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晨
【摘要】鉴于五代乱象,宋太祖、太宗践行了诸如守内虚外、以文制武、分权制衡等原则的统治策略。后世将这套原则的核心精神不断丰富和具体化,经过长期汇集和文人士大夫的总结,这套说法被概括为“祖宗之法”。南宋初,纷杂的时势使“祖宗之法”出现异化,权相政治出现、军权下移,权相政治推动了专制体制的新发展,而强大的历史惯性终使宋廷在军事领域又回到了“祖宗之法”的治国旧轨。
【关键词】宋高宗;祖宗之法;异化;回归
【中图分类号】K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18-0063-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18.019
一、历史背景:“祖宗之法”的形成
“祖宗之法”是宋代政治史上的核心问题,然而它却并不是某些具体的法规,“宋人心中的‘祖宗之法是一动态积累而成、核心精神明确稳定而涉及面宽泛的综合体。它既包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包括统治者应该循守的治事态度;既包括贯彻制约精神的规矩设施,也包括不同层次的具体章程”[1]9。“祖宗之法”的核心精神,宋太宗在其即位诏书中做了清楚的解释:“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尊承,不敢逾越,咨尔臣僚,宜体朕心” [2]265。“事为之防,曲为之制”这不仅概括了宋太祖奉行的政治原则,也反映出太宗用心的方向,这种凡事预先防范,将弊端扼杀于萌芽之中的治事态度,是宋代的一种政治原则。“祖宗之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宋朝中央集权的集中和僵滞,官僚体系的运行与制衡,权力结构的展开及其过程中文武官员、君相之间的上下维系,乃至于天水一朝的盛衰兴亡都与“祖宗之法”有着深刻的联系。
“祖宗之法”并不是在太祖、太宗朝提出的要求后世子孙必须遵守的法度,将其称为“祖宗家法”并且奉为治国的金科玉律始于真宗时期,真宗朝是“祖宗之法”形成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阶段,北宋各项制度的巩固和定型,也肇始于这一时期。真宗在登基伊始,就在即位诏书中效仿乃父的口吻再次强调:“先朝庶政,尽有成规,务在遵行,不敢失坠”[2]494。宰相吕端、李沆等,也都以能谨守“国朝故事”而知名。真宗即位不久又与宰相李沆、张齐贤在一次谈话中说起他对祖宗二朝的态度:“推其公共,思而后行,唯宜谨慎,无至差失,况先朝皆有成宪,但与卿等遵守,期至和平尔”[2]563,其对“祖宗之法”的尊崇可见一斑。
从真宗后期到仁宗时期,宋朝的典章制度和故事网罗在政府运行时的作用逐渐加强,同时士大夫阶层也在成长,“祖宗之法”正式提出并且趋于神圣化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这一时期,朝廷中已十分强调君臣上下要遵循祖宗的故事成规。当时的参知政事的王曾甚至对皇帝说出“天下也,太祖、太宗、先帝之天下也,非陛下之天下也”[3],旗帜鲜明地亮出保守祖宗基业的态度。遵守祖宗之宪度,已经被认为是“至中外之治平”的必要前提,上至君主、下至群臣,都认为祖宗法度是治世良方。对于破坏祖宗成规的警惕,已经成为君臣的共识。正是在仁宗以后,宋朝的“祖宗之法”被总结出来,成为君臣共同遵守的准则。正如邓小南先生所言:“‘家法一说所反映的,是一种通贯‘家‘国的社会政治秩序,是‘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样一种自内向外延展、内外连贯的理想结构。在这一格局之中,帝王的正家之法与国家的根本性法度混溶起来。”[1]375
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宋论》中,对比西汉、唐代和北宋三朝的治理情况,认为宋“自建隆息五季之凶危,登民于衽席,迨熙宁而后,法以致,民以不康。由此言之,宋其裕矣”,接着分析宋可谓“称治”之因:“夫非其子孙之克绍、多士之赞襄也。即其子孙之令,抑家法之檠括;即其多士之忠,抑其政教之熏陶也。呜呼,自汉光武以外,爰求令德,非宋太祖其谁为迥出者乎?”[4]显然早在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就已经注意到宋之“家法”对宋朝的统治产生的重要影响。在“祖宗之法”形成概括出来之后,它就成为宋朝君臣上下恪守的原则而贯穿两宋的历史。
二、“祖宗之法”在高宗朝的异化与回归
