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志 张晓宇 许萌君 朱庆华
摘 要:自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来,统战工作已经陆续完成了以信息化工作平台为主要内容的1.0版本。在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下,统战信息化的工作就是推进统战工作数字化,进一步完善数据基础制度,续写数字统战的2.0版本。为此,一方面我们要在“数字中国”和“网络强国”的战略背景下,进一步理清数字统战的基本内涵和建设要素,另一方面还要借助“大智移物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提出数字统战规范化建设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在推进数字化过程中,存在信息壁垒、数据孤岛、畅通不足等问题,在统战系统条块之间存在横向限制,缺少数据共享理念,为此,研究者提出从信息资源标准、统战信息交换标准、统战信息化管理标准、统战业务应用标准、统战信息安全标准等方面构建“1+5”数字统战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并就如何推动标准化建设提出了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数据基础;数字统战;标准化;数字统战标准体系;新时代统战工作
作者简介:李荣志,南京邮电大学副研究员、江苏省苏科创新战略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科技创新;张晓宇,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许萌君,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工程师;朱庆华,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授。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2年度江苏省统一战线工作研究重点课题“大统战工作格局下数字统战规范化建设研究”(2022JSTZD004)的研究成果。
2022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1]。在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下,推进统战工作数字化,进一步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地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是新时代统战工作的重要趋势和发展方向。
当前,统战工作在推进数字化过程中存在最突出的问题是信息壁垒、数据孤岛、畅通不足,表现在统战系统条块之间存在横向限制,缺少数据共享理念。究其原因是数字统战标准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因此,探索科学规范的数字统战标准,推进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有助于统战业务打破时间、空间和部门壁垒,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数字统战工作权责,提高统战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沟通效率,优化数字统战工作流程,提供更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
本研究梳理分析我国数字统战的现状和标准化建设的成果和经验,尝试设计数字统战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和建设思路,探索大统战工作格局下数字统战工作无缝衔接、资源共享、相互协作的模式和路径。
一、数字统战的内涵及发展现状
(一)数字统战的内涵
目前,不少学者对数字统战的概念进行了阐述。陈思诗认为,数字统战工作是统战工作数字化管理、智能化革命的重要探索,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有助于大幅提高基层统战工作质效,凝聚统战成员智慧与力量,实现数字化大统战工作格局[2]。刘燕珂认为,新时代系统推进数字统战工作具有四个维度,即数字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在于大团结大联合,数字统战能力提升的关键路径在于创新型数字平台的搭建,数字统战工作的社会化基础在于以数字化转型助力基层统战精准服务,数字统战工作的重要保障在于长效机制与制度化建设等[3]。谢静认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到来,统一战线发展和工作创新应在形态意义上深入认知和布局数字统战。要着眼新媒体环境下政治联盟形态的发展变化新趋势,从传统的连续性线性思维转向系统的生态思维,从传统的以统战工作对象为边界构建的封闭式工作机制转向突破工作对象类别的跨界化、融合式工作机制,从传统的单向度、垂直式工作方法转向分布式、链接式工作方法[4]。
本研究认为,数字统战是在建设“数字中国”和“网络强国”战略背景下,借助“大智移物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以“价值牵引、管理变革、数智赋能、协同治理”为理念,加速统战工作发展战略、运行理念、工作方式、治理模式的数字化变革,升级、优化统战工作信息化平台的功能效益,实现统战部门与统战成员之间更密切的互动沟通的统战工作新模式和新形态。
(二)数字统战工作的发展现状
1.数字统战建设各自为政,缺乏有效协调指导机制
