙(嘉靖九年)。荀子被视为非孔孟一脉有两个主要原因,但其中都存在着误解或人为因素。第一种说法,认为荀子的自然之天与道家接近、隆礼重法与法家相似,指责荀子的学派立场模糊不清。但是荀子提出自然之天和隆礼重法,一方面是为了切断人和天之间的神秘联系,使自身学说更贴合客观事物;另一方面是为了更好的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为统治者的治国举措提供了实质性的指导,而不只是理论说教,这也正是当时的统治阶层更赏识荀子的原因。可见荀子对于天和法的不同理解并非立场不纯,只是在唯物和现实上阐述了更多的思考罢了。第二种说法,认为荀子的“性恶论”离经叛道、已失大本。但是荀子提出的“性恶论”并非是要与孔孟作对,而是为了凸显人们后期内省、修身的重要性。在这一点上,孟子的“性善论”虽然与“性恶论”的起点不同,但都是强调后期要注重自身道德修养的省察和培养,也算是殊途同归了。至于当年荀子被官方移除孔庙也是与执政者的意识形态工作需要和大文化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此看来,荀子并非孔孟一脉的提法是不严谨且有些偏颇的。此外,荀子在自己的著作中对孔子非常尊崇,自认为是其传承者,这足以看出荀子的思想确是在继承孔子儒学的基础上发展的。既然如此,除了承其一脉或自成一派,也断不至于称其归入了其他学派。孟荀的思想虽在实践等方面有所差异,但其宣传的大方向,即对“仁义”的推崇和“礼”的重视都是继承了孔子的儒家思想,确属一脉相承了。

(二)“心”和面不和,荀孟可统合。孟荀最醒目的分歧便是在二者使用的两个反义词上了——“善”“恶”。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无论是从字面还是含义上看都是相背而行的。但从其内在本质上来分析,便会发现其要达到的目的、对“善”的理解和成“善”的方法都是极为相似的。一个是要人们保持原有的善,一个是要人们去除原有的恶,但最终都是为了成“善”,而他们对“善”的理解也都继承于孔子的“仁”“义”“礼”“智”。在方法上,都是要求人们要不断地检查自我,将自己与“义理之天”或“圣人”对照,查找自己的缺点并及时修正。由此可见,两位圣贤的本意都是为了使人们成为同一种“善”人,那么其思想也可以被辩证统一地看待,提取其中相同精髓、兼顾其中差异,从而统合二者。

(三)统合孟荀对当代的启示。统合孟荀对当代社会建设的启示。统合孟荀为当代的社会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一方面,孟子对理论知识的研究和陈述与荀子对实践需要的重视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部分。在当代的社会建设中,不仅需要探索相应的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还需要根据不同地方、不同环境进行相应的改造和创新。理论知识最终也是为了指导实践,只有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建设。另一方面,统合孟荀既需要看到两者各自的优点,也需要注意两者的不足,即辩证地看待问题。在社会建设中,可以在丰富多样的实践经验里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一部分进行借鉴,而借鉴的过程中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人经验进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和实践方法。统合孟荀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启示。虽然孟子对于“天”的描述更多的是属于“义理之天”,但是也有“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这样将天视作自然之天的表述。“天人合一”和“天人相分”的互补和融合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合理形式:一方面,要认识到自然环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不能主宰、征服自然;另一方面,要意识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必要性,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利用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这种对“天人关系”的理解,倡导人们要保护自然,既不能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打破自然规律,也不能畏惧自然、停止生产,应不断探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途径、新智慧,同时也为新时代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理论帮助。

参考文献:

[1]李泽厚.举孟旗行孟学—— 《伦理学纲要》一辩[J].探索与争鸣,2017,(4):58-62.

[2]刘悦笛.孟荀“天—性—情—心”统合论——从“心统情性”新视角兼祧孟荀[J].文史哲,2020,(2):109-112.

[3]曾雪灵.荀子正义战争理论初探——兼论荀孟正义战争理论的差异及其原因[J].道德与文明,2013,(02):68-71.

作者简介:

杨鸥捷,女,四川人,北京印刷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