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彦利
孙嘉淦(1683—1753),字锡公,山西兴县人。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进士,任庶吉士,从此步入仕途。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任翰林院检讨,其间在朱轼和张伯行门下研习理学。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任顺天府乡试同考官。雍正元年(1723年),升为国子监司业。后历任安徽学政、国子监祭酒、顺天学政等。雍正六年(1728年),任顺天府府尹,后晋升为吏部侍郎。雍正十二年(1734年),在山西任河东盐政。次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乾隆元年(1736年)十一月,任刑部尚书,后任国子监事、吏部尚书兼管刑部事务。乾隆三年(1738年),任直隶总督。后任太子少保、湖广总督、宗人府府丞、左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工部尚书兼翰林院掌院学士、会试正考官、协办大学士等。乾隆十八年(1753年)十二月卒,享年70岁。
孙嘉淦一生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从政40多年,以敢谏直言闻名,所上奏疏现存150余篇,大多针对社会时事和朝廷政策。雍正认为孙嘉淦“太戆,然不爱钱”,乾隆称其“操守廉洁,向有端方之名”。
孙嘉淦性格秉直,敢于谏言,他认为在朝野之上就要敢于指出朝政弊端和社会问题,甚至是皇帝的一些毛病。雍正非常赏识孙嘉淦敢于谏言的品质,评价其为自己继位以来唯一敢于直言进谏的人。
雍正即位之初,时任翰林院检讨的孙嘉淦上疏“亲骨肉,停捐纳,罢西兵”,建议皇帝停止内部政治斗争,减轻赋税,停止捐纳官职,减少西北连年用兵。雍正看后勃然大怒,但也十分佩服他的胆量,不但没有责罚他,还任命其为国子监司业。雍正四年(1726年),孙嘉淦被提拔为国子监祭酒。两年后,任顺天府尹,正式成为大清的实权大臣。
乾隆登基后,也十分器重孙嘉淦,升任他为都察院左都御史,正二品官职。乾隆元年(1736年),孙嘉淦提出被推崇为“清朝第一疏”的“三习一弊疏”。这份奏折共1848个字,字字珠玑。“三习”即耳习、目习、心习,即耳朵听惯了阿谀奉承则讨厌忠言逆耳,眼睛看惯了一味讨好则讨厌刚正不阿,内心习惯了别人顺从则讨厌被人违抗。作为人君,应戒除这三种习惯,否则会造成“一弊”,即“喜小人而恶君子”。这道亲君子、远小人的疏奏,得到乾隆的极大认可。孙嘉淦很快就升任刑部尚书,总理国子监事。这道可与魏征《谏太宗十思疏》相媲美的“三习一弊疏”也广为流传。
据雍正八年(1730年)《兴县志》记载,孙嘉淦的家庭并不富裕,但非常重视读书,其父亲乐善好施,远近闻名,因此没有积攒下多少钱财。孙嘉淦小时候体验过清贫的生活,所以当官后始终勤于公务、办事踏实,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不管在哪个岗位上,都全力以赴,且富有成效。
孙嘉淦在掌管教育时,对太学各种弊端大胆进行改革,增设官房为试院,改革八旗官学,制定学习内容,规定满蒙学员人数。他特别重视“有用之学”,着重培养真才实学的人才。经过他的革新,太学的面貌焕然一新,人才辈出,他的改革措施沿用了很多年,极大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雍正十二年(1734年),孙嘉淦任河东盐政。当时山西东南部地区人稠地寡,所需粮食必须依靠河南、陕西等地的调剂,但朝廷禁止粮食跨省买卖,并在关口河津一带严密稽查粮食走私,导致粮食价格飞涨。于是,孙嘉淦向皇帝上疏开通籴禁,平抑米价,缓解了河东百姓的粮食短缺之苦。
乾隆三年(1738年),孙嘉淦任直隸总督后,先后就治理河道的问题连续八次上书,多次亲临工地,勘察地形,查验工程,最终疏通了永定河、大清河等大小河道数百条,直隶地区四年没有发生水蝗灾害。除治理河道外,针对孤寡流民生活困难的问题,他向皇帝上疏建议在地方行政区设立养济院,接收孤寡百姓、残疾人、特困人员等,同时增加孤贫人员的补贴费用。
