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百甫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首先从安徽凤阳县和肥西县两个地方开始。当时改革的主要形式是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解决了过去人民公社体制当中“大锅饭”问题。刚开始改革推进得还比较顺利,农民要求非常强烈。1979年、1980年两年,随着整个农村改革的推进,农村和农业形势出现了明显的变化,效果非常显著,可以用四个字来讲,就是势如破竹。到1981年春天的时候,农村改革已经在全国铺开了。
当时党中央的态度非常明确,允许农村改革“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等于是中央政策层面上放松了,“紧箍咒”没了。许多老百姓特别是农民听到这个消息以后,等于是吃了个定心丸。这八个字分量很重,具有历史意義,解放了好多人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全国各地尤其是安徽省和四川省两省的效果特别突出,粮食一下子增产了。广大农民可以说是兴高采烈地接受了改革。但是,由于长期的“左”的思想影响,许多干部,尤其是中层和基层的干部当中还存在一些顾虑,这些思想障碍可以概括为怀疑、彷徨、不知所措,他们担心会不会“抓辫子、打棍子、戴帽子”?理论界当时也处在“两军对阵”的状态中,要不要把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开?是不是把这一制度稳定下来?成为当时农村改革的关键问题。面对这些疑虑、争论,1981年6月18号,国务院体改办和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联合组织了一个农村改革调查组,去陕北调查。陕北调查的背景、社会状态大概如此。参与调查的国家农委、中国社科院农经所,都是当时对农业决策有影响的单位,对于调查的推进和影响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1978年凤阳县产粮2.9亿斤,1981年达到6.4亿斤。图为凤阳农民在打花鼓庆丰收
当我调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1985年之后改为农村发展研究所)以后,参加马洪同志主持的“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研究课题以后,就投入到农村体制改革热潮里面。当时,我发表了一篇文章—《我国农业经济体制变革若干问题探讨》,文中就提到要解决农村人民公社化的问题。80年代初,中央提出拨乱反正。当时讲拨乱反正,在政治上就是要破除“以阶级斗争为纲”,在工业战线上要破除“以钢为纲”的思路,而农业和农村战线上的拨乱反正是干什么?我理解,就是要在农村的生产发展思路破除“以粮为纲”,从体制上解决“一大二公”的问题。实际上,生产和体制是相辅相成的,生产离不开体制。农村不仅要调整经济结构,还要解决生产关系。所以,当时我们讲,不优化农业经济结构,不改革当时存在的人民公社化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农村工作就无法推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就会受阻,农民致富就会受到限制。
当时整个农村研究领域当中,陕北农业改革的研究相对是一个比较薄弱的领域。当时比较重视安徽、四川、浙江这些地区的农村研究,还有长江流域和东北地区,陕北地区不是很受关注。
1981年6月18号,我们调查组一共四个人,从北京飞到西安,先从省一级开始调查,看是不是有什么政策疑虑、思想障碍需要解决。调查组首先和陕西省委常委兼农委主任等人会面,在西安饭店座谈了半天,听他介绍了陕西农村生产、改革的情况。陕西省社科院农经所、经济研究所的同志也参加了此次座谈。通过座谈,我们发现,省一级干部的思想不是说没有问题,他们也有点犹豫,也在观望。听得出来,他们也怕中央政策有变化,担心中央是不是要“纠偏”,但总体来说问题不大,他们还是支持改革的。而专区一些干部对联产承包的积极性好像没有那么高,还处于上面怎么布置,就怎么进行的这么一种状态。
会后,我们提出到清涧县去调查。到清涧县当天下午,县里四个领导跟我们座谈,其中一位是榆林地区副专员,兼清涧县委第一书记。在清涧县,我们座谈了两天,主要是了解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情况、农民的情绪和积极性、改革取得的效果。两天下来,了解到改革效果比较显著,调查组的人都感到很高兴。后来,参与座谈的县里几个干部跟我们说,开始他们还是有点担心,认为中央是来“纠偏”的,所以心里不踏实。这也让我们意识到,要想农村改革顺利推进,必须要消除县、社和队干部的思想顾虑,使他们没有思想障碍,没有顾虑,勇敢地和群众站在一起推进改革。
此次调查的成功之处在于给中央提供了一个信息,“县以下干部很重要”,县以下干部“心有余悸”的问题解决以后,农村改革就稳定了,就能够主动地来领导,而不是被动地推进改革。虽然中央1980年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农村改革也在推进中,但是一部分干部不理解,思想障碍仍然很严重,怕改革转向,怕倒退,怕被认为是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墙角。