目前,我国数字统战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和统筹协调,大多处于各自为政,各单位自成一体的状态。在数字统战建设的实践层面,无法形成协同联动的整体合力,整合的范围和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地区的统战部门在数字统战建设上缺乏全局统一规划,建设标准不一且各自投资建设,造成所辖不同统战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不顺畅,形成“信息孤岛”,造成统战资源无法共享、统战信息资源闲置[5]。一些地区的统战部门自身建设经验不足,在系统开发中过分追求数字统战的“大而全”,导致信息化系统设计不到位、实际效率低下,难以建设高质量的信息化系统[6]。
2.数据资源标准不一,亟须建立科学规范的标准体系
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省份甚至市县的统战数据资源标准不一,数据资源体系规范性较差,且各自开发导致部门之间的协调聯动效果不佳,统战数据资源流通性差,造成相关数据存储不一致、更新不及时、分析不科学和共享不充分等问题。又由于缺乏与其他政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难以实现数据的跨部门使用和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合作也面临各种阻碍。统战数据信息采集面广量大,不仅涵盖统战成员的年龄、学历、经历等身份信息和社会贡献、群众认可度、参政议政能力等基本情况,还包括机构信息、业务数据、各类文件规范、意见建议等信息。因此,亟须建立科学系统的数字统战规范标准,实现统战数据资源的科学管理。
3.制度建设效果欠佳,规范化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
“有发展而无制度”是一些地方数字统战建设的真实写照,当前仍有一些地方没有建立科学规范的数字统战工作机制,为数字统战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隐患。一些地方没有健全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推不动,无法实现数字统战建设的定期交流、总结、检查和推进。一些地方没有科学全面的地方标准规范,力量分散,使数字统战建设成效大打折扣。有的单位没有全面规范的工作制度,无法对工作业务流程加以约束。在新时代数字统战建设进程中,要完善落实地方标准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数字统战管理体制机制,为数字统战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和可靠保障。
4.项目建设资源供给不足,工作经费有待保障
项目建设资源是数字统战项目建设的重要保障,影响着数字统战的系统布局和运营效果。统战信息化平台的研发、运营和维护需要人力、技术的支持和资金经费的保障。从实际情况看,有的统战部门虽然信息化平台建设起步早,但由于资金不足、投入较少,信息化水平有限;有的统战部门信息化工作人员偏少,在资金投入方面仅能满足正常的工作运转,不利于对软硬件的运维和管理。项目建设资源供给不足成为统战信息化平台优化升级的瓶颈,阻碍了数字统战建设的发展。
二、数字统战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思路——以江苏为例
(一)江苏省数字统战工作现状分析
江苏省是全国较早开始统战信息化工作的省份之一,和其他先行省份一样,统战信息化建设基本是采用“统一布局-高标准设计-逐步推广”的工作模式。2020年7月,江苏省统战大数据平台“苏统云”上线,各市县统战部积极响应,做好“二次建立”的工作。“苏统云”由“三库两平台一中心”构成,着眼大统战工作格局,以统战电子政务网为重点,实现统战系统基础网络互联互通;以统战数据汇聚为重点,服务统战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以核心业务应用为重点,构建统战工作应用服务体系;以自主可控为重点,构筑统战信息安全保护屏障,利用大数据手段建立对统战工作全面分析、综合研判的工作机制,为开创江苏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新局面全面提供信息化支撑与保障[7]。至2021年,已形成纵向上省市县全覆盖、横向上统战系统全贯通的数据汇聚枢纽。
与此同时,各地在统战信息化建设的探索中,做出了积极的实践与尝试。扬州统战系统主要搭建了“扬统云”和“扬州统战APP”两个平台,“扬统云”集统战干部和各条线统战成员信息多样化采集、管理、应用,各统战团体组织架构分析、调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测、预警等功能于一体,对全市统情实现全覆盖和信息分析[8]。在此基础上,开发“扬州统战APP”,提供统战信息咨询浏览,统战政策、理论宣传,统战成员网上留言互动等服务,使统战工作更为便捷高效。南京市栖霞区委统战部建设发布智慧统战平台“栖统云”,推进统战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发展[9]。“栖统云”平台线上可完成行政管理、业务展示、数据分析、信息管理等日常工作,实现全区统战对象基本信息和统战服务资源信息全覆盖,实时、精准地反映全区统战工作现状。为更全面地掌握统战资源数据,南京市栖霞区委统战部围绕统战人员、企业、社团、阵地4类27项指标,组织开展覆盖全区统战成员的大普查,搭建统战成员基础数据库,并先后与大数据局等部门协调,通过内外结合、共建共享,建立起区内信息化工作网络。对于统战人员身份核准,“栖统云”平台结合网格化管理模式,将12类统战工作对象入網分格,把全区统战机构、服务平台、信息资源、阵地建设一一展现,自动生成数据分析报告。此外,“栖统云”平台可以灵活机动运用大数据技术综合统计分析,形成直观的数据显示图,为统战政策实施、建言献策分析等提供科学、精准的数据支撑。
实践证明,在实际工作中,“苏统云”等统战信息化工作平台有效发挥了工作布置、工作监督和工作沟通的作用,但也仍存在由于数据标准不健全带来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对现有数据标准、使用流程、应用场景、安全体系等方面还不能做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全省可推广的标准体系还未建成。