乾隆六年(1741年),孙嘉淦调任湖广总督。他上疏“治苗之法”,对城步、绥宁一带的苗民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酌定每一苗民由原先抚给的1亩地增加到5亩土地,大大缓和了民族矛盾,促进了边境稳定。
孙嘉淦的父辈们皆为当地著名士绅,正直诚厚、嫉恶如仇。孙嘉淦深受家风影响,为人正直,不畏权贵。在担任刑部尚书期间,慎重处理各种事务,毫不畏惧满洲贵族的权势,秉公执法,处理了多起疑案、大案。乾隆皇帝对此多次赞誉,并要求其他官员学习效法,并升任他为吏部尚书兼刑部尚书。
乾隆三年(1738年),直隶河道总督朱藻贪赃枉法,乾隆派多人查办,都没有结果。最后,吏部的孙嘉淦和讷亲两位尚书亲自审理,在排除一系列干扰后,终于将朱藻绳之以法。此案过后,孙嘉淦担任直隶总督,成为一名手握重权的地方要员。
任直隶总督的孙嘉淦在查阅卷案时,发现贝勒允祐参与一桩强抢民财和贿赂案件,随即力排众议,上奏将允祐交宗人府察议。乾隆批示同意,并告谕朝中大臣:“孙嘉淦履任伊始,即能秉公执法,据实行参,甚属可嘉……”。
孙嘉淦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他自订“居官八约”,即“事君笃而不显,与人共而不交,势争其所逊,功藏于无名,事止于能去,言删其无用,以守独避人,以清费廉取”。在朝为官的40余年间,他始终以“居官八约”约束自己,忠诚勤勉,克己奉公,牢记本分,淡泊名利。
雍正称孙嘉淦“为人诚實,操守甚好”“太戆,然不爱钱”。雍正四年(1726年),时任国子监祭酒、入值南书房行走的孙嘉淦因举荐官员问题被贬至户部银库当值。兼管户部的果亲王允礼疑心孙嘉淦被贬后应该不屑于做这些杂事,又听流言说他收银入库不认真,常常缺斤少两。果亲王于是到现场调查,只见孙嘉淦手执衡器称量,跟杂役坐在一起一同工作,核查入库的银两,没有丝毫多余或不足。果亲王把实情上奏皇帝后,皇帝更加器重孙嘉淦。
雍正九年(1731年),孙嘉淦担任会试副考官时,多人向他送礼,请求照顾。他坚决拒收,制止送礼歪风。此外,在孙嘉淦担任科举考官时,其亲属被特许不需回避。雍正十二年(1734年),孙嘉淦被任命为清代回避制度下唯一负责河东盐政的本籍官员。
乾隆三年(1738年),孙嘉淦被任命为吏部尚书后,不少官员登门送礼,孙嘉淦都义正词严予以拒绝,并告诫送礼者,为官须洁身自好,自持守节,不能逾矩。乾隆称其“老成端谨,学问渊醇,宣力有年,勤劳懋著”。
乾隆十二年(1747年),孙嘉淦带着十几口箱子告老还乡。有官员趁机弹劾孙嘉淦贪赃受贿,车上拉满了金银财宝。乾隆听后大怒,派人查验,结果发现箱子里都是石头。原来孙嘉淦为了衣锦还乡,才以石头冒充财宝。人们得知后无不动容。乾隆因此下令要求沿路官府都以真金白银替换这些石头。两年后,孙嘉淦因廉洁奉公、忠君为民被特召回京。
孙嘉淦晚年因足疾而行走困难,乾隆特许其骑马进出皇宫,上朝时允许其坐着,并先后赐御书匾额“风纪旬宣”“清班耆硕”。
乾隆十六年(1751年),有人假借时任工部尚书孙嘉淦的声望和敢言直谏的名声,模仿其奏疏,提出乾隆的“五不可解”与“十大过”,并诋毁朝中重臣。孙嘉淦自陈清白,请求彻查。后来发现这份伪稿竟在十多个省份都有流传,且难以找到出处。乾隆十分愤怒,由此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文字狱”,先后处置了大大小小近千名官员。孙嘉淦受“伪稿案”影响,整日担惊受怕,因此致病。乾隆心知孙嘉淦是清白的,派御医为其诊治,并派皇子前往探望。乾隆十八年(1753年)冬,孙嘉淦去世。乾隆派大臣前往祭奠,并赏银千两,办理丧务,谥号“文定”,赐碑文,并挽叹“朝中少一正人矣!”
孙嘉淦一生著书不辍,著有《春秋义》《南华通》《诗义折中》《周易述义》《司成课程》《近思录辑要》《成均讲义》《诗删》《南游记》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兴县志》、光绪六年《兴县续志》《清史稿》有传,其奏疏被编入《孙文定公奏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