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众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高质量的公众参与对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義。首都北京以接诉即办改革为牵引,通过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的多元化路径,激发公众参与的内源化动力,深化公众诉求数据的智能化分析,提升公众评价的科学化水平等途径,不断提升公众参与水平。在推进公众参与基层治理过程中,持续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有效引领公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优势。
[关键词]公众参与; 治理效能; 基层治理; 党建引领
[中图分类号] C91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3)04-0078-03
依法有序有效的公众参与是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基石,广泛动员各类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对于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实现基层治理自治法治德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结合当前首都基层治理的实践来看,提升公众参与的广泛性、有序性、有效性,创新党建引领公众的参与路径,需要从认识上进一步深化,从思路上进一步破解。
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是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的一个重大创新。所谓治理效能,是指治理者在追求治理目标的过程中具有的能力和所获得的治理效率、效果、效益的综合评价,是治理成效和治理制度优势的集中反映。基层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其治理效能很大程度影响着社会整体治理效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离不开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无论是两件“关键小事”,还是老旧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治理,首都北京以群众诉求驱动超大城市治理变革的实践反复证明,人民群众对基层治理的支持度越高,基层治理的效能也必然越高;反之则不然。
人民群众的理解、参与和支持之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原因就在于基层治理的核心要素是“人”,人民群众既是基层治理的客体,更是基层治理的主体,主客体角色相融合、相统一,才能实现基层治理各要素之间的有机结合。第一,公众的积极有效参与,能够快速凝聚基层社会共识,形成基层治理的最大公约数,减少基层治理摩擦甚至治理冲突,增强基层治理信心。第二,公众的积极有效参与,能够有效降低基层治理成本,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财富消耗,用最小的社会投入产出最大的社会效益,将有限的公共资源更多用于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第三,公众的积极有效参与,能够增强基层治理活力,培育群众主体意识,增强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第四,公众的积极有效参与,能够完善基层治理制度,将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固化,形成治理优势,有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接诉即办改革为牵引,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基层治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首都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关键要发挥好接诉即办改革的牵引作用,畅通参与渠道,改进参与方式,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秩序与活力、成本与效益等关系,不断丰富和完善公众参与路径。
诉求表达是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基本前提,畅通的表达渠道是提升公众参与质量的基本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当前,客观存在着多元化的诉求主体和多样化的表达方式,只有不断丰富诉求表达渠道,才能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差异化的表达需求。近年来,北京接诉即办改革着力拓展接诉渠道,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为中心,推动诉求表达从线上到线下、从耳畔到指尖,初步构建起了满足公众表达需求的机制性框架。为更好适应社会结构和公众诉求表达方式的深刻变化,应该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核心节点,继续加大精细化创新力度,不断丰富完善电话、网络、新媒体、应用程序(APP)等多元化接诉路径,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接诉平台,着力优化友好型设计。
增强居民自治意识,推动公众主动参与,是基层社会的活力之源。基层治理中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就是主要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基层“自转”活力不足。接诉即办改革通过制度创新将参与权交给群众,有效调动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质量,还要以诉求办理为核心,运用好社区议事厅、居民恳谈会等平台载体,推动民事民管、民事民议、民事民办。应始终突出服务群众的鲜明导向,通过对群众诉求的科学、精准响应,真正使诉求办理成为集民智、解民忧、聚民心的过程。同时,进一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着力强化与群众的利益联结,画好共建共治共享的同心圆,避免因利益分化挫伤群众积极性,从而深度激发公众参与的内生动力。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数据技术正在成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支撑。在接诉即办改革中,北京市通过对民生诉求数据的智能化分析,辅助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治理,持续健全完善相关民生政策,使得公众参与的价值创造不断深化。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质量,应当持续强化科技赋能,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将多维立体的公众诉求数据与“城市大脑”充分融合,深挖数据背后的共性、规律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人民群众是基层治理的“阅卷人”。建立健全群众考核评价机制,把基层治理成效评判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上,对于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接诉即办改革建立公众诉求提出、办理、评价、反馈的全过程闭环机制,既为压实责任、办好诉求增加了动力,也为促进公众参与增添了活力。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质量,应当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尺,不断完善公众参与评价机制,提升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基层治理的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
法治是公众参与的最优模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有关公众参与的法治保障还不完善,影响了公众参与的依法有序推进。党的十九大以来,北京市持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出台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制度法规,对支持和引导公众参与诉求办理和社会治理作出了规定,为实现有序有效的公众参与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质量,持续总结固化相关制度成果,从细化配套措施层面作出进一步规定,着力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体系,同时,督促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严格依法办事,营造有利于公众参与的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有效引领公众参与基层治理
党建引领是我国基层治理的最大特色,也是最大优势。首都作为超大城市,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要保证公众参与首都基层治理依法有序进行,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有效引领公众参与基层治理。
组织化的公众参与具有结社化、整体化、秩序化的特征,有利于协调利益冲突,增强行动能力,凝聚公众参与的整体合力。北京基层治理从群众关切的物业管理、垃圾分类等“关键小事”入手,广泛动员、有序引导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很大程度提升了公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质量,应当继续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好党组织的引领带动和调节平衡作用,着力提升党领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服务和引导群众的能力,让基层党组织始终成为引导公众参与的“主心骨”。
理性的公众参与要求参与各方提出合理预期、分享共同愿景、彼此包容理解,并选择适当的参与方式。当前,公众诉求日渐呈现出复杂、多元而高阶的特点,特别是受发展阶段的制约,部分诉求已超出基层党委政府职责和能力范畴,大大增加了基层治理难度。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质量,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积极营造理性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帮助、提升、批评乃至诉诸法律手段,培养公民的自立意识、互助意识、公益意识、权利和义务一致意识、共建共治共享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有关要求,引导群众合理参与,对非理性、极端化的公众诉求要发扬斗争精神给予明确回应。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键是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改革行至“深水区”“攻坚期”,与群众利益相关的诸多深层次难题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很难推动解决。北京聚焦市民群众“七有”目标、“五性”需求,通过“每月一题”等主动治理工作机制,把公众诉求集中的问题转化为全市的重点工作,集中攻坚破解治理难题。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质量,基层党组织应当聚焦公众诉求集中的高频难题,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诉求,发挥组织的优势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最大程度协调、整合、调度各方资源,形成系统办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强大合力。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的重要依托和平台载体。近年来,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在协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文明社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普遍存在功能定位模糊、发展思路不清甚至以牟利为导向等方面问题。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质量,要进一步加强各类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通过党的组织覆盖和功能覆盖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以党组织带动社会组织、服務对象参与诉求办理、群众服务,真正让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
[参考文献]
[1]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首都基层治理的实践与探索[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20.
[2]孙柏瑛,杜英歌.地方治理中的有序公民参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作者简介:王大广,北京市党的建设研究所所长、全国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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