(二)数字统战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1.树立政治站位意识
数字统战标准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7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全党上下一齐动手、有关方面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
2.坚持数据赋能引领
新时代数字统战的标准体系建设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充分发挥数据在数字统战发展中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推动数字技术与统战业务的深度融合,提高数字统战规范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
3.强化整体协同治理
数字统战建设不仅包括信息技术的改进、数据治理能力的增强、业务流程的优化,还涉及统战系统内外部全方位的系统协同。需要强化整体协同观念,加强系统集成联动,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
4.坚守安全可靠底线
统战业务涉及多项国家保密数据,数字统战标准体系建设需要坚持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构建制度、管理和技术衔接配套的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守住网络安全底线。
(三)数字统战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一是形成数字统战标准体系建设的基本方向。从数据标准、集成标准、安全标准等方面加强对数字统战标准体系的研究。
二是提出数字统战标准的框架体系。确立数字统战标准建设的总体思路,分析标准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在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江苏省数字统战标准体系建设的框架。
三是提出推进数字统战标准体系建设的时间表。针对数字统战中亟待规范和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分步骤分重点开展标准的编制及实施工作,有效推进数字统战规范化运行。
三、数字统战标准体系的构成要件和建设标准
(一)数字统战标准体系框架设计
本研究以《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建设现代政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基本要求为指引,按照江苏省数字统战总体布局,在分析“互联网”和“数字化”与统战工作深度融合发展路径的基础上,尝试构建数字统战标准体系框架。整个数字统战标准体系框架由1个标准建设的总体要求和5个标准模块构成。5个标准模块包括统战信息资源标准、统战信息交换标准、统战信息化管理标准、统战业务应用标准、统战信息安全标准。
(二)数字统战标准体系编码说明
江苏省数字统战标准体系按层次进行编码,每层分体系代码由三位数字组成,表示该体系在数字统战标准体系中所在的门类,含义为:[100]总体要求分体系、[200]统战信息资源标准分体系、[300]统战信息交换标准分体系、[400]统战信息化管理标准分体系、[500]统战业务应用标准分体系、[600]统战信息安全标准分体系。三级分体系编码的首位和二级分体系保持对应关系,如[101]标准化指南表示该体系为[100]总体要求分体系对应的第一个三级分体系,以此类推。三位数编码在兼顾实用性的基础上,也考虑到了未来体系的延展性,每个二级分体系最多可以兼容99个三级子体系(见图1)。
数字统战标准体系按照上述分类和层次编制,由一系列和统战工作信息化建设具有内在联系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项目建设自编标准等有机组成。在这一整体中,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标准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共同为数字统战建设提供支撑。目前该标准体系研究主要列出框架和大致的标准方向,未来还将继续补充各分体系内容。
(三)数字统战标准体系内容描述
1.总体要求
总体要求分体系规定数字统战所需的总体性、通用性的标准和规范。包括:标准化指南、术语和主题词表(见图2)。
(1)标准化指南
标准化指南规定数字统战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标准编制要求、標准宣贯实施内容等,适用于指导数字统战标准编制、实施等相关环节。
(2)统战术语和主题词表
统战术语标准包括数字统战工作过程中常用的信息技术术语和统战业务术语等标准,适用于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在业务描述、系统设计、软件开发、运行维护等方面对术语的内涵和外延获得准确一致的理解。主题词表标准适用于统战信息资源的标引、检索、交换和共享。
2.统战信息资源标准分体系
数字统战的创新发展离不开统战信息资源的赋能。无论是统战信息管理、统战数据交换、还是统战信息分析,都需要以信息资源的感知、获取和积累为基础。缺少规范的、扎实的、上规模的乃至海量的信息资源,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统战信息资源标准规定数字统战工作所涉及的数据基本单元、数据结构、分类编码等技术和管理要求,包括数据元、元数据、信息分类与编码、统战信息数据库等部分。一是全面覆盖数字统战工作各环节,建立同一信息对象一致描述和表达的数据元标准;二是为主要数据实体建立符合统战业务实际的数据元标准;三是为重要数据建立分类编码标准,规定统战领域涉及的人事和组织机构、财务、业务等信息;四是建立包括对数字统战平台涉及的人物库、组织库、资料库等内容在内的统战信息数据库标准(见图3)。
(1)数据元
