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之下,各种隐形变异、曲线敛财、翻新升级的隐性腐败层出不穷。隐性腐败关键在“隐”,通过转移腐败交易的主体、目标、时间、地点等方式,对腐败交易过程进行改造,用腾挪转移的方式模糊权钱交易的本质。
在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之下,一些贪腐手段发生变化,各种隐形变异、曲线敛财、翻新升级的隐性腐败层出不穷。惩治隐性腐败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议题。
直接受贿衍生为间接“生钱”
如今,传统的私下收受贿赂的方式太直接、风险大,为了让权钱交易看起来“合法化”,行受贿双方摒弃了直接的钱财往来,转而寻找一些看似既无风险、回报又高的间接“生钱”方式,主要有以下5个类型。
“借鸡生蛋”型 一些公职人员打着投资理财、民间借贷等幌子,借钱给有求于自己的请托人,收取高额“利息”回报,实质是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比如,四川省隆昌市委原书记尹忠以关照工程项目为由,主动向某公司总经理李某提出借款,约定年息60%,本金220万元。当李某表示想降低年息后,尹忠就在工作中设置障碍。尹忠通过向辖区内商人老板放贷收息的方式,当起了“职业放贷人”,先后获利2800多万元。
“影子股东”型 一些领导干部以他人名义代持公司股份享受企业收益。比如,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行长孙德顺安排两名老部下开设了两家投资平台公司,成为遮蔽他的第一层“影子”。在平台公司之下,他又设立了十几家项目公司作为第二层“影子”。项目公司和行贿企业不直接交易,双方各自再成立空壳公司作为第三层“影子”。同时,资金往来又伪装成各种貌似合法的金融产品等。经查,孙德顺非法收受财物近10亿余元。
“虚假服务”型 利用合法注册的工程公司、咨詢公司、培训公司等,通过正常招投标和正式签约等方式作为掩盖,实际提供服务较少甚至不提供任何服务,以咨询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变相收受贿赂。比如,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肖铮利用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指使并伙同他人以虚报劳务费、会议费、咨询费等方式,先后多次从陇清公司套取公款共计1098万元并据为己有,其中肖铮侵吞983万元。
“低买高卖”型 在购买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的过程中,通过低买高卖、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形式间接受贿。比如,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原副关长、调研员朱春霞想要出售一套二手房。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某主动将房价提价,还支付了200万元定金。不过,受当时限购政策影响,叶某并不具备购房资格,他便对朱春霞说定金不用退了。如此一来,朱春霞的房子仍在手里,还得到了200万元的“违约金”。
“雅贿”型 一些商人向领导干部送名人字画、玉石珍宝、古董、摄影器材乃至兰花等物品,这些物品往往价格难以衡量,隐蔽性较强,成为权钱交易的“遮羞布”。比如,甘肃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张令平被当地群众称为“字画书记”。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为了挤进他的圈子,便投其所好,把一幅幅字画当作“敲门砖”。经查,张令平共收受党员干部、商人老板等所送的名贵书画40余幅,价值从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同样把字画当成贪腐工具的还有陕西西安市原副市长强小安,他不仅自己违规收受书画作品,为了得到时任陕西省政府秘书长陈国强的关照,他还送了10幅名人书法作品给陈国强,形成腐败同盟。
传统腐败演化为腾挪转移式腐败
隐性腐败是多维度的,它关键在“隐”,通过转移腐败交易的主体、目标、时间、地点等方式,对腐败交易过程进行改造,用腾挪转移的方式模糊权钱交易的本质,主要有以下4个类型。
“白手套”型 部分领导干部利用下属、亲属、朋友等特定关系人充当“白手套”,台前当木偶,幕后当主使,间接进行洗白。比如,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东明是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的“白手套”,他长期帮助季建业保管和打理赃款。在季建业1132万元受贿款中,有910万元放在徐东明处代为保管打理。
“权权互换”型 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务便利或是职务影响,在干部调整、项目审批、安排就业、学术成就等方面相互提供帮助,而不直接收取请托人钱物。比如,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向力力被外界称为“腐败世交”。1991年,向力力调任湖南省零陵地区冷水滩市委副书记,当时的零陵地委书记正是秦光荣,向力力很快成为秦光荣倚重的心腹,在其提携下步步高升。秦光荣赴云南任职后,其小舅子与向力力的弟弟又成为生意伙伴,利用向力力的影响力在长沙、郴州等地涉足许多生意。
“期权腐败”型 是指某些领导干部或在位时用权、退休后收取回报,或在岗时办事、转岗后兑现,或办事之前不收、办好之后再收,或离职下海后索取收益等。比如,湖南省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天元区委原书记谢高进在任时大搞期权腐败,跟行贿人约定退休后再兑现,还大言不惭地说领导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退休不到5年,他游遍全国近20个省份,挥霍上百万元。经查,谢高进涉嫌受贿2606万元,其中期权受贿1593万元,占受贿总额的61%。
“海外交易”型 是指请托人与领导干部的腐败交易拓展到国外,为领导干部支付子女留学费用、帮助领导的特定关系人定居海外并进行海外投资,以逃避国内法律的监管。比如,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原望江智慧产业园发展中心主任舒延海对一些不法商人大开绿灯,进而收取“好处费”。2015年,舒延海的女儿要出国留学,一些商人提出要给“赞助费”。直至2016年,多名商人为舒延海女儿出国留学支付了250万元。
(《廉政瞭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