北宋历经一百六十余年的发展,至徽宗时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国家富盛,据相关学者估计,北宋末年的人口已经超過一亿[5]。然而繁荣背后却隐藏着严重的危机,宋徽宗君臣陶醉在太平盛世的幻象中,在内有宋江、方腊起义的情况下,与金签订联合灭亡辽朝的海上之盟,最终引狼入室。金人在灭辽后南下攻宋,徽宗在危难中禅位太子,是为钦宗,徽、钦二宗皆无力抵御金人,开封城破,终不免“靖康之耻”,徽、钦二宗及宗室、百官等人沦为金人俘虏,仅存的宗室赵构被群臣拥立为帝,是为宋高宗。
高宗是在民族战争的特殊历史环境中即位的,被俘的钦宗并没有退位,高宗的即位也没有得到徽、钦二宗的承认。当时人们对局势的普遍看法是“人思宋德,天眷赵宗”[6]167,高宗是在众人极高的期许下即位的,但是高宗的地位并不稳固,因此他极力证明自己是宋朝唯一正统且合法的帝位继承人,他在继位诏书中表示要“宵衣旰食,绍祖宗垂创之基”[7]561,在他宣示治国方略的诏书中也表明“思宪祖宗之久,仰承天意,庶或悔过,以辑宁我邦家,赉及赤在子”,表达了继承祖宗遗志、更新政治的决心,他希望能以此在朝廷获得政治上的立足点。但危急的时局还是使祖宗法度在执行时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
“祖宗之法”的异化首先体现在权相政治的诞生,权相频出也成为南宋政治的显著特点。在宋朝的制度中很难出现一个能够蒙蔽皇帝而又统领群臣拥有极大权威的权相,这是“祖宗之法”所极力避免和防范的。文臣之间的权力制衡、台谏官的监督纠察无一不是能够防范权相出现的重要手段。但这一点在南宋发生了很大变化,秦桧长期独占相位开启权相政治,这是对“祖宗之法”的重大突破。绍兴七年(1137年),宋金和谈,秦桧复任右相。秦桧再相其实是一个政治信号,高宗、秦桧君臣二人相互利用,已准备对金屈膝。拜相不久,秦桧就将主张对金强硬的赵鼎排挤出朝,原有的宰相成员仅剩秦桧一人,此后常年未有递补。秦桧开始了独相生涯,在高宗的默许下,秦桧逐渐控制了制衡相权的台谏官、在朝内党同伐异,任人唯亲,最终形成权相政治。
秦桧能够成为南宋第一个权相,并不全是因为其个人因素,时势也成为孕育权相政治的重要原因。北宋时期宰相的权力通常限定在民事行政范围内,拓展也只能拓展到对财政事务的监督领域,但是南宋初年的政治局势使得分权制衡的体制不再适应需要,权力集中才能应对危难的局势,相权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张:“当民事、财政和军事权力集中到宰相手中,这个职位就变成了前所未有的权力渊薮。它预示着一个大权在握,掌控一切,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相出现。”[8]
“祖宗之法”在军事领域的异化表现为军权下移。南宋初年战局纷乱,皇帝事实上已经失去对武将的控制权。各个武将的兵力只效忠于个人而非国家,俨然成为家兵。武将的政治地位迅速上升,他们各镇一方,地方官员甚至由自己任命,对于“中书掌文事,枢密院掌武备”的“祖宗之法”表示公然的蔑视[6]667。这一时期武将跋扈的具体表现是:其一、中央的命令无法贯彻到军队中;其二、诸将对中央的命令持敷衍消极的态度,甚至置若罔闻;其三、诸将凭借自己的军事地位,干预中央的决策。南宋军队尾大不掉的形势已经形成,文臣集团对武将专兵,甚至威胁中央的危险提出许多警告:“一旦有如傕、汜、禄山称兵向阙,不知以何术遏之也”[7]864。
“祖宗之法”在军事领域的异化是时势所迫,宋廷君臣对武人的防范与警惕是深入骨髓的,军权下移的状况很快得到扭转,“祖宗之法”在军事领域回归旧轨。绍兴十一年(1141年),高宗将在外驻守的韩世忠、张俊、岳飞以奖赏军功为名将他们招到临安觐见。高宗采用明升暗降的方式,将三大将任命为枢密使,他们在地方的军队由其副将领导,这样悄无声息三大将的兵权就被剥夺了。高宗收兵权是为了维护“祖宗之法”,然而武臣担任枢密使一职其实也与“祖宗之法”相违背。之后秦桧又与张俊勾结,先后陷害韩世忠和岳飞,韩世忠被罢黜枢密使职,而岳飞则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构陷处死。
宋朝有两次收兵权行动,都是在两宋建立初期。北宋初太祖曾杯酒释兵权,而太宗对武将和所谓“内患”的防范犹有过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太宗伐辽遭遇挫败,其本人也险遭危难,就在败军之际几乎发生了拥立太祖长子魏王德昭的政变。司马光在《涑水记闻》中记载:“魏王德昭,太祖之长子。从太宗征幽州,军中夜惊,不知上所在,众议有谋立王者,会知上处乃止。上微闻,衔之,不言”[9]。对于太宗来说,战败尚是小事,而差点酿成的兵变,却是太宗心中抹不去的阴影。此后太宗便将全部“帝王用心”放在内部的未遂政变上。他对臣下的这番训导体现了这种“守内虚外”政策的转换:“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2]432。
