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骏
在默顿学派看来,获得科学奖励是“科学共同体”自我运行的动力机制,而科学奖励的本质就是来自“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同行承认。这种承认,对于一个科学家个体来说,是至高无上的最好的奖励。
每到一年一度的诺贝尔科学奖揭晓时,相关话题总是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其中,有一个最基本的话题,值得我们思考:既然职业科学家一不为名,二不为利,他们毕生以探究自然奥秘为天职,世俗的名利,根本不会入他们的法眼,那为什么还要奖励科学家呢?科学界的奖励与世俗的奖励,究竟有何本质不同呢?被誉为“科学社会学之父”的默顿(Robert King Merton)学派曾对此做了深入而独特的探讨。
科学奖励的本质是同行承认
众所周知,不同的社会角色,其背后都存在一套动力机制,如:商人为了攫取利润,政客为了赢得权力,等等。那么,职业科学家这个社会角色其背后的动力机制又是什么呢?在对“科学发现优先权争夺”这个独特社会现象做了经典分析后,默顿学派指出,职业科学家对于“科学发现优先权”的争夺,既不是源自人类的天性,更不是因为科学家的个性使然,而是科学界内部的独有建制形塑的。科学界,这是一个高度推崇知识的独创性的小社会,其中的任何一个个体,只有取得了为这个小社会所认可和欣赏的那种知识的创造性贡献,才算是圆满地完成了职业使命,才赢得了在这个小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可能。一个职业科学家,一旦完成了这种贡献,其成果并不属于其个人所独有,而是属于人类共有的知识财富,那么,科学界这个小社会又能给予他什么样的回报呢?默顿学派指出,科学家个体从这个特殊小社会所得到的唯一“奖励”,就是来自“科学江湖(共同体)”中同行的承認。这种承认,既是对于其创造性贡献的承认,也是对于其能够取得为同行高度认可的贡献的能力的承认。这种承认,是内部性的、建制性、专业性的。
在默顿学派看来,获得科学奖励是“科学共同体”自我运行的动力机制,而科学奖励的本质就是来自“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同行承认。这种承认,对于一个科学家个体来说,是至高无上的最好的奖励。“正是通过独创性,知识才会以较小或较大的增幅得以发展。当科学的制度有效地发挥着作用时,对那些最出色地履行了自己角色的人以及那些为公共知识的积累做出了真正开创性贡献的人,人们的承认和尊敬就会自然增加,这样就会看到那些快乐的局面:个人利益与道德义务相符合并且融为一体。因此,对一个人所取得的成就的承认是一种动力,这种原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制度上的强调,对独创性的承认成了得到社会确认的证明,它证明一个人已经成功地实现了对一个科学家最严格的角色要求。科学家的个人形象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他那个领域的科学界同仁对他的评价,即他在什么程度上履行了这个高标准的极为重要的角色。”[1]
身在其中的科学家个体,或许并不自觉意识到,其职业工作的动力是为了寻求一种特殊的奖励,即同行的承认,但默顿学派指出,正是这样一种无形的游戏规则,在激励和引导着科学家的实践,也制约和规范着科学家的行为。科学大侠们看似一个个天马行空,无拘无束,但其背后,自有一套江湖规则,否则,就成了独行侠,而独行侠是无法得到江湖同行的承认,亦即,无法有机会得到江湖的“科学奖励”。
科学奖励制度的运行与特点
在实践中,科学奖励这样一种无形的体制又是如何运行的呢?如何可以成就对科学江湖上那些科学大侠的激励呢?关于科学奖励制度的运行,默顿学派的不同学者,分别做了一些描述和归纳。在科学江湖上,我们常见的科学奖励方式包括:
用科学家的人名来命名科学单位、常数、公式、定律、符号、仪器以及小行星等,如:库仑、安培、伏特、焦耳、牛顿定律、麦克斯韦方程、德布罗意物质波、迈克尔逊干涉仪、爱因斯坦质能公式,哈雷彗星,等等。这是科学界中最古老、最悠久、最威望的承认方式,而“通过这种方式,科学家们会在历史上留下他们不可磨灭的标记,他们的名字会进入这个世界的所有科学语言之中。”[2]
授予科学家以科学奖金与科学奖章,如诺贝尔科学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等。其中,最具威望和影响力的,当然就是诺贝尔科学奖了。
授予科学家以各类科学组织的不同荣誉称号,如:中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美国科学促进会会士,等等。
在默顿学派看来,除了这些荣誉性的科学奖励方式外,最基本、最经典也是最为建制性的科学奖励(同行承认)方式,就是学术论文的发表。一个职业科学家的专业性贡献,首先是体现在学术论文,而科学期刊体现科学江湖的共同范式,因此,学术论文被科学期刊接纳发表,就是体现同行承认的最好的路径,论文发表,也是对科学家个体最好的科学奖励方式。
