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宁宁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带来了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公益诉讼法立法等提案。3 月 9 日,巩富文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ChatGPT横空出世,点燃了人们对于人工智能时代数字经济的新想象。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具有更新快、迭代升级迅速等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技术、伦理和价值多重冲击,急需司法制度保驾护航。”
规则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巩富文表示,新一代数字经济发展,以人工智能为基本推动力,但其应用既可以造福人类,也存在一定风险。“人工智能应当为人所控制,而不能异化为对人的控制。司法对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引发的数字鸿沟、算法歧视、破坏隐私、损害知识产权、滋生黑灰产业等问题,通过在个案中阐明规则,发挥引领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而铸造司法数字正义。”
从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数字经济生态角度,巩富文分析认为:一方面,数字经济发展迅猛,面临多种利益矛盾交织,难以预先以规则限定,原则厘定和利益平衡需要在发展中逐步完成。司法作为定分止争的途径,最为擅长在尚未定型的利益冲突中寻求平衡,确定适合一时一地的裁判规则,以规则创新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在法律原则指引下健康均衡发展,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之力。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关系着海量网络用户生产生活,构建良好数字经济生态直接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品質和舒适程度。个体面对算法加持下的网络平台,需要司法及时提供暖心温馨的权利救济,推动数字经济具备更强用户信任基础,可以带来流量繁盛,更好实现人民网络福祉。
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巩富文认为,金融进一步为实体经济服务,应做到稳总量、优结构、促改革、防风险、强协同。
我国稳健的货币政策在确保物价走势平稳可控,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方面发挥了有效作用,但面对国内外各种复杂环境,实体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急需金融大力支持。他认为,应该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同时,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总量,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构建均衡发展的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打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满足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企业多元化、差异化融资需求。
从风险防范角度,他提出,要完善金融法治体制机制。以制定金融稳定法和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巩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长效机制。积极发挥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及其他行业保障基金作用。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按时满足附加监管要求,推动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建立健全总损失吸收能力,切实提高风险抵御水平。在金融监管方面,应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规则,既要纠正“有照违章”,也要打击“无证驾驶”。同时,全面压实金融机构及其股东的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风险处置合力。
尽快制定公益诉讼法
公益诉讼无疑是近年中国法治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我国公益诉讼从点到面、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快速发展,勃勃生机,法定领域已发展至 13 个,逐渐形成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随着公益诉讼深入人心,推进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巩富文认为,法律供给不足成为制约公益诉讼发展的最大障碍。“现有公益诉讼法律条文散见于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均有规定,导致‘法出多门,呈现碎片化、不系统、不全面、不充分,且存在规则分散、内容模糊、衔接不足等缺陷,严重制约公益诉讼进一步发展。”巩富文说。
巩富文认为,经过多年实践积累,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经过“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 13 个省市开展试点,第二步是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在全国全面开展。目前,制定公益诉讼法时机已经成熟。
“专门立法早已形成共识。公益诉讼曾一度被视为仅扩展原告资格的传统诉讼,无论是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还是环境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实体法,主要解决的是制度合法性及诉讼主体适格性问题,具体操作规范需‘借道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但随着实践深入,对公益诉讼特点和规律认识不断深化,公益诉讼在身份定位、案件范围、程序设计、举证责任分配、证明标准、权利义务分配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应当成为独立诉讼类型。‘借道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已无法满足公益诉讼实际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陆续出台公益诉讼司法解释,对公益诉讼程序规范进行补充完善。全国 29 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就公益诉讼出台了专项决定,进一步丰富了公益诉讼法律规范体系,为国家层面专门立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理论界和实务界从公益诉讼基本理论、具体类型、实际运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系统研究,成果丰硕,为立法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巩富文建议,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公益诉讼法,使公益诉讼制度由“借道”变“转正”,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良法善治。
(责编白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