高宗朝的第二次收兵权是“守内虚外”政策的延续,不信任和抑制武将的心态已经成为赵宋帝王的遗传病,而高宗对武人的不信任更是深入骨髓,他先是经历“苗刘兵变”,自己被迫退位,几乎有性命之虞,后又有因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淮西兵变”,经此二事,对武人本不信任的高宗心中更是蒙上一层阴影。由此收兵权,回归“祖宗之法”的统治轨道已是当时形势的必然要求。需要指出的是,“在削夺武将兵权上赵宋文臣无论主降、主和、主守、主战各派,都是始终一致的”[10]102。因此不只是高宗和秦桧,而是所有文臣和高宗共同完成了收兵权的过程。这正是“祖宗之法”对宋廷君臣深刻影响的结果。
三、“祖宗之法”迁革的意义
“祖宗之法”在南宋初激烈的民族战争和尖锐的社会矛盾的特殊历史背景下出现了异化,在政治领域,相权的扩张同时也推动君权走向高峰;在军事领域南宋之所以偏安一隅、斥地与敌,是“守内虚外”国策恶性发展的后果,也是“祖宗之法”逻辑中的必然。在对“祖宗之法”的依违之间,两宋之交更革祖宗法度的历史机遇转瞬即逝。
绍兴和议之后,秦桧以主和议及维持和议体制的国策之名继续执掌政权,并开启长期独相的专权政治。秦桧独相期间相权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张,然而他毕竟只是在君主专制的框架内扩张权力,高宗对秦桧也有所提防。秦桧其实是在高宗的默许下扩张相权的,终究达不到虚置皇权的地步。因此秦桧临死前,他欲使其子秦熺继相之目的没有达到,在他死后,他的派系势力树倒猢狲散。高宗轻易地执掌了秦桧留下来的权力高度集中扩张的行政体制,因此相权扩张,某种程度上也是皇权的扩张,两者是可以同时扩张的。其实秦桧相权以及高宗君权的扩张,只是两宋相权和皇权扩张中的一个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士大夫阶层的成长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张邦炜先生所言:“宋代的皇权和相权之所以都有所加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时的士大夫阶层个体力量既小,群体力量又大。”[11]权臣、君主、士大夫阶层三种政治力量的互动最终使传统专制体制有了新的发展。
吕祖谦在批评南宋的国防政策时说道:“天下固当有防内地置重兵而谓之守者也,委长淮之扞蔽,弱襄汉之镇抚,或自庭而堂,自堂而室守之,可乎?”他把这种国防体制称之为“斥地与敌,守内虚外”。漆侠先生指出吕祖谦的批评虽是以南宋为靶子,但他的矛头指向其实是北宋,尤其是宋太宗。[12]北宋的统治者尤其是在太宗之后的历代守成君主在处理与北方民族的外交关系时,往往首先立足于防范内部奸邪,对于外敌则深感征服北方民族政权之困难,所以“守内虚外”政策也就应运而生。高宗与敌和议,收兵权乃至放弃中原的种种作为,其实是对宋太宗“守内虚外”的“祖宗之法”的某种继承。这种谨慎防范内部隐患而畏外敌如虎的策略是两宋一以贯之的,所以宋高宗“斥地与敌”也就不足为怪。高宗朝君臣都奉“祖宗之法”为治国圭臬,其“守内虚外”的意识已是根深蒂固,自然不敢有所背离,所以“内外相制”“将从中御”“崇文抑武”等原则又都应用在南宋的军事上。这正是“祖宗之法”中的“守内虚外”原则在南宋延续发展的后果。
南宋偏安东南,朝廷内忧外患,政治毫无起色,但君臣上下对“祖宗之法”的眷恋和标榜却有着十足的热情。南宋时局于北宋已大相径庭,但高宗君臣却力图展示自己与北宋“祖宗朝”的一脉相承,时时不忘标榜自己对“祖宗之法”的尊崇。祖宗法度自太宗始用心的重点就已在于防患内乱而不在于外忧,仁宗以来实际成为朝廷核心的统治策略。高宗君臣试图以百年前的故事成规解决当时朝廷面临的内忧外患无异于缘木求鱼。就“祖宗之法”自身来说,它也并非没有创新再造之机遇和可能性,两宋之交的局势给赵宋君臣提供了契机,他们本可以重新审视祖宗留下的法度,反思北宋灭亡的原因,继承“祖宗之法”中有益于国家,有益于赵宋复兴的内容而纠正其偏差荒谬之处。然而他们并没有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他们的种种举措无不落入过去之窠臼。高宗以“绍祖宗垂创之基”自居,不加思索地继承祖宗家法,高宗对“祖宗之法”的标榜奠定了南宋一百五十余年的政治基础。天水一朝终究走不出祖宗留下的羁绊,其积弊之深给后世留下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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