数据元标准规定相关统战信息系统中最小数据单元的描述方法和具体内容。一般包括数据元标准化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统战业务各领域的数据元等标准。适用于数字统战建设各环节中对同一信息对象的一致描述和表达。
(2)元数据
元数据是定义和描述其他数据的数据,它是按照一定的规则,从信息资源中抽取相应的特征,组成一个特征元素的集合。元数据标准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元数据交换、相关信息与文件管理过程元数据要求等内容。
(3)信息分类与编码
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规定统战领域涉及的人事和组织机构、财务、业务等信息的分类和编码。一般包括分类编码方法和原则、公共代码和专用代码等标准。适用于数字统战工作各环节中对信息的分类和赋码。
(4)统战信息数据库
统战信息数据库标准主要包括对数字统战平台涉及的人物库、组织库、资料库等建库要求、管理要求等内容。
3.统战信息交换标准
政务数据只有流动才能产生价值,统战信息的共享交换有利于打破信息壁垒、脱离“数据孤岛”,实现数据汇聚融合、提升数据效能。数字统战工作中,不同层级和类别的统战信息化平台之间如何实现有效对接,应有明确的交换标准。需要明确不同层级统战部门、统战系统与其他政务服务系统、决策系统之间如何对接,助力不同应用系统之间相互传递有意义、有价值的数据,提高统战信息交换的可获得性、可用性、可追溯性和时效性。
统战信息交换标准规定统战各项业务信息交换的数据要求、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包括数据格式、目录服务、信息交换、系统接口等标准(见图4)。
(1)数据格式
数据格式是数字统战中所涉相关数据的结构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2)目录服务
统战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基本要求,包含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开放系统互连目录标准等要求。
(3)信息交换
信息交换标准规定数字统战不同应用系统之间如何相互传递有意义、有价值的数据。
(4)系统接口
系统接口标准规定不同层次统战信息化平台之间对接要求,规定统战云平台与其他政务服务系统、决策系统之间如何对接等。
4.统战信息化管理标准
在数字统战工作过程中, 需要建立科学全面、协调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标准,推进统战信息系统多模块管理的迭代升级。统战信息化管理标准的制定,明确了统战信息化平台系统开发的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为数字统战云平台的开发提供有序的开发思路,也为数字统战云平台的测试评估、验收监理、运行维护和资产管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参考,推动统战信息化管理向“更科学、更精细、更规范”发展。
统战信息化管理标准分体系规定数字统战工作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要求。包括统战信息系统开发管理、统战信息系统验收监理、统战信息系统测试评估、统战信息系统运维、信息系统资产管理等标准(见图5)。
(1)统战信息系统开发管理
统战信息系统开发管理标准规定统战信息化软件开发的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一般包括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程序编码、测试验收、试点推广,以及统战信息化软件开发过程中管理性支持性活动等标准。
(2)统战信息系统验收监理
统战信息系统验收监理标准涉及统战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与监理相关的标准。
(3)统战信息系统测试评估
统战信息系统测试评估标准涉及统战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的测评和评估标准。
(4)统战信息系统运维
统战信息系统标准规定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一般包括系统配置管理、问题管理、软件发布管理等标准,适用于指导和评估相关统战信息化系统的日常运维工作。
(5)统战信息系统资产管理
统战信息系统资产管理标准规定数字统战建设过程中引入或自行建设产生的有形或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求。包括数字统战建设中自主开发软件、第三方软件以及软件许可、应用系统集成成果等资产管理标准。
5.统战业务应用标准
统战业务应用标准分体系规定数字统战中相关业务开展的流程规范、统战云平台具体建设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系统平台的运行要求(见图6)。
(1)统战业务流程规范
统战业务流程规范规定数字统战建设过程中各业务领域如何通过“信息化”手段配合完成相关工作的流程。
(2)统战云平台建设要求
统战云平台建设要求标准规定各地方已建或将建的数字统战平台应实现的基本功能、基础建设要求,为实现不同层次的统战平台对接提供指引。
(3)其他业务应用平台
数字统战未来还要开发许多其他应用,而这些应用的开发商往往不是一家,这就需要为这些系统制定相关的标准,以实现由不同开发商开发的应用系统既能完成既定的功能,又能协同开展工作。
6.统战信息安全标准
信息安全标准规定了数字统战建设各种安全保障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是确保统战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确保数据资源和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保障体系(见图7)。
(1)网络管理