这次陕北调查,我们也发现,越穷的地方要求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积极性越高。陕北地区正好是这个情况,清涧县的调查也是如此。陕北地区是老区,又是个三“靠”地区,“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三“靠”是当时陕北贫困的写照。这样的地区,要求“包干到户,包产到户”,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积极性更高。客观来看,陕北土地贫瘠,生产力低,农民生活困难,也是当地推进改革的动力。所以,只有解放生产力,推进改革,才能把农村面临的困难问题真正地解决。
调查中,也有少数干部群众不赞成“包产到户”。对于他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做了了解和归纳。比如说,第一种情况,认为这是“单干”,“给公字加锁,给私字开路”,“单干”的“罪名”在当时还是很重的。第二种认识是,认为这样做否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第三种认识是认为这是在搞垮集体经济。第四种认识是认为这是在扼杀机械化。这些认识的产生原因,一方面是受“左”的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还是干部“心有余悸”。
我们通过调查分析,发现持反对意见的主要是四种人。第一种是缺乏劳动力的职工家属,家里有人在外面当工人,生活有保证,过惯了安稳日子。第二种是吃慣了轻松饭的,比如队干部、拖拉机手。他们实际上是既得利益者,吃轻松饭的一般保障程度高。第三种是集体经济的老创业骨干,譬如农村一些老干部,虽然不脱产,但是在合作化、人民公社化过程中一路走过来,一直在创业,很辛苦,也没有自己个人利益,他们觉得自己是在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一类人在感情上接受不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第四种人是少数“心有余悸”的干部,过去挨过整而变得小心翼翼。这类人怕再被抓辫子、打棍子、戴帽子。这四种人和农民完全是两码事。
农村改革方向到底对不对,除了刚才讲到的背景、生产情况、赞成者、反对者这些问题以外,关键还是要看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没有生命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调查,我们最后得出的一个结论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生命力,大方向是正确的。
调查最后捋出了四个问题,这也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解决的四个问题。第一,解决了劳动“生产大糊弄,干活一窝蜂,出工不出力”的问题。过去生产队长或者组长一喊,大伙就一窝蜂过去,但是到了地头,有的抽烟,有的拖拖拉拉,出工不出力。第二,解决了工作上粗放浪费的问题。第三,解决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的问题。调查中农民给我们反映,实行联产承包、包干到户以后,交够国家,留够集体,剩下都是自己的,获得的东西看得见摸得着,所以心里非常踏实。说明改革的推进是符合农民意愿的,是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一个非常好的路子。第四,解决了干部不参加劳动和社员负担过重的问题。生产队干部也参加劳动,自己也有承包地。农民负担减少了,原来收成都交给集体,分配起来,队里多吃多占,给农民增加好多负担;现在就减轻了,最多给(队里)一点点补贴。这四个问题解决了,就把农村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理顺了,分配也合理了。
除了解决四大问题以外,经济效益也很明显。根据我们的调查,实施承包一年多,生产效益十分明显。以延安为例,1980年粮食增产14.1%,增幅相当高。棉花增产130%,油料增产47%,1980年公粮的任务是4000万斤,实际上完成了4781万斤,多收了781万斤。农民自己愿意交,粮食(产量)就起来了,农民留够自己的,上缴的公粮还比以前多了。他们专员告诉我们,大概超收了近20%,增产效果十分明显。
我们把改革效果概括成“五增一降一提高”。哪“五增”?就是可分配的粮食增加了,社员的分配口粮增加了,可分配的总收入增加了,集体提留增加了,社员集体分配收入增加了。“一降”降什么?农业生产费用下降了,支出减少。这些已经充分说明,农村改革解放了生产力。推进有生命力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符合当时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不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这个制度和解放前根本不一样的,过去是地都在地主手里头,农民去耕种,而联产承包的土地是集体的土地。农民劳动积极性提高了,解决了很多问题。我们给中央报告的时候,就提到了这些实际例子,很有说服力。
7月份回到延安,正好中央开完会了。我还记得,7月总书记胡耀邦作了报告。我第一次在延安看到他作报告,基本上我就在那边形成了稿子。回到北京修改完善以后就向中央正式报告了。1981年夏天以后,争论基本上平息了。中央政策更透明,农村政策也更是明确了,农村稳定发展。可以说,解决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出现的那些问题,陕北调查具有典型性、普遍性,调查结果应该具有一定引导性作用。
(责任编辑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