无论具体实践中,科学奖励形式多么的五花八门,在本质上,这些形式背后体现的都是来自科学同行的承认。职业科学家看重的不是这些形式本身(荣誉头衔或奖金等外在内容),而是其背后所象征的来自于“科学共同体”内部的专业性、体制性承认。在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科学奖励,无论是被命名,还是得到科学奖金,或是被授予院士,其意义均是荣誉性的,也就是象征性的。一张证书,一个荣誉,一笔奖金,都是对于其专业性功劳的承认,而不是对其职业工作苦劳的体恤或安抚。科学奖励所附加的科学奖金,无论其数额多寡,都不是科研经费,更不是劳动报酬,而是在用一种“外行人一眼就看懂”的方式,表明一个职业科学家的贡献是如何被高度认可的,这样可以很好地起到“向社会大众宣扬科学家及其贡献”的社会效果。
各式各样的科学奖励,虽然均是荣誉性的,但其社会声望和影响力,显然是不一样的。默顿学派注意到了科学奖励的这种层次性。在默顿学派看来,科学奖励的这种天然层次性,很好地满足了科学江湖上处于不同层次的个体其潜在的对于承认即奖励的需求。换言之,之所以科学江湖可以相对高效、独立地自我运行、自我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得益这样一种自发形成的科学奖励体制,这个体制可以保证,内部任何个体只要做出点滴的贡献,都可以得到与其地位与贡献相应的各类科学奖励(承认)方式,因而,这种游戏规则也就自然而然地、潜移默化地引导、规范、制约着职业科学家的工作,内部井然有序,全“科学共同体”对外部社会做出集体贡献。
科学奖励制度的功能效应与政策启思
科学奖励制度,是科学江湖上最重要、最基本的游戏规则。其长期自我运行,必然带来一些独特的功能效应。一是马太效应的形成,亦即科学江湖上一定会产生两极化,优者更优,内部资源以及科学奖励会自动向优者聚集,这会更加有利于并激发优者做出更出色的成绩,进而获取更多的资源和奖励,形成正向循环。对于马太效应的含义,默顿指出,“马太效应即指,非常有名望的科学家更有可能被认定取得了特定的科学贡献,并且这种可能性会不断增加。”[3]二是竞争态势的形成,而合理适度的竞争显然是科学体制所鼓励的,这不但有利于激发个体的潜在创造力,也会自发调整人力资源的合理分布。三是,这样的一種规则,不仅提供了内部管控的基本秩序,也为外部治理提供了良性空间,更为科学与社会的互动以及政府科技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有效路径。
默顿学派关于“科学奖励制度”的系列探讨,可以给予我们更多的启思。从内部性来讲,职业科学家个体应当自觉意识、遵从并适应科学江湖的秩序和规则,从而更好地取得事业的发展;从外部性来讲,政府科技政策的制定及相关科研管理部门可以善加利用“科学奖励”,以促进“科学共同体”的良性运行,进而实现科学事务的有效治理,并推进国家层面科学事业的积极发展,这样,公众可以更加理解科学的社会功能以及全社会支持科学事业进步的意义所在。
2021年11月3日,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向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顾诵芬院士、王大中院士和其他获奖代表颁了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讲话中特别指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要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打破制约创新创造的繁文缛节,既要在完善政策、建章立制方面持续用力,更要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不走样;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和监督体制,落实责任制;要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要改革科技奖励制度;让原创水平高、应用价值大的成果获得应有激励;要培育有利于创新的社会土壤和生态环境,让更多双创主体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要倡导良好学风、崇尚真才实学,促进更多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我们期待,科学的进步,更加具有人文关怀,而社会的进步,更加具有理性精神,这不仅是科学之幸,也是社会之幸,更是国家民族之幸。
注释:
[1]R.K.默顿:《科学社会学》,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95页。
[2]同[1],第402页。
[3]同[1],第614页。
(作者为北京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
责任编辑:马莉莎