网络管理标准规定统战信息化建设网络协议、网络服务器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标准。
(2)应用安全
应用安全标准规定保证数字统战应用系统安全而采用的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一般包括应用系统身份认证、授权、CA系统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等标准,适用于统战各类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开发、使用、运维等。
(3)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标准规定数字统战相关系统等级保护标准及风险管理标准、安全协议、电子邮件安全、Web安全和域名系统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标准。
(4)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标准规定数字统战建设所涉数据,在收集、使用、存储、备份、传输、销毁等过程中所采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一般包括人物库、组织库、资料库等数据加密、数字证书、标识与鉴别、授权与访问、涉密信息保密、介质安全存储等标准,适用于数字统战应用系统数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安全保护。
四、进一步推动数字统战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尽快健全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机制
一是要加快推进标准化论证与制定,形成适应数字统战标准化需要的法律及制度体系,同时要加大对数字统战标准化工作投入和经费支持力度。二是尽快建立数字统战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在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工作实际的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思路。三是组建跨部门的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小组,由省委统战部信息化部门牵头,联动统战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统分结合,具体落实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将标准化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推动标准化建设长效持久。
(二)充分依据国家标准并吸纳借鉴同行经验
一是要充分参考《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吸纳环保、海关等部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成果,借鉴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政府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的先进理念,紧贴统战工作实际,按照数据资源、业务应用、管理保障的架构,兼顾实用、突出重点,推进数字统战标准体系建设。二是要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计划和方案,依据实际业务剖析难题根源,有计划、有步骤地提出既符合技术现状又符合江苏省数字统战工作实际需求的地方标准,根据实施效果再考虑提升标准等级或推广应用,为全国数字统战工作提供经验参考。
(三)为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人才保障
一是明确责权分工,科学分配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工作模块,健全各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实现多个主体的良好协作。如在数字统战标准体系的制定过程中,邀请标准化研究行业专家,制定科学合理的数字统战标准规范。在统战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整合现有民宗委、工商联、台办等条块资源,形成与现有统战工作格局相一致的管理方式与交流手段。在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集结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开展协同治理理念下数字统战标准化相关研究。二是加强统战数据安全防护的技术保障。统战工作涉及大量统战代表人士的个人信息和国家安全保密数据,安全稳定的环境是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条件,技术保障是统战数据安全防护的重中之重。需要重点关注数字统战建设中所使用数据,在收集、使用、存储、备份、传输、销毁等过程中采用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建设适用于数字统战应用系统数据全生命周期过程的安全防护机制,提高保障能力。三是建设标准化建设的人才队伍。各部门应安排专人对接,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提高业务协调能力。定期召开工作研讨会,以奖惩机制推进数字统战标准化建设科学性、有序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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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